《陔余丛考》卷三十八有一则讲“小姐”: 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钱惟演《玉堂逢辰录》记营王宫火起于茶酒,宫人韩小姐谋放火私奔。是宫婢称小姐也。东坡亦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姐》诗。《夷坚志》:傅九者好狎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约窃而逃,不得,遂与林小姐共缢死。又建康女娼杨氏死,现形与蔡五为妻。一道士来,仗剑逐去,谓蔡曰:"此建康娼女杨小姐也。"此妓女称小姐也。 由此看来,今人以为小姐给娼妓用坏了,而其实只是回归本位,在前清南方闺阁称小姐之前,小姐正是娼妓称。但也可能这是一循环,往前往后,往复不已,那么小姐本来称谁就成了鸡生蛋蛋生鸡,也就无所谓本位。但是问题又来了,娼妓愿称小姐,把自己往闺阁上靠,这是可以理解的,而闺阁又如何将这个青楼久借不还的称谓又称了回来呢。 孤家寡人不是好词,帝王把来自称,它也就尊贵了,而帝王不许下面人效仿,不然举世称孤矣,这是字因人贵。而小姐,闺阁中并无特权固定下这个称谓,于是因闺阁而芳,因芳而泛滥,滥及娼妓,娼妓从而贱之,贱之则不芳矣,娼妓又从而鄙弃之,或是这样吧,娼妓既弃之,闺阁或又拾之,洗刷之,润泽之,于是焕然重芳,又复美称,或是这样吧。 娼妓的污之力也是可用的,昔读蒙田,也未必蒙田,记不大真了,讲西方王公贵族好紫衣,平民效之,于是规定贵族和娼妓可著紫衣,跟风者无所适从,于是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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