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6-20 22:26 编辑
管理员0号对我说:"你的问题已经做出解释,再不明白,管理组将举证你的帖子到大理寺公诉,你可以去申辩,让法官处理。"
意思是,我必须明白,如果再不明白,管理组就要"公诉"我。
挖! 整的太吓人了吧?!为谨慎起见,我翻遍了六星的规定,都没有发现"公诉"两个字。
但是,现实中有"公诉"两个字。这莫非要进入现实中去?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现实中公诉程序是: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移交检察院。3.检察院再向法院提起公诉。4.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比照现实,大理寺相当于法院,那么,①公安局在哪儿?②检查院在哪儿?按程序,你管理组去走"公诉"我的程序,你直接去大理寺公诉我,程序本身就违法啊!
如果管理员0号把六星当做你本人的私有之地,对不起,咱惹不起。
我不去大理寺投诉管理员0号锁沉我的帖子,原因是我触犯版规了,咱认。
但是,别人这么做可以,版主和管理员0号就无视,而我这么做就不可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我不能行驶监督权么?
再说,我这种行为也顶多是行政诉讼案件啊!
而在行政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遇到正府和公民的争议性问题,只能“民告官” ,而不允许“官告民”。
这从法律层面上已经规定了人民的利益大于行政权力,因为人民在行政权力面前处于弱势地位。是为平衡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人民地合法权益。
所以,行政诉讼遵循被告恒定原则,
即:只能由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而代表管理组的"管理员0号",你永远是"被告"的身份,申辩的是你,请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不去投诉你就不错了。
"公诉"我,你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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