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3-9-16 11:56 编辑
刚才看手机,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发生在上海某小学的一起恶意投毒事件。
9月14日,网传上海浦东一初中发生投毒事件,多名学生饮用不明液体后出现身体不适。
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发布通报,9月12日15时37分,浦东公安分局接报警称,下南路某中学有多名学生身体不适。经初步调查,该校学生杨某某(女,13岁)与同班同学郑某某(女,13岁)于当日上午趁体育课期间返回教室,将具有清洁漂白作用的混合液倒入同班学生的水杯内,导致多名学生出现不适症状。
相关学生经送医治疗后,均于当晚出院,现已恢复正常上课。目前,警方正会同教育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有知情者称,投毒的女生原本是想对班主任投毒,在放暑假的期间就已经开始有准备了,结果没有买来汽油和酒精,就又想起了投毒。后来可能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又把目标设定为全班的学生。
据称,该投毒计划是一个女生想起来的,她趁大家都在上体育课期间,把自己的小伙伴叫去做帮手,从前排开始寻找学生的水杯投毒,两个人一直往后排。由于班里的学生多,所带的化工品不足,只投放了一半就快没了,因此,教室后半部的学生被投放的比较少,没有出现严重症状。
有的学生回到教室里没有马上喝水,有幸的躲过了这场投毒。据称,全班共有23个人喝了投过毒的水,十几个学生在医院洗了胃, 另有几名严重的,检查出来肝功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后经过医院的治疗已返回学校上课。
这是让人看了不寒而栗的事情,两个13岁的女孩,居然作出这种事情,令人觉得很不可思议。虽然悲剧发生了,毕竟还没到最悲惨的那一幕,万一让这两个女孩搞到汽油和酒精,那会是怎样惨烈的一幕?
面对两个不够法定刑事年龄的未成年人,可以肯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但是,让人冒冷汗的是,这种罪恶的念头和想法是如何酿成的?可以说这是了两个具有反人类性格的孩子,问题是,这种孩子是如何造成的?
事情出现后,两个孩子的父母十分虔诚的忏悔和道歉了,并且去医院给所有受害的学生和家长道歉了。问题是,这显然不是道歉能解决的问题。即便是事件的制造者不够法定刑事年龄,但是,监护人必须为此负全责。两个涉事女学生都属于未成年,年龄都是13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投毒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刑法还有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14岁至16岁之间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或致人重伤死亡以及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等罪行时,才可以受到刑事追究。
年满12周岁至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属于情节严重且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投毒事件中,两个女孩子都未达到14岁,从当地警方的通报看,也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两个女孩子可能不会被刑事追责。
说实话,现在的孩子真的很吓人,这种事情都敢做,还有什么不能?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反社会裂变的人格,能得到改变吗?
换一个角度说,和这样的孩子在一起,哪一个家长不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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