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返回路上天色已黑,望车窗外仍是车厢内的景象,还把《传习录》闲翻,蓦然发现书衣下沿整个豁开,书再也包不住了,索性将书衣展开,其余折痕也都磨得半穿不穿,颜色暗于别处,而书的封面全新,有些陌生,展开书衣,发现反面也题写了书名,而且空白处有两方竖行的小字,皆掌心大小,字约两毫米见方,以现在的目力已难看清,对能写如此小字的那年那个自己起了怀念,想不起是哪一年了,书中有一张用作书签的小票,上面打印的字迹已褪色,什么信息也没留下
展开的破书衣仍是一张完整的A3纸,要保留它吗,还是不要了,包上书衣的用意本来就是不想留下痕迹,于是当机立断撕碎,起身丢到车厢一头的垃圾桶里,顺便接了一杯热水,四座无人,从包里取出一张同样的纸,用了同样的手法将书包好,随手题了个书名以辨别正反面,然后将一切都放回包里,闭目等待终点
果然,这时对旧书衣上的遗迹起了怀念,悔已无用,忆不清的信物,留着其实也已丢弃,就象那旧书衣的反面
从前,总是随手在书页上写字,甚至在那字后标上日期,多少年后重翻,相遇的感受并不很好,虽然也有过几次超越了时空的惊喜,整体来说是死亡味道,包括那些夹在书间的树叶,完全记不得当初是在哪一株树下捡来怀了何种心意安在此地,因为夹太久,纸上印出了叶痕,达摩坐久影入石壁一般,而叶子完全干枯,未知是哪一年的叶子,也许这是那一年唯一存世的叶子,又如何呢,翻见这种已经毫无意义的叶子我便怀着抱歉把它揉碎,丢回窗外的风里,尘归尘土归土,这样最好,多事的是那已失来由的多情,从此,我不再往书页上写字了,至多只是做个标记,在段落旁记一个关键词,在读完后阅读印象还饱满时利用它们写成一篇读感,它们的价值也就实现,仅此而已
书衣可以防止手泽留在书上,大多数书的封面设计我也并不喜欢,书衣可为我遮挡遮挡,久之,我甚至喜欢上书衣形成的封面,是一张废弃的纸,就让它有内容的一面朝外,当它成为书衣,完全不相干的内容就成为书的衣纹,那些线条与字迹摆脱了原有意义,生成一种崭新美感,有点象搬迁后的厂房改造成休闲的街市,它是废弃的,入了另一境地,成就一种陌生化了的熟悉,仿佛将两个世界交叠在一起,我相信,世人还不曾设计过这样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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