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一项是,2023年12月3日,马树山“将2023年8月8日、10月28日、11月12日的举报信连同‘举报我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在政治生态人事任用上的不正常、不正当的腐败问题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举报和说明’、‘迫切呼吁县政府有关县长和县城乡建设住建局、栗乡街道办党工委领导应及时停止我县城关内主街道进行亮化工程的举动’两封信邮寄给30名迁西县委县政府、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捏造并散步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乱作为,与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搞人事腐败……”等等。
由上可知,并非是有人将举报信泄露给被举报人了,而是举报人在向省市相关部门举报数月后没回音,被迫直接向广大干部揭露,让阴暗面曝光,达到即使有人想捂盖子也捂不住的目的。那么,省市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信后数月内,都干啥去了呢?查了没有?结果如何?
从李富贵敢让公检法抓人来看,显然说明上面没有查或没有查出他有问题。没有查,你们是如何对待群众监督的?查了,为什么不给答复?哈哈,闲大喷子推理:肯定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