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德洛丽丝 于 2024-9-18 09:25 编辑
从心理学角度讲,正是因为有着恶的现象(事实),人们才会对恶反思观照,并得出善的价值和规范观念。也就是说,但凡提出一项“价值”,必然是存在着“反价值”,所以,用事实存在”反价值“来反驳”价值“是根本未搞明白道德现象的目的或者本质。
从病理学角度讲,恶可以看做是一种病症,一种社会腐坏失衡的病症,而善是一种治疗方法。用”人总是在生病“去反驳”治疗没有价值“,或主张”不能证明生病和治疗哪一个更有价值”显然显得荒谬和不可理喻。
从语言和逻辑角度来讲,事实是描述性的(实然),价值导向的语言总是规范性的(应然),描述性语言不能直接用来反驳规范性语言。为什么呢?因为描述的目的是认知现实,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塑造现实(它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改变当下的现实),因此仅靠前者是无法构成对后者的任何反驳的。
第四点,人的主观认同不是真确性的条件,就算所有人都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转(认同并产生共识),那也是谬误的,就算所有人都认为彼此互相杀害是可接受的,那也不能直接认为互相杀害在道德上是合理的陈述,因为接受彼此互相杀害无法良好的保持社会维持运转,而从社会学角度讲,道德的目的之一很可能就是为了扩大人们的合作。认同和共识是人们形成一致行动的良好条件,而不是真确性的条件,如果人们不能产生共识,那么仍然维持社会合作的方法通常便是一小撮人拿鞭子逼迫另一撮人按照他们的意愿去行动了,但是古人云:”以力服人者,力竭而土崩“,这不是一种好的社会合作方式。
如今的教授真都是一些文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