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8-22 00:05 编辑
继续提醒高隐们:面对现实,书呆子习性于事无补 文:公理力
熟悉高隐的版友应该清楚,此君这辈子都在努力,倾注全部心血搭建一个完美的“学者”(=书呆子)造型,堪称十头牛都拉不回的那种(此处省略NNN字)。
应该承认,高隐这种精神是可嘉的。但若问公某的感受,唉……,非要直言的话,杯具一出啊。
那天,公某一不小心,没搂住悲天悯人的情怀,信手发帖《法律来自道德的正当性?特朗普同意吗?》文中,开宗明义:公某无意进行教义性认知争论,只想问一个现实问题……
只要认字儿的就能明白,该帖压根儿就不想涉及概念或理论问题,但令人意外的是,习惯性“学者”范儿的高隐,还是在贴后开始纠结所谓的“学术价值”!
讲真,发那帖的主要目的恰恰在提醒:现实问题才是要害。动辄为概念而概念,为理论而理论,从书本到书本,这种书呆子味十足的迂腐呈现——没有任何独到创见,于事无补,于人无益,于己有害,在论坛这种地儿,更谈不上任何学术价值,意义等于0.00……1——如果不能说等于零的话。
在回帖中,公某对其有进一步提醒,但不清楚他是否意识到了。高隐专门发的主帖,虽首先祭出了“法自然主义和法实证主义”两面虎皮大旗,恕我直言,与“学术价值”是挨不上边的,除非他对这个概念有什么误解。他的评论倒是有点喜感——让公某看笑了。
【实际上公教授主帖一边质疑、否认法律正当性是否来自道德正当性;一边本身恰恰就在运用法律正当性的道德理由,去批判自己心目中的恶法。】
——高隐筒子,这里的“一边+一边”有任何问题吗?你想说我的质疑不对?还是恶法不该批呢?
【换言之,公教授主帖是在批判法律背离道德正义实际存在的现象,而不是证明法律可以不需要道德正当性来源,也即可以不需要法律的根本精神。】
——你表述的前半句我点个赞,但后半句“而不是证明……”你不觉得漏洞不小吗?
“法律可以不需要道德正当性来源”,你替我做的这个表述就不是一个全称命题:“可以不需要”同时意味着可以需要。重点是,任何人只需举出一条并非基于道德正当性的你口中的“恶法”,就足以证明你这个非全称命题成立嘛!何况你也承认,我的主帖“举证了很多恶法现象”,从何种逻辑出发,你能说出“而不是证明……”呢?
【公教授主帖举证了很多恶法现象,说明法律很多时候并不来自于道德正当性这一事实。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能等于,法律只有“实际存在的法”,而没有法理上“应当存在的法”。】
—— 呵呵,这段我不忍心说是正确的废话,至少你在进一步认同我的举证“法律很多时候并不来自于道德正当性”。但遗憾的是,按不主流的说法,你是自己扎了个稻草人加以反驳。请问:你从我哪句能推出我在否认“法理上‘应当存在的法’” 呢?
现在明白我为啥要提杯具了吧?对了,你高隐并不孤单,还有一个免费搭上…,不,断背真情陪伴你的大号杯具——那个什么阿牧。
此君为啥是大号杯具呢?公某那个主帖开篇有个问答:
只想问一个现实问题:当今法律真的都来自道德正当性吗?
狗屁!说到底,权力即道德,权力即法律,权力即正当性。这才是特朗普们的内心真实叙事。
这是小学生也可以秒懂的表述:传达的是特朗普们的内心想法,而非主帖作者的观点。不幸的是,这位阿牧竟然出了小学生都不会出的洋相,把此话当成公某的观点,在跟帖中一再喷粪。
如果你阿牧不承认自己不如小学生,也成,等同于自证你心态恶劣——不限于自以为是,更不堪的是,狂躁到看不清别人说啥,就开始把喷粪当能耐。——这也是公某在那个楼里懒得理会你的原因。
讲真,就你阿牧这款自我展览,真不适合上论坛讨论任何严肃问题——当然,当个论坛小混混的资格还是够的,也就难怪老丑要告诫你:写帖别超过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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