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浅谈2015年小说《桥》大赛的成功与不足
查看: 7115|回复: 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浅谈2015年小说《桥》大赛的成功与不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5-5-9 11: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浅谈2015年小说《桥》大赛的成功与不足

        北斗六星文学社散文小说版举办的、以桥为题的小说大赛,于2015年5月5日24时落幕,很值得祝贺与回味!它让网友品尝了丰盛的文学佳肴!在此感谢墓歌、野妞!感谢色妞、苏力、令箭、金戈戈等评委及管理员!为了让六星小说赛事越办越红火,为了让网友能继续取长补短、愉悦身心!本人浅谈看法如下:
         成功与优点:
       一、本次小说大赛文学水平高,约有十篇作品(不完全是决赛的前十一篇)可与全国小小说学会举办的、历年的小小说大赛前十名作品相比;
       二、评委很认真、负责,水平不低,令大多数网友信服;
       三、一些才子写评论有特色、有针对性、有水平;
       四、有些写手进步很快;
       五、不同意见可自由表达,无捣乱者,随意删帖现象少见;
       六、让版主与评论员参加评选是好办法,它使参予者觉得有面子,反过来又支持了组织者;
       七、网友凝聚力相对增强;
       八、苏力组织能力、号召力、掌控力很强,写小说有水平;
       九、通过发现好写手同样是猜谜高手(如:秦时明月、金戈戈、风花、魔扇),猜灯谜是打响北斗六星品牌的途径之一!同时发现写小说、猜谜语可相得益彰。


       不足之处与改进意见如下:
       一、推荐与评选方法有待改进

        五位评委,每人在10篇以上作品中,推荐2篇入围。问题来了,假设(只是假如)按80多位选手的平均、实际水平:可能c组应入围者为3人,d组应入围者为4人,而e组应入围者为1人,那么c组或d组有些小说好手的好作品在第一轮首轮“评选”,实推荐中被无情淘汰;而e组有一位平平者幸运进入决赛。
        由一位评委在首轮定生死,存在问题是:1、名额有限,难以取舍;2、评委对作品有偏好,有各自独特的底线;3、评委对选手有亲疏之分(其实是人便属正常);4、由于未体现“评选”,有些二、三流作品进入前十一名,有些一流作品在首轮便出局,易挫伤好写手下次参赛的积极性(往年网络社比赛便有此类情况,演变成看热闹者渐多,参赛者渐少);
       二:建议下次办大赛:初赛推荐时,评委起码需三人(可仿照央视出彩节目,评委意见不合时,少数服从多数);

       三、主评委有挑选一、两篇好作品之权(这叫:拣漏),然后经评委半数同意进入决赛。
       办小说比赛采用的推荐与评选方法不同,评出的名次会不尽相同,我们应采取最好的方法,而不应仅采取最省力、最省时的方法。以几千万人的广东省为例,2014年广东省作家协会评选、发展新作家会员,准备、讨论、再议、上报、批准,前后耗时9个月,于10月28日网上公布(另,不搞茶话会,以示廉洁),仅有105人入围,竞争之烈(网络发展造就众多好写手也跃跃欲试)、审批之严、耗时之长为历年之最。
        当然本网举办者劳苦功高,并非有意省力、省时,大家都在探索!
        对于有才华的落选者(三篇有水平的作品未能进入前十一名),一匹未来的黑马一一油纸伞,近两次比赛有微词,属正常,只要不是刻意捣乱,组织者应表现海纳百川之大度;而我尽力了,我唯有给予他安慰与鼓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5-5-9 11: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热烈欢迎诗夕哥分享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5-9 11:1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欣赏超然 发表于 2015-5-9 11:13
热烈欢迎诗夕哥分享

谢谢您的光临与文字!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5-9 11:27 |只看该作者
直接发散版多好 啊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5-9 11: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墓歌 发表于 2015-5-9 11:27
直接发散版多好 啊

发了!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5-9 11:3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这里有我朋友逍遥侠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5-9 11:33 |只看该作者
由一位评委在首轮定生死,存在问题是
========
我估计是有水平且愿意当评委的人太少,是实在没办法才这样的吧。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5-9 11: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么高大上滴东东发水区可惜了。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5-9 11:4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5-5-9 11:38
这么高大上滴东东发水区可惜了。

以文会友,想见见好友五郎,我不认为我高大,问候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5-9 11: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紫晶儿 发表于 2015-5-9 11:33
由一位评委在首轮定生死,存在问题是
========
我估计是有水平且愿意当评委的人太少,是实在没办法才这样 ...


这是草根赛事,能做评委的不少。可能亲疏有别。问候才女您!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5-9 11: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谢诗夕哥高看水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5-9 11: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比赛有争论属正常,争论中有进步也属正常
诗夕哥把六星当家了,仰视一下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5-9 11: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5-5-9 11:27
直接发散版多好 啊

严重鄙视一下,我把小指举的老高,看见沒
哈哈
切,还墓大大,墓小小吧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5-9 11:58 |只看该作者
欣赏超然 发表于 2015-5-9 11:56
严重鄙视一下,我把小指举的老高,看见沒
哈哈
切,还墓大大,墓小小吧

我还苏小小呢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5-9 12:1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欣赏超然 发表于 2015-5-9 11:53
谢诗夕哥高看水区了。

这里有我学习的东西。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5-5-9 12:1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欣赏超然 发表于 2015-5-9 11:55
比赛有争论属正常,争论中有进步也属正常
诗夕哥把六星当家了,仰视一下


是的,西湖早请我去红舞台,我一直没去。近几天又有别人请。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5-9 12:20 |只看该作者
诗文哥是组织者?评委?还是观众?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5-5-9 12:2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诗夊哥 于 2015-5-9 19:30 编辑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5-5-9 12:20
诗文哥是组织者?评委?还是观众?


惭愧!观众。最后决赛给面子评三甲。问候您!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5-9 17: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成绩为主,提出改进,爱惜人才、保住选手,以利再战。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5-9 18:39 |只看该作者
进来瞧瞧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5-5-9 18:44 |只看该作者
掌鞋的该干嘛?卖烤地瓜的该干嘛?写字的该干嘛?评论的该干嘛?
各司其职。超越职业,即便付出百般努力,但也是非常艰难的旅途。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5-5-9 18:51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5-5-9 19:3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欣赏超然 发表于 2015-5-9 11:55
比赛有争论属正常,争论中有进步也属正常
诗夕哥把六星当家了,仰视一下

是啊!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5-5-9 19:54 |只看该作者
水区欢迎你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5-5-9 20:34 |只看该作者
诗文哥,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你所说的五郎。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5-5-9 21:1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逍遥侠 发表于 2015-5-9 20:34
诗文哥,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你所说的五郎。

不是五郎不要紧,我视您为朋友!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5-5-9 21: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谢谢!问候您!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5-5-9 21:1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5-9 18:44
掌鞋的该干嘛?卖烤地瓜的该干嘛?写字的该干嘛?评论的该干嘛?
各司其职。超越职业,即便付出百般努力, ...

问好!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5-5-9 21:29 |只看该作者
诗夊哥 发表于 2015-5-9 21:11
不是五郎不要紧,我视您为朋友!

可我会写小说也不会猜谜啊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5-5-9 21:38 |只看该作者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5-5-9 11:38
这么高大上滴东东发水区可惜了。

美女:水区也很文学的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