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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深圳“禁摩限电”五大原因站得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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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限电”五大原因站得住脚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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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6-4-3 1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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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摩限电”五大原因

  原因一、90%道路未设非机动车道

  由于城市建设理念等一些历史原因,深圳市道路资源紧缺,非机动车道网络极不完善,90%的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缺乏专用路权保障,绝大部分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

  至2015年6月底,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约330万辆(不含摩托车),平均每平方公里1658辆、每公里道路586辆。根据目前的拥堵情况,更不适合在道路上开辟非机动车道。

  原因二、报废电池污染严重

  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主要有两种:约80%为铅酸性电池电动自行车,约20%是锂电池电动自行车。

  据介绍,一枚铅酸性钮扣电池弃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按照1辆电动自行车1年至少更换1至2块电池,深圳市现有铅酸电池自行车每年废旧电池的回收量约在2万吨以上,污染十分严重。

  原因三、致死事故逾三成是电动车

  涉摩涉电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参与交通活动时不懂、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象普遍存在。

  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自行车机动灵活性较强,很多驾驶人根本不管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违法载人,乱闯信号,随意停车、转向、掉头,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与其他车辆及行人争道抢行,违法随意性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深圳市近六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18.29%;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37.64%,其中死者九成以上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原因四、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

  目前电动自行车相当廉价,二手车三、四百元即可买到。当遇到民警执法查处,驾驶人通常弃车逃跑,公安机关对其无任何有效处罚措施。

  目前,公安局每年因“禁摩限电”整治受伤人员平均为320人;每年各分局、派出所、交警大队因“禁摩限电”执法冲突造成对方当事人受伤赔偿金额约380万元;2012年至2014年,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见到民警设点检查后立即掉头准备逃跑,导致自己摔伤或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诉讼案件有7宗,其中法院判决公安局应赔偿一半金额的案件5宗,其余2宗庭外协商,最后赔偿了事。

  原因五、屡禁不止 数量不降反升

  市公安局2013年、2014年每年查扣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40万辆。据了解,今年以来仅龙华新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就增加了268家;2013年至今,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门店总量翻了一倍,目前已有1000多家。

  据调查,个别电动自行车门店还时常通过政府“12345”热线反映某某地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很多,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整治力度,从而达到其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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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3 12: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4-3 12:30 编辑

一、政府在城市道路设施、管理上的失误,岂能让只能骑电动车摩托车的百姓买单?大家都是交通参与者,凭什么只给开汽车者提供路权保障?二、废旧电池为什么不能做到集中回收处理?难道因为会产生粪便、垃圾就可以限制人们吃饭?三、既然电动车极易酿成事故,为什么不实行考试上路的持证制度?四、人家合法购买的车辆,属于合法财产,凭什么一纸规定就可以查扣没收?为什么不查封生产、销售、维修的场所?简单粗暴的规定,导致警民对立,执行中还引发大量伤亡事故,岂非与保安全背道而驰?五、屡禁不止,就能证明是正确必须?同时还说明了什么?市场有需求、百姓有需要嘛!

      城市管理,需要的是切合实际、合理合法、公平正义的决策,而非拍脑袋或拍屁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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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3 12:28 |只看该作者
这等事情,倒是希望闲大喷子来喷喷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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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3 12:33 |只看该作者
快递行业大多是使用电动车,深圳搞配额制,倒是考虑到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但是,配额远远不够满足快递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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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3 12:40 |只看该作者
人们的出行方式:公私汽车、公共交通、电动车摩托车、步行。不论哪种方式,都是交通参与者,都应享有平等的路权!城市建设,凭什么只注重机动车道的畅通行驶,而蔑视骑电动车和步行者的路权保证?很多大道都用护栏隔离,没有天桥或地下通道供行人过街,反倒一味责怪行人闯灯、翻越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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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4-3 12:44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城市管理很奇特,交通、市容等执法部门都被下达指标,搞优胜竞赛,不分具体情况,一刀切,粗暴简单的乱搞规定,弄得执行者和被执行者对立,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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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3 14:06 |只看该作者
这事真应提前让市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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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4-3 14:49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4-3 14:06
这事真应提前让市民讨论。

中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之所以普遍不被遵守,执行起来很难,容易造成执法冲突,根本原因就是立法程序有问题!它没有经过民众讨论、没有调查研究,不是代表着多数人的意愿,而是几个昏官坐在办公室里,出于“管理”的目的拍脑袋制定的,因此,大多数人并不遵守,执行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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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4-3 14:52 |只看该作者
遇到问题,就只想到运用权力处罚、限制,很少考虑其它办法解决。既反映出服务思想欠缺,也反映出水平低下。这样的例子很多:武汉曾在发生银行抢劫案后出台规定,不许戴墨镜和鸭舌帽出入银行,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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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4-3 15:1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3 14:52
遇到问题,就只想到运用权力处罚、限制,很少考虑其它办法解决。既反映出服务思想欠缺,也反映出 ...

这个确实有点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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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4-3 15:13 |只看该作者
我是很讨厌摩托电三的,这类人绝大部分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乱闯红灯屡禁不止,我亲眼目睹的发生交通事故十有八九跟它们脱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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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4-3 15: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4-3 15:13
我是很讨厌摩托电三的,这类人绝大部分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乱闯红灯屡禁不止,我亲眼目睹的发生交通事 ...

要是当官的讨厌汽车尾气,私家车都得扣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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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4-3 15:2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4-3 15:23
要是当官的讨厌汽车尾气,私家车都得扣押了。呵呵

我说讨厌,说的是我的感受。不是是否禁止的依据——个人觉得,还是该加强管理 引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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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4-3 18: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4-3 18:52 编辑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4-3 15:28
我说讨厌,说的是我的感受。不是是否禁止的依据——个人觉得,还是该加强管理 引导,教育。。。

全国的交通死亡事故,起码有一半是小轿车所为!深圳2015年上报的交通事故1150起,死亡431人,涉及摩托电动车的死亡人数为41人,仅占交通死亡人数的10%.
     
          全深圳有汽车320万辆,而电动车有400多万辆。300多万辆汽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弄死了390人,400多万辆电动车只造成了41人死亡,怎么禁止的不是汽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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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4-3 19:36 |只看该作者
自从那张蛤蟆嘴,让人戴上三块表以后,政府说话办事都是为“先进生产力”着想去了,富人就是“先进生产力”戴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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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4-3 20:13 |只看该作者
马刀 发表于 2016-4-3 19:36
自从那张蛤蟆嘴,让人戴上三块表以后,政府说话办事都是为“先进生产力”着想去了,富人就是“先进生产力” ...

张寡妇住院去了,也不知你的房事如何了,挂几张图上来瞅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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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3 21:4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3 18:41
全国的交通死亡事故,起码有一半是小轿车所为!深圳2015年上报的交通事故1150起,死亡431人,涉 ...

汽车也应该尽可能限制——现在私家车太多了,简直没法子出行,最糟糕的就是车祸,马路杀手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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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4-3 21:49 |只看该作者
马刀 发表于 2016-4-3 19:36
自从那张蛤蟆嘴,让人戴上三块表以后,政府说话办事都是为“先进生产力”着想去了,富人就是“先进生产力” ...

说大白话很难吗?让围观群众咋找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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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3 23:04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管理部门现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
如此一来,配额是不是又增加了受贿渠道?
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那就不要出来以城市的名义乱管理。因为城市是属于这里生活着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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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3 23:07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之前我和工商部门、交警部门做过一个调查,就是关于电动车。
这里面很吊诡。
国家规定电动车限速是20码,但我们都知道,跑步的速度都可以在20码左右,所以在实际行驶过程中,20码是不可能的,正常码数在40左右。于是,商家为了既符合国家规定,装了限速器,也为了符合实际需求,只要打开限速器,就能“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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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4-3 23: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飞梅弄晚 于 2016-4-3 23:16 编辑

国家为什么不能出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出一个商家可以参照、行人可以安全行驶的规定?

是的,电动车的问题就在这里,就是没有标准规定。而且电动车是没有保险的,一旦发生车祸或者其他状况,骑者很难有所保障。他们绝对是弱势群体。

电动车已经面世十几年了,深圳遇上的问题其他城市也迫在眉睫啊,可这个问题为什么一直没有解决?

这里面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既然有规定为什么不能执行?或者说,这个规定为什么这么难执行?既然禁摩限电动,为什么不从源头掐起?为什么不直接关闭工厂得了?

不能关工厂,因为关乎鸡的屁。那禁谁限谁呢?老百姓呗,他们好说话。于是,深圳就先行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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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4-3 2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3 12:33
快递行业大多是使用电动车,深圳搞配额制,倒是考虑到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但是,配额远远不够满 ...

搞配额制就是制造权力,垄断权力,就是剥夺人民权力,就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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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4-3 23: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戈戈 发表于 2016-4-3 15:13
我是很讨厌摩托电三的,这类人绝大部分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乱闯红灯屡禁不止,我亲眼目睹的发生交通事 ...

很多人吃东西乱吐垃圾,总不能把食物都废了,大家饿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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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4-3 23: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刀 发表于 2016-4-3 19:36
自从那张蛤蟆嘴,让人戴上三块表以后,政府说话办事都是为“先进生产力”着想去了,富人就是“先进生产力” ...

大秃终于站对了一回。你的庵里尼姑来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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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4-3 23:27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6-4-3 23:23
很多人吃东西乱吐垃圾,总不能把食物都废了,大家饿死算了。

最可笑的是说电动车的电瓶污染环境,好像汽车就没有电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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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4-3 2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6-4-3 23:07
我记得之前我和工商部门、交警部门做过一个调查,就是关于电动车。
这里面很吊诡。
国家规定电动车限速是 ...

限速20根本不可行,太慢了。应该搞好刹车系统提高安全性,实行驾照,戴安全帽,违章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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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4-4 08:4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3 23:27
最可笑的是说电动车的电瓶污染环境,好像汽车就没有电瓶一样。

呵呵,这些当官是领导制定的,如果是老百姓选的,我就不信他敢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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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4-4 08:59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6-4-3 23:12
国家为什么不能出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出一个商家可以参照、行人可以安全行驶的规定?

是的,电动车的 ...

就像烟酒之类,是吧。干嘛不直接关闭烟厂呢?因为有高额的税收呗,国家亏不起也不敢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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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4-4 09:0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3 12:40
人们的出行方式:公私汽车、公共交通、电动车摩托车、步行。不论哪种方式,都是交通参与者,都应 ...

我看见的行人翻越护栏,有时候通道只相隔十几米远,他们就是不肯多绕行那么几十步而已。整体而言,跟管理不到位和国民素质也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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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4-4 09:08 |只看该作者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6-4-3 23:12
国家为什么不能出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标准?出一个商家可以参照、行人可以安全行驶的规定?

是的,电动车的 ...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他们出车祸是肉包铁,而汽车是铁包肉。但其实在交通情况下,这些弱势群体横冲直撞的倒还真是多,而且国家法律对这类弱势群体也是有保护的,哪怕汽车半点责任也没有,也要承担人道主义的部分额度——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昨儿听说发生一起连环车祸,一个行人莫名其妙横穿快车道导致后车紧急急刹五车追尾,然而他就一句不懂不能穿行便免责了,而全部责任都是汽车来分担的——这个对汽车来说又公平吗?


我们不能每次一有事就先把大腿粗的抓出来暴打,以弱凌强的事情多了去,所谓强者还得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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