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
(一)开放言路。光绪皇帝下诏,允许报纸"指陈利弊","中外时事,均许据实昌言,不必意存忌讳"。又下诏,凡院、部司员欲条陈意见,可以上书,通过本衙门的"堂官"(首长)代传。普通百姓可以到都察院呈递;
(二)精减机构。撤销詹事府(主管皇后、太子家事)、通政司(主管内外章奏)等六个衙门,各省也要做相应精减;
(三)任用新人。维新派杨锐、刘光第、谭嗣同都被光绪任命为"军机衙门章京上行走"(秘书),参与新政。
(四)仿效康熙、乾隆时的旧制,在紫禁城内开"懋勤殿",使之实际上成为皇帝与维新派讨论制度改革的机构(未能实行)。
康有为还有好些未发表的新政,如尊孔圣为国教、立教部及教会、以孔子纪年、制订宪法、开国会、君民合治、满汉平等、皇帝亲自统帅陆海军、改年号为维新、断发易服及迁都上海等。根据康有为表示,自君民合治以下的新政都得到了光绪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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