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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世上最无耻的“被害人有罪论”,回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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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无耻的“被害人有罪论”,回江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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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3 11: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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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7-13 12:35 编辑

在这个世界上集无耻和逻辑谬误于一身最操蛋的论调是:强调“被害人有罪论”。

总有一帮人,在别人无故受到伤害时,浑然不觉,落到自己头上时,就暴跳如雷。

显然遥望江南就是这类人。其在传说中牛逼的闪闪发光,真的出现了,让人大跌眼镜。

当然我不仅仅针对遥望江南,因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六星这里的某一个个体的事。

强调"被害人有罪论",认为是受害者的原因导致了被侵犯,不仅无视犯罪者的主观恶意及其客观行为,而且对受害者造成了二次伤害,残忍地践踏了他们最后的尊严。

比如去年的唐山打人事件,被伤害女子在烧烤店门口被几个男人拳脚相加边拖边打,甚至受害女子挣脱逃至胡同里面躲避,那几个男的还不肯善罢甘休,追过去继续施暴。

事件之后,强调"被害人有罪论",就有如遥望江南式的人物牛逼闪亮登场了!

"大晚上才下班回家,想必从事的也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如果当事人不反抗,是不是就不会被打"?"女人们就不该半夜去烧烤店用餐"!

强调被害人有罪论,是世界上最荒唐无耻的狗屁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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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7-13 11: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我要开始点几个人的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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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7-13 11: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受害人过错”,分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三种情况,比如一个战友偷偷蒙上正在执勤哨兵的眼睛被当场击毙,属于受害人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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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3-7-13 11: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3 11:25
“受害人过错”,分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三种情况,比如一个战友偷偷蒙上正在执勤哨兵的眼睛被当 ...

展开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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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7-13 11: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1:34
展开说啊,

说这么清楚还看不懂?
“受害人过错”是法律名词,指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导致自己被害,属于行为人免责或减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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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7-13 11:40 |只看该作者

硬按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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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7-13 11:41 |只看该作者
我读到了。。。网络和现实是不一样的。网络上我不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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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7-13 1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也不见得所有被害人就没有过错啊。
比如张扣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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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7-13 11:45 |只看该作者
东方啊,我多说一句,你砖文总是拍不到点子上。象我给你解析的文,你拍我找的点不太对,我那个文不是受害者有罪。我没说你有罪的,我是说,要反思一下,离骂人的远点。

我告诉你哈,你应该问:如果一个狗老咬人,为啥不把它关起来呢。这是我解析文的漏洞。你没找准。当然你找准了,也不成,我只是匆忙,没堵上文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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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3-7-13 11: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遥望江南 发表于 2023-7-13 11:45
东方啊,我多说一句,你砖文总是拍不到点子上。象我给你解析的文,你拍我找的点不太对,我那个文不是受害者 ...


谢谢提醒我离骂人的远点。

但是,我只跟这里少数几个熟悉的人玩,与他们互动。比如对手战斗鸡螃蟹不主流,我们之间所谓的"骂",是我们的友好交流方式一种,别人不懂。

我可从来没有去主动回其它不熟悉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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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3-7-13 12: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3 11:38
说这么清楚还看不懂?
“受害人过错”是法律名词,指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导致自己被害,属于行为人免责或减 ...

唐山打人事件,被伤害女子有过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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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3-7-13 12: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7-13 11:40
硬按上去的

性质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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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3-7-13 12: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遥望江南 发表于 2023-7-13 11:41
我读到了。。。网络和现实是不一样的。网络上我不较劲。。

那你还跟我较什么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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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3-7-13 12:43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1:55
谢谢提醒我离骂人的远点。

但是,我只跟这里少数几个熟悉的人玩,与他们互动。比如对手战斗鸡螃蟹不 ...

你特么按我汉奸帽子巴不得我吃官司,真是太友好了。我谢谢你八辈子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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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3-7-13 12:4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7-13 12:43
你特么按我汉奸帽子巴不得我吃官司,真是太友好了。我谢谢你八辈子祖宗。

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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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3-7-13 12: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7-13 12:43
你特么按我汉奸帽子巴不得我吃官司,真是太友好了。我谢谢你八辈子祖宗。

靠你吖的!你刚说完"小安子太监是昵称,是调侃。你看叫得多亲切随和"。

那帖我给顶上来了!自己拉的屎这么快就吃回去了!谢你八辈子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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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3-7-13 13: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2:02
唐山打人事件,被伤害女子有过错么?

谁说她有过错了么?判的是对方寻衅滋事及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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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3-7-13 13:23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2:55
靠你吖的!你刚说完"小安子太监是昵称,是调侃。你看叫得多亲切随和"。

那帖我给顶上来了!自己拉的屎 ...

真特么逗。
我拉一根骨头状的屎。你啃着嚼着还真跟我套起近乎来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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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3-7-13 13: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3 11:38
说这么清楚还看不懂?
“受害人过错”是法律名词,指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导致自己被害,属于行为人免责或减 ...

"受害人过错"好像不是法律名词。"被害人过错"应该是法律名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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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3-7-13 13: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7-13 13:23
真特么逗。
我拉一根骨头状的屎。你啃着嚼着还真跟我套起近乎来了?

蠢货!你自己吃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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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3-7-13 1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7-13 13:23
真特么逗。
我拉一根骨头状的屎。你啃着嚼着还真跟我套起近乎来了?

帖子里的东西你咋看?有啥想法?大大方方放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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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3-7-13 13: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3:23
"受害人过错"好像不是法律名词。"被害人过错"应该是法律名词吧?

一个是民法里的,一个是刑法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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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3-7-13 14: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7-13 13:28
一个是民法里的,一个是刑法里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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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3-7-13 16:01 |只看该作者
你都没读懂江南他的意思就胡乱落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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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3-7-13 16:05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7-13 13:23
真特么逗。
我拉一根骨头状的屎。你啃着嚼着还真跟我套起近乎来了?

你的屎什么形状,取决于肛门。你拉一截骨头状的,然后大家免费修理你的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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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3-7-13 16:12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13 13:23
"受害人过错"好像不是法律名词。"被害人过错"应该是法律名词吧?



被害人和受害人不一样?
死了叫被害人
没死叫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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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3-7-13 16: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遇见未来 于 2023-7-13 16:32 编辑

有时候,一群坏人。故意惹你抑郁,你如何对付?那你肯定反抑郁,是不是?

错的。我现在告诉你。既然他们敢这么玩,我就把抑郁反弹给他们。他们肯定不相信,那就让时间来见证奇迹。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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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3-7-13 16: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遇见未来 于 2023-7-13 16:36 编辑

吵个几八。讲理,找地方抒情。唉。劳资就一个人一杆枪。不需要任何的理解与同情,干。

枪出如龙。走位,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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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3-7-13 16: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遇见未来 于 2023-7-13 16:40 编辑

心胸要如同大海,对了。什么装不下去。鸡毛蒜皮的这些小事能记几年。我也是醉的了。

看不惯的人,多了去了。越看不惯还越多。最后弄得自己很尴尬,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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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3-7-13 16:44 |只看该作者
下来吧,爬那么高很危险的。每次都是我抱你下来。你丫长这么重,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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