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夏收之际,南京知青任毅所在公社的知青中普遍弥漫着一种下乡后的失望情绪。 大家对前途感到渺茫,只有经常聚在一起,在歌曲中抒发自己的心情。当时知青中有不少人在弹吉它。吉它在“文革”中是资产阶级的标志,不少家庭因惧怕抄家,纷纷将吉它卖掉。任毅等人的吉它都是在旧货商店买到的,价钱便宜,质量却不错。 1969年5月下旬的一个晚上,知青们又挤在任毅的小草房里,搜肠刮肚地把会唱的歌轮番唱了一遍。唱完之后,大家仍然觉得心里空虚,这时,任毅的一个朋友唐又龙忽然站起来对任毅说:“工人有工人的歌,农民有农民的歌,任毅,你就写一首我们知青的歌吧。” 他的话对任毅触动极大。当晚任毅抱着吉它谱写了《我的家乡》,整整写了一夜。在第二天天色发亮的时候,这首歌终于完成了。 这首叫《我的家乡》的歌一作出后当即被人拿去传抄,以惊人的速度在知青中间流传开来。夏收之后,任毅在回南京的轮船上听到有人唱这首歌,于是他走过去,故意问:“你们唱的是什么?”那些人很不屑地回答他:“看你的样子像是知青,怎么连这首歌都不知道,这叫《知青之歌》!” 后来这首歌成了当时全国影响最大,最具有代表性的知青歌曲。 1969年8月,莫斯科广播电台以《中国知青之歌》为名播放了这首歌。 过后不久,批判这首歌的文章就出笼了。1970年2月19日,任毅在知青点被捕,罪名是“创作反动歌曲,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战略部署”。 1970年5月,任毅被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当年6月,南京市革委会同意对任毅的死刑处理意见,报到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审批。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才刚刚22岁的南京小伙子,生命就要永远停留在这个青春岁数上了。 最后,据说是当时任江苏省革委会主任的许世友将军在审阅任毅的判决书时,发现一个娃子仅凭一首歌就被判死刑,认为太没道理了,就把死刑改批成了十年。 1979年任毅获平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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