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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关于房子,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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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买卖不破租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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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1 1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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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很多人提到买卖不破租赁
他们说法拍房,比如原房东知音如果提前和其他人比如一楠兄签订低价租赁合同
那么新购房者比如柳警拍下后也无法赶走一楠,且拿不到租金。

我不太理解这其中的逻辑

不涉及其他方式方法和手段,单纯考虑法律逻辑问题。

我的理解是,柳兄拍下房子,那么一楠兄就应该向柳兄缴纳房租
一楠说买卖不破租赁,柳兄说,我承认你租赁权啊,但不是“免费”租赁啊,当然要给房东柳兄缴纳房租
然后一男说,我给知音全款缴纳租金了啊,交了20年的。
这时候,柳兄可以说,那是你和知音的经济合同,知音收款,但今后无法合法提供房子了,就属于不当得利,一楠你可以起诉知音要回以后的租金。。。
一男和知音的经济纠纷和我老柳没啥关系,我这边你还是要缴纳房租的。不缴纳租金,可以赶你出去啊
所以我的理解是,租客和原房东知音之间的租金纠纷,和现房东柳兄没啥关系,柳兄这边还是应该可以收取租金的。

视频和评论中的说法都很含糊,逻辑也不是很清晰,有点看不懂,为啥新房东拍下拿不到房子还拿不到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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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7-21 19:37 |只看该作者
“低价”合同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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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7-21 20:32 |只看该作者

必须要先解除租赁,才能买卖吧,我直观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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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7-21 20:33 |只看该作者

房屋有租赁关系没解除了,应该不给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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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7-21 20:3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21 20:32
必须要先解除租赁,才能买卖吧,我直观的认为。

应该不是吧?
反正日本肯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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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7-21 20:40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7-21 20:34
应该不是吧?
反正日本肯定不是。



如果租赁关系延续,也是要重新签合同,租户和新房东签合同。

我在周一楠租房没到期的时候把房子卖给别人,应该补偿周一楠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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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7-21 21:3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21 20:40
如果租赁关系延续,也是要重新签合同,租户和新房东签合同。

我在周一楠租房没到期的时候把房子卖 ...

现在法拍房不好卖,就是因为有租户(也许是原房东同一个阵营的),会维持租赁关系。。。
我也和你一样,抱有朴素的逻辑,应该补偿或者退还以后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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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7-21 22:0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21 20:40
如果租赁关系延续,也是要重新签合同,租户和新房东签合同。

我在周一楠租房没到期的时候把房子卖 ...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的租用权不受所有权转移的影响,租赁者无过错,不应受到利益损害。
     例如:我的房子,租用给了贾拖鞋后,我因欠债,被法院查封了房子去拍卖给了闲大喷。此时,闲大喷获取了所有权,据此,可以找贾拖鞋收取房租(并获取因房屋所产生的其它孳息或利益),但不能撵走贾拖鞋,因为贾拖鞋在此事中无任何过错。贾拖鞋须向闲大喷缴纳产权转移后的租金。若此前贾拖鞋预付给我了租金的,超出我持有产权时间的部分,贾拖鞋只能向我主张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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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7-21 2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21 22:40 编辑

房子先租给了A,然后房子卖给了B,A和B对房子拥有的都是债权。一个是因租赁合同产生,一个是因购买合同产生。又因为A的债权在先,所以,要先偿还A(完成租赁),后偿还B(完成买卖)。除非A同意,否则B无权单方面更改债务清还次序。

——背后的逻辑应该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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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7-21 22: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1 22:05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的租用权不受所有权转移的影响,租赁者无过错,不应受到利益损害。
...

我感觉我和柳兄理解的一样。
但视频中拍到房子的新房东,却收不到租金,还挺无可奈何的样子
按说法理上应该支持新房东收取租金才对

那只能理解成现实问题吧,根本不是法律问题,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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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7-21 22: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21 22:10
房子先租给了A,然后房子卖给了B,A和B对房子拥有的都是债权。一个是因租赁合同产生,一个是因购买合同产生 ...

租赁和买卖应该没有法律上的强制顺序吧,租赁没完成期间,房产应该也可以买卖

只是新房东仍然需要继续租给这位租客

现在疑惑的是为啥很多视频讲新房东“无法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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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7-21 22: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1 22:05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房屋的租用权不受所有权转移的影响,租赁者无过错,不应受到利益损害。
...


房租不能涨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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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7-21 22:5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21 22:53
房租不能涨价吗?

在合理范围内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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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7-21 22:57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7-21 22:49
我感觉我和柳兄理解的一样。
但视频中拍到房子的新房东,却收不到租金,还挺无可奈何的样子
按说法理上 ...

原租客必须与新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否则,可以强制腾退。租客实际上只拥有优先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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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7-21 22:58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4-7-21 22:51
租赁和买卖应该没有法律上的强制顺序吧,租赁没完成期间,房产应该也可以买卖

只是新房东仍然需要继续 ...

现实中,有人设定永久居住权来对抗买卖,这个不能与租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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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7-21 23: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21 23:45 编辑
杀手 发表于 2024-7-21 22:51
租赁和买卖应该没有法律上的强制顺序吧,租赁没完成期间,房产应该也可以买卖

只是新房东仍然需要继续 ...


租赁权本质是债权,如果租赁合同在先,就应该先偿还租赁者。如果在租赁前房屋就已经抵押了,则不存在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问题了。“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对债权的清偿次序”问题。租户的租赁合同是和原房主签的,租金当然给原房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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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7-22 07: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21 23:36
租赁权本质是债权,如果租赁合同在先,就应该先偿还租赁者。如果在租赁前房屋就已经抵押了,则不存在什 ...

付给原房主没问题
问题是使用半途房子被拍卖了,房东换了,原房东不再有房子所有权了
所以房东被拍卖的那一刻开始,原房东就无法提供合法房子给租客了,这以后的房租,就应该退还给租客吧?

租约关系,新房东应该认可,也就是柳警说的租赁优先权,但租客需要向新房东缴纳房费
缴纳给原房东的租费,是租客和原房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和新房东没什么关系,不应该据此拒绝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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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7-22 07: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杀手 于 2024-7-22 07:12 编辑

也就是租赁关系(优先租借权)
和付房租
不是应该分开看吗?

不破租赁,我理解的是具有优先租赁资格
但房租,还是需要缴纳给新房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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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7-22 07: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1 22:58
现实中,有人设定永久居住权来对抗买卖,这个不能与租赁混淆。

是的
这种玩法实际上对原房东应该也挺有风险,如果受益人真就以后不松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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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7-22 07: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1 22:57
原租客必须与新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否则,可以强制腾退。租客实际上只拥有优先租 ...

是的,优先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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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7-22 07:2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7-21 23:36
租赁权本质是债权,如果租赁合同在先,就应该先偿还租赁者。如果在租赁前房屋就已经抵押了,则不存在什 ...

举例:设若租客与原房东签了3年租房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3年房租,而原房东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就将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形式转让给了新房东,那么,原房东就应该向租客退还剩余两年的租金,租客与新房东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并向其缴纳租金。新房东不得拒绝租客继续租用此房。租金应与此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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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7-22 07: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2 07:29
举例:设若租客与原房东签了3年租房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3年房租,而原房东在合同签订后一年, ...


这可能是法拍房跟正常房屋买卖不同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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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7-22 08:37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如果解除租赁
就不能再租给别人,除非原来的租户同意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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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7-22 08: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肯定与租户无关啊。
要么原房东提前和租户商量退租退违约金
要么原房东给新房东结清剩余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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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7-22 09:3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7-22 07:50
这可能是法拍房跟正常房屋买卖不同的地方吧

法拍房的规则很不公平,流拍就降价,本来估价就估的低,流拍几次就贱卖了。应该是第三方评估后,腾退,以估值判给胜诉方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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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7-22 09:44 |只看该作者
找法院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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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7-22 10:54 |只看该作者
纠纷可以避免。
买房人看房的时候就知道有租客。完全可以提前协商续租或是退租。
没必要买了房子既不能住又没有房租。
表情:竹篮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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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7-22 1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22 12:23 编辑
杀手 发表于 2024-7-22 07:03
付给原房主没问题
问题是使用半途房子被拍卖了,房东换了,原房东不再有房子所有权了
所以房东被拍卖的 ...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也就是租户仍持有房屋使用权的情况下,这时卖房者卖出去的房子并没有使用权。只有卖房者清偿了这部分债权,完成房屋租赁合同之后。该房屋的所有和使用权,才完整的移交给了买房者。

那么,是卖房方没告知清楚,还是买房者不了解情况或为贪图便宜明知如此却事后不认,并由此产生了纠纷。总而言之,是发生于买卖关系中,买卖合同一端,与之前的租赁关系,和人家从前租户是无关的。

你前面的说法,等于把买卖关系中的风险纠纷,转嫁到了租赁关系中,让租赁方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成本。如果租户同意,卖房者也同意,这事好办。如果租户不同意,买房者只能和卖房者之间协商或扯皮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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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7-22 12: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7-22 12:48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7-22 07:29
举例:设若租客与原房东签了3年租房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3年房租,而原房东在合同签订后一年, ...


有些租户一租就很长的,投入也十分巨大。我有一哥们在上海附近(江苏地界)的非热门旅游区内,租了一个临湖的二层农民房,签了20年的合同。全部自己设计,用自己公司的工人,装修还花了几十万——连心血和人工都算上恐怕要上百万。

还有无法计算的隐形成本,比如放弃了城市发展的种种便利和好处,放弃了很多客户,把工作室也迁到了这里,就是打算体验下在乡野田园的工作和生活……

如果房主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法律上又没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自己被迫要和新房东扯皮,甚至之前的投入都白搭,那损失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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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7-22 15: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杀手 于 2024-7-22 15:10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7-22 12:34
有些租户一租就很长的,投入也十分巨大。我有一哥们在上海附近(江苏地界)的非热门旅游区内,租了一个 ...


咱俩讲的好像不是同一个问题啊,哈哈
我和柳兄我们的意思是“承认”“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新房东仍然应当维持和租客的租赁关系

问题是预支给旧房东的20年租金,怎么处理,应该由谁向谁支付才合理。

法律的基准是公平,而不是看谁更可怜
而且,成年人的法律当事者,都是平等主体,也没有更可怜一说吧,大家都是平等的当事人。

租户签订和预付租金的时候,应该能预见所有权有可能因买卖,继承,赠送等事由发生变更,他还是选择了签订合同,那么以后的追债的麻烦风险,自然也是租客负担,而不是新房东向老房东追要预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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