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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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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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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4-12-23 14: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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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3 15:32 编辑

再谈思维的宽度:爱情 > 人命 > 狗命
文:公理力


公某在风铃狗肉帖后回了句:没阅完,老话题,就不曰了
风铃:比爱情这个话题还老么?
公某: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呀,狗是啥主题?吃饱了打嗝时也是副题
风铃:唉,聪明如你也就知道吃。主题是善待生命哦。生命话题,比爱情低一等么?
公某: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爱情 > 人命 > 狗命。为了一条狗,你不会连这价目表都忘了吧?

讲真,这个所谓的价目表不等式,前半段当然是调侃。这年月,有谁会认为爱情重于生命?妃儿、金豌豆,还有谁?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除了这几位,恐怕半个都不会有。

但不等式的后半段,诚如上面回复中所言,人的权益在狗之上,这就不止是一个严肃的价值判断,更是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由此出发,哪怕经99道推演,只要没有任何法规限制,吃狗肉者就有拒绝承受任何有形或无形心理压力的权益。

爱狗人士固然也有不认同的权利,却没有给享用狗肉者施加直接或间接压力的自由。否则,于事无补、遭到回怼都是对方的权利选项。

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如此这般梳理,似乎没毛病。但你不觉得还是缺了点啥吗?

如果公某没看走眼的话,六星人个个进入21世纪了。公某日前在“智力冗余”帖中提出一个判断:中国目前已进入准文明社会。为啥有个累赘“准”字?物质文明社会并无确切定义,中国达到其门槛应该问题不大,但精神文明层面,即使没明确门槛,恐怕也不那么理直气壮。在没有达到足够共识之前,公某以为,加这个“准”字是恰当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达标的精神文明有哪些特征呢?
要完整回答这个问题,至少需要另开一帖,甚或N帖。但其中至少包括重要一条:即个体思维的宽度,而其中又包括必不可少的对人对事的包容度。

所谓文明的包容,显而易见,并非针对无瑕疵的对象——那本来就没理由不认同,而是针对那些有瑕疵的事物或人的表现而言的。这些瑕疵只要在法规界限内,哪怕与你的认知、立场、价值观等不相容,也能给予理解、尊重,这便是包容的本意,也是精神文明题中应有之义,或称基本特征。

具体到吃狗肉问题上来。爱狗人士的博爱之心、良善之德,苍天可鉴,动物保护更属先进文化。这些都理应充分肯定。但是,从文明包容的层面出发,理解、尊重狗肉爱好者的吃货思维,理应是爱狗人士应有的心胸宽度,如此这般的精神文明境界,至少得让苍天再鉴一回不是?

同时,也必须承认,尽管不是上溯数千年屠狗辈大行其道时代那种果腹刚需境况,今天狗肉爱好者们也足以确认自己进入21世纪了。其逻辑刚需之表现,就包括理解、尊重爱狗人士的感受。对此等文明包容的兑现,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若你不信,不妨求证他们:你们进入21世纪没?答案包你满意。

当然,少许客观精神也足以给爱狗人士们以信心。诸如,玉林狗肉节,放着真金白银不赚,愣是让天价节日销声匿迹N年了;某些地方大张旗鼓的吃狗肉文化也比早年间收敛多了。

夫复何求?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牛排要一片一片地啖。这类老生常谈,我自己听了都烦。但是,老生常谈自有常谈的道理。

就曰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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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12-23 14: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假如人类不吃狗肉了,那么大部分狗就得去投胎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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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当一段感情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的呵护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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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只看该作者
自由>爱情 > 人命,还有>狗命。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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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4:31
假如人类不吃狗肉了,那么大部分狗就得去投胎羊了。

人家说,替古人担心,你也不遑多让,替狗魂转世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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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但把所有的狗都看成忠犬八公的人,也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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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12-23 14:39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当一段感情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的呵护她吗?

这个问题先测一下答题者的智商,基本就不用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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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12-23 14:39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12-23 14:32
自由>爱情 > 人命,还有>狗命。
养了狗,狗命>自由了就

逻辑怪圈,更准确说,情感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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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12-23 14:4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所以公式的使用者是有门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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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12-23 14:42 |只看该作者
狗腿子,不光吃狗肉的喜欢,爱狗人士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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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12-23 14: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41
所以公式的使用者是有门槛的

问题不在于应该把哪个价值排最高
而在于爱狗人士和你楼文一样,试图统一某种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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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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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爱情重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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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只看该作者
说到 ’思维的宽度‘,公理兄犯了一个小忌,论坛就是论的,国情不同,文化氛围不同,各人观点自然不同。大家都是各抒己见,彼此不认同是常事儿。无法可依自然就是各行其是,哪里有 '不许如何’、给人‘施压’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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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12-23 14: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 ...

精辟

我养的我会哭,那是人之常情,与别人共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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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12-23 14: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2-23 15:0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6
问题不在于应该把哪个价值排最高
而在于爱狗人士和你楼文一样,试图统一某种价值观
那不等式是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规矩,根本不是我的个人主张,也就不存在我试图统一价值观这回事
而本帖重点是,即使有上述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21世纪文明社会的公民,也不应该缺失包容——柔性的文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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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12-23 14:58 |只看该作者
云水梦 发表于 2024-12-23 14:42
狗腿子,不光吃狗肉的喜欢,爱狗人士更喜欢。

如此高明的见解,这是为双方找共同语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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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12-23 15: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水梦 于 2024-12-23 15:04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58
如此高明的见解,这是为双方找共同语言呢

都是爱,只是爱的方式有差别。本质是一样的。一种俯视的爱。不接受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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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12-23 15: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4:55
那不等式是在权益与法理层面的
而本帖重点是,即使有上述法理与权益层面的刚性规矩
21世纪文明社会的公民 ...

如果聊法理层面,狗命仅仅是个财产权概念,流浪狗需收容,对人类人身安全有威胁的疯狗要当街击毙
你那个不等式已经抬举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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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12-23 15:02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主帖对你的判断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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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12-23 15:0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5:02
如果聊法理层面,狗命仅仅是个财产权概念,流浪狗需收容,对人类人身安全有威胁的疯狗要当街击毙
你那个 ...

那个不等式就是把狗排在最后,不存在抬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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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12-23 15: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12-23 15:08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5:05
那个不等式就是把狗排在最后,不存在抬举吧

把人命和狗命这种财产进行价值排序,相当于在问人命值多少钱,把人命物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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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12-23 15: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铃清音飘渺 于 2024-12-23 15:13 编辑

‘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
。。。。。。。。。。

你想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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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12-23 15:13 |只看该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说到 ’思维的宽度‘,公理兄犯了一个小忌,论坛就是论的,国情不同,文化氛围不同,各人观点自然不同。大 ...

无法可依自然就是各行其是,哪里有 '不许如何’、给人‘施压’的意思呢?

不许如何,当然是权益与法理层面

关于“施压”,舆论就是一种压力。即使这种舆论不使用强制性字眼,仅仅表达认同或不认同,对当事人也可能是一种精神压力。

例如,在伊斯兰教徒面前,仅仅无褒贬地谈论吃猪肉这个客观事实,也是不恰当的——也是一种忌讳(压力)

在你这位爱狗人士面前,谈论狗肉的吃法,你一样会感到不舒服,这就是精神压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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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12-23 15:15 |只看该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4-12-23 15:08
‘风铃是指望不上了,她认为狗比爱情重要’
。。。。。。。。。。

好吧,你也是爱情重于生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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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12-23 15:1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49
一个人因为死了爱犬而痛哭流涕,我并不奇怪
但假如我的狗死了他也嚎啕大哭,我就会狐疑他啥时候和我的狗好 ...

说得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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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12-23 15:1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3 14:36
如果有的人爱上了一条狗
你这公式就应付不了
人们不会去吃忠犬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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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12-23 15:2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2-23 15:15
好吧,你也是爱情重于生命派?

你还是自鸣得意了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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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12-23 15: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12-23 15:17
说得挺损,

话糙理不糙
把狗做为一个种群去爱的人,本质是理性不足导致的情感泛滥,圣母白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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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12-23 15:24 |只看该作者
我发现一个问题,论坛逻辑辩论的错误经常在于,我们经常把法律规则和道德情感在同一个维度进行辩论,这个是无解的~~
道德法律,规则情感,它们是互相补充妥协进步的,而不是你死我活,必须把你推翻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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