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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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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o_e128:}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第二、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都不是用来维护大众的权益的,而是用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利的。而所谓的统治者,就是能给社会带来就业岗位、经济发展、科技文化创新和制度进步的人。 第三、“强奸在任何国家都是重罪”,这是孤陋寡闻之人,想当然的事情。要知道,即使是今天的印度社会,男性犯强奸罪,一般也不会被重判。 第四、我认为我能为社会带来就业岗位,有能力推动文化创新,能促进经济发展,我确实是一个社会精英。对于群众的苦乐爱憎,我也确实不感兴趣,我更不想跟那些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窝囊废为伍。 第五、向我这样的小卒,是绝不会去判断,十几亿中国人,都是什么出于什么目的去关注李天一案的。即使我非常自恋,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想去教化众生,想去维护既得利益集团,我也不会以代表一切公众的口吻,去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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