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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楼主: 天涯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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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复制链接]

271
发表于 2013-3-2 19: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3-2 19:23
楼主的标题有两处与正文的观点相悖。李天一未经审判,就不能确定他成立轮奸罪,此为罪行法定的宗旨;审判和 ...

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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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发表于 2013-3-4 00: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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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3-2 19:23
楼主的标题有两处与正文的观点相悖。李天一未经审判,就不能确定他成立轮奸罪,此为罪行法定的宗旨;审判和 ...

      你这个回复跟我的文章内容相悖:我是说“犯个轮奸罪,就要接受社会审判吗?”,没说李天一已经犯了轮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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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发表于 2013-3-4 00: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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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3-2 19:43
轮奸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罪,法定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楼主一方面认为罪行应该法定,一方面又认为强奸罪不 ...

     赔偿也是犯罪代价之一,花钱减刑,古今中外通用,有何矛盾之处?重罚也是重判的一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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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发表于 2013-3-4 00: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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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纸伞 发表于 2013-2-27 10:58
我靠,楼盖的这么高了!
又看了一遍原文,感受楼主的博爱————
据说,强奸时戴上避 孕 套就不算强奸。 ...

     总好过那些只许自己偷情,不容别人意淫的卫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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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发表于 2013-3-4 00: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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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2-27 11:53
质问你的人有没有水平见仁见智,你用有水平的思考来驳斥他们才能表明你有水平嘛,不从众是需要强大内功的 ...

      狼没有为狗呐喊的义务,我写个文章发表己见,不是为了普度众生。别人来质疑我的房子盖得不好,我把质量合格证给他看就完了,何必要教他怎么样去检验建筑质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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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发表于 2013-3-4 00: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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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飘飘 发表于 2013-2-28 00:14
狂生呢?不会让大家殴走吧?坚强点坚强点。

{:soso_e128:}我很坚强,并且我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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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发表于 2013-3-4 00: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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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2-27 09:24
这篇文让我想起了汶川地震的范跑跑

    你的回复让我想起了四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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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发表于 2013-3-4 06: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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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升起的刹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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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发表于 2013-3-4 10:38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4 00:30
赔偿也是犯罪代价之一,花钱减刑,古今中外通用,有何矛盾之处?重罚也是重判的一种嘛。

错误。法不溯及以往,这才是各国通用的刑法原则。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罪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赎刑就不能在强奸罪中适用,这也是各国通用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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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发表于 2013-3-4 12: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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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13-3-4 10:38
错误。法不溯及以往,这才是各国通用的刑法原则。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罪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赎刑 ...

李天一强奸了某女,他一块钱也赔不出来,跟他赔了人家百八十万之后,量刑会是一样的吗?{: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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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13-3-4 12:47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4 00:33
狼没有为狗呐喊的义务,我写个文章发表己见,不是为了普度众生。别人来质疑我的房子盖得不好,我把 ...

你的个见之所以要以发在这里显然是希望别人知道吧,
说好听点是与想与人分享,说难听点是想在众人面前显摆显摆自己的高见,要显摆就免不了有板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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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发表于 2013-3-4 15:41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4 12:06
李天一强奸了某女,他一块钱也赔不出来,跟他赔了人家百八十万之后,量刑会是一样的吗?

量刑主要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法定量刑情节来掌握,民事赔偿属于酌定情节,有一定的作用,但切不可盲目夸大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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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发表于 2013-3-4 19:30 |只看该作者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触犯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触及道德也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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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发表于 2013-3-4 20:42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4 00:35
你的回复让我想起了四人帮。

其实没什么好争的,事实就是如此,一阵风而去,如果这次他还没接受教训,那可真是社会的祸害,我也相信他的家人要是真有这门路,等风过了就可以帮他换个马甲移民出国,隐姓埋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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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发表于 2013-3-7 12: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3-7 17:02 编辑

       民众“狂欢式的审判”也许可以归结为私刑的范畴,但审判对象也得有足够吸引公众眼球的条件。李天一很不幸算一个,这也是为什么另外四个是“透明”的原因。有得就有失,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公平原则,道理自在人心,这一点不容小觑。楼主之所以遭到“群殴”,不是说你的“司法解释”不对,而是你介入其中的方式和维护的对象挑战了大家的心理底线。你的这个题目可真是够多人眼球的,不过有一点你恐怕忘了,按社会学范畴,法律本来就是一种来源于大众并得到多数人认可,用来维护大众基本权益的契约形式。另外,强奸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重罪。

       从某种意义上讲,你犯了和李天一一样的幼稚错误——站到了公众的对立面——自诩为社会精英阶层。你没有兴趣去品味百姓的爱憎与甘苦,不屑与草民为伍,完全是以一种教化的方式高高在上、俯视众生。可惜,凭你的“自我介绍”尚不足以为“社会精英阶层”所接纳,充其量也只是个摇旗呐喊的小卒,有强烈的自恋倾向。然而,从中不难看出,你维护的就是这个阶层。哥们儿,你这个帖子投错地方了,这里是草民论坛。

       其实,李天一更多的是供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们的关注点是此案司法程序和诉讼走向的问题,以及该案有可能成为一个标志性案例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正是公众所期待的挑战某些特权某些阶层肆意占用社会资源的机会,寻求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机会,而李天一不过是自己撞到了枪口上。假如李天一受到公正的审判,假如能够入狱服刑,那么在他出狱之时,如果还是管不住自个的身体,不妨远赴东瀛投入到轰轰烈烈的AV事业中去,若他够火够红,则既可以就此满足他的特殊癖好,也不枉他的表演天赋了。当然,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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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发表于 2013-3-7 14:42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7 12:27
民众“狂欢式的审判”也许可以归结为私刑的范畴,但审判对象也得有足够吸引公众眼球的条件。李天一很 ...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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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发表于 2013-3-7 16:12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13-2-27 00:13
2B的眼光,大人当然不大明白。

你有车么?撞烂过人么?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么?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属于 ...

一路看到这儿,实在忍不住了。

不对任何一方观点表态。

这个回复有损杂谈斑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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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发表于 2013-3-7 16:35 |只看该作者
金黄的小麦 发表于 2013-2-26 23:48
嗯,婊子心态

特别赞同楼主的回复,可惜加不了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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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发表于 2013-3-7 17: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老彪一号 发表于 2013-3-7 16:35
特别赞同楼主的回复,可惜加不了分了。

走一个,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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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发表于 2013-3-7 21: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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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7 12:27
民众“狂欢式的审判”也许可以归结为私刑的范畴,但审判对象也得有足够吸引公众眼球的条件。李天一很 ...

{:soso_e128:}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第二、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都不是用来维护大众的权益的,而是用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利的。而所谓的统治者,就是能给社会带来就业岗位、经济发展、科技文化创新和制度进步的人。
      第三、“强奸在任何国家都是重罪”,这是孤陋寡闻之人,想当然的事情。要知道,即使是今天的印度社会,男性犯强奸罪,一般也不会被重判。
      第四、我认为我能为社会带来就业岗位,有能力推动文化创新,能促进经济发展,我确实是一个社会精英。对于群众的苦乐爱憎,我也确实不感兴趣,我更不想跟那些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窝囊废为伍。
      第五、向我这样的小卒,是绝不会去判断,十几亿中国人,都是什么出于什么目的去关注李天一案的。即使我非常自恋,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想去教化众生,想去维护既得利益集团,我也不会以代表一切公众的口吻,去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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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发表于 2013-3-7 22:12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7 21:57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

估计父母教育你的时候,也是只重视培养智,没有培养德,跟李双江犯同样的错误,只不过你还没出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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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发表于 2013-3-7 23:22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22:06
我追求我所缺的事物,我骄傲。

你最缺少的是对民主与公平的理解!
更可悲的;你还不自知!{: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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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发表于 2013-3-7 23:48 |只看该作者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7 22:12
估计父母教育你的时候,也是只重视培养智,没有培养德,跟李双江犯同样的错误,只不过你还没出事而已

嗯,同感。楼主此帖的标题改为《不就轮奸个把少女么,还,,,,》会更加符合楼主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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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发表于 2013-3-8 07: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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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芒 发表于 2013-3-7 23:22
你最缺少的是对民主与公平的理解!
更可悲的;你还不自知!

公平正义的定义是你说了算的?
我觉得你很自大,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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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发表于 2013-3-8 13: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很坚强。
楼主之所以比王朗坚强是因为误以为自己是诸葛了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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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发表于 2013-3-8 14:59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1:47
群众如果看见他正在实施轮奸而不去阻止他,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群众在一个罪犯入狱了以后, ...

{:soso_e113:}李天一先是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劳教,解除劳教出来后不久,就又犯了轮奸的事儿,已经批捕了,也就是说,够罪了,要判刑了。哈哈,那你说说,他刑满释放后,会不会犯更大的罪?
     大家之所以谴责他,估计一是因为如今社会上耍特权的多了,司法黑暗,担心他会因他爹的影响,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二是因为他屡教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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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发表于 2013-3-8 19: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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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8 14:59
李天一先是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劳教,解除劳教出来后不久,就又犯了轮奸的事儿,已经批捕 ...

一、我本文不反对司法审判,只质疑公众审判。
二、李天一出狱之后是知错能改,还是屡教不改,这我不想预测。可是,如果他屡教不改,那么这说明社会谴责对他的教育,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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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发表于 2013-3-8 19: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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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又东风 发表于 2013-3-8 13:52
楼主很坚强。
楼主之所以比王朗坚强是因为误以为自己是诸葛了吧。

越软的骨头,越能让菜刀觉得自己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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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发表于 2013-3-8 21:02 |只看该作者
就这样还盖了那么多层楼,不知是谁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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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发表于 2013-3-8 21:43 |只看该作者
周糊涂 发表于 2013-3-8 21:34
谁的?

大家的,楼主发这个帖是他本人的失败,我们这么多人说服不了他也是失败,这里居然有人以他为榜样是论坛的失败
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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