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毛传与郑笺,前一“斯”字指君子,后一“斯”字指此地。朱熹承袭此说,释为:“何此君子独去此而不敢少暇乎?”(《集传》)而严粲释云:“言殷然之雷声,在彼南山之南。何为此时速去此所乎?”(《诗缉》)从上下文看,后一种说法更为顺理成章。感叹之后,女主人公又转念为丈夫设身处地着想:只因为了公事,才不敢稍事休息。想到丈夫一心为公事奔忙,故而接下去才有“振振君子”的赞叹。毛传与郑笺均释“振振”为信厚。朱熹亦承此说。姚际恒《诗经通论》云:“盖振为振起、振兴意,亦为众盛意。”而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训“振振”为“振奋有为”,似更切合情理。这样“振振”一词就成了称扬其夫君勤奋有为的赞语了。女主人公作出这样的赞叹之后,却发出了“归哉归哉”的呼唤,表明女主人公虽然明白丈夫是为公事奔走,但还是希望他能早早归来。这种转折实质上表现了情与理的矛盾冲突。《诗序》称“劝以义”,就是着眼于其理的一面,以张扬其伦理教化的意义,但忽视了其情的一面,而且是此诗的主要一面,因而受到后人的质疑。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批评了《诗序》的这一偏颇:“按诗‘归哉归哉’,是望其归之辞,绝不见有‘劝以义’之意。”崔述的《读风偶识》也称:“今玩其词意,但有思夫之情,绝不见所谓‘劝义’者何在。”然而“绝不”云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失之偏执。还是朱熹概括得好:“于是又美其德,且冀其早毕事而还归也。”(《诗集传》)近人陈子展《诗经直解》称此诗“既劝以大义,又望其生还,可谓得情理之正者也”,诚为中肯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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