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楼主: 天涯狂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复制链接]

301
发表于 2013-3-8 22:11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8 19:26
一、我本文不反对司法审判,只质疑公众审判。
二、李天一出狱之后是知错能改,还是屡教不改,这我不想预 ...

{:soso_e113:}社会舆论并不代表审判,但在我国,舆论确实能够影响审判。为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法制不健全。

使用道具 举报

302
发表于 2013-3-8 22:49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8 07:49
公平正义的定义是你说了算的?
我觉得你很自大,可笑。

可悲的是;自认为是受益者的往往是可怜虫.因为愚昧!



使用道具 举报

303
发表于 2013-3-9 00: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牛芒 发表于 2013-3-8 22:49
可悲的是;自认为是受益者的往往是可怜虫.因为愚昧!

{:soso_e128:}把受益者全想成笨蛋,是屌丝阿q自慰的方式。

使用道具 举报

304
发表于 2013-3-9 00:0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8 22:11
社会舆论并不代表审判,但在我国,舆论确实能够影响审判。为什么呢?说到底,还是法制不健全 ...

法律不健全,就应该让懂法的人修法,而不是靠大众舆论来替法行道。

使用道具 举报

305
发表于 2013-3-9 08:58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8 19:26
一、我本文不反对司法审判,只质疑公众审判。
二、李天一出狱之后是知错能改,还是屡教不改,这我不想预 ...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触及了道德当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这还需要讨论吗?

使用道具 举报

306
发表于 2013-3-9 09:03 |只看该作者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8 21:43
大家的,楼主发这个帖是他本人的失败,我们这么多人说服不了他也是失败,这里居然有人以他为榜样是论坛的 ...

说的好。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触及了道德当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这还需要讨论吗?
况 李天一本身也不是什么好鸟。

使用道具 举报

307
发表于 2013-3-9 09:16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00:01
法律不健全,就应该让懂法的人修法,而不是靠大众舆论来替法行道。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因是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关系,所以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这是律师团所有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soso_e120:}律师该算是懂法的了吧?哈哈,你瞧瞧,能指望他们修法吗?什么是法律?法律本身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道德!而大众舆论,正是普遍道德观的体现,因此,司法过程中的案犯和所有参与人接受舆论的监督,都是应该的。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发表于 2013-3-9 09:44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00:01
法律不健全,就应该让懂法的人修法,而不是靠大众舆论来替法行道。

{:soso_e122:}民众的舆论针对的是此案背后可能会出现的司法腐败,而非案犯本人。

使用道具 举报

309
发表于 2013-3-9 09:51 |只看该作者
{:soso_e123:}轮奸案经常有,为何民众舆论只对本案关注?关键是因为李双江属于名人,在我国,很有可能因为其地位影响司法公正!

使用道具 举报

310
发表于 2013-3-9 09:52 |只看该作者
在我国,舆论的力量有时抵不过名人、金钱、地位!

使用道具 举报

311
发表于 2013-3-9 09:57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00:00
把受益者全想成笨蛋,是屌丝阿q自慰的方式。

如果一个"撤拉利马"也自认为是受益群体的一员,那柳二天天要喊万岁了.{: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12
发表于 2013-3-9 10:50 |只看该作者
东风再起 发表于 2013-3-8 21:43
大家的,楼主发这个帖是他本人的失败,我们这么多人说服不了他也是失败,这里居然有人以他为榜样是论坛的 ...

每个人有不同的价值观,这个与成败无关吧?或者我不明白你说的成败所指。

使用道具 举报

313
发表于 2013-3-9 10: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3-9 14:08 编辑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7 21:57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即使没有智商也一定要有常识,得到什么不一定就会失去什么。这跟什么主义没关系,取决于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守法意识。好爸爸和好儿子是两个概念,诚然,儿子对于出身没得选择,那要看其老子的那一两滴液体是射在了蜜罐里还是寒窑里。我不明白你所谓的“好爸爸”的标准是什么?富爸爸?名爸爸?官爸爸?但我清楚一点,不管是啥爸爸,儿子一定要是被教育大的而非被饲养大的,否则儿子一定会把老爸整成李刚或李双江。

       第二、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都不是用来维护大众的权益的,而是用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利的。而所谓的统治者,就是能给社会带来就业岗位、经济发展、科技文化创新和制度进步的人。

       这番话你敢去天安门广场大声喊出来吗?我敢保证,你会被当做一个疯子抓起来。其实,我也知道你既不是疯子也不是统治者,你只是有狂想症的症候,至少有一半生存状态是处于你自己的幻觉之中。哥们儿,你可千万不要幻想下届政府换届改选时有你什么事!狂可以,顶多有人觉得你自不量力,但狂到扮演救世主,就有点太大了!

       第三、强奸在任何国家都是重罪,这是孤陋寡闻之人,想当然的事情。要知道,即使是今天的印度社会,男性犯强奸罪,一般也不会被重判。

       在你面前我的确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惭愧,但你能不能举个让我更加孤陋寡闻的例子,比如说非洲至今尚存的原始部落?给你一个忠告,不要过分侮辱印度人,他们会用那只不抓饭的手改造你的性别。

       第四、我认为我能为社会带来就业岗位,有能力推动文化创新,能促进经济发展,我确实是一个社会精英。对于群众的苦乐爱憎,我也确实不感兴趣,我更不想跟那些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窝囊废为伍。

       按照你的这个思维逻辑,我不知道由你往上追溯三代会不会使你蒙羞?但我的确颇为同情地提醒你,把自己置于90%“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人群当中你是否有安全感?其实,能让你如此充分地暴露贬低草根百姓的嘴脸,倒显得我高高在上了。{:soso_e113:}

       第五、向我这样的小卒,是绝不会去判断,十几亿中国人,都是什么出于什么目的去关注李天一案的。即使我非常自恋,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想去教化众生,想去维护既得利益集团,我也不会以代表一切公众的口吻,去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

       是吗?那我前面看到的东西不是你的?唉!什么事把你刺激成这样?

使用道具 举报

314
发表于 2013-3-9 11: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灵雨灵 于 2013-3-9 11:14 编辑

{:soso_e113:}第四、我认为我能为社会带来就业岗位,有能力推动文化创新,能促进经济发展,我确实是一个社会精英。对于群众的苦乐爱憎,我也确实不感兴趣,我更不想跟那些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窝囊废为伍。
——————————————————————————————————————
你的潜台词不过就是因为你是强者、你是这个社会强势的一方,所以你对普通群体的喜怒哀乐不感兴趣,

那你不是振振有词地强调要依法办案吗?法律条款都是为了富人制定?

在你的逻辑里哪有什么公平的法律啊,纯粹就是“强者”的逻辑就是法嘛,你不过也是伪善地嚷嚷什么依法办事而已。

你还不想和“穷而刁滑、贫而伪善的窝囊废为伍”,

问题是“富而诚信”的高富帅未必又要搭理你,就你视频得瑟的那点东西就是你嘴里“精英”的标准啊,

你这精英标准也够低的,真没见过多大世面,所以才狂吧?{:soso_e113:}

另外强弱是相对的,还会相互转换的哦,你现在“强”,万一哪天“弱”了呢?

使用道具 举报

315
发表于 2013-3-9 14:0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笑看浮云_(超然 发表于 2013-3-9 08:58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触及了道德当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

{:soso_e128:}三纲五常是明清时期的社会最高道德标准,那么夫为妻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是不是最高的法律?忠党爱国是当今社会的最高道德标准,那么忠党爱国这条法律法规,合理吗?

使用道具 举报

316
发表于 2013-3-9 14:1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9 09:16
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李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对媒体表示,李天一 ...

{:soso_e128:}立法者跟讼棍是不一样的。
欧阳修之父曾为邢官,执生杀大权,有清誉,他常夙夜忧叹,其妻问所叹为何?欧阳修之父答曰:“即使是罪无可赦的犯人,我也想通过认真重盘案情,看看他是否能有一线生机。但是,我却总是找不到救赎他们的理由。”
本案,大多数人只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来谴责李天一,有没有人想过,从肇事者家属的角度出发,来帮助一对悲催的父母教育子弟的呢?

使用道具 举报

317
发表于 2013-3-9 14:1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3-3-9 09:52
在我国,舆论的力量有时抵不过名人、金钱、地位!

{:soso_e128:}所以舆论就能代替司法了?

使用道具 举报

318
发表于 2013-3-9 14:2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3-3-9 10:51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通俗点来说看不得别人有个好老爸。
       即使 ...

{:soso_e128:}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你先说的。可是现在你又改口称“得到什么不一定会失去什么”,请问你的立场何在?

第二、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什么是民主专政,初中的政治课本里有详细论述,你如果连初中都没读过,请百度。

第三、你说“强奸在任何国家都是重罪”,我举出了相反的例子证明你孤陋寡闻,你却说我在侮辱印度人,还说印度人要改变我的性别。这样先扣帽子,再混淆视听的做法,让我倍感熟悉,{:soso_e128:}莫非阁下是文革时红卫兵的余孽?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如果你真的那么博爱,散尽家财救乞丐,然后跟他们一起去要饭,怎么样?

第五、我只看到了你一张嘴,就要代表一大群人,至于你眼前看到的东西,是不是我的,这跟我本文的论点,又有何关系?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发表于 2013-3-9 14:2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9 11:11
第四、我认为我能为社会带来就业岗位,有能力推动文化创新,能促进经济发展,我确实是一个社会 ...


依法办案,跟我对穷人不感兴趣矛盾吗?我看不起穷人,并不代表我认为穷人在法律面前比富人低一等。

使用道具 举报

320
发表于 2013-3-9 15:36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14:20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你先说的。可是现在你又改口称“得到什么不一定会失去什么 ...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如果你真的那么博爱,散尽家财救乞丐,然后跟他们一起去要饭,怎么样?
————————————————————————————————————————————————————

不想和穷人为伍是你的自由。这只和品德有关系。
“不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 看到这句话我笑喷了。
那么我现在假设你就是富人了,你是狮子。
你敢说你的亲戚中没有穷人吗?或你的父辈你的祖辈就没有穷过吗?
当然,你可以说你的祖辈也当过狗{:soso_e113:}
没见过这么抽自己嘴巴的。
好了,你可以跪安谢罪了

使用道具 举报

321
发表于 2013-3-9 15:55 |只看该作者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
————————————————————————————————————————
我再来从逻辑的方面来分析你这句话。
何为“富”?何为“穷”?穷和富的标准是什么?
从你逻辑中看出,你是一个富人。你有多少财富呢?假设你有一千万,那么你在二千万的富人面前是狗。
假如你又五千万,那么你在亿万富豪面前是一条狗。
我们去延伸这条逻辑,那么你不可能是最富有的人,那么你永远是一条狗。在最富有人的面前。

你看看你,自己都把自己嘴巴抽肿了{:soso_e113:}

再跪安一次吧。我给你一块肉骨头。

使用道具 举报

322
发表于 2013-3-9 16:17 |只看该作者
小楼又东风 发表于 2013-3-9 15:55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
—————————————————— ...

呵————
这骂人的语气很熟悉.特别是“跪安”2个字。
”小楼又东风“你以为你弄个马甲我就不知道你是谁啊。潇湘来的货{: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23
发表于 2013-3-9 16: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为小楼东风鼓掌。

天天把我是富人挂嘴边的能富到哪去呢?

辩到最后就是个笑话。

把自己是富人精英说一千边好像真成了精英是传销的路数。。。。

楼主要不把存款給我们看看吧,让我们这些穷人也开开眼长长见识。

没准你也就是吹吹牛比的我们太亏了就

使用道具 举报

324
发表于 2013-3-9 17: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灵雨灵 于 2013-3-9 17:06 编辑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14:22
依法办案,跟我对穷人不感兴趣矛盾吗?我看不起穷人,并不代表我认为穷人在法律面前比富人低一等。

既然你对穷人不感兴趣与依法办案无关,还不代表“你认为穷人在法律面前比富人低一等”

那对富人不感兴趣的人在这里点评李天一又与依法办案有一毛钱的关系?谁说“富人在法律面前比穷人低一等”啦?

大家不过议论议论,看把你急得拿自己的矛攻自己的盾啦{:soso_e113:}

你有思考,但逻辑越来越混乱,回去好好捋捋再重新拍马上阵吧{: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325
发表于 2013-3-9 17:57 |只看该作者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3-9 14:20
第一、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是你先说的。可是现在你又改口称“得到什么不一定会失去什么 ...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我怎么觉得这货有点像一位老朋友啊。
人才啊!就像红三兵说的,若杂谈请了此人,那我们辩个什么劲儿呀!
整个一个强辩症患者啊!不是,诸葛孔明啊!
难得,难得。

使用道具 举报

326
发表于 2013-3-9 18:11 |只看该作者
小楼又东风 发表于 2013-3-9 15:55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
—————————————————— ...

东风破解狮与狗{:soso_e113:}{:soso_e179:}

使用道具 举报

327
发表于 2013-3-9 18: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小楼又东风 发表于 2013-3-9 15:36
第四、我不想跟穷人为伍,是我的自由。为何你要强迫狮子去理解狗?如果你真的那么博爱,散尽家财救乞丐, ...

{:soso_e128:}狮子与狗,就代表富人与穷人?
你多次把我的观点,往贫富悬殊上引,其实,这正说明你心中的穷富之分成见极深。
李自成率领一支农民军队打进京城,这支以穷人为主的农民军队,在京城里烧杀淫掠了半个月。
刘邦流氓出身、朱元璋乞丐出身,两人称帝后,真真正正是富甲天下,实现了华丽逆袭,但他们随即大肆残杀功臣。
洪秀全秀才及第,创建太平天国后,立刻三宫六院、纸醉金迷。

我看不起穷人,跟我的品德高下,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看不起穷人,是看不起他们的小农主义思想,农民阶级,是愚昧、独裁的封建社会基石,近代的中国受侵略的历史告诉我们:光靠农民阶级,拯救不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近代老毛推动的种种运动表明,光靠农民阶级,中国人可能穷得连裤子都没得穿。
不要跟我说农民有多辛苦、多伟大,他们要是有本事改变自己的命运,谁肯为国家默默奉献?
没有资本阶级,哪来现代科技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民主的进步?

历史不会同情弱者,我心中对于穷富,并无成见,只是这辈子,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穷人丑事多得数不胜数。
从小,我就看到那些农家子弟,如何在课堂上说话打扰老师讲课、如何笑话爱出风头的孩子、如何偷取家里的钱财。
长大后,我看见过许多农家子弟,费尽心思,把另一个家庭一般的女孩骗上床后,随即一走了之。
就业以后,我目睹了许多穷家子弟,如何坑蒙拐骗,用毒食品、山寨货、翻新货、假合约诈骗他人的行为。

我心目中的狗,就是这种不上进的社会寄生虫!

在我心目中,狗,就是这些

使用道具 举报

328
发表于 2013-3-9 18:5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3-3-9 17:05
既然你对穷人不感兴趣与依法办案无关,还不代表“你认为穷人在法律面前比富人低一等”

那对富人不感兴 ...

{:soso_e128:}我对穷人没兴趣,不代表我对富人没兴趣。
其实我真的挺纳闷,你要是问我一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来,你可以说我的论点与真理有矛盾,或者我思想混乱,可是你们提的问题,我都一一回应反驳了,你们没一个人的论点,能把我文中的观念击碎,那你们为何还要我重新拍马上阵?

使用道具 举报

329
发表于 2013-3-9 18: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比狗强的地方能罗列出来么?
不能你说比狗强就强吧?
列不出就不算

列列……

使用道具 举报

330
发表于 2013-3-9 18: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比狗强的地方能罗列出来么?
不能你说比狗强就强吧?
列不出就不算

列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