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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非主流小说集中营】我喜欢的那些小说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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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小说集中营】我喜欢的那些小说 [复制链接]

331
发表于 2016-1-20 13:29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1-16 13:10
  那你知道它们的传说么?
  这个我没想过,只好说不知道。
  她说,据本地人说,两个寨子原先各自 ...

这篇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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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发表于 2016-1-20 20:07 |只看该作者
祭祖节

亚伯拉罕。蝼冢




    太阳起来的时候,我就要嫁到崖那边的杜塞家去了,我带着我的种猪一起去,在那边为杜塞家繁殖子嗣。杜塞是个什么时候都会感到害羞的姑娘,她将成为我的妻子。出嫁那天,婚嫁的队伍绕下崖,在崖底走了一段路,又绕上一个牙口,经过盘王墓,不久就到了杜塞家,迎接的人是杜塞的父母,他们站在门前那棵大桃树下,脸上的笑容和崖下那些老树的成色一样,头上摇晃着一些银器,穿着草鞋和黑色的衣服。他们老了,杜塞也不年轻了吧。我们还是很早的时候见过面,书上记载着我和她的事:先前,我和我的种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杜塞家在崖那边,在崖边我的种猪一跃而逝,我坐在那里望着下面,卷了枝喇叭筒,抽完就走了;崖边曾有过一块石头,后来不见了;可当时的我的确抽完烟就走了,我向人提过我们的种猪丢了,杜塞家的那条还在等着配种,杜塞说她们家已人丁兴旺,但崖上的石头确实已经没有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崖上还没有会开花的桃树。
    晚上,我进入杜塞的房间,看到黑布下杜塞玲珑的轮廓。我过去牵住她的手,没有说什么,两人爬进了被窝。我像躺在一条春天的河上,平静的河泛起朵朵银色的小浪花,我说河流自己开出了花朵。我和杜塞来自大地的深处,就像河流来自大地深处一样。在那架黑布纬幔的床上,我们躺到第二年春天的到来。桃树破身,燃红了整条崖。我们采了很多桃花回去酿成桃花酒。杜塞望着我,抱着挖空的老南瓜做的酒坛,叫了声:公羊。这是我的名字,汤错人叫我猪倌公羊,杜塞叫我公羊。我喜欢杜塞这么叫我,因为她很聪明,也很漂亮。我马上过去帮她,把酒坛放进地窖封好。我们这样生活了很久,看到桃花大概开了一百次,光留下的桃核就有一大筐,杜塞家每年留下一颗记数,其余的种下去。在崖上的这段光阴美妙无比。我的身体里面就像桃花盛开时那样明亮,骨头也是。
    不过一个桃花开完之后的晚上,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到楼上去睡了,就在楼上搭起了窝。四周用木板围了起来。进出的口在很高的位置,不容易爬进,更不容易被人发现,我多么喜欢这里面的黑色。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我又架了一层,我的窝就更加高了。楼越高黑色的成分也越重,可这并不能满足我内心的需要,我还要架更高的屋子。可这样下去是没完没了的事。所以我决定在楼贴山的一面挖洞。我的窝挪进了洞里面。我总觉得自己的洞在我的心里或者身后,我需要不断的挖掘才能使自己不暴露在阳光里面。而山本身就像洞一样坦荡如砥或者说就像存在我心里或身后的洞,我再怎么挖,挖得多深,它就是洞本身,它没有保护我的可能,我感到略许的失望,因为没有洞能容纳我,没有我感到安全的方式。那种感觉就渐渐变成一样东西,骷髅一样的东西,一个有时看不到,有时又看得到的丑陋的骷髅架,在我身后出现,我想杀死它,瘸断它的脚踝,把它扯成好几掰。但它还是会在那,出现在我的周围。我生起了火,火照亮了整个洞穴,看着火的时候,我的背会感到害怕,我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的脸会感到害怕。
    “崖上的桃花又开了,”早饭时杜塞的父亲说。我跟他对面坐着,两个女人也对面坐着。杜塞不看我,我却看着他们每个人。杜塞的母亲默默不语。杜塞的父亲跟杜塞说事,他说“’什么米,什么米,什么米,什么米’,如果对上这个,你就能找回丢失的东西。”杜塞说“伏以伏以”。他的父亲说“你还是那么聪明,可为什么要去洗楼上的衣服?” 杜塞大叫道:“他跟姐姐在一起,我要把他们一起睡过的衣服全部洗一遍。只要他还上楼去跟姐姐睡觉,我就要继续洗那些衣服。”说完,杜塞出去了。我想,杜塞一定是疯了,我并没有和她的姐姐在一起。可我也没有看到杜塞跑我的楼上去洗衣服。
    第一场霜降下来了。母亲坐在门槛上,线团的最后一点就要绕好了,她把线头摁进线团,我感觉她把线条摁进了河流,手一扬把它丢进离脚不远的篮子里,线团碰到篮筐,弹到了外面,在地上打滚,线条一点一点的散开,像蜗牛的路一样拖得长长的,母亲幽幽地说:“祭祖节又快到了。”






    祭祖这一天,崖上的阵势异常的强大,打鼓跳舞的人群带上了各式各样的傩神面具,似乎又回到了盘王称霸的那个时代,我和杜塞扮演盘王跟商女。
    盘是汤错最早的王,今天,汤错的人都叫他始祖盘王。族谱上说,末叶王和越王打仗,为了取胜,末叶王许愿谁得敌国越王首级,就将二公主商女配与他为妻,并得彼国。末叶吩咐,朝内诸臣及大将军,启朝内出给三日,无在承领。三日之后,无人得令。末叶正要取消这一打算,这时汤错的盘瓠前来报名,应征出战。他化装成越国的商人进入都城条顿,伺机摸到越王宫内,乘越王酒醉倒床时,咬死了国王,取回首级。因此,盘瓠得到末叶王二公主商女为妻,受封岭南大部分地区,食邑八千户。盘王与商女结婚后,相亲相爱,先后生下十男三女,传下汤错十三氏,汤古氏、汤水氏、汤木氏、汤盘氏、汤元氏、错氏、盘氏、蝼氏、蚁垤氏、屠羊氏、女宫氏、公羊氏和顿丘氏。盘王与二公主平时教儿习女打猎耕织,生活过得很美好。末叶王和皇后很高兴,派人送去粮食金银,并颁给麻衣牒书,正式封赐盘王儿女为汤错十三姓,下令各地的官吏:凡盘王子孙所居之地,任其开垦种养,免除一切粮税差役。盘王得到皇帝的封赐后,和商女一起砍山种地,愉快地生活在汤错的大山里。盘王又先后征服盖子白,貅元,尕陀等部落,成为真正的汤错之王。
    傩舞《盘王》头一场演的就是这段故事,我正在给崖上的盘王后裔封赐名姓,完了之后还有第二场《殇》。那是秋收过后的季节,盘王带领儿子们上山打猎,遇见两只大公羊,引弓便射,一只羊应声倒下,另一只亡命逃生,盘王出力追击。公羊中箭负伤,狂蹦乱窜,盘王追赶公羊到崖边上,想活捉受伤的公羊时,公羊冲闯过来,盘王抵挡不住失足跌落,挂在半崖的一棵大桃树上。日头落山了,儿子们忙赶着猎物回家,但不见父亲归来,便到处寻找,他们来到崖边,也不见父亲,只听到树上乌鸫鸟奇怪地惊叫声在崖间回荡,抬头一看,父亲的尸体挂在那棵大桃树上。儿子们悲愤地砍倒那棵大桃树,将父亲的尸体运回家,做了棺材,将父王安葬在崖边牙口最显眼的地方。族人说:“今天上山打猎,父王不幸丧了命,我们都有罪!但望母亲多多保重,不要过渡悲伤了!”商女说:“我不怪你们,有罪的是那只大公羊!”于是众族人,异口同声的说:“我们要剥它的皮,做成鼓,狠狠地鼓打它,才解心头之恨,让大王在黄泉之下,九天之上都能听得见。”他们把崖边那棵桃树扛回做成极为精致的大鼓,又用柏纳树做了十个漂漂亮亮的长鼓,绷上羊皮,糊上黄泥桨。鼓做好之后,年迈的商女背起大鼓,儿子们背着长鼓,女儿拿着揩泪的手帕,共同围着盘王的灵堂跳舞,边鼓边唱来悼念他们的父王,悲伤低沉的哭泣像两股麻绳绞在一起:
“什么米,什么米,什么米,什么米!”
“伏以!伏以!伏以!伏以!”
    舞动的人群狠狠的敲打着桃木羊皮鼓,由悲痛转为快乐,甚至狂欢。那鼓也成了灵性之物,祭神集会、驱邪治丧、过法做斋都用它。而我感到那些鼓音全部从自己身上发出,疼痛象潮水淹没了我,无论我离那些跳舞祭祖的人们有多么遥远,以及那只桃木羊皮鼓。
                   




    祭祖回来之后,母亲又坐在门槛上,绕她的线团。我不舒服,从崖边回来之后就觉得自己突然变得空空荡荡了,先是肚子疼,后头疼,最后什么都没有了感觉,进入无光的地带,全身上下长出了粗糙的皮,一声炸裂,长出枝条,春天来的时候,随着崖上的桃花一起开出了花朵。汤错的族谱上记载着:猪倌公羊嫁给杜塞家后,很年轻就死了,随之他漂亮的妻子也枯萎了,他的种猪不明而逝。
    杜塞家决定砍下门前的老桃树做一付棺木,把他们两个放在一起下葬。当杜塞家命人砍下门前的桃树时,桃树忽儿化身为一头大公羊,身上还哗哗的淌血,像人说话的声音。一阵慌乱中,大家举着各种家什追赶负伤逃跑的公羊,公羊朝着崖边愤命奔跑,到了崖边,它站住,看着追上来的人群,看着他们临近了,它才纵身一跃,跳下崖口,再也没有上来。人们在崖底也没有找到公羊的任何蛛丝马迹。眼前只有一崖开得异常茂盛而又寂静无声的桃花。杜塞家只好把杜塞一个人装进棺材,敲上大铆钉,进行土葬,杜塞埋在跟盘王相对的一个牙口。门前大桃树的地方,又重新种上一棵小桃树,或许只是埋下了一粒旧年的桃核。
    先前,我和我的种猪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杜塞家在崖那边,在崖边我的种猪一跃而逝,我坐在那里望着下面,卷了枝喇叭筒,抽完就走了;崖边曾有过一块石头,后来不见了;可当时的我的确抽完烟就走了,我向人提过我们的种猪丢了,杜塞家的那条还在等着配种,杜塞说她们家已人丁兴旺,但崖上的石头确实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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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发表于 2016-1-20 20:23 |只看该作者
活到我这境界挺不容易的
曹寇

    光绪廿五年,整整一年我都没过好,因为我的鸡巴弄丢了。
    事情听起来可能有些滑稽,但我如果承认自己是李莲英你就不那么看了。实话告诉你,在我看来,世上并无滑稽可笑之事。在此也是对诸位一个忠告,那就是别动辄裂开大嘴乐呵呵的。笑什么呢?没什么可笑的这世上,真的,骗你是儿子。这是我活了这一大把年纪的独到体会。
    回到光绪廿五年丢鸡巴的事情上来。不过,回到它上面来,又得岔到许多方面去。我想直接说问题,但不绕着说就说不清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所以,要忍耐,这也是我的体会。我的体会挺多的。
    关于进宫是哪一年,我就不说了。这么说吧,进宫,是太监的命。有的人进的早点,四五岁;有的则迟点,都生儿育女了。不过,迟和早都一样,进了宫就得净身,也就是割鸡巴,于是从一个男人变成一个公公。有的自己在家割过才进的宫,比如我;有的是进宫后由师傅割的,比如我的手下小德张。他最近挺狂的,待会儿说。说起割鸡巴,这当然是一件痛苦的事,好好一个鸡巴就这么没了。疼是第一。撒尿会淋得满裤裆是第二。第三最坏,不能搞女人,不能有子嗣,断子绝孙呐。有鉴于此,所以,我们当太监的里面流传着个不成文的行规,那就是把从身上割下的鸡巴向操刀的师傅要回,用点土方子使之免于腐烂,香砌而后晾干,一直留着,就等着死的那天带进棺材。之后,烂不烂那就随它了。当然烂,也就是说和我们本人一起烂了,又融为一体了。那么,等到又投胎做了人,鸡巴返回身体,便又做回了男人。当然,如果乐意,还可以割掉,再当太监。但怎么说呢,我们管不了下辈子的事。不仅如此,这辈子的事也常常让我们管不好。

    侍奉太后歇下,我就回内务府自己的屋里。本来她是叫我就歇她那儿的,但我还是推辞了。我喜欢一个人睡一个房间,一个人睡一张床,黑乎乎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就跟睡在棺材里的感觉一样。要交代的有,太后,她对我很好,我对她也好,我们是一对模范主仆。
    其实,每天回来我都感到很累。当太监挺辛苦的,你们不懂这个。但即便累得要死,眼睛都睁不开了,我也要眯着眼睛按习惯用钥匙打开柜子,取出那个装有我鸡巴的玻璃瓶子。就隔着玻璃瞅上两眼,然后才能睡个踏实觉。
    我那鸡巴很渺小。因为割的时候岁数还小来着,加之这么多年,它都干了,现在只有一小块干枣肉大小。但这有什么,即便如此也改变不了它曾是鸡巴的事实,改变不了它曾经具有的功能。所以,它是我的宝贝和命根子。命根子,这个说法真好。那我就再说一遍——啊,命根子,我的命根子!没了它,我真不知道怎么活。
    不巧的是,它真不在了。于是我发出了尖叫。
    啊呀——
    我第一回发现自己的叫声确实挺尖利的,真是不男不女。然后就是一大群被我惊醒的小太监出现在我面前。他们叽叽喳喳,就像一群麻雀,声音也很尖。
    但我不在意他们,我只管尖叫。面对这么严重的情况,惟有尖叫才能提请人们注意它是多么的严重。与此同时,尖叫使我悲恸不已、泪如雨下。临了我才朝跪成一片的他们叫道:
    操你们妈妈的叉的,还不给老子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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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发表于 2016-1-20 20:24 |只看该作者
    没找到。
    内务府所有的角落都找遍了,也没找到。那么,我想,它很可能已不在内务府,而是在紫禁城其他的地方。虽说我的鸡巴弄丢了是一件头等大事,但相比于军国大事,我这个确实只算得上鸡巴小事。我没有勇气把它报告给太后,人应该有点自知之明。如果我没有自知之明也混不到今天,混不到这样优裕。我只能命令内务府的小太监们给我走路时留点神,不要放过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不要忽视那些地方任何一个角落。我特别交代,给主人们办事时,不要偷懒走近道儿,而应绕道而行,即便耽误一点也别怕。总之,谁找到谁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你们看着办吧。
    你们走着瞧吧。

因此,我给太后办事办得不好了,魂不守舍的样子最容易被人发现。何况她是那么圣明的老女人。
小李子,你怎么了?她终于问道。
没,没怎么啊太后。我说。
哼,你瞒着我吧?
太后圣明,但奴才确实没瞒你,没事。
真没事?
真没事。
那就好,呵呵。太后笑了。
嘻嘻。我也笑了。

看来我得找小德张谈一谈了。
我说,德公公,你好。
李公公,你客气了,你也好。
哈,我冷笑一声,我可不及你啊,好什么呢我?
哦,你好着呢,太后宠着,大员们敬着,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李公公岂有不好的道理?
你觉得那就叫好?
那个还不好,什么叫好?他反问。
不,我不以为然。
请说。
咳,我说,我的鸡巴丢了,你可知道?
当然知道啦,内务府第一大事,我又不是傻逼。
你给我找着了吗?
倒是也留神找了,也没找见,抱歉。
哦,继续找找看?就算帮我个忙吧。
好的,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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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发表于 2016-1-20 20:27 |只看该作者

    我并无开罪过德公公,前面说了,他是我的徒弟。我对他只有恩决无仇。我对他的恩,第一是帮他割了鸡巴,第二是教会他怎么讨主子们的欢心。他聪明,干得不赖,眼看就要赶上我了。自从太后也宠上他了,他就有跟我平起平坐的意思。话里尽是锋芒。我老了,斗不过年轻人了。但是,他为什么要盗走我的鸡巴呢?
    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我都找了大半年了,鸡巴还没找到,我只能认为是给小德张盗去的。我都快疯了,头发几乎全白了,想起年初,我的头发多么黑。为什么白?那还用解释吗。我看着自己满头白发的样子,越发相信就是小德张干的。因为我在照镜子的时候看见他从镜子里向我走来,就跟梦似的。他真年轻。
    坐吧。我对着镜子里的他说。
    他没坐。
    别装了,我说,现如今你不比我低级。
    李公公,你是我的恩师,我永远是你的奴才。他果然装得像个奴才那样了,俯首敛胸,双臂垂直。
    嗯哼,我又冷笑一声,然后觉得应该大笑,于是我大笑了起来,哈哈哈。
    小德张闻声跪了下来。
    小德子,有什么话你就趁热说吧。
    他说,奴才听见有人议论,说是师傅你怀疑我盗了你的鸡巴?
    是吗?我说,我怎么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盗我的鸡巴呢?
    是啊,我为什么要盗呢?我要鸡巴没用,这是第一;第二,我有鸡巴,呐。说着他从怀中取出装有他鸡巴的玻璃瓶子。
    哈,我苦笑道,你没有鸡巴,和我一样,瓶子里的不代表你有鸡巴,那是死掉的鸡巴,子云:何用之有?
    是没什么用处,小德张说,我也想明白了,咱们当太监的太迷信了。再说,当太监没什么不好,挺好的,行行出状元,太监也未为不可。历届太监把鸡巴留着委实迂腐,我倒想着下辈子还当太监呢。师傅,你说呢?
    那是那是,你已经状元了。
    哪里,我顶多一榜眼,上面还有师傅你呢。
    唉,我已老朽了。说着我鼻子有点发酸。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伤感。小德子,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也就是说,人要讲点良心。我希望你考虑到我是个将死之人,凡事要给师傅留个退路。
    看来师傅是打定主意认为是我盗了你的鸡巴啊。我今天来,就是说这事的。
    咳,咳。我没有气喘,但我爱咳。你不知道,在宫里,大清早的,尤其是冬天,帝后嫔妃宫女们还没睡醒,你站在空旷的场子上这么一咳嗽,那个亮啊,天也因之亮了。
    大概想让师傅相信我已经很难了,小德张露出一副悲痛的神情,说,这么着吧,我把它带来,你也不难明白我的用意,我把它送你吧。
他把他的鸡巴递向我。
    这个……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凑上去认真看他的鸡巴,我已经不认识了,当年我割下它的时候曾掂了掂,挺重的印象里。但现在也是一小块干枣肉,好像真的就是我那块。
    我想好了,挥挥手,说,小德子,人言可畏,这是我早已跟你说过的道理。现在,它居然来破坏你我师徒二人的感情,小德子你居然还受之影响委实令为师悲伤。我并无说你盗了我的鸡巴,也不会要你的鸡巴。你的鸡巴是你的鸡巴,我的是我的,岂能混淆?不是为师的说你,看来许多道理小德子你还没学好啊。当然,我们那一代许多看法可能确实过时了,比如这鸡巴的问题。我把它当命根子,而你却可以拿来送人——你尽可以笑为师的迂腐。
    奴才不敢。不过……
    别说了,我痛苦地摇摇手。
    我真的想把它送给你啊师傅。
    别说了,滚吧,我在心里说。
    难道师傅不信我的一片诚意?他说着居然有了哭腔,我知道,这也是装出来的。
    去吧小德子。我在嘴上说。
    后来,他磨蹭了一些时候,终于走了。我看他跨过高大的门槛一点不费劲,又看他两级台阶的走路,心里还是那句话,他真年轻。想当年我也这么年轻,于是我忍不住地赶紧站起来,走到门口,喊住了他。
    师傅还有什么要讲的?
    小德子,要珍惜你的鸡巴,别再送人了。说完我依着门框老泪纵横。
    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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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发表于 2016-1-20 20:29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小德张是个诚实的小太监,他是我一手调教大的。村话说,知子莫如父。小德张就像我儿子一样。他说没盗就没盗吧。我不信他又能信谁呢?我的位置迟早是他的,他自己清楚,没什么好急的。迟早是你的,急什么呢?他不可能傻到认为他会比我先死的地步。我快死了,自从鸡巴丢失,我两鬓秋霜,一脸枯槁。
还有,我们当太监的比一般人更明白事理。恩和仇在我们看来是一回事,比如说吧,我割了小德张的鸡巴,仇莫大于此。但我不割他的鸡巴他就混不到今天,恩也莫大于此。也就是说,他话里带刺,即便他最终把我杀了都情有可原。我不会怪他的。
我不会怪你的小德子,你尽管杀了我吧,但是,你不该偷我的鸡巴。
我知道我的鸡巴确实不是你偷的,但,还是“你不该偷我的鸡巴”。如果我不怀疑你偷了我的鸡巴,那么,我的鸡巴就真的杳无音信了,还活个什么劲?
现在,我只希望天天看到小德张,看到他我就踏实了。如果他突然死掉,或者失踪,对我来说都是致命的。比如庆亲王奕劻因小德子去庆王府传懿旨时提出要银子,而一向只进不出的庆亲王当然不会给,不仅如此,事后他还奏请太后杀了小德子,还是我说了情,才使小德子免于一死。具体我是怎么操作的?就不说了吧。说起来挺麻烦的。总之,小德子对我是多么重要你不知道。
所以,太后找人打麻将,我就把小德子喊来了。还缺个,怎么办?太后问。我说,那就不打麻将,奴才们伺候太后做游戏吧。
游戏?太后来了兴致,什么游戏?
这就是我的牛逼处,我总能为这个女人出些出乎意料的主意。我的各种各样的主意贯穿了她从一个少妇变成一个老妇的整个过程。
是啊,李公公,什么游戏呢?难道还玩躲猫猫?小德子也好奇地问。
对,还是躲猫猫。我说。
啊?太后和小德张都失望地张大了嘴。
哈,我知道他们必然如此,所以我赶紧补充道,今天的躲猫猫和以前的不一样,是这样的,太后给小德子一块金牌,可以让他随便跑,即便跑出宫,跑出北京也行,当然,这不太可能,我们有时间限定,那就是在天黑为止。看他能躲哪儿去,而太后无须动架,也给我一块金牌,我替太后找。太后意下如何?
太后说,这倒是新鲜,小德子,你跑吧。如果不给我们找到,有赏。
喳。小德子于是拿上金牌哧溜一声跑了个没影。
太后,你先上床上歇着,等你醒来我必定帮你把小德子找回来。我说。

我先是在紫禁城里找了找,但我没太下功夫。我总觉得小德子一定跑到外面去了。所以,我手持金牌也出了宫。
我经常出宫,但都是传达旨意,要么也有其他任务。没有任务出宫还是头一遭。对此我很满意。
阳光挺好的。天气有些热。我就在街上逛了起来。太后的臣民依旧那么纯良,他们自觉地做着买卖,自觉地购物。不时有些官差巡逻而过。秩序井然。听说天津、山东以及全国其他地方在闹义和拳,杀洋人,烧教堂。但北京城里没事。一些洋人也像我大清臣民那样自觉地行走和购物。所以,我也就跟个没事人似的这么逛。路过烤羊肉串的摊子时,闻见那香,我就馋了,买了串站着吃了。想了想,又买了几串,太后未必会吃,但小德子是敢吃的,另外,拿它赏给下面的小太监也挺好的。
即便如此,我并没有忘记自己此行目的,那就是找到小德子,所以,对路两边所有的角落我都细心观察了。路上的行人也没一个长得像小德子的。我这么走了很久,腿都走酸了,还是没有找到小德子。但我一点也不着急。
除了腿走得酸,我也流了许多汗。我已许多年没流汗了,伺候太后是细活,无须流汗,也流不得汗。这回流汗让人感觉挺新鲜的,我感觉到那些汗黏着衣服,还感觉到有些汗珠子在脊梁上向下滚动,痒痒的。看来晚上是要洗澡了。我也好久没洗澡了。
没有人能体会到我是多么高兴。即便他们看着我的表情知道我是高兴的,但仍然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后来,天就慢慢的黑了。我就回宫了。
等天彻底黑了,灯笼照亮了紫禁城,我才回到太后的园子里。
一进门,我就望见小德子站在那里哄着太后笑。
是的,他在那里,在这里,在着呢。我是多么舒心,无以言表。因此我都忘了叩头请安,忘了说话。
然后是太后把我喊了过来。她说,瞧你,怎么了这是,没规矩了不是。这倒也罢了,唤你这么些遍数,居然不答应,你好大的胆子啊小李子!
哈,我赶紧跪下请罪,太后恕罪啊太后恕罪。
得了吧,起来说话,太后笑着说,我问你,你没找到小德子,我可是已赏了他了,你呢?我得罚你。
太后圣明,我说,奴才恳请太后撤回你的赏,因为我找到了小德子啊。
啊?太后和小德子又张大了嘴。
哈哈,我笑着指了指小德子,这不是吗他在这里,我找了这么一大圈终于找到了,你们看,天刚刚黑,我们就是这么约定的不是?
哈哈,真有你的小李子,哈哈。太后是圣明的,她领悟过来,终于笑了起来。

小德子从我后面赶上来,说,李公公,我成了你的鸡巴了。
我说,是的,你跑不了,我找到你了。我终归是要找到你的。
说完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小德子说,李公公,你哭了。
我说,是的,我哭了,我高兴了也哭。

之后我心情好多了。给太后办事又像从前那样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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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发表于 2016-1-20 20:31 |只看该作者

    但世界确实太乱了。义和团的事终于把洋人给招来了,太后一怒,开战,败了,天津陷了。眼看着北京也不保了。我们就随着太后和皇上西狩去了。一去就是两年,好在小德子也一直跟在身边。大家都过得挺好的,又全都回来了。
在这两年里,我经常问小德子,小德子,你愿意和我一起死吗?但他一直没有回答,我知道他不愿意,但我希望他和我一起死。这得有个长期说服的过程。如果他一直不愿意,而我确实快死了,那我只能打算让他陪着我死。这个不说你们也明白。

    紫禁城被洗劫一空,这如我们路上所料。
    我忙着给太后收拾园子,一忙就是许多天。也不知道我那里怎样了。
    等太后那边都收拾妥当了,我才回内务府自己的屋子。推开门,那个乱啊。唉。没想到洋人连我们这样的人也不放过,稍微值钱的玩意儿都叫他们掳去了。我捡白地往里走,想看看床头那张和太后的合影在不在?结果也没有了。我只好坐在光溜溜的床沿摇头叹气一番。
    过了许久,我才抬头,再次环视周遭情况。然后我看到我那柜子也被撬开了。那是我前些年放鸡巴瓶的地方。想起我的鸡巴丢了,心口自然免不了一阵疼痛。于是我起身走过去,想把那敞着的柜门给关上。就在我想关上的瞬间,我突然看见了我的瓶子,它在黑暗的柜底闪闪发光。我颤抖着取出瓶子,发现,里面那块干枣肉般的鸡巴也安然无恙。我认识自己的鸡巴,这正是我的。
    惟有现在,我才可以平静地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我琢磨着,我的鸡巴并没有丢,而是就一直藏在我的屋里,没找着而已。洋人来了,他们翻箱倒柜,把什么都找了出来,什么都带走了,但我的鸡巴对他们而言毫无用处,所以,他们只给我留下了毫无用处的鸡巴,把我的命根子还给了我。洋人并不明白,对我来说,什么都是空的,只有这块干枣肉一般的鸡巴才是我的一切。
    因此,我不需要小德子了,随他去吧。
    因此,我可以死了,随便怎么个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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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发表于 2016-1-20 20: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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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发表于 2016-1-20 20: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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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发表于 2016-1-20 20: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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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表于 2016-1-20 20:54 |只看该作者
拦路的大石头

张万新

       这个妓院很奇怪,前门开在后院。仔细看看,又不奇怪了,前面的门面用来卖杂货,可以赚几十扇这种门。院子很宽敞,中间有棵香椿树,如果你春天来,她们就给你吃椿芽炒蛋。椿芽是她们亲手摘的。一般是这样的:一架梯子搭在树上,一个红衣女孩用右脚抵死梯子的下端,叉着腰,咬着牙,支撑着她自己体内的少许担忧;一个花衣女孩伏在梯子上端摘椿芽;一个白衣女孩站在厨房里,只看见上半身,满脸等米下锅的焦急样子。现在是夏天,我们只能坐在树下喝茶。老包已经打听清楚:最近风声紧,没得小姐。
       老板娘坐在旁边陪我们叹气。
       我说:“还是成都好,那些农村的二流子,把妓院开得很夸张,房子全部漆成红色,绿树掩映,醒目得很。”
       老包问老板娘:“你搞不?”
       她一跃而起,大笑着跑到院门外,死活不进来了。

       这个妓院开在村里,有两条路可以到达。老板娘总是劝我们走老路,她怕我们走新路会把车直接开进村长家,听说村长家的小姐更多更好,他早就放出话来了:“这几年先将就着玩80后女孩,再过两三年,我保证我这里全是90后。”老包说:“妈的,比诗坛淘汰得快。”我很想走一回新路,可老包喜欢这个老板娘,车子又是他的,我没得法,只有听他的。不过,走老路也有好玩的,有个固定节目每次都在固定地点上演。很明显,有了新路,老路就很少人走了,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坑坑洼洼,野草都长到路面上。老包的破吉普车喜欢跳舞。离村子半里多,左边有个小山岗挤过来,右边的河也来凑热闹,路面突然变窄,碰到情况,车子很难掉头。有四个二流子,眼力不错,看中了这个地方,像摆摊子,在路中间摆块大石头,不交十块买路钱,莫想把车开过去。老包沿小山岗一拐弯,就得猛踩急刹。四个混蛋就坐在路边笑,面前各摆一根钢钎,这东西既是撬石头的工具,又是打架的武器。老包和他们混熟了,每次都笑着给十元,还和他们一阵笑骂。从他们口中可以听到很多稀奇古怪的嫖客故事,很好玩。收了钱,他们就干活,四个人配合默契,四根钢钎同时发力,只听“嗨”的一声,石头就滚到一边。那个胖子挥舞着钢钎,大声说:“回来的时候,不收钱,我们免费为你们服务。”

       老包喝了酒,开车就很疯,如果去掉方向盘,他就是在拳击,不停地左勾拳右勾拳,屁股在座位上方摇滚。世上所有敢拦路的东西都要被他打倒,包括道路本身都可能被打断。他沿小山岗一拐弯,习惯性地踩了急刹。可是,路上没有大石头,二流子今天没摆摊。老包说:“狗日的,生意都不做了。”他下了车,看着路边的大石头;我也下了车,看着大石头。这块石头很干净,不像旁边那些灰头土脸的,是经常搬动的结果。老包抬起头来,望着村子。他突然说:“我懂了。肯定有警察来了。我们快走。”老包的酒醒了,倒车时已相当冷静。退到小山岗后面才找到掉头的空地。我们不想这么早就回城,就在路边找家农家乐,再喝点酒。刚喝了一杯,警车就开过去了,后面跟了两辆军车,一车小姐,一车嫖客。那些倒霉的混蛋中,有十几个熟人,我们幸灾乐祸,同时用右手举起啤酒,朝他们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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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发表于 2016-1-20 21:01 |只看该作者
《印度神油》

那是个老地方,地名与赛马有关。几个香港人在此投资修跑马场,按当地人的好赌天性,只要马儿开跑,就可以大发横财,可政府不准跑马,他们的生意砸透了,留下半截工程和大片荒地。接着开来的大卡车,卸下大批浙江人和他们的机器,生产服装。不久,当地人就嗅到了钱的气味,二流子就来抢地盘了,起初只是小打小闹,后来就升级为动刀动枪,该流的血都流了,总算排定了老大老二的位次。任何血汗都不会白流,这些二流子捞回血本的办法,只有开妓院。是的,只有女人才能让那些发财的浙江人心甘情愿地掏钱。这里越来越热闹了,外面的嫖客越来越多,有的来自千里之外。那些浙江人不再是主要财源的时候,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的钱经得起折腾,生意却经不起折腾,只好逐渐地搬走了。
只有一个浙江人留了下来,他在这个纯粹的妓女村里推销印度神油,生意还不错。每天都能看见他在村子里走来走去,右手握住一截尺把长的钢水管,左掌摊开,拍得叭叭响,怎么看都像个打手。看见小车开来了,他就尾随着,等车子停在哪家妓院,他就迎上去。他并不急于推销,而是协助老板招待客人,他熟悉这里的每家妓院,若是这家缺小姐,他马上去另一家借几个,看到客人们高兴了,才推销他的印度神油。只要有人感兴趣,他就吐些口水在左手上,假装抹油似的抹到钢管的上端,然后举过头顶,大声说:“用了我的油,保证你马上变成钢管。”
他第一次向老包推销他的印度神油时,刚把水管举过头顶,老包就说:“你还不如直接朝我脑壳打一棍。”两人哈哈大笑,从此成了熟人。碰到老包特别高兴,就请他陪着喝杯小酒。有他在酒桌边,喝酒就变成了过场,讲故事才是主要的。他好像晓得这里的全部秘密。
有天晚上,下着小雨,老包的破吉普车的雨刷不太管用,视野相当模糊,开得很慢。在村口看到那个浙江人,提着水管,淋着雨。他像个交警,用水管指挥着老包绕过三处较深的积水。老包叹着气说:“好人呢。”车从破路拐到高速公路上,老包又说:“他晓得的太多了,要是不离开那里,会死的。只要他的买卖能赚钱,就有人来取代他。”
两个月后,离村子五里远,发现了浙江人的尸体,赤条条的,背上插了把匕首,鸡巴血肉模糊地插在水管里。办案的警察说那把匕首质量非常好。老包说:“没有人给那把匕首定罪。”我不晓得这句话有啥意思,可我的确很吃惊。老包还说:“那把匕首如果涂了印度神油,就不会插在背上了,就会穿过他的身体。”
不久,村里又有人提着一截水管走来走去。是的,必须有个人这样子,就像那些高档的红灯区,必须有个人提着警棍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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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发表于 2016-1-24 14:44 |只看该作者
马尔克斯《雪地上的血迹》


      傍晚,他们到达边界时,尼娜发现她戴婚戒的手指还在流血。在漆皮三角帽上披着一件生毛斗篷的宪兵努力挺着身子不被比里牛斯山区刮的劲风吹倒,在电石提灯的亮光下检查了护照。尽管是两本标准的外交护照,宪兵还是举起提灯照照,以证实照片和本人面貌是否相符。尼娜几乎还是一个小女孩,一双幸福鸟般的眼睛,蜜糖般的皮肤,在这一月凄楚的傍晚还保留着加勒比日照的痕迹。她用一件貂皮大衣一直裹到脖子,这件大衣全边防站一年的薪水也买不起。她丈夫比利-桑切斯开车,丈夫比她小一岁,也很漂亮,穿一件苏格兰方格外套,头上带着一顶棒球帽。与他妻子相反,他身高健壮,有一副逞强好斗的架势。但是更好地显示两人身价的倒是那辆银灰色的汽车,车内还散发着一股新车鲜皮的气味,像这样的汽车在那贫穷的边界区以前从未见过。后排座椅上塞满了崭新的手提箱和还未开封的礼盒。此外还有那把萨克斯管,那曾是在尼娜屈服于他那次浴场流氓性骚扰前生活中的最爱。
       宪兵把盖好章的护照还给他时,比利-桑切斯问他哪儿能找到一家药店,好给他妻子包扎一下手指,宪兵逆着风对他喊着说,让他在法国那边的赫恩达亚问问。但是赫恩达亚的法国宪兵在一座暖融融的玻璃亭子里,穿着长袖衬衫围坐在桌子旁,一边玩着扑克,一边吃着一块块浸湿葡萄酒的面包,他们只是看了看汽车的大小和级别,就打手势让他们进入边界。比利-桑切斯按了几声喇叭,可宪兵们没明白那是叫他们,而只是他们当中一位打开玻璃窗,比风还凶地对他们喊:
       ——Merde! Allez-vous-en!(狗屎!你们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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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发表于 2016-1-24 14:44 |只看该作者

       于是,尼娜下了车,把大衣裹到耳朵处,用标准的法语问那位宪兵哪儿有药店。那位宪兵嘴里塞满了面包,习惯地回答她那不是他的事,更何况还这么大的风,就关上了小窗户。但是,随后他又注意地看着这位身穿裘皮大衣口吸受伤手指的姑娘,应该是把她搞混了,以为是在这恐惧的夜晚出现的幽灵,因为他突然改变了态度。告诉她最近的城市是比阿雷特兹,不过这大冬天的,还有这狼嚎般的大风,也许没一家药店开门,只能再往前一点,到巴窑纳。
       ——有点严重吗?——他问。
       ——没什么——尼娜微笑着把戴钻戒的手指伸出给他看,上面几乎看不出来那玫瑰扎的伤口。
       ——只是扎了一下。
       到达巴窑纳前,又下起雪来。还不到七点多钟,可大街上已很荒凉,由于暴风雪的发作,家家户户都是房门紧闭,他们转了几条街道,也没找到一家药店开门,就决定继续往前开。比利-桑切斯很高兴这个决定。他对新奇的汽车有一种贪得无厌的激情,又有一个有太多过失感而想使他开心的富豪老爸,他从前还从来没驾驶过像奔特雷这样的敞篷汽车,这是老爸送的结婚礼物。他手握在方向盘上是那么陶醉,以至于开多长时间也不觉得累。他打算连夜开到布尔德奥斯,他们在那里已预订了斯珀勒恩蒂酒店的婚礼套间房,想到这些,也就没有什么狂风和大雪能阻拦他的了。尼娜却相反,她已精疲累竭,特别是从马德里过来最后这段路,她简直就像一头被冰雹抽打的小羊。这样过了巴窑纳之后,她自己用一条手帕系紧受伤的手指,迫使它不再血液循环,然后深深地睡着了。比利-桑切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切,而只是望着窗外的夜空,雪刚刚停了,风也很快在松林中止住了,辽阔的天空又充满了繁星。对面已闪过布尔德奥斯沉睡的灯光,可他只是在一家公路加油站停下来加满了油箱,因为他还有精力不休息一直开到巴黎。他开着这价值两万五千英镑的大玩具觉得是那么幸福,连问都不问睡在他旁边手指裹着血手帕的女孩是否也觉得幸福,她少女般的睡态,第一次在他脑海闪现邪恶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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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发表于 2016-1-24 14:46 |只看该作者

       他们三天前结的婚,离这里有一万公里,在哥伦比亚印第安省的卡尔达赫纳城,婚礼只有感到突然的男方父母和觉得失望的女方父母参加,还有主教的个人祝福。除了他们两个自己,没有人理解这感情的基础,也不了解这不可预见的爱情的起源。实际是开始于婚礼的三个月前,一个星期天,在海滩比利-桑切斯一伙偷袭了马尔贝亚浴场女人们的更衣室。尼娜当时还不满十八岁,刚从瑞士赛恩特-布莱斯查特莱涅艺校深造回来,能讲四种不带方言的语言,熟练掌握了萨克斯管的演奏技巧,而那次是她回国后第一个海滩星期天。她脱完全部衣服,正准备换上泳衣时,周围的更衣间开始发出混乱的惊叫声,可她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她的更衣间门被踢开,她看见那个最漂亮的恶棍站在她的对面。身上只穿了一条假豹皮的线内裤,身体健美而富有弹性,海边人的金黄颜色。腕上戴着一个罗马角斗士的金属镯的右手,缠握着一条用做杀人武器的铁链,脖子上挂了一块没有圣像的徽章,心中害怕地沉默着。他们是小学的同学,曾经一起在庆生节里打破过很多糖果球,因为两人都属于从殖民时期就掌管这个城市的名门望族,但是他们那么多年没见了,这一见面彼此都没认出来。尼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没去遮掩她全裸的身体。比利-桑切斯这时已经成熟了,他褪下假豹皮的内裤,对她展示他勃起的兽根。她看了一眼,无动于衷。
       ——我见过的那些,都比你的更大更壮——她极力控制着害怕说——。你要对你的行为想好了,因为跟我你自己必须要比一个黑人表现的更好。
       实际上,尼娜不仅还是处女,而且到现在还从未见过一个裸体男人,可这场决斗结果有效。比利唯一能做的是用搀着铁链的拳头愤怒的砸了一下墙壁,弄裂了手骨。她用自己的汽车把他送到医院,帮助他康复,最后他们也一起学会了正确的方法做爱。他们共同在那所房子的院内露台上度过了六月那些艰难的下午,在那里曾死过尼娜家六代的先人,尼娜用萨克斯管演奏着时尚的歌曲,比里-桑切斯吊着打了石膏的手,从吊床上惊奇地望着她。这所房子整体有很多个窗户,朝着小海湾的烂泥塘,这是曼卡区一处最大最古老的宅子,毫无疑问也是最丑的。但是,尼娜演奏萨克斯管的铺设棋盘式细砖的露台却是四点炎热中一处凉爽地,它朝着一个拥有芒果树和几内亚高草丛巨大荫凉的庭院,在那树荫下有一座无名氏的坟墓,记载着这所房宅的过去和这个家族的记忆。即便是不太懂音乐的人也都会想到,萨克斯管的音调在那么高贵的世家是多么不协调。“像轮船的汽笛”尼娜的祖母第一次听见那声音时说。她母亲曾徒劳地让她以另一种方式演奏它,不要像她自己那么随意,把裙子卷到大腿上,双膝分开,给人感觉她不像是为了音乐。“我不介意你演奏什么乐器”,母亲常对她说,“只要你合上腿吹”。但是,最终还是那轮船告别汽笛声般的萨克斯管和热恋让尼娜打破了比利-桑切斯那苦涩的躯壳。在那由于两大豪门结合而娇惯养成他的粗鲁个性中,她发现了一种孤儿的胆怯和稚嫩。最终他们达到彼此更加了解,在他手骨愈合期间,他自己都惊奇那情爱的自然发生,一个下雨的下午,他们单独在家时,她把他带上了她的闺床。每天这个时间,几乎有两个星期,在身着内战戎装的祖父和祖母画像惊呆的目光下,在他们那张历史的大床上赤裸着身体做爱。即便是在情爱的间歇中,也赤裸着身体,开着窗户,呼吸着巴宜亚海港充满船只残骸烂味的爽风,在那不吹萨克斯管的安静中,倾听着那庭院里每天的噪音,有几内亚草丛中蟾蜍的声音,无名氏坟墓的水滴声,那些从前没有时间了解的生命的自然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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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发表于 2016-1-24 14:47 |只看该作者
       当尼娜的父母回家时,他们的情爱已进展到如胶似漆的阶段,已使他们觉得在这个世界除了做爱没别的事,他们随时随地做,想方设法变换花样地做。最初他们在那些跑车里做,那些跑车是比利-桑切斯的爸爸力图用来使他少犯错误。后来,等那些车里的游戏他们已玩的太容易了,就经常夜里钻进马尔贝亚海滩那些空更衣室,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直到十一月的狂欢节期间,他们索性钻进了赫特赛马尼老奴隶区租赁的房间,在那些圣妈妈们的掩护下,到几个月前,比利那些流氓的团伙们不得不放弃了他。尼娜像从前热心于萨克斯管一样全身心的投入那些情爱,以至于使她降服的流氓终于明白了她对他说的必须要表现的像一个黑人一样的含义。比利-桑切斯总是很好地配合,以同样的激情回应。如今结婚了,完成了彼此相爱的诺言,此刻空姐们在大西洋的上空都睡着了,而他们却躲在飞机的厕所里为身体的愉悦而快活得要死。婚礼二十四小时后,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尼娜从两个月前就已怀上了身孕。
       这样当他们到了马德里时,感觉还是远远得不到满足的情人,仍然有足够的能量,享受着新婚的激情。双方的父母已提前为他们准备好一切。下飞机前,一位礼仪官登上飞机走进头等仓,给尼娜带来一件有一条黑亮腰带的白色貂皮大衣,这是她父母送的结婚礼物。给比利-桑切斯带来一件羊皮外套,那是那个冬天的信息,还有一把在机场外面等他的汽车钥匙。
       他们国家的外交使团在机场的官方大厅迎接他们,大使和他的夫人不仅是双方家族的老朋友,他还是参与给尼娜接生的医生,他手持一束玫瑰在等着她,那玫瑰花新鲜的连上面的露珠都像是人造的。尼娜以夸张的亲吻向大使夫妇问候,她对新婚还不太适应,然后接过了玫瑰花。拿花时,手指被花刺扎了一下,但她以一种兴奋的方式避开这小小的伤害。
       ——我故意的——她说——,好让你们注意我的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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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发表于 2016-1-24 14:49 |只看该作者


      果然,大使夫妇非常羡慕那枚钻戒,无论从它那钻石的成色,还是它那保存完好的古迹,应是一笔很有价值的财富。但是,谁都没有注意那手指开始流血。随后大家的注意力又转到那辆新车。大使很热心地亲自把它开到机场,又用彩纸把它包好,还系上一条巨大的金丝带。比利-桑切斯没有去平价他的聪明才智,他是那么急于见到那辆车,一把撕开包装纸,惊呆了。是一辆当年最时尚的真皮座椅敞篷奔特雷跑车。天空像是蒙了一层烟灰,瓜塔拉马山刮来阵阵寒风,已不适合待在外面,可比利-桑切斯还没有寒意。他让外交使节仍留在那没有顶棚的停车场上,没理会他们为了礼节都快冻僵了,直到他详细地了解了车的部件才完事。然后大使坐在他旁边引导他开到官邸,那里已准备好了午餐。在路上大使指给他那些最有名的地方,可他只注意那辆车的神奇。尽管如此,不久后他没意识到自己已跌入第一个迷路的陷阱。当他们午饭后离开大使官邸时,外面已悄悄地下了一场暴风雪,那是进入冬季的第一场雪,他们准备去法国旅行。看见城市成了一片雪白的世界,比利-桑切斯忘记了汽车和一切,狂呼乱叫着,抓起地上的雪拍到自己的头上。
       尼娜第一次注意到手指还在流血时,他们已经离开了马德里,在一个暴风雪后清澈的下午。她感到很吃惊,因为在正式的午宴后她陪伴大使夫人演奏过萨克斯管,大使夫人喜欢唱意大利歌剧,并没感到指关节的不适。后来,她一边给丈夫指引到边境最近的公路,一边无意识地吸嘬着流血的手指,直到比利牛斯山区才想起找一家药店。后来就被那几天的缺少睡眠而困得睡着了,当她突然从车在水中行驶的噩梦中醒来时,已想不起手指用手帕包裹了好长时间了。她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钟,已是夜里三点多了,她估算了一下,这时她才明白,他们已驶过布尔德奥斯,还有安古雷玛和博宜铁尔斯,正在过洪水淹没的劳宜拉大坝。月光透过薄雾洒满了大地,松林中隐现着古城堡的身影,像是仙女的故事。尼娜记起这个地区,估算出离巴黎还有三个小时左右的车程,而比利-桑切斯仍旧一动不动的握着方向盘。
       ——你真是头野兽——她对他说——。你不吃不喝的都开了十一个多小时了。
       他还沉浸在对新车的爱恋中。尽管他在飞机上睡了一会儿,也睡的不好,可他觉得有过剩的精力在天亮时开到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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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发表于 2016-1-24 14:49 |只看该作者
——使馆的午餐我还没消化完呢——他说。又毫无逻辑地补充一句——。总而言之,在卡达赫纳这会儿才刚离开电影院。应该差不多十点吧。
不管怎么说,尼娜还是怕他开着车睡着了。她打开在马德里人家送给他们的礼盒中的一盒,想往他嘴里塞一块橙果脯。可他吐了它。
——男爷们不吃甜食——他说。
快到奥尔良前,雾已消散,一轮巨大的月亮照亮了白雪覆盖的大地,但是路更难走了,拥堵着开往巴黎的运送食品蔬菜和葡萄酒的大型卡车。尼娜想过替换一下丈夫开车,但是她连提都没敢提,因为他一开始就提醒过她,一起出门对一个男人来说最大的侮辱就是让他的女人替他开车。她睡了几乎五个小时,感觉清爽多了;另外她很高兴没在那些法国省城旅馆停留,因为她从很小就跟父母旅行过多次。“在世界上没有比法国更美的风景了”,她说,“但就是一个人渴死了也遇不到有人会免费送你一杯水”。她自信的临行前最后一刻把一块肥皂和一卷手纸塞进她的挎包,因为在法国的小旅馆里从来不放肥皂,就连手纸也是前一周的报纸剪成方块挂在铁钩上。此刻她唯一遗憾的是浪费了一整夜没有情爱。她丈夫的反应倒很快。
——我现在正想着应该躺在雪地上干干——他说。——如果你愿意,就在这儿。
尼娜严肃地想过这事。在这公路边上,月下的雪地有一处松软的草垫,但是随着巴黎郊区的临近,车流越来越密集,还有灯火通明的工厂和众多骑自行车上班的工人。要不是冬季,这会儿已是大白天了。
——最好还是等到了巴黎——尼娜说——。热乎乎的,在一张被褥干净的床上,像结了婚的人那样做。
——这是我第一次失败——他说。
——当然——她反驳说——。这也是我们结婚的第一次呀。
快天亮前,他们在一家路边小店洗漱了一下上了个厕所,又在吧台上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块热月牙酥,吧台上那些卡车司机在喝着葡萄酒吃早餐。在厕所里尼娜注意到衬衫和裙子上有血迹,但是她不想洗掉。她把浸满血的手帕丢进了垃圾桶,把婚戒换到左手上,用水和肥皂洗了洗受伤的手指。那刺伤几乎看不出来。可是,他们回到车上不久,伤口又开始出血了,于是尼娜就把胳膊伸出车窗外,以为田野的爽风有疗伤的功效。还是不行,可她还是不在乎。“如果有人想找到我们很容易”,她以她自然的开朗劲儿说。“只要他顺着我留在雪地上的血迹。”随后她想到自己说的话,他的脸在那黎明的晨曦中绽放出花儿般的笑容。
——你想想——她说:——从马德里到巴黎的雪地上一条血痕。你不觉得美的像一首歌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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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发表于 2016-1-24 14:50 |只看该作者
她没有时间再去想象了。在巴黎的近郊,伤指像一眼止不住的泉。这会儿她真的感到冰冷,冷得灵魂逐渐在离开她的躯体。她力图用带在手包里的那卷卫生纸擦干流血,但是不等包好,就得把浸透鲜血的纸丢出车窗。身上穿的衣服,大衣,汽车座椅上,慢慢也都沾上了血迹,可还是无法止住。比利-桑切斯害怕了,坚持要找家诊所,可她知道,在那个时刻那是徒劳的。
——我们就快到奥尔良的大门了——她说:——你继续往前开,沿着这条勒克莱尔将军大道,它是最宽树最多的大道,然后我再告诉你该怎么做。
这个计划是整个旅行中最艰难的。勒克莱尔将军大道成了小车和摩托车的一个死结,堵满了力图到达中央市场的巨型卡车。比利-桑切斯急得徒劳地按喇叭,大声辱骂一些司机,甚至还要下车跟一个司机打架,但是尼娜劝住了他,告诉他法国人是世界上最粗鲁的人,但从来不会动手打架。这是一次最好的验证,因为那一刻尼娜正在努力挣扎着不失去知觉。
只为了离开里昂-贝尔佛特街心公园他们就花费了一个多小时。那些咖啡馆和小商店还亮着灯光,仿佛还是午夜,因为是巴黎阴呼呼脏兮兮的一月份一个典型的星期二,天上下着结不成雪的毛毛细雨。但是扥菲尔特-罗切尔奥大道就通畅多了,过了几个街区后,尼娜指挥丈夫向右拐弯儿,把车停在一家大医院的急诊楼前。
她需要人帮助离开汽车,但还没失去知觉和神志。等着值班医生,她躺在滑轮担架上,回答了护士对她身份和健康史的常规询问。比利-桑切斯拿着她的包,握着她的左手,这时左手戴着婚戒,他感觉到她的无力和冰冷,嘴唇失去了颜色。他待在她身边,手握着她的手,直到值班医生的到来,对伤口做了快速的检查。值班医生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古铜色的皮肤,光头。尼娜没去注意他,而是朝丈夫微笑了一下。
——你别害怕——她以她那无以伦比的幽默对他说。——唯一可能发生的是这个食肉动物把这只手指割下来吃了。
医生检查完,这时让他们吃惊的是他标准的西班牙语,尽管带一点怪怪的亚洲音。
——不,年轻人——他说。——这个食肉动物宁愿饿死,也不愿割下一只那么美的手指。
他们慌乱了,但医生用一个热情的表情使他们平静下来。医生命令推走滑轮担架,比利-桑切斯想跟着她,抓着妻子的手。医生用胳膊阻止了他。
——您不能进去——对他说——。她要严密的护理。
尼娜又对丈夫微笑了一下,对他说着再见,直到滑轮担架消失在走廊的深处。医生在研究着护士写在小黑板上的资料,晚走了一会儿。比利-桑切斯叫住他。
——医生——对他说——。她怀孕了。
——多长时间了?
——两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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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发表于 2016-1-24 14: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24 14:52 编辑

       医生没有给以比利-桑切斯所期望的重视,只说了句:“您告诉我这件事很好”,就在滑轮担架后走了进去。比利-桑切斯站在那满是消毒水和病人汗味的厅里,眼望着带走尼娜的空旷的走廊,不知道该做什么,随后,他在一排木靠背椅上坐下来,那里还坐着其他一些等候的人。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待了有多长时间,但是等他决定离开医院时,已是又一个夜晚了,又下起了毛毛雨。他仍旧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觉得自己背负着世界的重量。
       根据我几年后在医院的档案中能核实的资料,尼娜是一月七日星期二上午9:30进去的。那第一个夜晚,比利-桑切斯睡在汽车里,车就停在急诊楼门前。第二天一早,他在附近找到一家咖啡馆,吃了六个煮鸡蛋,喝了两杯牛奶咖啡,因为从马德里出发他就没吃过一顿整饭了。
       然后,他又回到急诊大厅要看看尼娜,但是人家告诉他应当去主要进门口。在那儿,总算找到一位讲西语的阿斯图利亚人帮助他跟看门人沟通明白,看门人证实,确实有个叫尼娜的在这家医院登记过,但是只允许每个周二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拜访。也就是说,要六天后。他力求能见到那位会讲西语的医生,他向人描述他长得像一个黑人,光头,可是只靠那么普通的两个特征,谁也无法告诉他。
       有了尼娜登记在册的消息他就平静了,他回到他停车的地方,一位管理交通的人让他把车停往前两个街区,一条窄道的单号一侧。对面人行道旁有一出翻新的楼房,门牌写着“尼科莱旅馆”。只有一颗星,一个很小的接待厅,厅里只有一个沙发和一架练习钢琴,不过嗓音洪亮的主人能以任何一种语言跟客人弄明白该怎样付钱。比利-桑切斯住下来,把十一个提箱和九个礼盒搬进九层楼上一个三角型的单间,沿着一条煮菜花味的小楼梯,一口气爬上去。墙壁上挂着陈旧的帐子,唯一的一个小窗户透进内天井的亮光。有一张双人床,一个大衣柜,一把普通的椅子,一个自来水浴盆和一个佩带水罐的洗脸盆,这样在房间里就只能躺在床上。一切都很陈旧,但却很洁净,带有一股医疗的健康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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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发表于 2016-1-24 14:52 |只看该作者

       比利-桑切斯是不可能解析生活中在以智慧创建的这个世界的那些神秘。他始终没弄明白楼梯灯的秘密,那灯会在他到达第九层前自动关掉,也没发现再打开的方法。他要花半个上午的时间学会使用厕所,每层的一个小房间,他本来准备摸黑使用,碰巧发现从里面插上门插时,灯就亮了,这就防止了有人上完厕所忘记关灯。淋浴在走廊的一头,他还像在家乡一样每天冲洗两次,要用现金另外付钱,热水有管理人员控制,三分钟结束。尽管如此,比利-桑切斯心里清楚,虽然这种秩序与他的习惯是那么格格不入,但要远远好过于那一月份的外面。此外,他感到很迷惑,直到这时他才明白没有尼娜的陪伴还真不知道该怎样生活。
       星期三上午,他爬上楼梯回到房间,穿着外套趴倒在床上,想着街道对面还在流血的奇异女孩,很快进入了梦乡。醒来时手表上是五点,但他弄不清是下午五点还是清晨五点,也不知道是周几和什么城区,风雨抽打着玻璃窗。他在床上等着,一直想着尼娜,直到弄清楚是早上。于是,他去了前天喝咖啡的咖啡馆吃早餐,在那儿知道了是星期四。医院还亮着灯光,雨停了。他待在医院正门对面一棵栗子树杆旁,看着进进出出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希望能看见那位接待尼娜的亚裔医生。没能看见他,午饭后下午也没看见他。
       他不得不放弃了这种等待,因为他都快冻僵了。七点时他又喝了杯牛奶咖啡,吃了两个煮鸡蛋,自己从柜台上拿取,他已经在这同一家店待了四十八小时,吃着同样的东西。等他回旅馆睡觉时,发现只有他一辆车停在一侧便道,而其它所有的车都停在对面的便道,前挡风玻璃上放了一张罚单。尼克莱旅馆的看门人费了半天劲儿给他解释,每月按单双号停车,单号可以停在这边,第二天就要停在相反的一面。那么多唯理主义的花样,对一个像比利-桑切斯这么单纯的人很难理解,他两年前把市长的公车开进了社区一家电影院,造成众多伤亡,令警察目瞪口呆。他更不明白看门人劝他交付罚款,但此时不要挪动车位,因为半夜十二点后就该改变停车的方向了。那天清晨,他第一次不只想着尼娜,而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回想自己在加勒比卡塔赫纳大众市场那些小酒店的那些不安分的夜晚,想起停靠阿鲁巴三桅帆船的码头饭馆里炸鱼和椰壳米饭的美味。想起了他的家,墙壁上布满了三色堇花,那里这会儿可能是昨天的傍晚七点,他看见父亲穿着丝绸睡衣在露台乘凉阅读着报纸。
       他也想起了母亲,对她从来弄不清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他母亲是个馋嘴话多的女人,穿着周日的服装,耳畔从黄昏就插着一朵玫瑰,浑身被华丽的布裹得紧紧的,热得透不过气来。他七岁时,一天下午,他突然进了母亲的房间,看见她赤裸裸的跟她那些情人中的一位在床上。那件事,他们后来从没提起过,在他们之间建立起一种比爱更有用的复杂关系。尽管如此,他不是常遇到这种事,也没有独生子的孤独感那些可怕的事。直到这个夜晚,他身处巴黎这间一个天窗房间的床上,翻来覆去,没人可以倾述他的不幸,心中升起一股针对自己的怒火,因为他不能忍受想痛哭的欲望。
       那是一次有益的失眠。周五醒来深感疲惫,被那一夜失眠闹得,不过确定了他的生活。为了换衣服,他决定撬开手提箱锁,因为钥匙都在尼娜的手提包里。拿出大部分钱和电话本,也许能找到巴黎某个熟人的号码。在那个咖啡馆他学会了用法语问候和要火腿三明治和牛奶咖啡。他也知道他是不可能要黄油和煮鸡蛋的,没有任何办法,因为他是学不会说那两样东西了,好在黄油总是和面包在一起,而煮鸡蛋就在柜台上看得见,自己拿不用要。另外,三天过后,服务生跟他熟了,常常帮助他解释。这样周五午饭时,他一边在想着位置,一边点要一份小牛肉牛排加油炸薯条和一瓶葡萄酒。此刻他感到很舒服,于是又要了瓶葡萄酒,喝到半瓶,他穿过街道,硬闯进了医院。他不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尼娜,但在他脑海里清晰地记住那位亚裔医生的面孔,肯定能找到他。他没有从正门进去,而是从急诊门,那里他觉得没人看守,但是还没等他到达那天尼娜向他挥手告别的那条走廊,一位身着沾了血迹的白大褂的男看护走过来问了他点什么,他也没理睬。那位男看护跟着他,总是用法语重复着同样的问题,最后索性用力拉住他的胳膊,使他不得不停下来。比利-桑切斯用一招反擒拿想挣脱开他,这时男看护用法语骂了句娘,把他胳膊扭到身后,嘴里不停的骂着婊子养的把他拖到门口,痛的他直发脾气,然后像扔一袋土豆似的把他扔到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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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53 |只看该作者
那天下午,受了这次疼痛的教训,比利-桑切斯开始成熟了,他决定像尼娜所做的那样,去找他们的大使。旅馆的看门人,尽管长相丑点,可很殷勤,而且还会用各种语言待客,帮他在电话簿上找到他们大使馆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给他记在一张卡片上。接电话的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女士,在她断断续续的对话中,比利=桑切斯一下就听出那安第斯山口音。他开始报上自己的全名,肯定他的双姓会引起了那位女士的注意,但是在电话里凭声音察觉不出来。听见她背诵式的解释说大使先生此刻不在办公室,也不能等到第二天,也就是说不能接待他,而要提前约会,只可能在一种特殊的情况。比利-桑切斯这时明白了,通过这条路也没可能见到尼娜。于是他也以同样和蔼的口气感谢了她的介绍,然后叫了辆出租车,直奔大使馆。
大使馆在爱丽舌街22号,是巴黎最宁静的区域里的一处院落,但是留给比利-桑切斯的唯一印象,据多年后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他本人对我讲的,是自从他到了巴黎第一次觉得太阳和加勒比的一样明亮,埃菲尔铁塔高耸云天。使馆接待他的官员像是得了绝症病的样子,不仅是由于他身穿黑绒服装,领子紧紧的,系着葬礼的领带,而且还从他的举止的神秘和声音的温和。他理解了比利-桑切斯的不安,但是他还是不失温柔地提醒他,他们是在一个文明的国家,它的规章制度建立在古老和智慧的基础上,而不同于野蛮的美洲,那里为了进入医院只要贿赂一下看门人就行了。“这儿不行,我亲爱的年轻人”,他对比利-桑切斯说。没别的办法,他只能服从这理性的霸道,等到周二。
——总而言之,已不过就是四天了——他最后说。——借此机会,去卢浮宫看看,值得的。
走出使馆,比利-桑切斯徘徊在契约广场不知该做什么。他看见埃菲尔铁塔高耸于那些瓦房之上,觉得很近,他企图从码头上走路到那里。但他很快就发现比他原来想象的要远很多,此外还随着你寻找它而变换着方位。于是他在塞纳河畔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开始想念尼娜。看见桥下划过的游船,觉得那不是船,而是移动的彩色房顶的房子,窗台上摆着花篮,铁丝上凉嗮着衣服。他久久地望着一个一动不动的垂钓者,鱼竿纹丝不动,鱼线在水流中也不动,他厌倦了等待他活动一下,直到天开始黑了,他决定乘出租车回旅馆。这时他才发现他不知道旅馆的名字和地址,也不知道那家医院在巴黎的什么区域。
惊慌失措的他,遇见第一家咖啡馆就进去,要了一杯鸡尾酒,极力想缕顺一下思路。想着想着,就从墙壁的镜子里看见自己在不同的角度折射的面容,惊恐和孤独,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想到了死亡的现实。但是喝下第二杯他觉得好多了,天意地想回去使馆。他在兜里找到那张卡片想看看街道的名称,却发现卡片背面印着旅馆的名称和地址。这次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使他整个周末除了吃饭和改变车在便道的方位,从不离开房间。从他们到的那天上午,三天来一直没停过下着脏兮兮的毛毛细雨。从来没读过一本完整的书的比利-桑切斯,也想有本书能躺在床上消磨无聊的时光,可翻遍了妻子的箱子,找到的书籍都不是西班牙语。就这样继续等着到周二,反复望着墙壁糊墙纸上的那些孔雀,一刻不停地思念着尼娜。周一他整理了一下房间,想到尼娜要是看见那个样子会说他,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了那件貂皮大衣浸满了血迹。
他用整整一下午用在手包里找到带香味的肥皂洗大衣,直到把它恢复到他们在马德里上飞机时的样子。
周二早晨,空气混浊而寒冷,但没下毛毛雨,比利-桑切斯六点就起了床,跟一批病人的亲属一起等在医院的门口,那些亲属都带着礼物和鲜花。他跟着纷乱的人群进了医院,胳膊上嗒着那件貂皮大衣,什么也不问,也不知道尼娜会在哪儿,但他坚信一定会找到那位亚裔医生。他进到一处很大的庭院,里面鸟语花香,一旁就是病人的住院楼,女病人在右侧,左侧是男病人。他跟着探访的人们进了女病人住院楼。看见一长排的女病人,穿着医院的睡衣坐在病床上,被大玻璃窗的光线照着,这时他还想到那里一切都是从外面不可想想的快乐。他走到走廊的尽头,然后又重新折回来,直到确信没有一个病人是尼娜。然后他又在外走廊里查看了一边男病房,直到认出他要找的那位医生。
是他,没错。他正在跟其他医生和护士一起,在给病人做检查。比利-桑切斯进了大厅,扒拉开一位护士,站在那位正弯腰查看一位病人的亚裔医生面前。他叫了他,医生抬起头,想了一会儿,认出了他。
——真见鬼,你钻哪儿去了?——医生说。
比利-桑切斯困惑了。
——在旅馆里——他说——就在这附近一拐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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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53 |只看该作者
于是他知道了所发生的一切。尼娜经过法国最好的专家七十个小时的努力,因流血过多医治无效,于一月9号周四夜晚7:10去世了。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都神志清醒,让人去雅典广场酒店找她的丈夫,他们在那家酒店预订了房间,还给了同她父母联系的资料。大使馆周五就接到他们外交部一封紧急电报,通知他们尼娜的父母正在飞往巴黎的路上。大使本人亲自负责尸体处理过程和葬礼安排,并和巴黎警方保持联系,查找比利-桑切斯。一份有关他个人资料的紧急通告,从周五的夜里到周日的下午,通过电台和电视转播,整整四十个小时,全法国都在寻找这个男人。他的照片,在尼娜的包里找到的,被四处张贴。三辆同样型号的奔特雷轿车被找到,但没一辆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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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24 14:55 编辑



     尼娜的父母是周六中午到的,在医院的小教堂里守着女儿的尸体,等待着寻找比利-桑切斯到最后一刻。比利-桑切斯的父母也接到了通知,准备好了要飞来巴黎,但是由于电报的误差而未能成行。周日下午两点举行的葬礼,而此刻在仅仅距离二百米处的小旅馆的那间小屋里,比利-桑切斯正在为了尼娜的爱而受着孤独的煎熬。多年后,那位在使馆接待过他的官员对我说,他那天接到外交部那份电报时,比利-桑切斯刚离开他办公室有一个小时,他赶紧在圣-欧诺雷区那些酒吧找他。他坦诚的对我说,他接待他时就没太重视他,因为他就没想到那个海滨青年会是巴黎的新闻人物,胡乱穿着一件羊皮外套,会有显赫的身世。
    那同一个周日的夜里,他还在强忍着痛哭的欲望时,尼娜的父母决定放弃了对他的寻找,带走了装在铁皮棺材里经过了防腐处理的尼娜的遗体,见过尼娜遗体的人多少年里都常说,他们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不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就这样,当比利-桑切斯终于等到周二进了医院时,尼娜已被安葬在拉-曼卡的墓地,离他们初尝幸福禁果的那所老房子只有几米远。
    在医院的大厅里,那位让比利-桑切斯身陷悲痛之中的亚裔医生想给他几片镇静药吃,他拒绝了。他连招呼也没打就走了,连句感谢的话也没说,一门心思想着的是遇到什么人打他个满脸花,以解脱他的不幸。
    当他走出医院时,几乎没觉察到天空正在下雪,一场没有血痕的雪,洁白的雪花像是满天飞舞的白鸽,巴黎的街道一片节日的气氛,因为那是十年来的第一场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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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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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57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这是个好买卖;不过,你得等我把话说完。故事发生在我们——我和比尔.德里斯科尔——南下途中,经过啊拉巴马时突然起了这个绑票的念头。后来,比尔把这说成是“一时糊涂”,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那地方有个小镇,地势平坦得宛如一张大饼,当然了,名字还是叫顶峰镇。镇上住的尽是些丰衣足食的农民,你完全可以想象得出这个阶层的人生活得多么自在。
我和比尔想合伙在伊利诺斯西部地区买块黑市地,但我俩总共只有六百来块钱资金,要实现这一计划,少不得还需要两千块钱。我们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商量。我们说,乡村集镇上的居民特别疼爱孩子;因此,再加上另外一些因素,在这里绑票比较容易得手,不像那些附近有报纸出版的地方,出了点事就被派去的记者搅得沸沸扬扬。我们知道,顶峰镇有几名警察,或许还有几条懒狗,案发后《农民周报》也可能登出一两篇文章,然而就凭这么点力量是抓不住我们的。如此看来,是个好买卖。
我们选种镇上的头面人物埃比尼泽.多尔斯特的独生子作为我们的牺牲品。这位父亲很有地位,也很吝啬,经营建筑业,是个严肃认真的生意人。男孩子十多岁了,脸上有些雀斑,头发的颜色像你赶火车时在报摊上买到的杂志封面。我和比尔都认为,埃比尼泽至少也得给两千块钱的赎金,不过你还是等我把话说完吧。
离顶峰镇大约两英里路,有座草木茂密的小山。后山上有个岩洞,我们的食品就储藏在里面。
   一天傍晚,太阳已经落山,我们驾着一辆马车从老多尔斯特的家门口经过,发现那男孩正在街上,朝对面人家栅栏上的一只小猫扔石子。
“喂,小家伙!”比尔招呼说,“想不想吃袋糖果,坐在车上兜兜风?”
那男孩一甩手,一块砖头子儿击中了比尔的眼睛,动作挺利落。
“就这么一下子,你那老子得额外多给五百块钱。”比尔说着下了车。
小家伙气势汹汹,像头半大不小的熊揪住我们一阵撕打,但最终还是被扔进车里,驰离顶峰镇。我们带着他到了山洞;我将马栓进树林,天黑以后又驾车赶到三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将租来的车马还掉,然后步行回山。
比尔在脸上受伤的地方涂着膏药。洞口那块大石头后面已经生起火,男孩守在一旁看着一壶煮开的咖啡。我发现他的红头发上插了两根鸟的尾毛。待我走进时,他举起手中的树枝指着我说:“哈哈!该死的白脸皮,你胆敢走进平原魔王红毛酋长的营地?”
“他现在好了,”比尔说,又卷起裤脚看看腿上的伤痕,“我们扮演印第安人来玩着”。我们要让这小子一辈子也忘不了在这玩的游戏。”
真的,那孩子长这么大,大概是头一回玩得这么开心。他觉得山洞里住宿很有趣,早已忘记自己是给绑架来的了。他随即给我起了个名字叫蛇眼侦探,并宣布说,等他的那些印第安勇士打完仗回来,日出时就将我捆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
后来我们吃晚饭;他嘴里塞满肉片和肉酱以后便开始发表演说。他的席间谈话大致是下面这些内容:
“我很喜欢这样。我从来没有在野外住过;不过我曾经有过一只可爱的野猫。我九岁的生日已经过了。我讨厌上学。吉米.塔尔博特的婶婶家,母鸡下的蛋给老鼠吃掉了十六只。这个林子里有没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呀?我还想吃点肉酱。树动了是不是就刮风?我们家有五只小狗。你的鼻子怎么会这么红呢,汉克?我爹有很多很多的钱。天上的这些星星也热吗?上星期六我两次把埃德.沃克打败。我可不喜欢女孩子。没有绳子你就别想捉癞蛤蟆。公牛会叫吗?桔子为什么都是圆的?这个山洞有床好睡觉吗?啊莫斯.默里长了六只脚趾头.鹦鹉会说话,猴子啊鱼啊都不会。几乘几等于十二?”
每过几分钟,他一想起自己是个印第安人,就拿起那根树枝,像握着杆枪一样悄悄走到洞口搜索,看看有没有讨厌的白种人的侦探。他还时不时的地发出一声喊杀声,老汉克听到这种声音就害怕。孩子一来就把比尔给吓唬住了.
“红毛酋长,”我对孩子说,你想回家吗?”
“咦,干吗回家呢?” 他说,“家里一点意思都没有。我讨厌上学;我喜欢野营。你不会把我再送回去吧,蛇眼,是吗?”
“现在不会,”我说,“我们要在这个洞呆些时候。”
“好啊!”他说,“那就再好不过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痛快地玩过。”
我们睡觉时大约已是十一点了。我们在地上铺了几条又厚又宽的毛毯,让红毛酋长睡在我们中间,我们并不担心他会逃跑,可是一夜没有睡好觉。外面的树林里一有枝叶响动的声音,他那小脑瓜儿就以为有歹徒偷袭来了,于是一次次跳起身去取他那支长枪,并且在我和比尔的耳边一个劲的喊“伙计,你听”,害得我们三个小时未能入睡。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却梦见自己遭了绑架,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红发海盗用铁链锁在一棵树上。
   天刚蒙蒙亮,我被比尔的一阵极其尖利的叫声惊醒。你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男性发音器官里竟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既不是一阵吼叫,也不是一声长嚎,简直就像女人见了鬼或毛毛虫时发出的那种歇斯底里的、让人害怕的而又难堪的一声声尖叫。一大早,又是在一个山洞里,突然听到一个壮汉如此尖声尖气没命似的叫喊,实在是不舒服。
   我翻身起床,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原来是红毛酋长已经骑在比尔的胸口上,一只手揪着比尔的头发,一只手我着我们切肉的快刀,正在为如何执行昨晚对比尔的判决而大伤脑筋,不知怎样才能完成完整地割下他的头皮。
我一把抢过孩子手中的刀,并强迫他重新躺下。但比尔从此变得丧魂落魄似的,在他的那一侧躺下后,因为有这孩子跟我们在一起,就再也没有敢合眼。我虽然睡了一会儿,在太阳快要出来时却想起了红毛酋长的话,日出时就要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我倒不感到紧张,也不害怕;不过还是坐了起来,点上烟斗,倚在身后的一块石头上抽烟。
“你干吗起这么早呢,萨姆?”比尔问。
“我么?”我说,“噢,我的肩膀这儿有点痛。我想,坐着会好受些。”
“你在撒谎!”比尔说,你害怕了。你给判了火刑,你害怕他会烧死你。要是他找到火柴的话,他真的会这样干的。这还步可怕吗,萨姆?你想,谁肯出钱把这样一个小捣蛋鬼赎回家呢?”
“错不了,”我说,“做父母的就是喜欢这样淘气的孩子。喂,你跟酋长起来做早饭吃,我去山顶看看有些什么动静。”
我爬上小山顶,将四下里的乡村扫视了一遍。朝顶峰镇方向眺望时,我本以为会有身强力壮的村民手执农具四处搜寻绑匪的,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宁静的风景画,唯一的点缀是一人一马在耕田。不见有人在河塘里打捞;也不见有人急匆匆来回奔走,报告焦急的父母说仍没有消息。呈现在眼前的啊拉巴马整个儿处于朦胧的睡意之中。“或许,”我自言自语说,“他们还没有发现圈中的小羊已被狼叼走。老天保佑我们这两头狼吧!”我说着便下来吃早饭。
我走进山洞却发现比尔靠这洞壁站在那儿直喘气,小男孩举着半个椰子大的石块威胁着要砸他的脑袋。
“他把一个滚烫的熟土豆放进我的衣领,烫我的脊背。”比尔解释说,“然后又把踩在脚底下;我气不过给了他一记耳光。你身上带枪了吗,萨姆?”
我夺过孩子手里的石块,硬是阻止了一场争吵。“我会收拾你的,”男孩对比尔说,“打了红毛酋长的人还没有一个不受惩罚的。你给我小心点。”
吃完早饭,小家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绳子捆着的皮板儿,一边解绳子一边往洞外走去。
“他又要搞什么鬼?”比尔忧心忡忡地说,“他不会逃跑吧,萨姆?”
“这倒不用担心,”我说,“他可不像是个喜欢呆在家里的人。不过我们还是要拿出讨钱的办法来。顶峰镇并没有因为他不见了而引起多大的轰动;或许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他被绑架了。他家里的人还以为他是在珍妮婶婶家或哪个邻居家过夜呢。但不管怎么说,今天总该想到要人了。我们今晚一定要给他父亲捎个信去,叫他拿出两千块钱把人赎回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到一声喊杀声,当年大卫很可能就是这样一声喊,甩出石块将勇士歌利亚击倒的。红毛酋长刚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皮板儿正是个投石器,此刻正在他的头顶上挥舞着瞄准目标。
我一跃而起,一声沉重的响声过后又听到比尔一声呻吟,像是马给卸下鞍子的一声长嘘。一块鸡蛋大的石子击中比尔左耳后面,他全身散了骨架似地瘫倒在烧着洗碗水的热锅上。我把他拖到一边,往他头上浇了半个小时的凉水。
比尔终于慢慢坐起身,摸这后脑勺说:“萨姆,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圣经》人物是谁吗?”
“别紧张,”我说,“你已经清醒过来了。”
“犹太王希律。”他说,“你不会走开,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不管吧,萨姆?”
我走到外面,抓住那小子的肩膀一阵猛摇,直到我自己摇不动了才住手。
“你要是还不听话,”我说,“我马上送你回家。你说,做个乖孩子呢,还是坏孩子?”
“我不过是闹着玩的,”他哭丧着脸说,“又不是存心要伤害老汉克。可是他为什么要打我呀?我一定听话,蛇眼先生,只要你不赶我走,而且今天就让我玩黑人侦察兵的游戏。”
“这个游戏我不会玩,”我说,“那是你和比尔先生的事情。他今天陪你玩,我有事要出去一下。好吧,你进来和他和好,你伤了人得先认错,要不你就回家,马上走。”
我让他跟比尔握手言和,然后把比尔拉到一旁,告诉他走出山洞三英里有个小村子叫杨树湾,我想在那里打听打听顶峰镇对这起绑架有些什么反应。我还对他说,搞的好当天就给老多尔斯特捎封信去,直截了当提出要多少赎金,并指明交款的时间和地点。
“你知道的,萨姆,”比尔说,“我俩一起玩牌,躲警察,抢火车,抵御龙卷风——上刀山,下火海,天大的困难我都跟你一起闯过来了。要不是抓了这么个小冒失鬼,我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担心受怕哩。他已经弄得我寝食不安了。你不会出去很长时间,让我一个人陪着他吧,萨姆?”
“我今天下午肯定回来。”我说,“在我回来之前,你一定要好好逗她玩,千万别把他惹翻了。我们现在就给老多尔斯特写信吧”。
我和比尔取出纸和笔准备写信,而此时的红毛酋长,身上披了毛毯,在洞口来回巡视呢。
比尔眼泪汪汪地求我把赎金从两千元减至一千五。他说:“我不想亵渎父母对子女神圣的爱,但是我们是跟人打交道,按照人之常情,谁也不会为这个满脸雀斑四十磅重的野猫花上两千块钱的赎金。我宁可少要五百的好。你可以将这个差额记在我的账上。”
为了让比尔安心,我同意了,于是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写成了下面这样一封信:
尊敬的埃比尼泽.多尔斯特先生:
我们已将你的宝贝儿子藏在一个远离顶峰镇的地方。别说你本人,就是最有本领的侦探也休想找到他。唯有答应以下条件才能使他回到你身边:给我们一千五元大面额的钞票作为他的赎金;这笔钱可按照下述回信的方法,于今晚午夜放到同一地点的同一盒子里面。如同意这些条件,派一人于晚八时半送来书面答复。在通往杨树湾的大路上,过了猫头鹰小溪后,路的右边沿麦田篱笆有三棵相距一百码左右的大树,第三棵树的对面篱笆桩底下放着一个小纸盒。
送信人将回信放入此盒子后须立即返回顶峰镇。
你要是背信弃义或拒不答应上述条件,你就永远也别想见到你的宝贝儿子了。
你要是按照要求交款,他将于三小时之内平平安安回到你身边。这些条件乃最后决定,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再联系.
两个亡命徒启
我在信封上写下多尔斯特的地址,将信揣进口袋。正要动身,男孩走到我面前说;
“喂,蛇眼,你说了你走了以后我可以扮演黑人侦察兵玩的。”
“玩吧,完全可以。”我说,“比尔先生陪着你玩。怎么玩法呢?”
“我当黑人侦察兵”,红毛酋长说,“我骑马报信,通知寨子里的居民印第安人来犯的消息。我老是装扮印第安人,已经厌烦了。我想当黑人侦察兵。”
“行,”我说,“反正你伤不了一根毫毛。我还指望比尔先生会帮助你打退那些凶猛的野蛮人呢。”
“要我做什么呢?”比尔不放心,眼睛盯着那孩子看。
“你来做马,”黑人侦察兵说,“给我趴下来在地上爬。没有马骑我怎么能赶到寨子呢?”
“你可别让他扫兴,”我对比尔说,“我们计划还没有开始实行呢。活动一下手脚吧。”
比尔只得趴下,眼睛里流露出像兔子掉入陷阱时的神情。“到寨子有多少路,小家伙?”他怯声怯气地问道。
“九十英里,”黑人侦察兵说,“你豁出性命也得准时赶到那里。现在就出发!”
黑人侦察兵猛地跳到比尔背上,两只脚后跟还在比尔腰上蹬了一下。
“看在老天爷面上,”比尔说,“你早点回来,”萨姆,越早越好。早知道如此,我们不该把赎金定在一千元以上。喂,我说,你别踢我好不好?你要再踢,我就起来揍你。”
我赶到杨树湾,在那家兼卖杂货的邮局里坐下,见有进来买东西的当地老乡就凑过去聊上几句。有个胡子拉碴的家伙说,老埃比尼泽.多尔斯特的儿子也不知是走失了还是被人拐走了,顶峰镇乱成了一锅粥。行了,我就想打听到这个消息。我买了些烟丝,又故意问问豇豆的价钱,走出邮局时趁人没注意将信投进了邮筒。听驿长说,要不了一个钟头,过路的邮车就会将这批邮件带往顶峰镇。
我回到山洞时比尔和那个男孩却不见了。我在附近的地方一阵寻找,还大胆喊了两声也不见答应。我只好点起烟斗,坐在长满青草的土堆上等待事态的发展。
大约过去了半个钟头,树丛里传xxxx的响声,比尔从里面钻了出来,拖着摇晃的身躯走上山洞前的那一小块空地。小男孩像个侦探轻手轻脚尾随其后,咧着嘴在笑。比尔站定后,脱下帽子,掏出一块红手帕擦汗。那孩子止住脚步,离他大约八英尺远。
“萨姆,”比尔说,“我想你也许会说我对不起朋友,但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已经逆来顺受惯了,但人总有个受不了的时候。那小子已被我打发回家了。全完了。古有殉道者,”比尔接着说,“他们干一行爱一行,宁死不肯改弦易辙。可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受过我这样非人的折磨。我忍气吞声为的是信守我们共同商定的协议,但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
“出了什么事,比尔?”我问。
我驮这他跑了九十英里赶到那个寨子,没叫他走一步。后来,居民得救了,给了我一点燕麦,毕竟地上的泥沙代替不了饲料。回来的路上,我又给他胡搅蛮缠了一个小时,反复向他解释为什么洞是空的,为什么一条路可以两头走,为什么草会发青。我敢说,萨姆,是人就经不起这么折磨。我揪住他的衣领硬是把他拽下了山。一路上我的两条小腿被踢得青一块紫一块;大拇指被咬了两三口,整个一只手都得找医生治。
“不过他到底还是走了,”比尔接着说,“回家去了。我指着那条去顶峰镇的路,一脚把他送出去八英尺远。我很抱歉丢掉了一笔赎金,但如果不把他送走,比尔.德里斯特尔科就要被送进疯人院了。”
比尔说得直喘气,不过他那张红扑扑的脸看上去却格外平静,说到最后才露出点满足的神情。
“比尔,”我说,“你家里没人有心脏病,对吧?”
“没有,”,“没人有这种病。除了疟疾,那就是意外事故。你问这个干吗?”
“那你不妨转过身”我说,“看看后面是谁。”
比尔转过身看到了小男孩。他大惊失色,一屁股坐在地上,呆呆地抓弄起手边的青草和小树枝。我担心这样下去他脑神经会出毛病,考虑了一小时以后,对他说我已经有了立即收场的办法,又说,要是老多尔斯特答应我们的条件,我们取了赎金连夜就离开。比尔这才缓过神来,勉强给孩子个笑脸,并答应身体稍好后就跟他玩俄国人打日本人的游戏。
我有个安全的取款办法,不会落入任何圈套,应该介绍给以绑票为营生的兄弟们。我选中的那棵树——先在下面放回信,后在下面放赎金的那棵大树——离路边的篱笆很近,四周又有一大片空地。只要派几名警察在一旁守侯,来取信的人在穿过空地甚至是在路上就会被发现了。但这样反而不会出事,先生!我八点钟时已经躺在树上,像只树蛙似的坐等送信人的到来。果然很准时,一个半大的男孩骑着自行车从大路上来了。他在那篱笆桩子底下找着了盒子,迅速塞进了一张折叠好的信纸,随即踩着自行车回顶峰镇去了。我继续等了一个小时,确信没有危险了,悄悄下树取了信,沿着篱笆溜进树林,半个小时后回到山洞。我打开信,凑到灯前念给比尔听。信是钢笔写的,字很难认。主要内容如下:
致两位亡命徒
敬启者:你们的来信今天收悉。关于出钱赎回儿子一事,我认为你们的要求高了些,特提出反建议,谅能乐意接受。你们亲自将小孩约翰尼送回并付给我二百五十元现款,我就同意从你们手中接过孩子。不过你们还是趁夜晚来较好,因为邻居们都相信孩子是自己走失的,他们若发现被这样送回,会对来人采取何种行动,我可担当不起。
埃比尼泽.多尔斯特谨启
“ 简直是英国彭赞斯的海盗!”我说,“真他妈的蛮横无理——”
但我看了比尔一眼后,到了嘴边的话没有骂出口。他那苦苦央求的眼神太可怜了,我还从未在哪个人的脸上,无论是不能言语的哑巴或是会讲话的野兽,见到过这样的神情。
“萨姆”他说“二百五十块钱究竟算什么呢?这钱我们有。多留这小子一晚的话,我就会被送进疯人院了。”多尔斯特先生只向我们要了这个价,我看他不但是个十足的绅士,而且是个慷慨仗义的人。你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对吧?”
“实话告诉你吧,比尔,”,“这个小兔崽子也已经叫我有点心烦了。我们把他送回去,赔了钱就赶紧脱身。”
我们当晚便送他回家。我们对他说,他父亲已经买了支银色的来复枪,还特地买了印第安人的衣服,又说我们第二天要去捕熊,才终于把他骗上路。
我们敲响埃比尼泽家的大门时,正好是夜里十二点。按原先的设想此刻本应由我从树下的纸盒子里取出一千五百元赎金,而现在却是比尔数出了二百五十元交到多尔斯特的手里。
小孩发觉我们要丢下他时,“哇”地一声哭了,哭声犹如狂风在呼号。他紧紧抱住比尔的腿,像只蚂蟥似地叮住不放。他父亲如同揭膏药一般慢慢把他拉了过去。
“你能拽住他多久?”比尔问。
“我现在的力气也不如以前了,”老多尔斯特说“但我可以答应你们十分钟。”
“足够了。”比尔说,“有十分钟时间,我就能穿过中部、南部和西部各州,朝着加拿大边境飞奔了。”
虽然天是那么黑,比尔又是那么胖,而我又可称得上是个飞毛腿,但是等我追上比尔时,他已经跑出顶峰镇足足有一英里半远的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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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发表于 2016-1-24 14:57 |只看该作者
红毛酋长的赎金

欧.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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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发表于 2016-1-24 19:54 |只看该作者
残酷
                            (一)
       三强来自遥远的苏北农村,他十八岁就在长江市这片狼籍的工地上当瓦工,他来的第一年,工地楼上的一块砖头就在他还稚嫩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永久的伤疤。还好砖头不是砸在头上,否则他肯定像乙工地上的老乡孙六一样,头上砸出个大洞一声不吭的倒地死亡。他的爹妈哭的死去活来,可是不管两位老人的哭声像雷还是像鼓,孙六头上的鲜血还是像决了堤的洪水止不住的流淌。在工地上他每天都在担心真会有一块砖头突然掉下来也砸中他的头部,他头上的鲜血也会像决了堤的洪水。然而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这使他兴奋不已,第二年他又从家里带来了他的弟弟邓四强。并且找人把他安排在丙工地。其实他本不该把邓四强带来的,可是邓四强硬要来 邓四强有肺结核病,可是他还是要来,邓三强只好把他带上火车一路颠簸的来到长江市这片狼籍的工地。九十年代在中国这片狼籍的工地上,现代化的高楼如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长江市作为中国最早的沿江开放城市自然也不甘落后,长江市的街道上到处是来来往往的卡车,这些卡车运送的水泥和沙子撒满了街道的角角落落,这使得长江市的空气看起来就像滚滚的黄河水。不过这些景象对于邓三强来说就像看到他结婚已十五年的妻子梅花和十二岁的儿子邓涛一样的司空见惯了。

       邓三强就住在城市这片沸腾的工地的工棚里,一住就是二十年,他熟悉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民工来主要自四个地方:江苏,安徽,山东,四川。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却做着相同的事情都是做瓦工。他们有的把妻子孩子也带来工棚帮他们洗洗衣服做做饭有的不带妻子和孩子他们有的还把家里的猫啊狗啊带到工地养,以便在闲暇的时候逗逗寻点开心,他们在工地以老乡结成不同的帮子我所知道的就有山东帮子,四川帮子安徽帮子江苏帮子等等,不同的帮子内部又可以分成不同的帮子,像山东帮子又可以分成龙二帮子,三彪帮子大头帮子等等。这些帮子都有自己的利益和帮主,也就是他们的头。有由于贫穷和愚昧的缘故这些 帮子间经常发生一些打架斗殴偷窃强奸的事情,这些事情就构成了这些民工的生活。在九十年代法律还不怎么健全的时代,这些实践就像是河里的流水一样波澜不惊。
  
       邓三强因为拿了丙工地的一块摸板被丙工地的山东帮子打的腰差点散了架,他的腰只是轻度骨折没什么大碍可是他咽不下这口气,他在一家小诊所贴膏药是还是骂道:妈的一群狗东西老子一定要找机会报复! 然而就是这报复的心理让邓三强吃尽了苦头。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邓三强吃国午饭拖着疲惫的身体就呼呼大睡了,可是在蒙蒙懂懂的突然他的工友啊三叫醒他对他说,三强,三强 起来听说抓了个贼还是丙工地的,听了啊三的话邓三强立马跳了起来说,在哪在哪?邓三强和啊三来到了工地的大楼下边看到了他们工地的人都围在了一起对那个贼拳打脚踢,邓三强浑身来了劲冲了过去就打,这个丙工地的贼头上被套了黑麻袋,他使劲的挣扎可是人太多了他还是不能挣脱,邓三强对准贼的头部猛击,他微微感觉自己的手隐隐的痛可是手的疼痛立刻被快感消融了,-他又从工地的地上拿起一根木棍,他从不同的方位用不同的力气对贼的不同的部位敲打,快感传遍了他的全身,棍头击在贼的不同的部位发出不同的声音,这声音像是音乐一样让邓三强兴奋不已。这时他仿佛是在敲鼓或是在家里的河边和老婆一起在石板上捶衣服。简直是一种享受,别人都停止了殴打只有邓三强还在买力的打,工友们都停下来看着邓三强,邓三强这才回过神来知道他捶的不是间衣服是一个人,邓三强停住了手,啊三说,三强别打了再打要出人命了。工友们都依次的散开了只有邓三强还在那里,他看这个已经不动了的人,突然他萌发了想看看这个被打的人是谁的念头,他要看看被他打的这个贼才肯罢休。他仍了手中的木棍扶起了这个黑麻袋,他看到麻袋上的鲜血在 阳光下鲜艳无比,这使得他又一整兴奋,然后他把麻袋从这个人的头上取下,翻国这个满脸是血的人。然而当他真真切切的看到这张脸时他惊呆了,四强!邓三强哭喊着叫到,这一切让他天旋地转,他扶着四强,邓四强的身体像是一块瘫软的泥巴,鲜血顺着他的脸流经三强的手掌流淌到灼热的地上不一会儿就凝固了。四强哽咽着吐了一口鲜血,这深红的鲜血像水柱一样从四强的嘴里眼里耳朵里喷涌而出,邓三强看到这次的鲜血比那次孙六流的多的多。他用手想挡住流出的 鲜血可是鲜血仍然像决了堤的洪水势不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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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发表于 2016-1-24 19:55 |只看该作者


       很长时间,邓三强背起满是鲜血的邓四强在街道狂奔的情景久久留在人们的心中,那时人们会说,你看他们跑起来的身上鲜艳无比....。
       邓四强死了,死于肺结核,邓三强告诉他老婆梅花和儿子邓涛也是这么说的,儿自邓涛看了看眼里还沁满泪水的邓三强说,可是他们说,叔叔是你打死的。胡说,邓三强对儿子骂到,他看了看儿子又说,别听他们胡说,你叔叔是死于肺结核。他相信了爸爸的话,其实那天邓涛也去了,那是在邓三强背走了他叔叔以后,他看到阳光灿烂的地上密密麻麻的蚂蚁叮者红色的血滴子他感到奇怪这些蚂蚁怎么会如此嗜血如命呢?他偶尔听到人们的议论,可是他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不相信他们的话,因为他们经常骗他。  这次以外事件让邓三强的心震颤无比,是他亲手打死他的亲弟弟四强的,他打的那么重使得四强的肺结核病发作吐血而死的。他是有很大责任的,他为什么不看清楚是谁就这么打了,他为什么忘了弟弟也在丙工地了呢。这一切让邓三强伤心无比,可是如果不是他们用麻袋套住四强我又怎么可能打死我的亲弟弟呢?这一想法又让邓三强的心微微的有了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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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发表于 2016-1-24 19:56 |只看该作者
( 二)
  工地的生活依然还是那样没有什么改变,今天重复昨天,昨天重复前天,他们就是在这样重复的时光中度过快乐或悲伤的时光的,邓三强渐渐的淡忘了四强的死,这死仿佛成为遥远的记忆,可是这件事只是发生在三个月之前,工地的伙食还和以前一样由糙米白菜帮子粉丝和肥肉组成。他们吃的最好的菜就是有肥肉有粉丝的杂烩了,可是他们一个星期才可以吃上一次这样的杂烩。中午的时候他们从工地上退下来,用毛巾在水龙头上洗上一上一会厕所,然后从工棚中取出盆打饭,他们端着碗有的坐在砖头上有的站者就开始吃饭了。他们吃这吃着会从菜中吃到几只苍蝇或是几片树叶,他们只是将这些不能吃的东西用筷子挑起来放在工友们面前晾在空中展览一样然后继续吃饭。他们已经习惯了,每当有人抱怨时他们会说,我们是来苦钱的我们不是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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