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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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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涯狂生 于 2013-2-24 16:51 编辑
李天一是个败类,可每个圣人都可能有黑暗的过去,每个罪人都可以有光明的未来,败类犯罪了,由法律来审判他就好了,为什么社会要口水淹死他? 今年春节期间,我一个亲戚,当时戴着安全帽、驾驶证,开着一辆手续齐全的摩托车,规规矩矩停在红绿灯口,然后被一辆受追尾影响的挂车撞翻在地。 经医生检查,我这位亲戚伤得不算重,在医院里休养一两个月,回家种田都没问题。于是,交警来协调的时候,就建议肇事司机,除全额支付我这位亲戚的医疗费外,再赔偿三千元营养费。 可是我这位亲戚不干,他要肇事司机赔偿四万元。 这四万元他是这么算的:1、误工费12000,我这位亲戚平时在家务农,偶尔打点零工,一年纯收入不过三万元。可是他在病床上声称:现在泥水匠工资很高,一天可以拿200元,我有干泥水匠的经验,本来是打算过年后就去工地找份泥水匠的活的。现在给你撞倒了,我要有两个月不能去打工,你得赔我误工费每月6000元。 2、护理费12000,我亲戚的儿子,刚读大学,听闻老爸出事后,立刻赶到医院跟着母亲轮流陪护,我这位亲戚认为,陪护期间,儿子耽误了学业,老婆耽误了种田,两人在医院,还要有衣食住行各种开销,所以要求肇事司机支付12000元护理费。 3、摩托车损失费8000元,我亲戚说,他骑的那辆摩托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无法维修,所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一辆新的重装摩托车。 4、营养费、后遗症补偿费、精神损失费8000。 肇事司机对于这事本来想私了的,因为一天不私了,他的挂车就一天要被交警扣车不能出去接活。但是一听我亲戚这索偿要求,肇事司机一咬牙:“太贵了,实在不行上法院解决。” 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同样是人,出了事故之后,国家要按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来对遇难者家属进行抚恤,现在我明白了,这是因为国家不仅要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要保护肇事者的合法权益。我以前不明白,药家鑫为何要如此冷血地刺死被他撞倒的女人,现在我则有点理解了:如果每个受害者都像我亲戚这样去敲诈肇事者,那么谁是弱者,一目了然。 李天一犯轮奸罪,其母亲请求社会宽容儿子,天经地义。可是某些媒体却大肆嘲讽:难道我们还不够宽容么? 2007年4月16日,韩裔学生赵承熙,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吉尼亚理工大学33人死亡枪击案”,事后自己也饮弹自尽。此事发生后,美国社会为之震惊,总统哀悼,国旗降半,可是,在4月22日,吉尼亚理工大学为惨案举行灯光悼念仪式的当晚,美国人,在吉尼亚理工大学学生活动广场,点了34盏灯!34盏灯,代表34位亡魂,其中一位,就是赵承熙,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学生,还为赵承熙准备了一幅遗像,遗像旁边放着一束鲜花和一张卡片,卡片上是这样写的:“如果你能早些向我们敞开心扉,或者我们早些关注你的世界,一切,都能改变。”,为了防止赵承熙的家人,被受害者家属报复,美国警察连续多个月,加强了对赵家周边环境的警戒。 所以,我认为中国社会,对于李天一的宽容,真的非常不够。 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执法,而是要让人民得到教化。设立监狱的目的,不是为了囚禁犯人,而是为了改造犯人。 试想一下,如果李天一没被判死刑,国家关了他十年八年之后,他赎完罪孽,出狱了,那时舆论还如滔天巨浪般想把他打下十八层地狱,那么,他会不会因此去报复社会,再次犯罪?又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而轻生?又或者,他不想去报复社会,他也没有轻生的想法,但是因为舆论狂潮的影响,使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老婆? 就算法院判了他死刑,他死了,也应该得到尊重,即使他是带着罪孽活着。 法院都没判死刑的人,他的前途却让社会审判给抹杀了,这对于民主,是一个多么大讽刺? 大家经常说当今的社会多么浮躁、功利,美女宁愿给高富帅当小三,也不肯嫁给没车没房的矮矬穷共创美好生活。其实,中国社会,何止浮躁、功利,它简直冷血。屌丝和愤青似乎极其喜欢看到富二代或者官二代出事。好像自己的同胞犯罪了,要被枪毙了,中国人会觉得特别刺激。是不是因为我们有13亿人口,所以有些人就觉得死一两个人无所谓,更何况死的是罪有应得的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二代和富二代,并不是滋生功利和浮躁的土壤,把拿破仑、李明博等风流人物放在当今中国,即使给他一个十八年屌丝的身份,他们也一定可以华丽逆袭,因为崇高的人,能在风尘中找到队友,一路直行。在我看来,穷,不可怕,穷到谷底,自然会富。但是没有爱心,再富有的人,也只是金钱的奴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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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只要接受道德的审判,而且还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曾经有一个杀人犯,为了躲避官府的追缉而亡命天涯。十年后,这位饱受风餐露宿之苦的杀人犯回到家乡,打算投案自首,不料,途径一间寺院时,该犯人因长期劳累,竟病倒在庙门前。 正巧,寺庙的方丈和沙弥正从寺院出来,沙弥认识这个杀人犯,于是对方丈说:“这是因果报应,由得此人自生自灭吧。” 方丈看着沙弥,问:“因果报应是老天定的,你是老天吗?” 其实我觉得“接受道德审判”这六个字很可笑,道德审判是人治,法律审判是法治。在现代社会,还要用人治一套?明代的袁崇焕,被皇太极使反间计诬陷为卖国贼,崇祯皇帝判了他凌迟处死的极刑,行刑后,京城老百姓纷纷向刽子手买他的肉配酒喝,每喝一口酒大骂一声:“奸臣!”。 不以法律为准绳,光靠道德审判,是非常容易酿出冤案错案的。 另外,就是用道德审判,也该有个谱啊。以前道德审判的终极权威是皇帝,现在呢?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中国公民有道德审判中国公民的权利,既使是13亿中国人对一个犯罪分子。 二、中国一直存在着特权阶级或者是阶层。李天一不是这个特权阶层的,却把自己当成一个特权阶层的一分子,出来装B,早晚要还的。 李天一不是特权阶层的缔造者,为什么群众要把对特权阶级的气撒到他头上?这跟某人的老婆给日本人强奸了,此人不去找鬼子报仇,却要老婆去跳河的行为,有何不同? 追求富贵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一个人再装B,也不欠谁的,既然他什么都不欠,你需要还什么? 三、大家的怒气不是针对李天一一个人的,是对所有李纲李双江的衙内的不满和呐喊,那是正义之怒,那是无产阶级之义愤。 李刚是李刚、李双江是李双江,李双江作为一个歌唱家,有没有玩弄特权,现在还缺乏证据。你把李天一犯的错,引申到李双江搞特权,这种典型的“无产阶级株连九族式”思维,是正是老毛的“造反有理”思想,它的毒害作用,丝毫不亚于甚至能数十万倍于轮奸。; b& G6 H9 X7 b7 i 四、大家围个观骂骂高衙内有问题么?究竟谁更应该受到审判? 围观可以,但貌似现在群众是在“围殴”、“围剿”李天一。+ [, z% n1 A) t 五、别老说国内国外的。国外欧美非大洋洲你指的是哪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到哪里都说得通,还用得找瞄瞄邻居杂做么? 既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到哪里都说得通,那么让法院来判就好了嘛。为什么大家要把李天一说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一样呢?$ Z" R; M7 _3 m 六、你要是那女孩子的亲戚,你还会为李天一叫屈么? 我如果是那女孩的亲戚,我会一刀捅死李天一,但我不会上纲上线落井下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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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有言:“秦以法杀人,人多有可侑之处。宋儒以理杀人,则孰能侑之?”
意思是说:后世有不少学者同情被秦朝用严刑酷所杀的人,但是却很少有学者,同情被封建礼教所杀的人,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之流。 我一刀捅死李天一,并不代表他在法律上真的该死。既然他在法律上不该死,为什么大家要把他说得应该千刀万剐一样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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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如果看见他正在实施轮奸而不去阻止他,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群众在一个罪犯入狱了以后,仍企图用舆论影响法律判决,这就是人民的愚昧。 事实上,口水是可以淹死一个年轻人的。 比如,李天一若认罪态度较好,法官本来想判他9年有期徒刑的,但顾忌到社会群情激奋,所以就不遵循“坦白从宽”的律法原则,判了李天一10年有期。李天一犯的是轮奸罪,又不是反人类罪,绝大多数社会人士,不是该案的受害者或者受害者亲属,那为什么大家要对此进行集体控诉呢? 另外,一个年轻的富二代犯了罪,是否就应该把他妖魔化,搞到他以后出狱了都不能在社会立足? 其实我觉得,李天一并非罪无可恕,只是群众的仇富心态把他塑造得罪大恶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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