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每年各城市有多少地方要拆迁,成千上万户人家的拆迁工作,为什么你就不能平和的看看,多少人因为拆迁发财了。。。今年深圳城市建设规划89个小区要改造,据我所知每个小区至少都是一千多户,现在那些小区的人还没开始签意向协议房屋市值已经平均暴增100多万。为啥拆迁要死人?因为有人要做钉子户,为啥要做钉子户?因为钉子户拿到的赔偿比别人多。。。当然我不是说每个因为拆迁死去的人都是这样,但至少闲散也应该看看这些死去的人中间有没有人是因为自身的贪婪引起的?不要出现什么极端事件就动不动怀疑整个国家怀疑整个政府怀疑整个在为国家做事的人,人家也是拿工资吃饭的,凡是拿工资吃饭的都是人民,不好过大家都不好过,拆迁死去的人不好过,因为拆迁让人死去的人就好过了?
还哪有拆迁不死人的?太极端了吧。 |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4-10 19:39
房子,也可以叫房产,是你资产的一部分。
既然是资产,就有升值或者贬值的可能,你的房子要被拆迁,不用说,你房子所在地已经趋向繁荣,地价升值了,地上的房产当然也就升值了。
这样的升值应该属于谁?我认为当然应该属于原住户,是他们在萧条时候的投资终于得到了回报。
但,往往这个时候摘桃子的就来了,要把原住户拆迁走,在他们的土地上盖新楼,高价卖给其他人。
合理吗?我认为不合理,这和抢劫没多大区别,所以,有人不愿意卖,很正常,买卖自由,他有这个权利。这怎么就被钉子户了呢?就因为没有给来这里强买的开发商让路?夺了人家的房产,还要给人戴个政治大帽子?这公平吗?
想多要赔偿有什么不对?难道出让房子是搞希望工程?献爱心?房产转让是商业行为,不谈价钱谈什么?谈价钱就是贪婪的话开发商为什么不按照被拆迁人的要求给赔偿啊?开发商愿意把他们的利润平分给原住户吗?不愿意的话有什么理由要求原住户当雷锋呢?
温总理刚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没有怀疑怎么有监督?
另,被拆迁死去的人不好过,是因为他们不但失去了生命还失去了房产,这种“不好过”是造成被拆迁人死亡的人心里的不好过可比的吗?他们面对被埋进土里的老太太照样推倒了房子,面对自焚的人照样开动推土机,他们的不好过,也许只是某天夜半梦回的一个寒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