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洛阳凯凯
|
【反方一辩:反对卖淫合法化】合法化?“利”在何处? |
| ||
| ||
| ||
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恕我才学浅陋
因为楼主的呈词无非就是一大堆“如果,但是,也许,当然,对此,是啊,于是,是的,可惜,首先,好的,如果,好的,如果,好的,如果……其次,是的,是的 即使,好的,好的,所谓,因为,因为,可是,好了,除此之外”之类的模棱两可的词语。 如果所有的论辩都用“如果”来解释,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如果呢?而且世上根本就没有“如果”这一回事,“如果”只是假设罢了,只是让人们多了一个做白日梦的想法而已。所以,在我看来,你的观点是站不住的,因为首先连你自己都不能“肯定”自己呢,所以你才采用了无数的“如果”。 |
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
|
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
|
| ||
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
|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