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涯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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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狂生自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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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道中落
我生于1988年,八月份的小尾巴,天秤座。 垂髫之年,父亲在海南开有一家酒店,因此日子还是过得可以的。记得我曾在五指山上骑过梅花鹿,也曾在天涯海角骑过大海龟,这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这也是我记忆深处,最快乐的童年趣事。 可惜,我父亲志大才疏、好大喜功,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不顾市场变化,一味强势扩张,终于,在1993年,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时,我们家开的酒店,也破产了。 那间酒店是五星级的,它一破产,也就意味着,我们家也背上了五星级的负债。 我记得非常清楚,7岁,我生日那天,一大帮人到我们家里讨债,他们中间,有银行的经理、有酒店的肉菜供应商、有供电局的催费员,也有黑社会头子。 这些人一进屋,毫不客气的,想把我们家的电器、车子、金银首饰和房契拿走。平时那个一副老板派头的父亲,在那一刻,一语不发,两腿战战,最后居然跑回房间,蒙被大睡。 那时,是我的母亲,拿起一把菜刀,大声呵斥所有债主:“欠你们的钱,我们肯定能还清,大家可以明天到我们酒店的办公室谈!但是现在,你们谁想拿走我们家的东西,那就是强盗,我一定会报警抓你们的。” 说完,母亲又吩咐仆人:“去银行,提5万现金回来,先把水费、电费结了。至于欠你们的贷款和货款,明天我回酒店查查帐,如果是到了该结款的时候,我绝不赖账!” 那时,母亲怀着我三弟,她挺着一个大肚子,拿着一把菜刀,一脸谁要是想抢东西就和谁拼命的刚毅神情。最终,债主们妥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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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居生活
妈妈把她平时存的5万元私房钱全拿出来结了酒店的水电费后,连夜,就安排人把我们送回老家。 我和二弟跟着一位叔叔,先从海口乘船到蛇口,然后取道汕头,回到揭阳。 我的故乡,是一个宁静、美丽的村庄。在这里,我度过了小学生涯。村里有成片成片的水稻、一畦一畦的番茄,碧绿的鱼塘、湛蓝的山林。 我和玩伴们,在村里放鸭、偷西红柿、夜里捡柴火在空地上烤番薯、夏天去河里游泳,秋天在收割完毕的田野上飞风筝......那是一段我毕生最为珍贵的时光。 我们村里,端午节会煮鸭粥,赛龙舟;中秋节会请戏班子、露天电影队;除夕的晚上,烟花能从晚上八点亮到早上六点;农历二月初三,还有隆重的祭祖大典。这些,都比我现在在城里接触的按摩沐足、喝酒唱k、舞会乐会运动会、3D电影中西美食、水上乐园篝火烧烤有趣得多。 村里的人,都非常淳朴善良。我们家狼狈还乡,一贫如洗,那时,乡亲们主动给我们翻新房子、送来生活必需品和红包。 我在日常生活中,见到流浪者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愿意把身上的名牌风衣送给他;看到需要救助的小动物,绝不会吝啬举手之劳。这一种心灵上的烙印,就是乡亲们赐给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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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进城
父亲破产后,爷爷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去深圳跑运输。这在当时,是个不错的工作。 然而,爸爸跑运输没多久,出车祸了!他因为贪刺激,飙车,导致了追尾事件。 这一下,对我们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爸爸需要动手术、需要营养费,而我们家里,当时已经是处于净负债的情况。 好在我们有一位坚强能干的爷爷,那时他已经退休多年,可是,他工作过的单位、认识过的朋友,并没有因为他不再任了,就用人走茶凉的脸色对待我爷爷。 爷爷借到了一大笔钱,通过关系,给父亲安排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岗位。 然后,爷爷为了还钱,在六十三岁的时候,跑去当保安!他以前,是整个潮汕地区有头有脸的人物,然而,在耄耋之年,为了他儿子,为了还债,爷爷跑去给他老部下的儿子开的公司那里,兼职做厨师、保安、材料签收员,一做就是七年。直到我们家日子好了以后,爷爷还是不愿意离开那家公司,他说他不想在家里吃闲饭。其实,他每个月能拿到的退休金,比我爸爸的工资还多。 爸爸到了新岗位,工作顺利,很快,我们就在城里买了房,我们家,又重新回到灯红酒绿的世界。 不过,爸爸的性情却变了,大约是经历的挫折太大了的缘故,他开始变得暴躁、功利、虚伪,从12岁起,我和爸爸每生活一天,至少有半天,是受他批评的。我穿衣、吃饭、写作业、交朋友、去踢球,没有一件事是他满意的。除了骂,有时他也会打我,甚至有一次,因为我逃课去网吧打游戏,他逼着要我跳河,我没跳,但我父亲,从此在我心里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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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救赎我的人
回到城里,迎接我的是自卑。 我不知道肯德基、不知道耐克、不知道流星花园,可是我读的是私立初中。每天我就茫然地上没有一点儿基础的英语课、钢琴课,茫然地在下课时,听同学们讨论最新潮的事。因为我土头土脑,有些学生痞子觉得我好欺负;因为我个性内向,军训时教官没少对我冷嘲热讽;最难熬的时候,我甚至真有一把火烧了学校,一把刀砍死教官后流亡天涯的打算。 后来我终于在一件事情上,和班里大部分男同学找到共同语言了!那就是打网络游戏。 那些年,我玩过金庸、传奇、大话西游,而且还都玩得不错,因为打游戏,这似乎是人人都有的天赋。 第一个教我打网络游戏的人,叫林烨。后来,他成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 我们一起逃课去网吧,一起在网吧吃快餐,在我回到城里,没有朋友的时候,林烨成了我的第一个朋友。他从不嘲笑我土的掉渣,从不占我任何金钱上的便宜,当我想和某人打架的时候,他如果劝不了,就会选择帮我。 初二读完后,林烨辍学回去汕头学汽车销售,那时候,QQ、手机并不在学生群里普及,因此,我们就有五年,失去了联络。那五年间,每次想起他,我都禁不住会流眼泪,心里一遍一遍在问老天:难道,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就要这样,永无见面之日了吗? 直到2008年的,林烨从汕头开车来揭阳故地重游,他费尽周折找到我们家的电话,我们才在阔别了5之后,再度重逢。 当我们再度去到过往熟悉的饮冰室、网吧、河提边走过时,那种幸福的感觉,对我来说,就像被电流轻轻触了一下一样。 由于生活道路的不交集,现在我和林烨,一年都不见得打一次电话、聊一次QQ,我的爸爸妈妈也曾无数次告诫过我:这个人是损友,不能交! 可是我内心深处知道,当年把我从孤独的深渊中救赎出来的,就是这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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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中时代
中考过后,我升上了一所普通中学。后来高二时因为选择了历史专业,不用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原因,我还进了择优班。 高中的生活,相对比较平静。 我总是中午一点的时候,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书看到两点;早上课间操的时候,就和三五位朋友,散步聊一聊哲学、历史;下午再踢场足球。 高中三年,我的朋友圈开始扩大,第一位女朋友,也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记忆中,高中的趣事虽然不少,可只有三件是印象深刻的。 第一件,就是那时候,情色广告泛滥,有一天,班主任惹恼了我,我遂用铅笔,在教室的后墙上,满满画上诸如“重振男人雄风”之类的漫画,专等校长来检查老师讲课水平时,批评班主任一番。结果,此计被班主任识破,他搞了一大批学习标语,如“生时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只要不学死,就往死里学”的横条竖条,贴满我涂鸦之处。 第二件,就是初尝禁果那一夜,那一夜月黑风高,后来竟雷雨交加,我与女朋友在街上的大排档吃糖水,躲避不及,皆尽湿身,湿身后的女友,尽显曼妙身材,我血气方刚、把持不住,拉着她去开房,女友半推半就从了,她那时已经不是处女,是轻熟女,而我仍是处男。那一夜,我们在房里试了不少花样,刺激异常。 第三件,是我当时因为没办法入选学校足球队,所以迫不得已去参加了隔壁高中的球队做外援,后来市里搞中学足球联赛,我代表隔壁中学出战,16轮比赛打进9球,助攻6球,帮助球队赢得亚军。而我们学校的球队,只拿了个倒数第二名。联赛打完后,我回到学校,索性自己组织一支足球队和校队对着干,现在,我的中学母校,已经有20多支以班级为班底的足球队,其中最强的一支,就叫“天涯无双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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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色闪光
大学时,我染了金色的头发。 因为我喜欢《火影忍者》中,四代目火影的形象。我决心要在大学,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所以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选择了拿院长开刀。 那一天,院长给我们做迎新演讲,在听他演讲时,我内心已做好准备,不管他讲得怎么样,我都要举手上台,反驳他的观点。 后来我就那样做了,院长那天给我们演讲的内容是《80后应该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这种八十年代的东西,居然还拿到21世纪来洗脑莘莘学子,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果断上台,唇枪舌剑,针对他所讲的内容,连发十问,院长大概是破天荒遇到有学生抢麦克风,竟然一句话也答不出来,最后,只能感叹一句:“现在的80后学生,真是有胆有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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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了院长,学生会、团委会、社团联合协会,都不敢招我去做干事。
为了泡妹子,我只好去参加各种比赛啦。 大学期间,我总共参加过五次比赛,一次辩论赛、一次创业大赛、一次足球赛、一次原创诗歌朗诵赛、一次机械制作大赛。 其中,辩论赛拿了最佳辩手;创业大赛拿了季军;足球赛没拿到名次;原创诗歌朗诵大赛拿了季军;机械制作大赛拿了一等奖学金。 这五次比赛,尤以辩论赛和创业大赛的含金量高。 因为我这个辩论赛最佳辩手头衔,是经过二十八场辩论拿到的;我的创业大赛季军,是经过四层选拔,淘汰了一百多支参赛队伍拿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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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我的日子过得非常舒服,那段时间,我终于有条件和精力,来完成一直想从事的文学及经济学研究。
那时最喜欢踢球 其次是游泳 有空了还可以练练跆拳道和去旅游 宿舍的条件也不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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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大学之所以美丽,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学有美丽的女生。 大学期间,有几位女生,和我结下了深情厚谊。上图的这一位,是我师妹,学院动漫协会的副会长。我们是通过校园网认识的,当时她想找个辅导功课的师兄。后来,我们就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冬天的时候,每次去图书馆,她都会带一罐新鲜的热奶给我,因为我皮肤缺油,在冬天易开裂,需要通过膳食滋润调节。 现在,她升读研究生,还没毕业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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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呢,是我一生挚爱。虽然她不爱我,可是仍感激上苍,能让我在此生遇见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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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呢,最支持我的女生。和我一起从事学问研究,是我学术上的红颜知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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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呢,我认识的最富有的女生。 她送过我一本宋版的《轶卷》,价值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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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习之初,我找过酒店财务、投资机构理财顾问、中英合资企业主管的工作,但都干了几个星期,就觉得兴趣不大。
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工作,是物业助理。主要是负责一个小区的商品房室内装修方案审核、客服及企业文化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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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物业助理的位置上做了三个月,因为我遇事向前,干活动脑,懂得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又协助项目部拿到广东省绿色住宅小区和肇庆市优秀管理示范小区两个牌子,所以,转正期一过,就被破格提拔为经理。
这是我们“广物五虎”,在拿到省绿色住宅小区揭幕仪式上的合影。 升上经理后,我也平生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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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经理后,我工资翻了几翻,于是就有了经济基础,自费出版自己的书籍。
这本书一出,我今生可以说死而无憾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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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书以没多久,一位读者找上门来。
他是香港某集团的董事长。 因为《大师之作——天涯狂生文集》一书中的作品,涵盖了诸子百家学说、现代经济管理学、未来会计学、历史人物传记、小说、散文、诗歌、红学论文、三国论文和中西艺术史的内容,该董事长看了之后,非常讶异,于是登门来访。 我和他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彼此对于20年内的中国市场,都有不少共识。座谈之中,该董事长两次透露出想挖我走的意思,盛情难却,于是我就决定跳槽辅佐他打天下。 到了新的公司,我开始在营销策划、财务审计、合同签订、物资采购、销售管理、商务谈判、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上,崭露头角。职位、待遇和工资,也就一年三升。 这是我给下属做培训。 这是公司给我的配车。 我每个月享有十次四星级酒店消费签单的权益。 每年享有两次公费旅游的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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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助这家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内刊和足球队,还经常组织一些健康的娱乐活动。 我希望为这家企业,注入时代的精神。我相信,若干年后,我一定可以成为这家公司的CEO,让她成为世界前五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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