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4-3 13:02 编辑
说几句:
先生雄文,颇为赞叹。而且,疑古且不尽信书的学术精神令人叹服。我胡乱说几句,遗笑方家了。
首先,关于《红楼梦》,看过几遍,那是很久前的事了,里面人物谁是谁,生活中是谁,我并不是很关心,因为在我看来,如果每部小说(哪怕他是比红楼梦更精彩、伟大)都探究生活中原形是谁,这个太有些累,而且也有些似乎看来与生活关系不大,所以脂批什么的那本虽然也有,但细琢磨的少。
其次,关于红楼梦探究,听过心武兄讲的百家讲坛,有种想法是,真这么研究,不如去考证大观园里究竟有几个石狮子……………………太玄幻的有些“训诂”了。
第三,关于本文几个论据或者论证,有些不太相同的看法:
据一:能自问自答吗?能;能代读者问而代作者答吗?能称丈夫为先生吗(先不管是不是夫妻关系)?能;所以结论得出的两点,都不严谨。
据二:批是多会儿写的?写批的时候能不能比曹大?
西院里的人都死了,就余下东院里还有个李四,西院里仅活下来的张三和东院里就余下的李四,说西院的事,这是一种老人们之间的感情交流,是种心态,这个是允许的。这个对号,有些牵强。还有就是虽然当年活下来只有麝月,但为啥不是除了我之外只有麝月呢?所以结论二也牵强。
据三:看到别人的姐姐对弟弟这么好,想起我姐姐死的早,于是感叹,有什么问题吗?或者想起我如果要是有这么个姐姐该多好,难道非得硬对?那么观点三也同样不成立。
据四:周先生的推测,虽然不见得就对,但比我兄的推测,更据合理性,这个结论有些生套了。
第五:皇帝在座,就非得太监倒酒?怕想倒酒的娘娘和国丈多了吧,这个不失礼,是一种尊重,古礼有之。由此引申的结论咱就不辩了吧。
据六就更感性了,成猜测了,相信建立在据一到据五所下的结论上,说实话,我看到那诗都想哭,何况经过事的人。
但结尾我完全同意,真完全同意。也是我对考证之说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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