沏好茶后,香烟一支接一支地抽,话头零乱,也不知如何起头。昨天长沙一个朋友过来,约好下午共餐,因为临时有其它事,就餐的只剩下主人们了。这是一帮儿时的同学,也可算得上酒中英雄,无论男女,特别能喝,自然话题也多了起来,都是在回忆着过去那些纯真的日子,再就是相问近况,彼此寒暄与恭贺一番。
也许是醉意逼退了虚伪吧,每一句话都显得格外的珍贵,真诚肄无忌惮地铺展开来,兴致也跟着高了起来,举杯也频繁起来,不知不觉已完全把控不了自己的,也多了起来。
酒后干些什么,有两种争执,但最终以喝得最多的人决定去处,去K歌。其实我是喜欢去品茶的,在静静的房间,在暖暖的灯光下,大家挖掘整理下过去的趣事,直抒一下当下的思想,这是蛮好的余兴。
搀扶着,或男或女,步履凌乱,酒话如潮水般奔涌不息,稍清醒的,刻意地关顾着喝醉了的人,难免,有略略失态的男女,但这很正常,大家兴致很高,无非是说机会来了,抓青春尾巴。
我被蛰得无地自容,一个同窗拷问我当年英雄救美这回事,我记不着了,她很失望,讽刺我实在是一个二,不解风情。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的人,当然是本人,而且这记忆竟鲜活的存留了四十来年,因为当年一只恶犬追咬她,她记得是我勇敢地击退了那只恶犬。我只有哑然一笑,当年不满十岁的孩子,无非是充一下英雄吧,绝对没有想过是什么英雄救美。也许,趁着酒兴她提出来了,也许,我该说,因为你美丽,我一直不敢邀功。
歌是别人K的,舞厅很空旷,上卫生间的特别多,因为我喝得少些,此时的我重要起来,时时处处要照顾这些同学们,甚尔要阻挡一点什么,同学一场,无论如何不能有冲动行为,传出去不好,为此,我扮演着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对错的角色。
老婆的电话已是第三个了,教我开溜,那是不成的。我知那是关心我,但这不哥们,不义气,何况,我绝不能这个时候一走了事,大家都兴致颇高,此时开溜,太势利也太圆滑。
后来,大家都散了,后来,相信每一个人都安抵家中,后来,我相信今后的聚会,他们又会给我电话,因为,我理解着这帮子兄弟姐妹,虽然,与之相比,他们与江湖更近些,而我,朝九晚五地循规蹈矩,过着风平浪静的生活,心的深处,有些缺憾,因为要修持,要自我约束,要传承某些所谓的教义,要把自己掩蔽起来,临窗观景一样,远远嗅着春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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