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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来自《洛艺不绝》的零星文字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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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二月三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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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洛艺不绝》的零星文字印象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4-3-25 22:01 |只看该作者
给楼上两位斟茶------{:soso_e160:}

能在这里看到两种不同思维的碰撞
文社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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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3-25 22:06 |只看该作者
洛阳凯凯 发表于 2014-3-25 20:13
同样和二月三十日朋友不多说客气话了,直入主题吧。

++++++++++++++++++++++++++++++++

呵呵,一字不漏看完了。这点是我的习惯。比如,对你的作品中还没读到的地方,我是不会发言的。

看来,在对文字的认识上,我们还有些难以调和的冲突。冲突不重要,但文字是现实的,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现实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文字规范意义下的现实,或者说文字环境是一种公共环境。其二是从众意义下的现实,即文字要以从众方式来运用。

我以为我关于生造字和杜撰词儿的问题,其实已经在回帖中讲得较多了,如果这件事你不能适当改变观点,而是坚持自己的认为,这会给你的文字之路添加一些困难。还有一点感觉,比如在回答问题的方式上,你有时没有直接回答,也许是你回答了我没有读出来。如,你能否用“是”或“不是”来回答我关于“朝阳饭店”的一些疑问?其实,你如果回答“是”,甚至能提供一点资料,那就更好了,那就彻底给打消了我的疑虑,因为是你所亲历的,这比我的考证要多一万倍的意义。我尤其关注文字情节中的逻辑性,也许一个“店名”不是硬伤,但没有“BUG”是不是更好些呢?你问我“有没有没有混淆的可能?”我会回答“有”。但是对于被质疑的一方,是有义务举证以说明没有混淆的理由的。

还有一件事说明一下,关于“制造词汇”,我指的是科技词汇而不是生活词汇。制造科技词汇是一种特别情况,这在语言规范中是被认可的。而且也是得到文字当局允许的。可以说,纸媒上的任何一个汉字和词汇,理论上,都是要在文字当局那儿备案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今人用词用字确实没有古人那么从容了。

谢谢你不厌其烦地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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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3-25 22:17 |只看该作者
{: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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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3-25 23: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洛阳凯凯 于 2014-3-25 23:42 编辑

刚刚回来
简单回贴如下:


1)朝阳饭店确实有。之所以我提到思维方式,是因为我觉得思维方式如果不换一换的话,恐怕我说确实“存在”也缺乏考证和依据,而且每一家饭馆都可能需要考证。这样说不是在怀疑二月三十日朋友是否信任我,而是我按照他的考证方式,觉得必然会有这样后续的考虑。

2)看到二月三十日朋友说的这句话“纸媒上的任何一个汉字和词汇,理论上,都是要在文字当局那儿备案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我可能找到了我很难得以发表作品的机会————不过我也同时得知了文学作为一个行业、与生活和社会脱节的原因在哪些环节。

注意到这句话“我以为我关于生造字和杜撰词儿的问题,其实已经在回帖中讲得较多了”,我还是想再强调两点————生造字和“杜撰词”,不是一个性质的事儿;生造字这个和我不涉及。
   
所谓“词”,我理解不过是常见的一些字的组合而已,如果是两个字或者几个字的组合我(们)之前没见过,不当他是词就可以了————如果非要说这是词、而且是杜撰的————我认为这样理解也没啥————但是要说这是不允许的,我认为就不合理了。   
语言的最高目的还是使用,交流,互相听得懂。
   

躺在床上打字,很别扭,我想,该表达的意思暂时都已经表达了,今天先到这里,晚安!
  
特别希望二月三十日朋友继续挑选错误,即使一部分我会持保留意见,但是很可能看到我也认为是错误的地方(比如错别字和病句)————我想,减少错误无疑是绝对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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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4-3-25 23:45 |只看该作者
太晚了,这儿只说一句话:
“不过我也同时得知了文学与生活和社会脱节的原因在哪些环节。”你的思考方向并无问题,但如我所说过的,至少目前的文字逃脱不了现实的束缚~~{:soso_e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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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3-27 19:53 |只看该作者
视点需要这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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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3-27 20:17 |只看该作者
减少错误无疑是绝对有益的。{: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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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3-27 23:06 |只看该作者
那么词儿呢,词儿的属性应该划入社会文化的范畴,词儿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词儿是属于公众文化的。故而,在使用母语的时候,应该遵循母语的文字规范。
==================
赞同!如果要造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1、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换一句话说你有没有如此大的影响力,读者能否卖你的帐;2、读者能否解读你表达的意思。如果说这两点都不具备,还是别造的好!你把文字发表出来应该是为了供大家来读的,难道还要让别人都去猜这是什么意思?或来咨询作者?我想,完全没这个必要。因为如此巨大的作品已经上升到有关文学,而非灌水的娱乐帖,还是严谨为好。即便如作者所言别人能听懂,也不能不按规则出牌。按如此逻辑,标点符号都可以随意一逗到底,我想别人也能看懂的。如此行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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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3-28 07:43 |只看该作者
步行者 发表于 2014-3-27 23:06
那么词儿呢,词儿的属性应该划入社会文化的范畴,词儿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词儿是属于公众文化的。故而,在使 ...

谢谢步行者的解读!老婆、孩子都可以认为是属于自己的,但是词儿确实不是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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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4-3-30 12:12 |只看该作者
               
               
对于楼上、以及楼上的楼上的回帖,我前两天就看到,但是因为周五周六比较忙,我没来得及回帖。
   
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在等两件事————

我所等的第一件事,是奢望步行者朋友能看一看我的回帖。   
步行者朋友(衷心谢谢您的关注)到最后一句话说到————“按如此逻辑,标点符号都可以随意一逗到底,我想别人也能看懂的。如此行吗?”
看到这句话,我才明白,您没有看完这个帖子里我的回复,而且恐怕是一篇都没有看
因为您所说的这个问题,我在每一篇里面都提到了————而且是不止一次地提到,我甚至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罗嗦了,如今看来,似乎还不够。
不过,对于步行者朋友没有看我的回帖,我是理解的————毕竟写得太长了。
   
我所等的第二件事,至今没有等到,我必须说————二月三十日朋友,您让我有些失望了
   
人之所以会失望,一定是因为抱有期望、抱有器重和看重。
我之所以对您一直以来存着一种敬意,是因为我一直看中您身上的一种东西————严谨。说实话,您所说的观点对我来说,对与错,已经不重要。因为我喜欢一个人有一种做派,一种对谁都一样的做派————在具体事情上的对错,我认为不重要,只要你秉承的是一种始终的精神。
   
步行者朋友说的那句话(前面标记为蓝色的话)————咱们俩已经讨论过多次,您应该很明白我的观点。
所以在第一看到步行者朋友回帖的时候,我在想————二月三十日朋友,您应该会提醒他告诉他我的观点,因为我觉得您是严谨的————我很难想象,象您这样一位对于除了百度之外洛阳以前是否存在朝阳饭店都要考证一下的人(我对此没有意见)、对于“落着”还是“落下”都要考证一下的人,居然会对此不加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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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3-30 12:24 |只看该作者
  
在写以下这些话的时候,我还是特别希望步行者朋友看一看、哪怕只看一看一楼的主贴,看一看我哪些“词”是“杜撰”的。
   
+++++++++++++++++++++++++++++++++++++++++
      
如果站在一楼来看待是否可以“杜撰”“词”的问题————
   
我其实最想问的只有一句话(我觉得要改一改回帖太长太罗嗦的习惯)————既然你们觉得词是公众的、有规范的,那么为什么要把我写的、并非是已经“备案的”(如二月三十日朋友所说)的字的组合,划入“词”的范畴呢?
  
说实话,我把字组合起来,我既没有说那是词、更没有要把我的“字的组合”拿去备案、拿去要公众认可那是“词”。把我的字的组合随意地、主观臆断地归入“词”,是否首先就是对所谓“文字的规范”的一种违背呢?
   
然后又说这“词”不规范————这是不是把一头猪随意地划入了牛的范畴,然后又说这头猪确实不符合牛的标准?————如果字的组合与“词”之间确实有猪牛之分的话。
   
另外我还有一句可能多余话要提醒步行者朋友和二月三十日朋友————词是不是公众的且不说,文字、字的组合一定是自己的、一定是个人的(红色的部分我只是提醒,我并不说二位不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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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3-30 12:35 |只看该作者
            
如果离开了一楼、爬上二楼看这件事,我的感觉是————
              
打个比方说,其实中国的首要目的是要让人民幸福、轻松地生活,这就是终极目的————而不是姓“资”还是姓“社”。(如果这个观点不认同的话,后面的话就不用看了)
   
我想,那些“杜撰”的“词”(再强调一句,既然词典上没有,就归为字的组合就可以了)的问题,我写的字的组合是否已经在有司备案(我以前没听说过,二月三十日朋友所说)的问题,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洛艺不绝》最终是否被人喜欢。
   
在此,我特别想再提醒步行者朋友————我对于错别字、标点符合、语法这些东西是非常遵守、甚至是严格遵守的(这个观点我在前面的回帖里面一再强调,所以我怀疑您没有看我的回帖)。
                                                               
如果《洛艺不绝》里面到处都是对于标点、语法的不尊重、甚至自己造字,或者写出来的“字的组合”总是需要大家猜测,那一定是一部不值得大家进行讨论的作文。
但是仅就我自己感觉————《洛艺不绝》并非如此(我说的“并非如此”,并不是说这篇帖子在这个论坛获得了认可和赞美,而是说大家理解起来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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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4-3-30 12:40 |只看该作者
最后,我想说————
二月三十日朋友,我所说的对您有些失望,只是在对您曾经的、非常让我佩服的高度之上,稍微降低了一些,只是在好感方面打了一些折扣,但是绝对没有到抵触和负面的地步。
  
我还是很希望继续您继续挑选您认为的错误————对此我只有感谢,因为这是很难得的。
   
只要是对自己或者帖子有益,我想其他都是次要的————对于错误,宁肯错指一千,不能错过一个(我只是打个比方,并不是说二月三十日朋友错指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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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3-31 15:47 |只看该作者

这文章,我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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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3-31 15:48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今天无意看到,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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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3-31 19:4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中
高人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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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4-1 00: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二月三十号 于 2014-4-1 00:32 编辑

凯凯朋友,我会适时发言的。
这些日子,我也和你一样,还有不少穷事要忙。写字不能养命,只能找空闲写。你应该知道,我写下长篇文字来评论你的作品,不是心血来潮,是你这篇字吸引了我。但是,在我剩下的阅读中,我会继续说点话的,你莫急。
这儿有一件事先说一句,步行者是针对我的发言留下了几句话,当然观点和我不谋而合。这似乎和你的原帖没有太多关联。因为我说的是原则性的话(步行者所读的那段话),可以针对任何作品的!故而,步行者是无辜的,你应该冷静地对待他人发言。至于你对我有多么大的失望,我都无所谓。我要说的是,即使有一万个人读了你的作品,但是没有人发言,或者说都是美言,我想,你是不会真心获得满足的。从这个意义上,你能珍惜我的发言,我很幸运,也很开心,当然我就有了继续发言的欲望。回复晚了点,但我是不习惯怠慢他人的发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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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4-1 09:30 |只看该作者
昨晚睡得早,今天一早来看,二月三十日朋友果然回帖了!
   
我只想表达四个字————嚯哈哈哈!
   
很高兴!很高兴您能继续!!!我希望您一直保存这个做派和习惯,还是我前面说的话————具体的对错在我看来都不重要(更何况并非所有的事都有对错之分),我喜欢看到的是一种坚持与秉承!
   
我对您的关注与投入还是会一贯的感谢、对您的“纠错”还是会一贯的期待、对您的出现感到庆幸!
   
对您的失望也好、感谢也好,感到不能同意的地方也好、感到赞同的地方也好————我都大胆地说了出来。在这里,还是我之前跟“烟云”老兄说的,我只有一个原则————“不装”。

如果这样能被(原本陌生的朋友)接受,我感到幸甚至哉!
   

+++++++++++++++++++++++++++++++

另外,对于步行者朋友,您所说的“步行者是无辜的”,其实大可不必,我感谢他的关注————对于他没有看完所有的发言我也非常理解————因为我本人就是一个遇到很长的帖子就很难看完的人。
   
+++++++++++++++++++++++++++++++
                                    
这样的交流,弄得我直想找来六星以后前前后后所有的朋友们大喝一场的欲望!

喝酒的事儿至少目前尚未有谱,不过我随时期待楼主和所有各位朋友继续对《洛艺不绝》的不吝赐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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