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太大了呀。。。。。。。
关于土地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我有过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现在总的概括来说,不管是土地还是其它,必须确权。这是前提。而确权又有一个前提,必须法制。这几天一直在关注四中,公告出来了,写的是不错。关键是落实。我个人抱谨慎乐观的态度。
这其中道理,可以看一看茅老写的东西。
总的来说,土地的集约化不可阻挡。城镇化也不可挡。关键在于过程中的程序正义。
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区别问题,说个趣闻:当年太宗南巡前,有过一段姓资姓社的争论,朱相内部有个讲话,说只要是 党 叫干的,都是社会主义。太宗闻之颌首,说朱是个明白人。大不了加个 具有中国特色 而已。
所以,思考或者争论这些东西,没有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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