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秦时明月 于 2015-2-5 22:40 编辑
酒过三巡,开始说正事儿。这次的案子有点棘手,是一宗商标侵权案,而且证据确凿,要想打赢非常困难,更要命的是,曲振邦不是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民庭法官,没法插手。我俩商量了一下,要说让被告公司提供一些是是而非的假证还是可行的,但是庭审这一块……曲振邦忽然脑洞大开,笑了一下说:“这有何难,可以把知识产权诉讼变成不正当竞争诉讼,这样还是在咱哥俩手里。”我一拍大腿,冲着曲振邦竖了一下大拇指。
曲振邦又说:“案子倒是可以这么运作,但是也不是那么容易。”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个贪婪的家伙哪次都从我手里抠走几乎一半的收成,这次也不例外。我说:“事成之后,我朋友答应给二百万。”曲振邦说:“那不行,事先我们也需要打点嘛。我这边少说也得150万。”我面露难色,“哥们儿,我忙活了大半个月了,五十万,这是血本无归啊!”曲振邦笑笑说:“既然不合适,接它干嘛。”我咬了咬牙说:“好吧,就当帮朋友了,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我和曲振邦碰了一下酒杯,林乔和那位女士同去卫生间。曲振邦看着林乔的背影说:“你这助手真不错。我喜欢。”此言一出,我心里一震,暗暗骂自己,欠儿欠儿的把林乔带来干什么?曲振邦见我不作声,哈哈大笑说:“我就知道你小子舍不得,开玩笑而已。”曲振邦跟我打哈哈,我心里可跟明镜似的。他这狡猾的狐狸早就对林乔垂涎三尺,今天即使我不带林乔来,他要是心里惦记,林乔也逃不过。我盘算了一下,这案子总共能挣600万,除去给他150万,我还净赚450万,只不过牺牲一个林乔而已。我点了点头,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说:“下次吧,我把钱和人一起给你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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