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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荒腔走板 碎红如绣作品精选(添加中~~请勿跟帖,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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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情感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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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红如绣作品精选(添加中~~请勿跟帖,谢谢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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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38 |只看该作者
加菲猫
/碎红如绣



我要讲述的中心与标题无关。一九九五年夏,段小楼心目中排名第一的卡通形象是西瓜太郎,故而艾子青顶着一截马桶盖很神气地坐在身边时,段小楼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现在来说段小楼,我们的女主角。诚然,她很漂亮。干净嫩白的脸蛋,扶风弱柳的身段,眼睛像两泓清澈的山泉。NO,他需要找出一个绝无仅有的比喻去形容:

“我初见你,就被触动了。”艾子青皱眉,咬住笔杆,文字这东西多少带有欺骗的企图,因为需要接近,就无端多出点莫名其妙的赞誉,接着写:

“看到你,我就想起立波糖。那么酸,那么甜。”

信没有送交段小楼,被同宿舍的兄弟传阅后予以销毁。

后来段小楼凭空多出个雅号:立波糖。


好了,时间的指针在九五年夏末秋初的某一天某一刻停摆。你可以想象天空一碧如洗,窗外的新叶葱翠馥郁,我们可爱的立波糖小姐拢着漆黑潮湿的披肩发,款款走来。她走到床沿,毛巾搭在肩膀,一个回眸,望见了书桌上灿若红脂的玫瑰,这时从草坪间冉冉升起一串歌声,伴随着吉他颤动的弦音。

段小楼擎着玫瑰,提起裙裾冲下楼。男孩子举目,霎时电流交错,火花四溅。

段小楼冷哼,抓起花朵朝楼下掷去,不偏不倚摔在琴弦上,吉他发出短促而沉闷的一声呻吟,可怜的男孩惊惶失措地抬起脸,却只瞧见窗玻璃后女孩子忿然扭过的头颅。

还有七八九十种设想。假如事件的起始过于浪漫,若干年后段小楼回忆的过程则会减少许多苦痛。她大可以视那次交往为自己阅读了某篇感人肺腑的小说而渎生的后遗症——将生活,小说和臆想混为一体,是绝大多数女人拥有的通病。

但事实是,她,段小楼。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左纤纤的友情蒙蔽了双眼。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夜晚,她应允了好朋友的恳请,陪之与其男友看通宵电影。

自然他也去了。段小楼记忆中的那次约会,充斥着影院里鱼龙混杂的气息:香水,爆米花,男人的臭脚丫还有糜烂的水果。动静也是一拨拨的:黑暗中的喁喁私语,吞咽饮料的声响,边座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寂寞的影子互相贴紧,最后溶合在一处,从眼睛正前方欺近,渐而传出如同啮齿类动物啃食食物的“窸索”声。

段小楼就是在这样复杂而又充满诱惑的环境下头脑昏疼神经麻木。三更一过,更多倦意排山倒海狂奔而来,我们的女主人公头慢慢倒向一侧,身体倾斜成45度角,她睡了。

不要误会。起码现今从段小楼的观点出发,那晚她是矜持高贵而不容侵犯的。她的困倦,仅仅是在固定方位将绷紧的精神适度放松,那只是介乎清醒与梦寐之间的游离状态。能够断定,他们从进场到第二天黎明晓雾弥漫踏出影院,统共说了三句话:

“吃点什么。”

“放的都是旧片,没看头。”

“累了吧,先睡会儿。走的时候我叫醒你。”

对他的关切,段小楼一并以缄默来应答。一出影院,段小楼就扯住左纤纤的胳膊,走得脚底生风。那俩个男孩儿,被抛在身后,逐步成为两只朦胧的茧。

好像月色微醺,可太阳也一并爬了上来。


那晚过后遇到一个问题。在阐明问题之前我先来介绍一下段小楼他们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坐落在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的西北面,这座城市温吞如水,极易滋生爱情,并且从一个个凄美的传说中可以窥见它与生俱来独特的忧伤魅力:女性容颜与她们悲剧性的人生相辅相沉。

学校占据的一方土地据说当年还是抽签得来。由此推断昔年此处有多么繁华荣盛,即使不曾留下任何标记,还是能从包囊了全省各地辖市的道路名称和那些破败的,翘着廊檐的古老房宇睥出一些端倪:绫新绸缎的女子斜倚在高悬着红灯笼的门槛下,香罗小扇,珠绫方帕半掩了珠唇,对来往路人嫣视媚行。待执着客官的手,背转了身子,三寸金莲向后一提,露出一颗粉嘟嘟的绒球来。那门儿“吱扭”一声合上了,还有女子的轻笑从里边阵阵传出。

风尘摇曳的日子。

终究是远的,段小楼偶尔会在某间改作临街商铺的屋檐下伫足,仰望早已腐朽不堪的雕梁画栋:它们在岁月长河洗礼中早剥落得一塌糊涂,那些连轮廓也难以辨认清楚的浮雕,更像是一团陈年旧布,浑黄,泛着蒙蒙的尘光。

商店生意不好,售货员趴在柜台上,一只眼紧挨着桌面,另一只眼警惕而疑惑地盯住段小楼,这种姿态另她肥胖的脸一下子变了形,仿佛一只鼓动半边腮的蛤蟆,蹲在田间蓄势待发。这种情形维持了十几分钟,然后她双臂往后抡了抡,壮硕的肩陡然一窜,直起身朝门口走来。

“小姐,要我帮忙么?”

  夏季的高温仍然笼罩着这座城市。女人边问,边迅速地对眼前的女生进行了侦察。她穿着极普通的白色短袖T恤,浅蓝色牛仔裤,头发束在脑后,有一双极为动人的眼睛。这双眸子的瞳仁是微褐色的,嵌在莹蓝的眼白中,透出无处不在的单纯和一点点迷茫的忧郁。女人很快判断出她的身份,XX学校刚来报道的学生。通常一年级新生才会有这种不知所措的神态。当然,凭职业敏感,她还能断定她并不会在这类物价高昂的小店里购置礼品。女人的手臂挥了挥,像在驱赶并不存在的蚊蝇,她说:

“天太热了,进来坐坐吧。”

段小楼的思绪被牵引回来之前,完全白花花一片,几乎是停滞了的。汗珠密密麻麻地沁在前额,把一缕细小的发丝都润湿了。她跟着女人走入店里,在她身边的方凳上坐下。墙上挂着的电扇发出“嗡嗡”战斗机一样的聒噪声,淹没了柜台上方钟表走动的“滴嗒”声。店里摆设并不齐整,零乱的小玩意随意躺倒在一块,价格标牌横七竖八地排列着。墙角的一只篓筐内,还堆积着破损的玩具,纸笔。女人百无聊赖地翻阅了会儿八卦杂志,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到段小楼身上。她问了她的姓名,地址,所学习的专业,女生以一种又大方又严谨的态度一一回答提问。女人显然对这样的闲聊打不起多大兴趣,她扭开收音机,打算用广播消磨剩余的工作时间,她听着听着,头就伏了下去,抖动的两腿慢慢停缓了幅度,女人的眼皮上像压了两块砖,天气实在太热了。

段小楼仔细聆听电扇鸣吼时钟表的呜咽,它们哭得短促而富有节奏。收音机里主持人哼唧的语调大概在说一个楚楚的爱情故事,他刻意压低嗓子,反而显得语气含混,听上去如同听和尚在做功课一般。段小楼眼前忽然跳出一条行将翻白肚皮的鱼来,双目鼓出,艰难地呼吸着。

从前在家,也是夜夜都必须听广播的。有一回是一个男子的遗书,被四处寻找的女朋友拿去电台呼唤。主持人是位感性的女人,读到最后居然泣不成声,这令原本就喜欢她的段小楼很是感动。女主持最后说:

“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这个男孩子能勇于直面病魔和爱情。逃避不是解决的办法,它只能让你不想伤害的人更受伤。”

段小楼的睫毛凉润了,她想女主持的心灵如此美丽,也必定拥有一张迷人的面孔。若不是后来事过境迁,而她又那么凑巧发现那位被病症折磨的男人正捏着玫瑰花向年龄不算妈也堪称阿姨的女人示爱,她基本上就要崇拜女主持。那天段小楼很生气,打电话去电台,一连被拒绝了两次。后来偶像总算忙里抽空接听了她的电话。听段小楼气急败坏陈述,女主持一律以是吗,呵呵,有这样的事来表达她此刻的复杂心情。谈话转移到重点,她一再恳请段小楼仔细回想,是否认错了人。而段小楼则指出男人全部特征都与广播里述说的完全吻合。女主持沉默了片刻,段小楼听见她在指挥谁说:切断,切断。接着收音机里突然冒出小虎队的歌声,像跳闸一样切断了自己的声音。当然,听筒里女主持还是与她娓娓交流的。她说就算你没有看错人又能证明什么呢,这档节目已经播出很长时间了,那个女孩子也没再来过电台。也许他们都已经协商过了,我们身为外人的,又插什么手呢。她说谢谢你对我这个栏目的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她挂断电话。段小楼对着听筒足足愣了三分钟,才“叭”地摔下电话,回头关掉了收音机。

第二天同桌琪儿在物理课上捅段小楼的胳膊:

“小楼,昨天是不是你打电话去电台?认错人了吧?”

“我没有认错。”

“还没有?主持人都说了,说你认错人并一再交待她替你向当事人道歉呢。”

段小楼呼地站起来,她坚定自己的感觉,相信眼睛是不会撒谎的。怎么会有莫须有的道歉呢。这太不可思议了。她这么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招致了全班同学的白眼并被秃顶的物理老师罚站整整一节课。

这件事让段小楼对女主持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她不再守在收音机前听她的故事了。两个月后的一个傍晚,段小楼和琪儿亲眼目睹了女主持如同一只凶猛的老虎,用最恶毒的语言肆意漫骂不小心骑车撞了她的小男孩。其实他不过骑速快了些,车把擦了她的前襟而已。女主持暴跳如雷,把所有段小楼闻所未闻的粗俗话语竹筒倒豆子似地骂出来,骂得滔滔不绝,直到他们被警察带走。段小楼简直看呆了,琪儿十分兴灾乐祸,压低嗓子对段小楼暧昧地笑,她说小楼你算报了一箭之仇,这下子有好戏看了,她可是这镇上最著名的电台主持人呐。

段小楼没料到曾经的偶像居然是这副模样。倏然间从脚底升腾起一股凉气,直撞心房。段小楼想起女人赤红的脸,张牙舞爪的表情,听见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很轻微地响了一下,“卡嚓”碎了。


女主持对段小楼最深刻的影响,是改变了段小楼的人生坐标。在此之前,她一心想去广播学校,以便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擅于捕捉,倾听和慰藉旁人的优秀主持。梦境破碎一年以后,段小楼以优异的成绩考进父亲指定的学校,也就是现在就读的这所。

成年后的段小楼时常想,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早已被注定的。假如生命事先不曾规划,接下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或者发生了走得也是另一条轨道。比如,初恋,比如,爱情,比如,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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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40 |只看该作者
      
                                                                     啾啾

        那只鹌鹑,是小C在学校后面废弃的食堂发现的。
  
  我印象里,它确乎是圆鼓鼓的模样。乌豆似的眼,灰褐色的毛,在瓦砾间蹦跳。小C买了块豆糕,撕下碎屑放在足前,它并不来叼食,远远地观望。小C又掰了一块,投掷过去,那鹌鹑反往后蹿一步,立定,面上流露出狐疑不信的神气。这时上课铃声响起,小C便将豆糕整个丢在地下,拍拍巴掌,拉着我向教室跑去。
  
  课没有细心听。眼前总是呈现出鹌鹑狐疑的神气和那一片荒地来。放学后与小C商计,决定将鹌鹑带回家去。那阵子吃炸鹌鹑的风气盛行,它或许是只落难的鹌鹑公主,刚从刀口下流亡出来。
  
  它仍旧不飞,与我们遥遥对峙。豆糕的渣子满地都是,被一队蚂蚁驼着走。小C以为是鹌鹑吃剩下的,我却很不以为然,觉着它既然是鸟,便应该恪守鸟道,光吃菜叶和树虫才对。
  
  我和小C蹑手蹑脚地靠近它,鹌鹑警觉地缩了一步,啪嗒,正好掉在小土坑内。小C擎起它托在掌内,小家伙的身躯随一双细脚伶仃的爪子不住打战。小C抚摸着它的羽毛,说:
  
  “小Y,你看,它的翅膀受伤了。”
  
  我蹲身一望,伊的翅膀上确实有一道浅浅的划痕,它又圆不咙咚,难怪不能够飞起来。我们便找了只纸盒,装着鹌鹑举在怀内,欢天喜地地回家去。
  
  为鹌鹑的栖身处,我和小C争论了一番。她父母极恶动物,平素连见邻居的小狗也嫌骚臭,要捏着鼻子行走。我家固然不要紧,但恰好养着猫,叫它们和平共处全无可能。小C更放心不下,顷刻间,她对它已经建立起深刻的友谊来了。
  
  最后我们将鹌鹑放在老年活动室的阳台里。那时活动室内容并不丰富,搁几份画报书刊作为一室,再摆几堆麻将作另一室。阳台搁置着破败的桌椅,与活动室界线分明,自成天地。我们决议轮流为它供需食物。小C很是高兴,并为鹌鹑取名叫做“啾啾”。
  
  “啾啾”在我们的照看下越来越光彩照人。它披着灰亮的羽翼,头顶上细小一簇浅黄色的绒毛,眼睛晶亮。它与我们熟稔了,一听见我们的脚步声就从角落里跳出,跃在我们的掌心里“啾啾”地叫唤。它爱吃白菜叶,剁得细碎的黄瓜,偶尔也吃米饭。我和小C每天将它小窝里的报纸换好,打扫掉“啾啾”的鸟屎,遇到艳阳天,就把纸盒拿去晒会儿。我们并肩坐在阳台,暖融融的阳光趴在我们的膝盖上,映出一片片金色的叶子,中间是一会安静,一会鸣叫的“啾啾”。
  
  我们都喜欢“啾啾”,它固然不会说话,却天真喜人。它越来越胖了,远远瞅着,像一只灰褐色的小肉球,一忽儿弹到东,一忽儿弹到西。它的毛色油润、光亮,肥厚的翅膀上镶着幅美丽的花纹。啾啾时常直愣愣与我们对视,然后扑打翅膀蹿两步,险些一头撞倒,“啾啾”晃一晃脑袋,这憨厚的模样逗得我和小C大笑不已。夏季多暴雨,往往一面狂风大作,一面雨就噼哩啪啦地砸落,我来不及打伞,奔出门去转移“啾啾”的窝,等赶到时,却见小C半蹲着逗弄“啾啾”,雨水顺着她的发梢淌进脖颈,而“啾啾”正趾高气昂地踱着将军步走来走去。
  
  后来小Z也加入照顾“啾啾”的队伍,小C有一次很得意地告诉她这个秘密,小Z便强烈要求加入。“啾啾”并不惧怕新来的朋友,头一回见面就跳到小Z漂亮的鞋面上拉了泡屎算作见面礼。小Z也不恼怒,笑嘻嘻地摸“啾啾”的小脑袋,它于是更加放肆,干脆用黄褐的小尖喙啄起小Z的裤腿来了。
  
  我终于因为一件琐事与小C闹翻了。我们错开时间去看望“啾啾”。有几次,我远远地看到小C蹲着的背影,便走开去,直到她离开。“啾啾”似乎也察觉到我们之间的龌龊,不像从前那么爱唱爱跳了。它时常偏着脑袋,直直地盯着我。我对“啾啾”说话儿,讲小C和小Z,讲班中的事故,讲到索然无味,然后眯起眼睛看刺眼的太阳,眼泪顺着脸颊斜斜地爬下来。“啾啾”站在我的身旁,庄严而又安静。
  
  过阵子,外婆也知道了“啾啾”的存在。这个干净慈祥的老人,给“啾啾”准备了一块温暖的棉絮垫子:是外婆亲手缝制的。(她本来想领“啾啾”回家,可我觉着小C小Z一定不会答应,便摇手拒绝了。)我这才感觉天气渐渐寒凉起来。
  
  “啾啾”很喜欢它的新窝,也很喜欢与外婆亲近,外婆每天都会变着法子给啾啾制作点心:比如青菜面、蒸馒头。青菜剁得细碎,馒头里还添加了火腿肠。我现今回忆起来,外婆与“啾啾”在某一点上是共通的。她们都那么真诚地等待和守护着爱,一直很安静。而那块垫子,却成为我与小C友谊的转折。那天我正看着“啾啾”啄食,小C悄悄走来,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头仰望,天空湛蓝湛蓝,云朵像一片片洁白的瓦片。
  
  小C说:
  
  “小Y,你给啾啾做的垫子很好看。”
  
  于是我们回复到最初的亲密无间。只是“啾啾”又多了一个新朋友,我的外婆。
  
  小C暑期过后转学去了河北。我很舍不得,“啾啾”也一副蔫头蔫脑的气色。然而她终究还是走了。之后大半年,我与小Z仍细心照看着“啾啾”。忽然一天,它不见了。“啾啾”的小窝齐整,地上没有蛛丝马迹,小Z十分惊惶,说恐怕是被附近的野猫吃掉了,她日前曾见过有几只猫在周边徘徊。我们沮丧地瘫坐在阳台,面前是“啾啾”的窝,阳光洒在里面,浮起一层泛泛的白。
  
  我们没有找到“啾啾”。我向小C说起这事,小C很久以后才回信:
  
  “它一定是找到新的伙伴和居所。或者,是向往自由,不愿再受羁束了。”小C说,我认同她的说法,毕竟这比被野猫叼去的论断要叫人心里好受得多。况且,“啾啾”如果真被猫咪们迫害了,怎么会没留下一点痕迹呢。
  
  到如今,我仍然不明白“啾啾”究竟跑到哪里去,就如不明白它当初是如何孤孤单单一个人出现在那片废墟之上一样。小C的消息早已如风中纸鸳,外婆也在盛夏时分洒手离开了人世。而我依然在生活的空隙里,间或想起外婆,小C,还有一只名叫“啾啾”的鹌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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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42 |只看该作者
                                                    二妞

       张老汉站在西瓜地垄间。

  八月的太阳透亮如匕首,横一刀竖一刀地沿张老汉额前的纹路刻下去,刻出一颗颗浑圆的汗珠,顺鼻犀川流。张老汉的白褂儿敞开,黝黑的胸膛也泛着晶亮的光彩。二妞看张老汉咕噜噜地朝喉咙里灌水,又怕他呛着,怯怯地喊了声:爹。

  张老汉把水壶还给二妞,举起胳膊从嘴边擦过。天空是一派晴莹的蓝,蓝得像海。烈日高悬,是一口炭火里扣过的铁盆,烤得瓜地都窜了油。二妞冲一只肥绿的西瓜连咽口水,二妞的皮肤晒得跟头发一样黑黄,二妞看张老汉时张老汉也在看她,张老汉说:妞,瓜棚歇着去。

  二妞十三岁。每年夏天都和张老汉来看西瓜。前一阵落大雨,张老汉的脸色比乌云还黑,叭叭地抽旱烟管子不说话。二妞也不敢说,趴在瓜棚的窗边摊开掌心接雨珠,那雨骨碌碌地滚在二妞的瞳仁里,开成花,二妞别过脸说:爹,我想哥了。

  哥在遥远的省城,从瓜田出去,得翻两座山头。哥一年就寒假回趟家,吃团圆饭,帮爹拾掇家务,呆不上几天就走。哥时常摸二妞的头发,眼里写着她不懂的悲怆。

       哥来信说暑期要领女朋友回家。张老汉让二妞腾出屋住瓜棚去,枕头凉席都换了新的,马桶也是新的。

       哥的女朋友长得真漂亮,长头发,白皮肤,对哥一笑就露出两只浅浅的酒窝。她唤张老汉叔叔,给二妞一瓶香水,香水真香,瓶子真好看,二妞抹一点在手背上,嗅一嗅,芬芳满怀。

       瓜地的夏夜寂静如水,二妞坐在门坎上望星星。数啊数,睡着了。田间的萤火虫排成一丝清亮的长线,翻飞在酣睡的瓜蒂间。风沙沙地摩擦着叶片,从南到北,从东到西。

       午后二妞帮张老汉剥瓜藤,这碧绿的瓜藤炒出来还是一碟清新的菜。女朋友在屋里喊哥,哥进去了。阳光明晃晃的,晒得玻璃窗一片花白,爹特意找出的蓝色布帘贴着墙壁,二妞搁下菜篓,踮起脚尖伏在窗沿,听哥和女朋友的小秘密。

  哥问:

   “还习惯不?”哥的声音温柔得像村头的那条小河。

   “我有心理准备,就是卫生条件差了些。晚上蚊蝇多,总睡不安稳。”

   “委屈你了。”

  二妞听出哥的难过,二妞也难过,像有条小虫钻进眼睛里,总禁不住去揉,揉得眼圈发红。

  山顶上盛开着一种花,粉色的瓣,清新的香,是用来驱赶蚊蝇的。二妞趁哥和女朋友下水捉鱼的空儿,挎着竹篓,提着小镰刀,偷溜上山。太阳可真毒呵,山路仿佛延长到没有尽头。二妞的竹篓沉甸甸的,她的脚步也沉甸甸的。

  哥的呼唤声一直忽远忽近地飘着。二妞睁开眼,哥的女朋友眼泪汪汪地瞅着她,二妞伸手去抹她的泪,放在舌尖舔了舔,笑着说:

   “二妞采了花,姐姐不用再怕蚊虫咬。”

   可是姐的泪竟然涌得更凶了。连哥的眼睛,也铺了层雾。

  爹说好在哥及时赶到,中暑的二妞才能醒转。爹叭嗒地抽烟,眉头拧成麻绳。二妞有些想不明白:日头这样好,瓜一定卖得也好,爹为什么还要不开心呢。

   哥走的时候,二妞操着碎步去送。从半山的家门口到岭下的池塘。大白鹅悠闲地浮在碧清的水面上,像一朵朵倒开在水上的棉桃。哥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成了一粒沙。二妞朝哥行进的方向凝视了许久。

   二妞总在追问哥什么时候回家。她想念哥,也想念哥的女朋友。夏天悄悄过去了,秋天踮起脚尖过去了,二妞伸长脖子等哥的身影。等漫山遍野都被大雪装点的冬天降临,爹却说哥要留在省城打工,不回来了。

   爹看她的目光越来越慈祥,有时摸着她的脑袋,轻轻吁气。二妞扒在窗口看松枝上的雪簌簌地落,也学着爹的模样轻轻叹息。呵出的气连成一串线。

   大地回春时,二妞采摘回许多新鲜的野花,做了几只亮丽的花环。她要把它们挂到哥和女友的脖颈上。

   哥总算回家了,第二年的秋天,哥和女友踩着厚实的黄叶进了屋。张老汉看着儿子,咧开嘴笑了一下,眼泪却斜着爬下。

   二妞没等着哥,随着娘的步伐走了。二妞出生的时候,娘就是患败血症走的。二妞三岁时,爹在山沟沟里捡回了迷路的哥。哥黑瘦黑瘦,二妞躲在爹的身后,瞅哥,哥笑,露出一口白牙,二妞就壮了胆走上前摸摸哥的前额,也笑。

   哥没说话,只抬头看墙上二妞的相片,眼眶刷刷地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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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44 |只看该作者
                                                     爱情面包与面包爱情
  
                                                   文/碎红如绣
  
  1
  
  程程和苏恒赌气,委屈似万里长城气势巍峨。苏恒的车飞驰在滨江大道,程程将脸贴在窗玻璃上,外面是一点一点从窗阁泄出的灯火,凝成一股牢固的绳。她的眼泪险些落下——要为这鸡毛蒜皮的争执落泪,真是丢人到家。程程自觉脸面被分饰成两种状态:一半海水一半火焰。靠火焰的那半边,牵连着她的青春。
  
  青春的表情永是嗟叹。我心待明月,明月转首烟雨中。山水重重。书上说爱情如玉,本质还是又硬又冷的石头,只能拢来做心理慰藉,暗示与温存有染,和寂寞无关。程程把遇到章珂归划为一次“甜美的意外”,及至抽身离开,也是意外中的计划。章珂很痛,(程程素以为痛要比疼更深刻和尖锐)喝酒斗殴,无所不为,其情形如失疯之野狗。江明打电话来,她还是乐意接,听到关于章珂的一切,开始心不在焉把玩指甲,再作总结:
  
  “他要不学无术,赖谁?我们早就SAY GOODBYE了。他要寻死,需要我陪葬不?”
  
  江明说,程程你变得刻薄了。程程轻笑,呸了声。章珂的影像凸现在镜子里,四方脸,浓眉,大眼。瞪着她讨要缘由。程程的心忽然被掣击,涌生出巨大的柔软,禁不住拿指头触碰那张脸,还没碰着,即刻消失了。她缓慢地撤回胳膊,颓然倒在坐椅上。
  
  那时没有遭遇苏恒。对江明嘴硬,其实是在巩固舍弃的信心。善良者伤害别人等同伤害自身。程程说NO,相当于否定希望。希望是可怕的魔障,叫人失去理智的头脑,以为前途光明。她不愿意就此沉溺,挣扎着爬出河流,带一身伤楚和血痕。回首瞻顾,漩涡里探出挣扎的手势,无语问苍天。
  
  之于章珂,自有无限可回眸的故事。譬如初夏雷雨,他执住她的手,脱下外衣作伞,俩人雨中狂奔。又比如衢州山区度假,林风阵阵,湖波浩渺,恍如天上人间。章珂为她谱词曲,清歌四散,程程以为时光就此凝固。这种种细节,她以文为记,裱框在人生史册。因眷恋,要将美好无限放大,用以遮掩瑕疵。然而那寒碜日子不止令人齿冷,更从生理上对她进行摧残,百般迫害。饥饿,孤独,流浪,病痛,样样俱全。生活赋予程程的一大奇迹,是在和章珂分手一年半后,遇到了苏恒。得他,衣食无忧,像天赐神将,安抚她的胃及欲念。苏恒曾有回笑她嘴馋,站在小面饼摊前踟蹰,程程说你是没有经历过灾难饥荒,不知饿到抽心的感觉。一瞬息,泪盈于睫。苏恒搂住她,扳定她的肩,一字一句:
  
  “从今以后,跟着我,再也不准你吃一点苦。”
  
  结婚那日,程程着艳红唐装,衣摆下一排金色流苏,长裙及踝,娉娉婷婷。苏恒一袭白色西装,眉梢眼棱全噙着笑。程程望他有片刻怔忡。当初章珂领她四处举债,对明日的期盼就是“我要你当最美最风光的新娘”。现今伊人风致,所赠非他,而是几番在他梦中出现过的“眼镜青年”。貌似冥冥注定,章珂说梦一男子,个头不高,戴眼镜时,她还温柔地递上唇片,堵住余下的断句。原来竟是谶语。然而章珂说某年某月某日,将与她重遇,程程却不乐意相信。
  
  岁月静安顺好。何以要故人相逢,故作感怀?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迈出青春的门槛,分道驰骋,无须彼此惦记。
  
  2
  
  苏恒宠爱程程,但和她观点有出入。关于时事,文学,及至飞短流长。苏恒此刻爆发出他的高傲,不折不挠,极力说服程程。后者觉得无趣。苏恒是性情中人,凡事只有正反二面,非白即黑,非正即邪,永不知黑白之间尚有灰色地段,正邪中还存游戏之人。俩人时常有片刻反目。苏恒讨好程程,不知取巧,只会冷处理,等她自动熄灭愤怒火焰,再递上温热的掌。那日见程程看《青铜时代》,小妓女与薜蒿林间苟合处,程程笑道:
  
  “王小波真是女性性解放的引领者。”
  
  苏恒皱眉。他不喜她看这“媚俗”的书籍,更兼或从中得到启示,浮想连翩。他希望她读唐诗宋词以怡情,或读些“积极向上”的刊物。这一仗打得激烈,程程索性搬到好友展颜家小住。在苏恒看,他要彻底清除她性格里潜伏的危险因素,必须假以时日,忍着不闻不问。程程和展颜夜半私语,谈到婚姻,家庭。程程感叹:爱情不过是株植物,长得茂盛,根系下却是一摊阴湿的浊水泥污。展颜轻笑不语,朝脚趾甲上涂红色甲油。程程转而问起展颜的爱情进度,意外的是和迟建分手了。程程大惊:你们谈了六年,眼看好事天成,怎么说分就分?展颜无所谓地打个呵欠:爱情是讲求感觉的。我对迟建没有感觉了。程程追问她的新男友——是博友。据说凭借痴情日记深深撼动了展颜。程程笑:你和迟建分手,他也会如此情深。展颜不屑:那是他的事,上天保佑他能找到另一个被感动的女孩。说着拉好被子躺下便睡。程程暗夜里辗转反侧,一忽想展颜的论调,女人都是狠心的动物,挥剑斩情丝又准又快。不顾男人在背后低声啜泣。一忽想迟建的痛苦,许不亚于章珂。想到章珂,思路突然无比清晰,像泄闸的洪水,猛一兜淋湿身心。关于他的音容形象,一桩桩跳出来,搅得夜不得寐。
  
  展颜很痛恨男友日记中的“她。”妒忌使人痛苦,同时斗志昂扬。程程陪她一道唾弃那女子,华美转身的背后,牵制了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展颜要求“他”来看她,他说:我不想回到那个令我伤心的城市,那里处处弥漫着她的气息。假如你爱我,就不该强求我。程程唏吁:原来世间真有如此痴人。难怪展颜倾心。展颜坐在床前,落落寡欢。程程不忍她伤,替她作答:
  
  懦夫才会害怕揭开创口。如果你是,我不介意你继续逃避。
  
  过几天,苏恒来接程程。低言软语了几句,展颜笑他们双双把家还。程程说:我们脚踏实地,活在尘埃之中,婚姻也好,爱情也罢,全都是实打实的。不似你,心生镜,镜生花,美而不切实际。放手吧,展颜。
  
  3
  
  婚姻是彼此的承诺。负担起属于各自的责任。自回家后,程程每晚都会偷出一刻钟遥想章珂。有时是靠在苏恒怀里想,像吸毒上瘾,还尽是曾经疼痛的美。苏恒这面,看她是小鸟依人,脾气温和,越为珍视。
  
  两月后展颜慌张来电,要程程和她去迎接那位“博友”。她心如鹿撞,怕显露过多欢喜,失语失态。程程打趣展颜像初恋的小女生,随她去了机场。到那男人乍一露面,失常的却不是展颜,而是自己,只觉万水千山倾轧下来,导致气喘吁吁。章珂不动声色,拥抱了展颜,与她握手,展颜一边笑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程程。挽住章珂的臂。程程跟在后头,左手心环住右手掌,体验他的体温。
  
  一行三人晚宴。程程如坐针毡,看他二人嬉戏调笑。章珂托着展颜的手,像模像样地发表高论,惹得展颜咯咯轻笑,以为他是命理大师,怂恿程程也测算。章珂顺势一把捉住她的掌,埋头假意研究半晌,才抬头说:
  
  “这位程程小姐,天生富贵。可惜曾遇人不淑,有过一段不堪的过去。她心气高,不是能吃苦的料。最终还是劳燕纷飞。”
  
  展颜圆睁大眼,盯住程程,迭声追问。她们结识于程程成婚之后,对她的过往自然一无所知。章珂的眼神锋利如刀,程程摒住泪水,干笑几声:
  
  “都过去了。我不想提。”
  
  中途她借口去洗手间,扶着墙壁哭。章珂真是毒狠,明讥暗讽,要伤她体无完肤。过了阵,从洗手间补妆出来,依旧明眸皓齿。远远望章珂和展颜正端杯沉醉,快步上前祥笑:
  
  “我有事先走。”
  
  “噢,定是苏恒来催。”展颜一阵坏笑,“他真是紧张你。”
  
  章珂瞟程程,似笑非笑,“噢?那不强留。”
  
  程程这夜满腹怨恨无处藏,冲苏恒发牢骚。又自知理亏,将他拢在怀里哄。她暗自咬牙,诅咒章珂,竟变得如此阴损。又愤然展颜的态度轻浮,找不着矜持。又觉得一切自找苦吃,全是活该。
  
  展颜约她打牌。程程如临大敌,拖着苏恒前去。她坐章珂下家,和苏恒对坐。整局牌打得温吞吞,程程不知东西南北。苏恒的对视柔情蜜意,章珂一只脚在桌下晃荡,不时脚尖挑她。程程忍住酥麻,坚持到终局。展颜起身相送,章珂搂她的肩,俨然男主人相,虚笑说再来玩。程程打个寒噤,浑身汗毛直竖。倒是苏恒,傻乎乎地应答说好。
  
  平安数日。程程暗地揣测他二人进度,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想得头痛欲裂。章珂电话来,定下约会地点,声明她须单独前往。章珂一脸凝重,埋怨她不肯等待。程程看他,时光仿佛倒退,他们均是天真无邪少年,伫于凤凰山顶,他的白衣翩然,说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现实无情,恩赐过多灾难——她再也没有等候的情致。眼前章珂实现预言,可以一掷千金,她早嫁作他人妇。果然造化弄人。程程与他豪饮,俩人喝得烂醉。她打车护送他回酒店,抛他上床。章珂扯住她的臂,将她拉进胸膛。对面咫尺,可闻听心跳。章珂的手在她脸庞游移,程程几乎把持不住,撇过脸去。手机适时炸响,程程惊跳,借机窜出房门,背依着门流一串泪。
  
  章珂次日发讯息给程程:
  
  “那条劝我不要逃避的留言是你写的吧?若非这样,我也不会来见展颜。程程,我马上要登机离开了,这真是座悲伤的死城。我不会再来干扰你和我自己。物是人非。”
  
  她仰望蓝天,一架客机,飞速地从头顶掠过,留两尾白色的烟云。
  
  4
  
  继续生活。如常。展颜说章珂自从离开后就消失了,博客自动睡眠。她找不到他。
  
  程程看见展颜心里的疼,无法安抚。展颜不知,章珂“离开”后还在此城逗留了一天,为她的答案。
  
  手机炸响,她选择的是苏恒。再多的不甘愿,她选择的仍是苏恒。
  
  怀孕时,程程和苏恒逛街,路过一家糕点店。香气扑鼻。她突然想起很旧很旧的一句话:
  
  爱情凌驾于面包之上。却永不如面包温软松香。
  
  程程看窗玻璃自己的倒影,大腹翩翩地,露出一只美好的,莞尔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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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12-27 00:47 |只看该作者
夜宴
秋天到了秋风紧了
开始怀念:一只煤炉、一把扇子、一盅黄酒以及
一锅酥烂的骨头
门前的那棵香柚又矮了
在清冽的空气里
苟延残喘地活着


一些话语来不及说
便不说了罢
一些梦来不及做
也不做了吧
即使踩着青春的残骸  惊恐
也不能使人忘却
少年的甘甜


像是一种呓语  每一次
醒来
都仿佛看见她在
就在那雪白的角落
娴熟纳着鞋底


多坐一会儿吧
晨昏、黑夜
蝙蝠滑入深渊
叩响石门
鲜花、美酒、烛火通明
所有的人们
终会在夜的暗影里
跨跃生死
欢乐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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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12-27 00:49 |只看该作者
夜访吸血鬼

A
  
  我不知道因何会这样。公元一四五八年的夏天,一夜之间,我丧失了我最亲爱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征兆表明即将天降灾祸。我慧丽贤淑的妻子,傍晚时还曾为我煎制了一份七成熟的牛排,而那时候我聪颖活泼的孩子们,正在后花园的草坪上嬉戏。老管家莫里多夫为我准备了最骠壮的马,我拥抱亲吻了妻子,嘱托她明天午后煮好咖啡以招待我的两个朋友。一切如常。
  
  然而第二日我折返家中,眼前的情景简直惨不忍睹。妻子穿着雪白的睡衣,倒在血泊中。孩子们被活活掐死。老管家下落不明。剩余的仆人个个战战兢兢口齿不清。我无法确知在我离开的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结果赫然:我最爱及最爱我的人,都死于非命。
  
  公元一四五八年的夏天,我瘫坐在妻儿的墓碑前,呜咽的山风将我的金发吹得乱七八糟。我紧紧抱住墓碑,抱住我的从前。——一个年轻有为,英俊快乐的庄园主。
  
  人们叫我路易。这一年夏天,我的一切梦想,希望,乃至彬彬有礼的个性温婉谦和的态度,都被埋葬在妻儿的灵柩里。
  
  公元一四五八年,里昴的街头多出了一位衣着华丽的醉汉。秋风亲吻着我的嘴唇,它像舞会上曼妙的少女,将它饱满的胸脯紧紧贴在我的脸上。
  
  
  
  路易是个醉生梦死的青年人。他拥有魔鬼都赞叹的漂亮金发,澄蓝色眼睛和雕塑一样的轮廓。他也拥有污移不堪的衣襟和从骨子里钻出的浓烈的酒精气味。他的浪荡和他的美貌同样出名。
  
  我习惯了这种打发生活的方式。虽然我知道鲜红的葡萄酒和伏特加腐蚀我肉体的区别只在于速度快慢。我无所谓。
  
  整个寂寞的冬天,我和数不清的女人关系暧昧。女人们在黑暗中发出熊一样的喘息,她们海藻般的头发垂落在床沿,像一团乱舞的蛇群。我骑在她们身上,寻找灵魂的释放出口。更多时候,我希望这种短暂的官能刺激能让我永远沉睡。然而每一次的结束,都把我拽回现实。我把大把公爵夫人塞在枕头下面的金钱,抛掷在妓女的漂亮脸蛋上。
  
  她们喜欢我。我知道。
  
  我眼里只有交易。所以,我仍然空虚。
  
  这种空虚慢慢积淀下来,像一辆重型坦克压在胸口。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死亡。
  
  
  
  死亡是一种解脱。
  
  当暗红色的血液类似一条弯曲的长蛔虫沿经我的手腕爬入土地时,我感到无比轻松。我躺在坚硬的石头上,悠闲地仰视夜空里的繁星。慢慢视线模糊进而呼吸艰巨,我努力调整姿势,并安装面部微笑表情。我确认我亲爱的妻子孩子需要一个有力的拥抱和温暖的笑容。
  
  忽然恐惧。
  
  公元一四五九年的某一天,我替自己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刻,眼光瞄到一只正在飞舞的蝴蝶。星光下它翅膀上的花案像一颗晶莹的泪珠。我的眼泪蜿蜒流下。尽管是行尸走肉地活着,也胜过消失无迹。
  
  勒斯达问:
  
  “假如一个僵尸的血液能让你重新复活,并且享有永生的权利。你会不会选择重生?”
  
  我用行动回答他。我伏在他割破的手腕上,大口啜饮。随之我身强体壮精力充沛。
  
  我的门牙开始变得尖锐。我卷起舌头舔食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它们如同成熟的浆果,甜美粘稠。
  
  现在,我是吸血鬼路易。
  
  
  
  勒斯达喜欢我的全部。包括每一位与我关系暧昧的女子。
  
  他爱上我的英俊多金,与她们的鲜嫩。
  
  寂寞制造的游戏屡试不爽,勒斯达相当快乐。女人们在游戏中丧失了主动权,她们容颜枯槁,颓靡地倒在深情相拥的陌生男人怀里,向地狱迈步而往。
  
  我自幼受的良好教育不允许我如此放肆。我如此渴望鲜血,又如此惧怕冲破人性的约束。克制的折衷方案是寻找替代品,从老鼠到鸡鸭等一切动物。勒斯达笑容可掬,他断定吸血鬼的本性能征服伦理道德。他慢条斯理地举着透明的高脚杯,里面人血的芳香涤荡在整间大厅中央。
  
  仆人们终于发现这个秘密。熊熊烈焰映衬着他们恐慌变形的脸。他们擎着火棒目瞪口呆。而我竟然无从辩解。
  
  勒斯达如同鬼魅,挽着我的胳膊。
  
  我烧了屋子。这里不再是家,从勒斯达入住的那一刻起,这里就成了谋杀掠夺的死刑场。
  
  但我无法离开勒斯达。我们彼此需要。
  
  
  
  一五五七年的马赛满目荒夷。遍地流离失所的人群,炮火中幸存的残垣断壁以及漂浮在海面的臃肿饿殍。
  
  我发现一个女孩。大雨滂沱的夜里,她孤孤单单地平卧在冰凉的地板上,目光游离面色苍白。她絮絮地恳求:
  
  “救我。”
  
  我无法拒绝她对生命的渴望。我挽起袖子,像勒斯达救我那样炮制出一个新的吸血鬼成员。我叫她:克劳蒂亚。
  
  克劳蒂亚才九岁,她漂亮,聪敏。有一头天生的金色卷发,清澈的眸子,还带着天生的贵族气质。她成为我和勒斯达的宠儿。我们给她穿最漂亮的裙装,为她高薪聘请钢琴教师,教她如何像一个公主那样举止有素。
  
  克劳蒂亚非常聪明。若干年后,她的举手投足温文尔雅,除了形体,她已是一个妩媚的少女。
  
  某一天晚上,小小的克劳蒂亚坐在钢琴旁,眼泪汪汪地问我:
  
  “路易,为什么我不能拥有正常人一样的躯体?”
  
  “吸血鬼注定永远拥有初时的容颜。”
  
  她揽住我的头颈:
  
  “路易,我爱你。”克劳蒂亚说,“可是我厌倦做一个吸血鬼。”
  
  
  
  克劳蒂亚送我一份礼物。女人名叫琳达。
  
  琳达优雅地从沙发上缓缓站起,微笑着和我握手。她的指尖柔软温热,声音也是:
  
  “你好,吸血鬼路易。”
  
  琳达让我想起一些往事。庄园,草坪,春风,调皮的孩子,还有坐在秋千上白裙飘飘的妻子。
  
  我没有动手。这让克劳蒂亚感觉十分困惑。她站在椅背上,仔细搜寻我眼睛的秘密。
  
  之后,她把琳达交给勒斯达。令人费解的是,他同样放弃吸食她的血液。
  
  克劳蒂亚开始焦躁不安,她清澈的眸子里盛满杀机。拥有天使童颜的克劳蒂亚,内心的嫉妒像羊齿草一样蔓延,边缘是细密的矩齿。
  
  琳达赢取我和勒斯达的完全信任。她作为异类生活在我们中间,却轻而易举地俘虏了吸血鬼的心。
  
  一五五八年初春,琳达的尸首在卧室被发现。矛头直指克劳蒂亚。
  
  我怒不可抑。克劳蒂亚伫立在一滩血渍旁,眼泪汪汪。她一再强调自己不曾杀死琳达,这种陈述引发我更深的愤怒。我目光犀利立场强硬。勒斯达默默无语。克劳蒂亚不再是美丽的小公主,她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勒斯达说:
  
  “去废都吧。去僵尸城进行一个了断。”
  
  夜里,春雷轰隆隆地驶过,克劳蒂亚蜷缩着抱住自己。春寒蚀骨。
  
  G
  
  僵尸城设置在巴黎一座古老的教堂内。灰褐色的教堂年久失修,像一位风烛残年的老妇人,用灰格子方巾包裹住自己的头颅。我们推开隐蔽的后门,从暗室楼梯拾级而下。生活在巴黎的人们大概永远也不曾想到,这座浮华的城市下面栖息着一群吸血鬼。
  
  法官判决得很迅速。因为克劳蒂亚拿不出她没有杀人的证据。吸血鬼有自己的办事原则,对于不吸食血液却无故戕害的行径,律条上规定得清清楚楚。克劳蒂亚必须去天井接受极刑。——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垂直照射,接受惩罚的吸血鬼将灰飞烟灭。
  
  我的心情说不出的复杂。克劳蒂亚被架走的那瞬息,她怨懑地盯着我,眼睛已不再明亮纯澈。她摇晃着卷曲的金发,叫嚷:
  
  “路易,我没有杀琳达!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不相信我?”
  
  接受死刑的过程迟钝而凌厉。我看见清晨的第一缕曙光,倾斜地照射在克劳蒂亚的身上。小小的克劳蒂亚抱着双膝,大口喘息。她紧紧靠在井壁,尽量避免和阳光的直接接触。然而一切徒劳无功。她的嘴唇逐渐变得苍白,脸上像被浇铸了一层薄沥青,恐惧令她的脸型扭曲。克劳蒂亚的手臂,已呈现出石灰的色泽。当阳光越来越温暖地覆盖住天井的上方时,克劳蒂亚的全身,都已经完全变成了细末。她突然扬起脸,右眼角悬挂着一颗泪珠,反射出太阳的熠熠光辉。克劳蒂亚朝我抿了一下嘴唇,她说:
  
  “路易,我不是凶手。我只是爱你。”
  
  她的脸也慢慢地融化在阳光里。炽热的阳光张开双臂,流沙一样迅速吞噬了克劳蒂亚。
  
  公元一五五八年的春天。我亲手将克劳蒂亚送上绞刑架。她本来是由我创造出来的,现在则被我毁灭。
  
  
  
  我恢复到与勒斯达相伴相依的生活。克劳蒂亚的离去,对他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战乱之中的法国,更容易寻取到愿意献身的常人。乱世,生不如死。
  
  勒斯达十分愉快。源源不绝的新鲜血液让他神采奕奕气宇轩昂。他常常凝视我,说一些溢美的言词。他珍惜我的美貌更甚于己。
  
  公元一五六七年,我在克劳蒂亚的枕头里发现了一本厚实的日记。日记里的字迹凌乱潦草,但基本可以读懂。公远一五五八年柳枝抽新的日子,克劳蒂亚记录下这样一段文字。
  
  “我是从路易的体内分解出来的。起码我自己这么认为。路易爱上了琳达。我能从他的眼神里看见点燃的爱火。勒斯达似乎也十分喜欢琳达,不过他的热情像是伪装。我要帮助路易,仅管我妒忌琳达能分享路易对我的爱。”
  
  下一段。
  
  “今天我在勒斯达的血浆里投放了安眠药,不幸被他发现。勒斯达的眼神古怪恶毒,我越来越觉得,其实并不只我一个人在妒忌琳达。”
  
  落款日期是琳达死亡前一夜。
  
  我悚然而惊。回头,勒斯达不知何时阴森森地站在旁边。
  
  “现在,你都知道了?”他噙着笑,问我。
  
  我扑上前和他殴打。我第一次大打出手,勒斯达并不主动进攻,只一味防守。激战中,他被我推倒在地。我跳上去,揪住他的衣领,勒斯达的鲜血顺着嘴角流到下颌,我握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勒斯达微笑着:
  
  “路易,你不能杀我。你是属于我的。”
  
  我愣住,扬着的拳停顿在半空。
  
  勒斯达推开我,站起身,拍拍礼服上的灰尘。
  
  “好了路易。你是个吸血鬼,怎么可以对人类产生感情。”
  
  “那克劳蒂亚呢?你为什么要陷害她?为什么?”
  
  “你也看到了。”勒斯达朝日记瞥了一眼,“她想害我。何况我必须找到一个替死鬼。”
  
  
  
  我再次来到僵尸城,恳请法官把我投入到天井里毁灭。我象征着灾难,不论是为人还是作吸血鬼,我都只会给身边的亲人带来灾祸。
  
  僵尸长老引领我穿过长长的甬道,来到一座空旷的大厅里。这里摆放着上千具石棺。
  
  “路易,这是吸血鬼睡眠的地方。你可以选择永生,但不介入尘世。”
  
  石棺的长度,刚好容纳下一个完整的我。我平躺在棺内,听棺材阖闭的“吱吱呀呀”声,眼前一片漆黑。
  
  现在,我被永世地锁在这具石棺内,不能,也不愿再当一个活生生的吸血鬼。
  
  
  
  公元二零零四年。春。
  
  一行游客来到巴黎参观现今保存最古老最完好的教堂。从后门乘坐电梯直通地下,到达辽阔的大厅。游客们兴致勃勃,围绕一具石棺展开七嘴八舌的讨论。石棺内的男子面容英挺,他身体赤裸。奇怪的是,全身竟找不出一处腐烂的迹象。导游指着石棺上铬刻的字介绍:
  
  “路易,达克。生世不详。卒于公元一五六七年。迄今保存完好,是我国发现的唯一一具干尸。具体情况有待考证。”
  
  人群中挤进一个年轻男子。他静静地望着我,微笑。我听见勒斯达熟悉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路易,你还活着。你永远逃避不掉吸血鬼的命运。”
  
  
  
  在我沉睡的数百年里,或许吸血鬼家族曾发动了一场战争。战争很惨烈,只有少数吸血鬼存活下来。他们迁出教堂,避世而居。
  
  
  
  “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我更求你们为我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
  
                                               ——《圣经 . 希伯来书》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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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12-27 00:53 |只看该作者

陶陶的魔法指环
陶陶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可就是有一个缺点,什么缺点?懒呗。陶陶啊,懒得叠被子,懒得收拾房间,甚至连吃饭,都懒得只愿意妈妈喂。陶陶妈很生气,她绞尽脑汁,用尽了九九八十一种办法,都没能让陶陶改掉坏毛病。陶陶回家,两脚一蹭鞋子,也懒得摆整齐就溜上沙发:妈妈,倒水!妈妈,我要吃薯片!妈妈,把遥控器给我拿过来!——其实呢,遥控器就在她手边。

虽然如此,我们的陶陶呀,还是很不高兴。为什么要叠被子呀,那多费事;为什么小花需要浇水呀?为什么去看外婆要走那么远的路呀?陶陶想:我要是能发明一种东西,能使我想什么就有什么,要什么就得到什么,那才好哩。她夜夜想,久而久之,陶陶的想法被一只叫皮皮的老鼠听到啦。

皮皮也是只懒老鼠。陶陶妈要让陶陶变勤快,可把皮皮气坏了。现在多好呀,陶陶吃不完的东西从不收,到处摊着,皮皮想吃饼干就吃饼干,想啃桔子就啃桔子,别提有多惬意了。万一——皮皮不敢再往下想了。当务之急,要满足陶陶的心愿,使她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这一天,老鼠朵朵捡到一只漂亮的手环,她告诉皮皮:这是一只有魔力的手环,能使人梦想成真。皮皮使了个诡计,骗走了手环,他故意把手环扔在陶陶家的花园里,只见陶陶伸个懒腰,懒洋洋地嘟哝:臭妈妈,都不让我多睡一会儿。咦,这是什么呀?陶陶发现了草地上的手环。手环真漂亮啊,整个闪着五彩缤纷的光,红的、蓝的、黄的、绿的,像彩虹那样炫烂。陶陶好奇地把手环带在腕上,手环射出一道金光,紧紧箍住陶陶手腕,拿不下来了。陶陶紧张地哭起来。

皮皮从墙角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假装才发现陶陶:啊呀,陶陶你哭什么呀?

“我,我捡到一只手环。可是拿不下来了。呜呜——”

“陶陶,这只手环可是件宝贝呢。它能让你要什么有什么。”

“真的?”陶陶瞪大眼睛,半信半疑。皮皮趁机怂恿,“不信你试试。”

“那,我,我想要一块蛋糕。”

话音刚落,一块喷香的刚出炉的蛋糕落在陶陶掌心。她紧接着想要新玩具,想要清扫房间、想要浇花锄草,手环发出一道又一道耀眼的金光,陶陶的愿望全部实现了。陶陶兴奋极了,这果然是件宝贝啊。陶陶情不自禁地握住皮皮的爪子跳起舞来。

有了这件宝贝,我干什么都可以!作为交换条件,陶陶答应皮皮仍旧供应它的零食,不作任何清扫。这是互惠互利的事儿。皮皮也很高兴。

陶陶自从拥有了了魔法手环,越来越懒啦。可是妈妈不知道,还以为陶陶变勤劳了呢。只要一声令下,手帕自己会在肥皂泡里打转,扫帚能飞起来清理每一处角落,玩具你推我攘码得整整齐齐。“魔环魔环,你帮我画幅画吧!”。魔环魔环,你帮我穿衣服吧;魔环魔环,你喂我吃饭吧;魔环魔环,你帮我想个好办法吧……表面上,陶陶果然听话多了。得到妈妈的表扬,陶陶更肆无忌惮地使用魔法手环:用它画画、做纸工、写作业。陶陶越来越喜欢赖在床上,吃东西看电视,她的身体也像吹汽球似的越吹越大,尤其圆滚滚的肚子,撑得比夏天最大的西瓜还要大。她的手脚却由于长期不运动,退化得越来越僵硬和纤细,最后快要看不见了。然而陶陶一点也不担心,有魔法手环呢,怕什么?

可是有一天,魔法手环突然耍起小性子,不听吩咐了。陶陶让它烧水,手环软趴趴地卧着,一动不动。陶陶让它变水果,它也不理不睬的。陶陶十分生气:

喂,手环,你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
手环还是不吱声,也不再发出炫目的亮光。

陶陶真的生气了,她好不容易撑坐起来,恶狠狠地掰下手环,向墙壁砸去。手环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忽然窜出一道耀眼的金光,滴溜溜地向窗外飞去。陶陶急得想跳下床去追,哪知她的腿退化得太厉害,连膝盖都弯曲不了啦!陶陶这才呜呜大哭。她哭了好一会儿,想起了老伙计,连忙喊皮皮来商量。陶陶等啊等,等啊等,等到太阳都下山了,才等到另一只老鼠探出洞吱应了一声。它是朵朵。朵朵的眼睛红红的,刚刚哭过。她说陶陶,皮皮不在了,他太贪嘴又不锻炼,终于越来越胖,越来越胖,昨天把自己给撑死了。朵朵还说陶陶呀,你如果再偷懒,只凭借手环的魔力达到目的的话,你也会像皮皮一样的。朵朵的声音真悲怆,说完她就不再看陶陶,慢慢踱回洞里去了。

陶陶被惊吓得不轻,她怔怔地看看自己的肚子,手脚,猛一阵大叫:不要!我不要!陶陶挥舞着,眼泪哗哗流到了地上。这时妈妈听到了哭声,连忙走过来叫醒她。陶陶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个梦。她再看手上,什么也没有。陶陶把梦告诉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不管你想要什么,只要自己动手,就一定能成功。如果你什么事情都不做,那就什么也完成不了。

陶陶听了,连连点头:“妈妈,我知道了!我再也不当不劳而获的懒孩子了!”

从此以后呀,陶陶不只聪明可爱,还特别勤劳、努力,获得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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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12-27 00:55 |只看该作者
启轩从日本回来,领着小个子娇太太来看江清月。说是拜访,多少有点卖弄。头发梳四六,长的一边戳盖掉半枚右眼,转动无名指上的戒指。他太太中规中矩,估计跪的时光太多,背微佝偻着。谨言慎语,又合了小家碧玉的性子。江清月泡了壶乌龙,闲杂拉扯,等碧心来。这一等又是两个钟头,碧心却不肯来了。说孩子烧着,走不开。乌龙茶凉,清月说请他们去吃大餐,启轩梗着脖子望太太,太太用半生不熟的国语说:那不麻烦,我们还是回去吃料理。清月噢一声,心里暗笑启轩惧内,面上却不表露,送俩人出门。启轩太太临行又说:谢谢款待,改天来日本玩。清月摒住笑,只朝启轩飞了一眼,被漠视了。她坐在沙发上剥大蒜瓣,想起他们这一对,还是想笑。
  碧心隔日来,问她,梁启轩夫人是否传闻中的临水照花?江清月笑道:确实临水,是神仙妹妹,食不得葱蒜的。说完便笑,碧心也跟着笑,捶她的肩道:像他那样的人,也配得找这式人才!跟他能充场面!俩人对坐着笑了阵,互望了一眼,静默下来。江清月去取苹果剥给碧心吃。一恍神,手指去了一块皮,碧心尖叫起来,慌张去寻创可贴替她包扎。清月眼见她急头急脑,倒是有一股暖流涌上,握住碧心的手,幽幽叹气。碧心发急,说你叹什么气,我见他脑满肠肥跟过去判若两人,又不是原先那个梁启轩!江清月道:原来那个梁启轩又如何?这一下,碧心也无话可说,只顾生闷气。过会儿便要告辞。清月不留她,趴在窗台看碧心的高跟鞋,又尖又细,咣咣啷啷地和地面磕碰。


  碧心原来长得不好看。十八九岁,看上去倒有二十五六的样子。人粗短健壮,肤色黝黑,手肘膝盖都是硬梆梆的。和她的名字温碧心相差悬殊。江清月却很干净,被人背地里唤作“小水莲”。她二人于系里都属名人:一个书念得好,另一个则是脾气暴躁得以闻名。碧心心直口快,数落起人犀爽麻利,心地倒是极友善的,可惜懂的人不多—只同寝一二位,江清月算一个,吴媚算一个。吴媚后来转系攻读哲学,对小女儿心事不再感兴趣,隔了一层。结交了新朋友,研究起弗洛伊德,尼采来,又隔一层。她自视颇高,慢慢不自觉和清月她们划清界限。
  碧心便很倚赖清月。表面看来是她在保护清月,逢闻有背里辱没清月的,当事人不着恼,她先跳起来和人理论,披荆斩棘,所向披靡。也有辩不过的时候,比方说有人会讲江清月和袁绍和,都是证据确凿的史实,不容她反驳。碧心懊恼,趴在床上号啕,清月劝她勿进心里去,她反一双泪眼瞪住清月:

  “谁叫你遇人不淑,给人趁机钻了空子!”

  清月无语,仍笑着揽碧心的胳膊,将她的头箍到怀里。

  碧心属于发育较晚的女生,她不明白清月为什么不争取些脸面。噢,姓袁的说开始就开始,要分手便分手,岂能尽由着他胡来!还给人落了口舌,讲江清月算什么,被袁绍和抛弃了一回的,还打掉个孩子。碧心气不过,冲上去扇人耳光,啪啪两记,被教导主任逮住,狂训一通。她又哭,拿脚蹬床头解气。仲夏夜,月色如练,铺在宿舍圆满满一圈。清月从上铺跳下,伏在碧心背上,轻轻拍打。碧心止了哭,回身搂住清月身子,撒娇:
  “你瞧瞧,你尽给我添麻烦。给我找了多少苦来吃!”

  二人情如姐妹,互为点缀。温碧心交际广阔,各系都有男士称兄道弟。有些直奔江清月。清月一概婉拒。她与袁绍和一场情殇,旁人眼中是悲天恸地,她却安之素然,只不愿再贸然陷进爱情泥沼。袁绍和提出分手,她知是那位学妹横插一腿,反而如释重负。碧心不懂,她也不想她懂。

  后来钻出个梁启轩。他跟着谁过来玩乐,一帮人趁夜去了西溪湿地。雾气湿重,白茫茫一片芦苇遮住星月,漆黑的水波四下扩散。他们聊天,唱歌,大声吟诵,正不亦乐乎,偷坐的小船终于不堪重负,翻了个底朝天。男孩子急忙救人,梁启轩深谙水性,捞起一双:温碧心和江清月。
  温碧心从此显现小女儿态:修罗裙,莺言细语。江清月笑她动了春心,碧心拿眼斜她,半唬半嗔:

  “他是好人。我眼光毒,不会错。”

  话是这般,到底没有历经打底,免不得见面惴惴,如受惊吓的小兔。话没说几句,脸先红了起来。好在脸膛本是黑的,遮掩掉娇涩,只觉她是天生笨嘴拙舌不擅谈笑,不来追究。倒是江清月,虽言语不多,偶尔几句话大方得体,她这人的特点是耐看,拆散了看,局部都很普通,组装到一起,就有说不出的惊艳。梁启轩应付碧心,又被清月吸引,两边均诚心实意的态度。江清月觉察出需要避嫌,反应就漫淡了些。但在梁启轩看来,这种距离又成就了距离的朦胧美,越发铁了心要欢喜清月。这样,一个躲,一个追,躲的那个还要适时帮圈外的再一个交些小物件:温碧心的烂漫实在奇怪,她狂爱写诗,一首诗附上一则信物,有时是一颗纽扣,有时是一片枫叶——托清月捎给梁启轩。那些诗也天真过头,什么:啊,你像我天空里的一丝微风,吹起心的涟漪。或是我从时间的弦上经过,踏进你种植的果园,畅饮欢快的美酒。梁启轩拆阅了,没挡住笑,念给江清月听。清月就有些烦他,恨他背地拿碧心一片赤诚取乐。他也自觉失态,困窘地再夸碧心几句。
  温碧心提梁启轩提得多,听到江清月耳朵起茧。逐渐起了小变数。梁启轩和她表白,清月怒道:你不要说否则我跟你翻脸了!实际是把话听进肚子里。梁启轩看透她,捉她的手笑道:翻脸就翻脸,还在面前就成。江清月抽回手呸一声,回身就走。但不再愿替碧心送礼物,她说梁那男人其实无良,不值你惦记。温碧心哪里听得入耳?鼓足勇气自动上门,也没有遭拒绝,俩人在校园林荫里谈论诗歌,兴高采烈地回转来。这一夜,碧心无眠,清月亦是辗转反复,心如针刺。她又违背理智跑去见他,被一手挽到怀里。江清月哭道:左拥右抱的,没见你这么不要脸的人!害得我们姐妹苦恼!你说说,你究竟打什么如意算盘?梁启轩按定清月,一字一句:

  “给我时间,我会和碧心说明白。”

  往后仍旧如此。碧心偶有疑惑,也被糊弄过去。清月自知亏欠了她,想方设法地越对她好。然而纸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终还是被她看到和梁启轩在一块卿卿我我。碧心大怒,自柳树后跳出,咬紧牙关,怒哼道:

  “好一对风清月白的恋人!就是亏我瞎了眼,今天认得你们的真面目!”

  江清月要解释,碧心哪肯给她机会。到后半夜,她听碧心蒙了头嘤嘤地哭,悄悄下床,坐在她的床沿拍她的背脊,碧玉一把抛掉枕头,回身抱住清月:

  “我早有疑虑。启轩死不承认,我才不信面对你,他会不怀鬼胎。”

  清月一怔,早该料想梁启轩的左右逢源不会早早收场。男人不是都希望自己成为振保,成就生命里的白玫瑰和红玫瑰吗?他又不必爱她们,只须怜惜。只可惜梁启轩的鼻盘打得过精,忘掉一处真理:
  脚踏两条船的男人,最终会被水呛着。

  梁启轩出国后给碧心写信。在挂着太阳旗的国度里寻找到他的优雅华贵的太太。他寄结婚照来,新郎新娘都穿和服,绷得像两只乌龟。碧心拿了信给清月过目,她指点说这相片一点也不专业,肯定是街面的小店拍摄的,手法不够高明,感光也不好。梁启轩敢给碧心写信,因为她很容易捉摸:喜怒皆于色,并且不会记仇。江清月不同,他只和她偶尔通通电话。温碧心来,虽是数落梁启轩,言语里不禁露着点小得意,好像她家离日本更贴近一步。清月看了,赞同碧心的论调:梁启轩确实混得并不如何。她和梁启轩通话,淡淡地带了句:
  相片很漂亮,怎么不直接寄来呢?还要叫碧心大老远跑一趟。

  他立刻领略了她的意思,也写信过来。和碧心的不太一样,给江清月的信件,他尽说时政大事,还带些感叹。不像给碧心的,家长里短,街头趣闻,像对面聊天。俩人互换了看,都有些唏嘘,于江清月,是觉得梁的小家器,这么多年了,竟然对年少**耿耿于怀,面对她始终精谨。于温碧心,则因为依旧不够受重视,只配和他聊些阿猫阿狗的琐碎。她俩人都赌气,回信里自然流露出几分。再下一次,情况发生变化,给清月的变作絮絮叨叨的闲碎,给碧心的则成国计民生。又坐下看,这一回依旧不满—觉得厚此薄彼了,还是需要修正。梁启轩也厌烦,索性写一份,复印一份,分头寄。还是端不平: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好比一妻一妾,做小的那个总吃亏。清月和碧心较劲,似乎谁得到厚爱,谁便在梁启轩的感情世界里多存活了一刻。好在碧心不多久嫁了,对这无聊的攀比逐渐失掉耐性。

  温碧心的丈夫,敦实憨厚,寡言少语,是一个伟大的地质勘探者。半数多的年头,都在深山野岭里与石头为伍。碧心和清月叹苦经:
  “原以为嫁个老实人,能过平安日子。哪想他四海为家,不顾小家?”

  江清月安慰她,吃吃地笑,笑里自有几份讥讽。也因为温碧心从来就是不拘小节的女子,才宠得她能如此放肆。梁启轩要回国,第一个通知的也是清月而非碧心。待坐下,发觉他脸也宽了,腿也粗了,像根吃了多年寿司的洋萝卜,失落漫漫叠叠。又见他如此畏首缩脑,丢了大男人气概,调笑中便裹了份轻蔑。和碧心说,她还有所怀疑,回去后又打了电话确认,这次私下约了梁启轩喝茶,嘱他单独前来。梁启轩应约,依旧领着妻子,抱歉说她人生地不熟,丢下她一个人不妥帖。温碧心心下先凉一层,看尊夫人,果然精致玲珑,挂着恬适的笑,似不食人间烟火。碧心想起江清月所言的葱蒜一说,不禁莞尔。想来日本的太阳旗杀伤力无穷,活生生剥夺了梁启轩的气度,那边天气又大约适宜养尊处优,容易形成扁圆性相扑选手的规模。
  温碧心和江清月谈梁启轩,一致认定他的生活并不如表面愉悦。温碧心道:

  “启轩对太太的态度,用四个字形容:俯首贴耳。”

  江清月笑起来,笑一阵,又都沉默着,隐约感到伤心。不知岁月竟会将人磨厉到这种程度。像脱胎换骨。然而,脱的胎是好胎,换的骨是懒骨。只一照面,心里的明镜乒乓咣当地全碎了。

(暗调)昔我往矣,逃之夭夭

  梁启轩回日本,清月和碧心都不去送。一个借口照顾小孩,一个忙着相亲约会。梁启轩再写信来,相互没有比较的兴致,回应冷淡。至于后来,只有他写来,没有她们回寄的。梁启轩满团疑惑,打越洋电话来询问,清月只说,我和碧心都好,不劳记挂。停顿一会,问道:
  “和尊夫人,可还融洽?”

  出乎意料,梁启轩哭了。清月掩不住他,任他嘶哑着哭一阵。启轩道:我是失掉了灵魂的傀儡。叫清月很诧异。启轩那头哭诉着,清月慢慢嫌生出不耐烦,一只手无聊地转着圆珠笔。

  “我没想过男人会这么失声地哭。”清月道,“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事实上,谁欠了他的?还不是自找。头几年风光无限,现在要怪,也只能怪自己。”

  温碧心表示赞同。这一回,她们又统一了意见,离梁启轩更远。她们的言辞中也不再出现梁启轩这个名字。因此,碧心和清月之间,也远了些。以往她们能以梁启轩为核心,围绕他展开话题。这会不能了。有几次她们坐着东拉西扯,但你说你的,我谈我的,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碧心是逃出去的。清月也很怅惘。时常怔怔地翻看旧时发黄的相片:碧心没有现在好看,黑黑的,壮壮的。可是真是真实,仿佛能感觉到温度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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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57 |只看该作者

加油吧,钟企正
是该走的。
脚步还是停滞下来,回头望他。他并不看,慢慢摸出一支烟来,抖索着吸了。暗黑的夜色里,他的面庞几乎要和夜融为一体。
“那么,我走了。”
他把脸微微转开去,忽然弯腰咳几声:“注意安全。”
他老了。最初的光景,他还是健壮的。宽阔的肩,头发浓密如森林。指节粗大,一双掌摊开来,里面满满一个世界。
她住在那个世界里:风霜不侵,尘灰不染。像一个呆在玻璃罩下的娃娃。
只是娃娃也要长大。




那时候蹒跚学步,他就在前方,拿了根炸鸡腿,像看一个被食物引诱的小熊,笑得合不拢嘴,不忘记说:
“加油,小一一。还有几步就到了,来!走过来!”
扑通一声,她却跌倒了。哇哇地哭,他举着鸡腿,瞠目结舌。好一会儿奔来扶她,又盯住她磨破的膝盖犯了愁: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四婶儿看不下去,一把提起娃娃进屋涂红药水去了。他仍在原地发愣。等他别进屋,娃娃端坐在小板凳上啜棒棒糖,踢踏着小脚,眉眼俱开的小模样。他又蹲下身,瞅着膝上那两圈胭红颜色,吹一吹:
“一一,疼不疼?”
她呵呵笑,在他唇边划一撇,再一捺:有他在,怎么会疼呢?


过两年,门前的香椿树又铺满了嫩芽尖儿,他蹬了梯子上去摘。娃娃树下仰望着,小眼睛眨巴眨巴的。他一溜儿滑下树,到傍晚,满屋子香椿炒蛋的香气。小娃娃管不住嘴,半夜闹肚子,几趟厕所下来,腿脚都是软的了。他从床上翻起,背着就去医院。等轮到挂号,娃娃却在背上睡熟了。竟第二天跳到他身上,捻他的鼻子问:
“你为什么睡得像只懒猪呀?”
风声一阵比一阵吹得紧,冬夜里,他跟娃娃趴在窗前,朝窗子呵气,然后胡乱涂画。窗上先是添一只小猪,再一个小人儿跟着,一盏太阳,一簇小花。挤挤挨挨,然后就沁成了一团。娃娃说:
“怎么妈妈还不来接我?”
他偏过头来瞧,娃娃缩在棉被里,只露出个脑袋,已经睡着了,模样像一只羞怯的小乌龟。




又过两年,娃娃长大了。
娃娃已窜到他的肩膀那么高,出门时不再亲热地挽住他的胳臂,而是与他保持一定距离了。
秋夜如水,他骑一台脚踏车,辗着黄叶的筋骨去接她下自习。她跟一群同学嬉笑走出,看见他,怔忡一下,同学们叽叽喳喳轻笑,有几双明亮的大眼睛,肆无忌惮在他身上扫荡,像看一团谜。她跳上车,环住他的腰,把头轻轻贴在他的后背,听见风声吹着口哨从耳朵边游过。
后来终于有一天,下课前,她发了条短信来:今天开始别来接我了,我自己回。
满地暗黄的树叶,踩着像听炒豆子,卡擦卡擦的。身边是青涩的男生,眉目如画。她把手拢在袖筒里,抬眼望一轮皎洁的月,想到在家的他,一个人吃着温吞吞的青菜滚豆腐——她摇一摇头。
男孩子生得好看,清冷的街上,脱了外衣给她披上,这轻柔的一个动作将他一下子踢出老远去。回到家,他站在窗前,表情像一个受了天大委曲的孩童。她想偷偷地溜回房间,却被叫住了
“天冷。别冻着。”
他说,递过来一顶帽子,一双白绒毛的手套。
终究青春年少,来年春天,好看的男孩子不见了。入秋后,依然是他踏着破破的脚踏车去接。那些双好奇的眼睛早已漠然。她们只说:一一,你真幸福噢。
大娃娃回答得很响亮:是噢,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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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00:59 |只看该作者
伤逝

  • 二婶

      二婶尖着嗓子喊:躲在家里的老乌龟,老天咒她不得好死!
       乒乒乓乓的摔门声。
      二婶是出了名的厉害角色。牙尖嘴利,不饶人。二叔蹲在一边,吧嗒吧嗒抽烟。二婶把目光瞄准了二叔:
      “就你那副熊样!难怪我们母子要遭欺侮。”她一手拽住儿子的衣领,一手戳二叔的鼻尖,“你这个窝囊废!我才不怕!我杨美华可不是吃素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呐!”二婶在儿子小胖脑门上重弹几下,小胖爆发出一阵惊心动魄的哭叫。
      “哭,就知道哭!老娘怎么生下你这个不济事的笨东西!”二婶呵斥着,脸却朝着临街的窗:“专叫人当小马儿骑!有本事他打你,你揍回来啊。啊,就知道哭,哭,哭!”
      小胖哭得更响了。二叔弹灭烟灰,来抱二婶。二婶扭一扭肩,甩落了。
     “美华,别闹了吧。”二叔说,“小孩子打闹,常有的事。别叫人看了笑话。”
      “笑话!也不屙泡尿照自己!我叫那些个欺侮我儿子的,通通下地狱去!搁水上煮,火上烧,叫他们全家都不得好死!”
      小胖和隔壁街的亮亮玩游戏摔了一跤,亮亮不来帮扶,还笑。小胖爬起来扑向亮亮,俩人扭打在一起。亮亮又高、壮,打得小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画了油彩。二婶带小胖去亮亮家理论,人家父母说小孩子家玩耍,哪有什么对错,再说,是小胖先动的手。两语不和就直接关了门。任二婶跺脚,咒骂,死活都不回话。
      二婶一路骂到家,余怒未消,接着骂二叔,骂小胖,骂这个世界不公正。正值夏日黄昏,二婶的声线飘在氤氲的风中,时高时低。太阳慢慢地坠到了半截玻璃窗上。
      大家早已习惯了。

      二婶原来不是这样的。
      那时,二婶是个挺秀气的姑娘,左腿被车轮子碾了,大毛病没有,就是两脚长短不齐,走起路来一跷一瘸。过了二十五岁还没有嫁人。二叔条件不好,从小没了父母,也算是混百家饭长大的大龄青年。村支书挺关心二叔,专门请人搭线请二婶过来会面。一见,双方都挺满意,第三月就摆下喜宴,请村支书作了证婚人。再过一年,二婶诞下儿子小胖。
      二叔家门口有几亩薄田,种了些玉米,番薯。收获时二婶前胸吊着大布口袋,背上驼着小胖,跟在二叔身后把收成一只只往布袋里塞。隔日二婶再驼着小胖,赶去市集售卖。这一年年成好,赶上采摘时辰,偏偏经受了百年不遇的暴雨,金玉米、红蕃薯,耗子一样在水里扑腾。二婶也耗子一样上蹿下跳,哭得眼泪干了,喉咙哑了。她把大口袋洗涤干净,将二叔的衣物一件件往里头塞。
      二叔知道,这次是躲不掉了。
      村里有不少青壮劳力去外头挣钱。在建筑工地搬砖,替大酒店当保安,每年都有汇款单往山里飘。那些留守的女人擦起口红,抹起胭脂,把个面庞搽得跟猴屁股似的。二婶很眼红,让二叔也去城里找活路,二叔说:
     “人家小伙子要气力有气力,要文凭有文凭。我去哪找活路?”
      几次三番,二婶不提这事了。只是心里还是郁郁的,好像憋着一口气。这回被二婶抓住了机会,二叔没办法再说不。
      二婶擦干眼泪,驼着小胖送二叔。二婶从怀里掏出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递给二叔:
      “带着。别惦记家里。我和娃都好着呢。”

      二叔在城里摸索,碰了大半月的灰,这才在老乡的工地上安顿下来。他和工友们住同一个窝棚,围着同一口大锅吃饭。老板姓郑,到工地来视察过一回,戴安全帽,遮住大半只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蛮和善的样子。工友告诉二叔工钱半年才结算一次,平时每月只发生活费。
      “就这也比其他地儿好多啦。”工友告诉二叔,有的工地一年才结算一次,还有遇到赖帐老板的,那就摊了大霉,一年的辛苦全白费了。
      晚间,二叔扒在床沿,喝一口老白干,铺开信纸,给二婶写信:
      “这里顶好。”二叔写,“大家都很照顾我。月钱是半年一结,我当存银行了,顶好,也不会乱花销。一月一千二,我算过,半年就是七千多。够你和娃过好日子。你还想吃啥喝啥?我回家时带上。”
      二婶的回信是这样的:
      “娃他爸,放心,家里一切都好。地荒了,我种了点蔬菜——村里来了个大学生,农大毕业的,教我们种大棚蔬菜。卖菜的收入还不错。你自己在外要当心身体,该吃的吃,别省着。”
      二叔和二婶的书信通了一年多。这期间,二叔的苦,不提。二婶的苦,也不说。二叔毕竟年纪大,体力比不过年轻小伙,没做多少活就喝喝直喘气。到半夜躺下又浑身都痛,翻江倒海睡不着,买了伤筋膏药贴也不济事。上个月工地出了桩事故,有个工人跌断了腿。老板扔下一万块钱,不管了。工人们都没有签合同,有工友告诉二叔,就这样,那老板都算仁义的了。
      二婶是单身女人,门前少不了飞短流长。她又长得漂亮,就招得村里留下的男人格外心痒。尤其村长他爹,年纪大又丧偶,时不时摸到二婶家门前,和二婶聊聊闲话。二婶起初不在意,把他当成长辈看。岂知老家伙越发不像话,黎明时分只趴到二婶窗台敲门击窗。二婶睡得浅,惊坐起身,问:
      “谁?”
      “娃他妈,是我。开开门。”
      二婶又怒又怕,和村干部反映,不顶事。村长家的事儿,谁乐意搀和?再说,这村上哪个女人没被吃过豆腐?这个被摸一把,那个被捏一下,也就是开开玩笑,没谁真的当真。于是谁也不理睬二婶,二婶就很郁闷。
      倒也有个除外的,新分配来的干部小李。教二婶种菜,也教她如何防范坏人,还送了二婶一根电击用的小棍,拇指长,一钦电扭就会释放出电流,给色狼来个措手不及。小李说城里的女人不少随身带着武器,有些甚至去学武术用以防身。二婶瞪大眼,说真的?
      渐渐二婶和小李走得近了。村里的闲话也传开了。都说二婶年轻漂亮,守不了活寡。小李血气方刚,见了二婶眼睛都不打转的。俩人成天腻歪,准整出点事来。
      二婶不理那些碎语。照样种她的菜,写她的信。

      二叔揣着大半年的工资回乡。二婶上回说把钱全存进银行了,等小胖长大用。她自个儿没去集上买胭脂,好看的衣服也没买。
      二叔接到信,鼻子酸酸的。这次他花狠心买了一旅行袋衣物:给小胖和二婶的。还有城里人用的洗面奶、唇膏,全配齐了,听说这唇膏还有个讲究,是什么明星也在用的。二叔在小卖部看电视时见过那广告,女明星的小嘴呀,都涂得油光闪闪的,漂亮极了。
      二叔没料到第一个迎接他的不是二婶,是村长他爹。就在村口的道上,村长老爹吡着一口黄板牙叫他:
      “哟,娃他爸回了?”
      “回了。”二叔急匆匆,没撂下脚步。
      村长老爹一个箭步,伏在了二叔跟前。他压低戴歪的军帽,眯着眼问二叔:
      “那事,都知道了?”
      “啥事?”
      “就是你家媳妇和技术员的事啊。”村长老爹的嘴要贴到二叔的耳根,“村里人都在传呐。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二叔虎着脸回家,一扔东西,四处找二婶的身影。
      二婶在大棚,小李正教她如何鉴别蕃茄的品种,二婶边听边笑边记录。阳光哗哗地照在塑料薄膜上,发出亮爽爽的一片光芒。
      二叔掀开薄摸,猫腰到二婶面前,扣住二婶的手往家走。
      二婶说,你咋回了?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喂,别扯我!我和李技术员还有正事呢。
      二叔不哼气,铁青着脸一直走。

  “你和那小子,啥关系?”到家,二叔松开二婶的手,坐在门坎上,问。
  “小李是好人,教我种大棚蔬菜。”二婶说,“你不在家,不知道我们娘俩怎么捱的——是不是谁耍贫嘴?”
  二叔不回答,口袋里摸出一支烟,抖索着抽了。二叔靠在墙上,重重吐出一只白色的烟圈。
  “和我去城里。”
  “那娃咋办?大棚咋办?”
  “娃一块带走。大棚你要是不舍,叫他四叔照看。”
  “我不去。”二婶一屁股坐下。
  二叔摁灭手中的半支烟,直起肩。
  “今天不由你,准备一下,明儿就跟我走。”

  二婶最终同意和二叔去城里。哭、闹,掏心窝的话全随着眼泪飞了出来。二叔怔怔地,看二婶的肩膀一耸一耸,讪讪地说不出话。二叔呆半晌,贴近二婶,要去圈她的脖子。二婶躲开了。
  这事吧。二叔挠头,你咋不在信里说呢?
  说了能咋地。二婶说,还让你不安心?
  二叔傻笑着,扳二婶的肩。拉开旅行袋让她瞧。
  都是城里货。怕你不舍买。你瞅瞅,这唇膏还是美莲牌的呢。
  二婶扭过身,一巴掌拍在二叔手背上。二叔趁机搂住二婶的腰:
  娃他妈,跟我走吧。这样,我不安心。
  二婶跟二叔去城里,村口碰见村长他爹。斜着眼,鬼鬼祟祟瞟他们。
  二叔牵着二婶赶命走。二婶不依,挣脱了,跑到村长他爹面前:
  你这个老狐狸!从没人见二婶发这样大的火,二婶插了腰,一手指住村长他爹,这只偷腥的老猫!天打雷劈的,总有天,老天会收拾你!我杨美华就等着那一天!
  村长老爹两腿哆嗦,捋了帽沿,转过身子溜着小道急步逃。
  二婶随二叔上了车。揣着迷茫而美好的希望,背着小胖,眼睛刮过村子里的山水,炊烟,泪珠掉落下来。二叔半阖着眼,掏出一包纸巾给二婶。二婶接过,揩了眼圈,然后,她的目光里就只剩下坚定了。

  二婶变了。变得尖锐,铿锵,逮着理就不让人。二叔随她。二叔清楚,自己不争气,哪能埋怨二婶。原来发的那点生活费,够自己开销,养一家子就有些吃力了。一开始,二婶和娃跟着他蹲窝棚,哪里是长久之计?工友们很兴奋,都觉得二婶勤快,把个狗窝打理得清清爽爽的,又能做手好菜暖胃。可是二婶心里不舒坦。和大家挤着住,总是不方便的。二婶要二叔找所房子另住。二叔去溜了圈,垂头丧气回转来。二婶知道是租金贵,又掇撺二叔去讨工资,她核算过,刨去房租三百,手里还有两百余钱,再加上工资一千二,还能存上点儿。二叔不敢找老板,拉着包工头喝小酒,回窝棚倒头就睡。二婶就明白事儿黄了。
  二婶想了两天,索性捋起袖子,也去工地,专等老板。那天老板来,二婶瞅准了他的车,扑通一下跪在车前,吓得司机一身冷汗。老板说你什么事?二婶交待明白了,看着老板。老板说噢,我知道,这事我得和公司其他股东商量商量。二婶拍拍尘土,眼神冰冷。她说好,我们等。
  一直没回音。二婶鼓起勇气打电话,老板不接。
  二婶摸到老板二奶家。二婶叉着腰,岔着腿,仰头看老板的老巢。二婶像只歌唱的百灵鸟,唱的都是骂人的话。
  “XXX,你这个姘头!死不要脸的第三者!烂X!拜金!你爸妈知道了,还不把肺气炸?……”
  二婶又摸到老板家。
  “XXX,我瞎了眼跟着你!你这个没良心的,现代陈世美!……”
  窗子里纷纷探出头来瞅热闹。二婶面无惧色,继续骂。老板哄完二奶哄老婆,焦头烂额。老板打电话来,他说求求你别瞎闹了,我现在解释都解释不清,你再闹,我就开除你们。二婶冷笑一声:
  好,开除我!开除了我照样闹,拘起来照样闹!我有真凭实据,不怕你告我造谣!
  有话好好说,你有嘛要求你就提,啊?

  二婶说,我不管别人,我男人的工资得月发。最不济,得按季度结算。
  二叔一家搬出了窝棚。工友们都说,这男人有福了,二婶这么能干。工友们又说,二婶的心不踏实,会跑。
  二叔呵呵笑,当没听见。
  二婶果然闲不住,回村里收购蔬菜,转手卖到大饭店。现在城里人讲究吃原生态无污染的高山植物,二婶叫四叔撤了大棚。改种起溪沟边的野菜来。什么喜菜,马兰头,地衣。供不应求。
  二叔也不在工地做了。改成帮二婶搞运输联络。起早贪黑,三两年,硬是挣出一套单元房来。
  二婶有几次遇见李技术员,彼此笑一笑。李技术员仍然很年轻,眼角多了些细纹,说话和风细雨的。叫二婶嫂子,说我就知道你在山里呆不了,你的心不定,灵活。能做大事。
  二婶抿嘴一笑,把礼物塞给他。有时候是一打袜子,有时候是一条围脖。二婶说没别的意思,感谢你当年肯帮我。
  村长改朝换代了,村长老爹前些日子过世,流传是为了偷看大姑娘洗澡跌进山谷的,床上躺了两天,没治好。二婶也去吊唁,乡邻乡亲的,抹不开面子。村长老爹的面目浓缩在黑白照片里,裱在黑框镜内,露两颗也不知是灰是白的牙笑。很滑稽。有人说二婶你心真善,老头子害你抬不起头做人,你还来凭吊。二婶望着相片,淡淡说没什么,人都去了,有什么恩怨化解不掉的。
  他们又说二婶知恩图报,好人呐。
  二婶知道说的谁,也不辩解。准有人背地里不知又把她和李技术员编派到什么程度了。
  我听不到。二婶和二叔说,随便他们咋编。要是当着我的面瞎说,我非扒了她的皮不可!
  二婶的口气横横的,眼光狠狠地盯着远方的大山。二叔的眼前突然冒出个影子:安静勤劳的二婶,背着大口袋走在他的背后,口袋里装满了红薯,玉米。然后,那影子被包裹在一团白色的气泡里,腾空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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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1-4 19:32 |只看该作者
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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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1-4 19:33 |只看该作者
了不得,花种的好字也写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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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1-8 11:08 |只看该作者
冬咏
云低烟树噙轻雨,舟泊野风笼远纱。
抚忆故乡三世梦,长亭台下数荻花。
宝剑金锋依旧冷,角鬓青丝悲白发。
他朝若觅归来处,诗酒相邀挽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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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6-3-6 23:41 |只看该作者
春天
这样的节气

柳是眉

杏是眼

两颊桃红

樱口朱唇

白兔在玉兰枝梢奔走

企图更接近月亮


纤绳上晃荡着阳光

浆洗过的衣衫

散出微微清香

墙角的蛛网

结成一幅扑朔迷离的宫殿

它的君王

宝刹庄严端坐中央


舀一勺清水

睇见南山

丛丛燃烧过的红杜鹃

那片低矮的房檐

遮盖着密密麻麻的心事


而雨就这样

一场接一场

酥润如油

拔高了田间的稻苗

几支早被遗忘的

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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