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妞啊,李赤的故事,我在回复阿牧时说过了,这里就不啰嗦了。
隔壁家老王的例子,你属于混淆了性自由和生育自由的概念。
旧观念,性只和生育有关,因为没有可靠避孕的措施。而现在,性除了生育的功能之外,更多的是演绎成一种快乐的运动,就好像跑步。这也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而性自由,我说过必须得是两情相悦。可是,两情相悦未必就一定得靠性,必须走向性。那样,也算不上什么性自由了。
性自由的本质,只是没有伤害的共同快乐。就好像人的腿,何谓自由?那就是,你可以用于跑步,用于散步,也可以用于翘在桌子上。但大庭广众之下不能翘?私人的家里,未经主人同意你既不能跑,也不能散步。用腿踢人更不属于自由的范畴。(被踢之人开心除外)
辱骂的问题,我没用“你们”一词,而是用了“我们”一词。你看懂啥意思?硬往自己脑袋瓜上扣高帽别诬赖我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