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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闲大喷子 对于刑事案件的分析应该以刑事证据为依据
楼主: 再折长亭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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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大喷子 对于刑事案件的分析应该以刑事证据为依据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7-3-31 01:5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0 15:53
你别急着推卸责任了。按你的意思,需要找到那个“报警”的,是吧?而那个人,按你目前的意思,不是当事 ...

这样吧,假设你是警察,你接到报警说有人打人后,赶到了现场,发现人家两拨人坐着,一方说没打,只是来要账,另一方也没明确指控对方打了没有、是谁打的。这时,你首先把双方控制起来,你依据什么?凭什么控制别人?你是神仙?能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后面即将发生什么?你是不是要找那个报警的人核实警情?不要冒充事后诸葛亮来苛求警察,警察也是人,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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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7-3-31 02:0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0 15:55
你看,你也知道,询问双方,化解当下危机改在前面~~另:找报警人核实,需要离开现场吗?若是有电话的话, ...

你一个老师,办过案子吗?如果像你这样处警,你早被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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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7-3-31 02:0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0 16:03
警察的预见性,来自职业的敏感,这绝不是苛求,而是顺理成章的要求~~~

警察采取措施必须要有事实依据!要遵守法律程序和执法规则!你连报警人都没有找到,你出的什么警?凭什么去控制别人?你不要把顺序颠倒了!你是诸葛亮?掐指一算就知道后面要杀人了?你不过是看了报道后,把事情发生的顺序颠倒了在苛求警察!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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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7-3-31 02:1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0 15:53
你别急着推卸责任了。按你的意思,需要找到那个“报警”的,是吧?而那个人,按你目前的意思,不是当事 ...

一个明白人,是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一个糊涂人的!你又不懂,胡搅蛮缠的,怎么和你说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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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7-3-31 02:12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17-3-30 23:54
柳警官的文章完全佐证了我对你的一惯印象___呆板,无情,薄凉,没有人味。这跟你与法律打交道不无关系。
...

你先去认真学习一下,弄懂什么叫正当防卫,然后再来呱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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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7-3-31 02:15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17-3-31 00:07
已经终止?没见去的警察把闯入人家办公室的流氓给驱散,让他母亲处于安全境地呢?反而看一眼转身走人给 ...

羞辱行为是不是已经终止了?警察到场时,杜某的裤子是不是已经提上去了?你看到是脱下来的吗?你搞不清楚就别瞎嚷嚷,这事老牛知道,不信你去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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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7-3-31 10:4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1 02:10
一个明白人,是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一个糊涂人的!你又不懂,胡搅蛮缠的,怎么和你说的明白?




我不过是提及我的疑惑,也是在那种情况下最正常的围观群众的心理。话说,怎么就叫胡搅蛮缠了?就许你随便发挥,不允许任何人提出质疑的吗?

再说了,我根本没看任何视频连同任何材料,这几天忙得我喘不过气来。你们在群里争论,我都没看过双方观点。只是针对你这篇提及的细节,说说我的想法罢了——若是我有质疑不对的地方,那也怪你的阐述误导了我,因为这件事情,我就看你一个人的说辞了~~~~

而且双方当事人坐在那里,我就不明白了,若真是之前确实冲突过,场面真有你所说的那么轻描淡写?我可从来没见识过如此债务纠纷还能心平气和的~~~~而你始终强调要找报警人——我请问你,任何事故现场,到底是事故当事人更重要,还是最大可能的第三方报警人更重要?你有故意混淆视听转移矛盾的嫌疑知道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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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7-3-31 10:4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1 02:08
警察采取措施必须要有事实依据!要遵守法律程序和执法规则!你连报警人都没有找到,你出的什么 ...


找不到报警人,出警就失去价值了吗?我举个例子:若是有人报警,说某某地有肇事者打砸抢。然后,这个报警的因为有事,又暂时离开了现场。警察出警不出警?抵达现场后,是先控制打砸抢的场面,还是先找那个报警人?我认为找报警人录口供,已经是控制好局面,准备疏通思路才有的过程~~~~

到底是你把特殊情况下的顺序弄错了,还是因为护短故意颠倒了顺序欺蒙围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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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7-3-31 11:5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1 02:15
羞辱行为是不是已经终止了?警察到场时,杜某的裤子是不是已经提上去了?你看到是脱下来的吗? ...

你个老小子,我只知道驴鞭长,还知道鲁西南人爱吃驴鞭,当地人管驴鞭叫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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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7-3-31 18:59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30 14:11
前没预见可能要发生凶案。后面呢?被捅的让他自行离去,也没想到那姓杜的会死翘翘。如果叫个120送伤者去 ...

人家自己都觉得伤得不重,开车去医院了,怎么?警察还应该把他拦下来看看伤哪儿了再叫120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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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7-3-31 19:0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1 10:47
找不到报警人,出警就失去价值了吗?我举个例子:若是有人报警,说某某地有肇事者打砸抢。然后,这个报 ...

你搞明白了事态没有啊?事实是旁观者报的警,说有人暴力讨债,警察到场后,发现双方并无冲突,苏某母子也没具体指控。不是你说的双方正在冲突,如果正在冲突,警察绝不会离开。警察为什么说“讨债可以,但不能打人”然后就去了外面?那应该是因为现场没有打斗、也没人指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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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7-3-31 19: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7-3-31 19:13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1 10:41
我不过是提及我的疑惑,也是在那种情况下最正常的围观群众的心理。话说,怎么就叫胡搅蛮缠了?就许 ...


你根本就没有一点这方面的经验,拿寻常百姓的眼光来看问题。这实际上就不是什么债务纠纷,明白吗?这是苏某一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了还债又去借了高利贷!是主动去借的,逾期不还,按潜规则是理亏的,他们即使受点打骂,也是不敢报警的。以你的社会经历你是根本就想象不到的,这种场面我见多了!不找到报警人,怎么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你要弄明白,当时警察去了,双方并无打斗!你让警察凭什么采取措施?不要把事情发生的的顺序弄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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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7-3-31 19:2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7-3-31 10:41
我不过是提及我的疑惑,也是在那种情况下最正常的围观群众的心理。话说,怎么就叫胡搅蛮缠了?就许 ...

你欠了人家的钱,人家上门讨要,你可以走动,但人家要跟着你,不然你躲了,人家再上哪找你去?这叫拘禁吗?借高利贷的和出借高利贷的,都是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更何况,苏某一家借高利贷根本就不是什么为了发展生产,而是用来发放非吸利息,缓解自己的困境。苏某一家私刻公章,谎称另一民营公司为其担保,非法高息吸收公众存款,十个坛子九个盖子,最后盖不住了,又去借高利贷来盖,所有的参与者,都是企图不劳而获,投机暴利,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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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7-3-31 22:5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1 18:59
人家自己都觉得伤得不重,开车去医院了,怎么?警察还应该把他拦下来看看伤哪儿了再叫120送医院 ...

也就是说,在场警员可做证;那人离开现场时是活的。后面怎么翘翘的和于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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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7-3-31 2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3-31 19:10
你根本就没有一点这方面的经验,拿寻常百姓的眼光来看问题。这实际上就不是什么债务纠纷,明 ...

你个傻二又胡喷了?

在民工事件中,你可不是这么喷的哦。

当时,警察到场时,保安和民工们根本没纠纷,而报警人,是一方当事人。

那么,警察为何不就地调解或甩句闲话就掉头离开?
为何要在没有掌握任何事实的情况下,认定民工们是‘犯罪嫌疑人‘?
要把民工们拷走?
那时,你可无赖的认为王警官是对的哦。

法律是你手中的警棍?想咋乱用都可以?你那个嘴啊,只会胡喷。

王警官要是对的,那这事件的警察有错。你现在的胡喷如果是对的,那你就是掌过去替王警官辩护的嘴。

你个黑警察。呸!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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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7-3-31 23: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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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7-3-31 23: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替黑警察辩护,你傻二劲头是杠杠的。

北京警察抓雷某的时候,也没掌握证据不是?后来证实警察们说了不少假话。
尤其是,一个书生竟然强悍到能够挣脱左右两个警察的控制,从小轿车的后排窜到前排并从容的打开前门下车。警察们遇上那么强悍的书生竟然没事,倒是书生死了。这瞎话编的也太不着调了。

你个傻二那时也认为警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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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7-4-1 07:1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3-31 23:41
替黑警察辩护,你傻二劲头是杠杠的。

北京警察抓雷某的时候,也没掌握证据不是?后来证实警察们说了不少 ...

大磨叽,现在是谁说雷洋案警察有错了?你下结论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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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7-4-1 07:1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7-3-31 23:27
你个傻二又胡喷了?

在民工事件中,你可不是这么喷的哦。

你的记忆力明显衰退了,脑子也糊涂了。民工事件中,报警人就是当事人,民警到场后,报警人明确指控姓王的民工打人了,依法对他传唤调查,一点没问题!而于欢案并非当事人报警,民警到场后,无人指控,是不是应该找到报警人核实情况再视情而动?否则,根据什么来采取措施?当时民警所看到的,就是债务双方在办公室里坐着,你让警察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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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7-4-1 07:23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31 22:56
也就是说,在场警员可做证;那人离开现场时是活的。后面怎么翘翘的和于欢无关?

十一个人不管有伤没伤,当时分乘三辆车离开现场。这时,应该着重控制的,是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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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7-4-1 07:25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31 11:52
你个老小子,我只知道驴鞭长,还知道鲁西南人爱吃驴鞭,当地人管驴鞭叫钱肉

牛鞭也叫钱肉,对应的那啥,叫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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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7-4-1 07:40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3-30 11:19
问你的问题别回避噻;如果依你这位从警多年的老伺机带队出警,按出警程序应该怎样处置现场?

警察不是神仙!决不能因为有突发的危害结果发生,就怪罪警察处置不当。警察采取任何措施,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可能仅凭一个报警电话,不做核实,就胡乱抓人。

     二十年前,我辖区有个军队办事处,与隔壁居民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双方斗殴。接到报警后,民警到场,向围在办事处门口的居民了解情况后,欲进入办事处铁栅门核实情况。门刚打开,出差到此的一个少将向民警介绍情况,不料,一在此前被当兵的揍了的居民突然冲入,将少将刺死,结果,部队方面不依不饶,硬要怪罪民警没有控制现场,两个出警民警被开除。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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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7-4-1 10:2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12
大磨叽,现在是谁说雷洋案警察有错了?你下结论算数吗?

对那几个警察最后什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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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7-4-1 10:3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23
十一个人不管有伤没伤,当时分乘三辆车离开现场。这时,应该着重控制的,是于欢!

如果那几个被捅的没出人命,不报案,岂不是包庇于欢脱罪了?出了动用凶器伤人案件,要不要控制现场固定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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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7-4-1 10:3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25
牛鞭也叫钱肉,对应的那啥,叫豁风。

胡扯,只有驴鞭才叫钱肉.因为驴鞭切片横截面像老铜钱.
应带有儿话韵;钱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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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7-4-1 13:01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7-4-1 10:38
胡扯,只有驴鞭才叫钱肉.因为驴鞭切片横截面像老铜钱.
应带有儿话韵;钱儿肉

要不咋说你孤陋寡闻呢?弄熟了的牛鞭,切片后不一样也是圆片中间带个眼状若铜钱?牛逼切片则是一个不规则的大孔,故称作豁风。在我面前谈这些,你还够于学!我天南地北、各行各业、好事坏事、善人歹徒,接触的比你多几十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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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7-4-1 13:1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13:01
要不咋说你孤陋寡闻呢?弄熟了的牛鞭,切片后不一样也是圆片中间带个眼状若铜钱?牛逼切片则是 ...

你吃过似老钱儿状的牛鞭?可能只有汉口牛有老钱儿样子的牛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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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7-4-1 20: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12
大磨叽,现在是谁说雷洋案警察有错了?你下结论算数吗?

你个傻二当然说没错了。
可惜,北京的检察院说他们错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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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7-4-1 21: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7-4-1 21:12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19
你的记忆力明显衰退了,脑子也糊涂了。民工事件中,报警人就是当事人,民警到场后,报警人明确 ...


你个傻二看不懂?
我说的就是报警人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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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7-4-1 21: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7-4-1 07:19
你的记忆力明显衰退了,脑子也糊涂了。民工事件中,报警人就是当事人,民警到场后,报警人明确 ...

你个傻二看不懂?
正因为报警人是当事人,所以他说的只是一面之词未必就是证据。没有证据就胡乱说民工是“犯罪嫌疑人”?
要是有人说你是假警察,我把你腿打折了送去派出所,你能夸我是好市民吗?那你来天津我会把你腿敲瘸的。呵呵

而不是当事人报警的,非得找到报警人去了解?才能了解和处理?
假如某个车祸,如果找不到报警人就不管了?
你就一直这么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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