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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本大叔 于 2017-7-2 01:39 编辑
花若叶 发表于 2017-7-2 01:33 这里没什么逻辑。 那个ID就写了三个回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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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本大叔 于 2017-7-2 01:41 编辑
榴莲酱 发表于 2017-7-2 01:31 注册4天,被禁言两天的,怎么?你问一下墓歌那个ID是不是你们娱乐墙头的牛皮癣哈尔滨脑残的小马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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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酱 发表于 2017-7-2 01:31 弈城有,所以只有我才知道那是那个哈尔滨文盲的杰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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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证据?没来就是哈尔滨脑残文盲小瘪三想栽赃的又一个连续狂注本人曾用名的ID,要不是小西闹大了,我还真不想查找究竟来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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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窗看景 发表于 2017-7-2 02:08 前面多得是类似意思的楼层,全截了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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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水浅王八多 发表于 2017-7-2 02:16 就算“许仙”是本大叔的马甲,我也不怨本大叔。 我怨的是杂谈管理员拍岸浪,面对我在议事厅的投诉,拍岸浪包庇纵容,害我丢了工作。 拍岸浪禁言我的没有违规的马甲那可是下得了手的,对恶意马甲,她倒行逆施不下手, 拍岸浪才是首恶,更是大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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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拍岸浪你是没有资格再打着“法律”及“制度”的幌子欺世盗名了!
“法律”及“制度”面前做不到一碗水端平,把人还分三六九等,我特么的笑了! 特么的注册红袖ID名你就管了?特么的恶意攻击我你就选择性忽视了? 我还在议事厅投诉过,也没见你管啊,一味包庇纵容。 至少,这些红袖原ID号的人还没来投诉吧。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同样,当“官”想为民做主的时候就做主,不想做主的时候就不做主, 特么的好笑!人民给了你的权力,成了你的私器?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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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你现在以制度来约束本大叔(逻辑),我特么的窃笑了!
现在知道用“法律”及“制度”了?现在知道用技术手段禁言了? “法律”及“制度”就是你的私器,你想用的时候就拿起,你不想用的时候就抛弃? 有人说本大叔(逻辑)是许仙的真身,我想说,即便如此,我也不怨恨许仙的真身。 我怨恨的是,当我在议事厅投诉恶意马甲许仙时那个包庇纵容的你! 那个害我丢了工作的你! 那个倒行逆施的你! 那个助纣为虐的你! 那个黑白颠倒的你! 那个行小善而作大恶的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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