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笑资深颜控的程度而言,初恋自然是长的极帅的。这绝对不是情人眼里出饭粒,授权昨天看过爆照现场的阔以提交证词。证据,就算了,万一那家伙偷窥,又得削我嘚瑟。
曾经烂尾楼一个小黄片小说,因为我这厢才开口套话部队的生活,那厢初恋就警惕性巨高的说:你又要整什么妖蛾子。
是的,用的“又”字。六年级寄住表姨家,第6次转学,初恋住的门当户对。他在马路那边,我在马路这边,都是二楼。本来么,对于同班,我都嫌弃男同学太幼稚,何况他还是我同学的表弟,虽然大我一岁。很长一段时间,压根没正眼瞧过他。
初恋,美在情窦初开的朦胧。他大约是花了不少心思贿赂他表姐,浩浩荡荡约了十几个人去野炊。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透露了我旱鸭子贼怕水的消息,架秧子直接把我扔进了河里。顺理成章的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没等半个月,那些密谋把我扔河里的人通通拉了一宿肚子。泻药煮蚕豆,煮完再泡,很大方的我请客。
中间两三年,小手都没牵过,害羞。打着各自初恋的名义坚守本心。他爸妈亲切叫我媳妇妹子,他哥姐叫我老弟嫂。初三下学期,他爸心肌梗塞走了,出殡的那天陪着他默默走了一个来回。我不知道别的地方风俗习惯,老家的风俗习惯送不能坐车,回家得原路返回。第一次拥抱,就在他家楼下,如果那叫拥抱的话。死死用下巴摁着我的头,不让我看见他眼里的泪水。可,颤抖的身体早就出卖了他。
过没多久,他就去当兵了。临走之前,差一点扑了我,还好我很煞风景的一顿狂笑还给用肘子差点打的他流鼻血。没办法,谁让我天生怕痒呢!后面回想起来,玛德,他那是调情哇,青涩对上青涩就是这么不善解人衣。
从初恋情人混成笔友,我的叭叭功力幸好有他打底,可刚到部队哪里有空经常写信。渐行渐远渐无书的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探亲假在家待了一个礼拜,居然没找我。水阔鱼沉我不问,直接赌气柳暗花明又一村。彻底前男友了他。
两年后退伍,坐在夜宵摊上,他醉眼迷离的说:玛德,劳资后悔当初没睡了你。探亲回家只有七天,你知道我天天在你家外面看着你熄灯么,我怕忍不住当逃兵。
我逃兵了。不想变成蚊子血,只想是他一辈子的朱砂痣。打那以后,刻意的避了他好多年。直到他结婚了才又联系。发现一个好玩的规律,大龄圣女找对象基本都是年纪大很多的,单身狗半辈子男的找对象基本找的都是祖国的花朵。刚联系上的时候,他话痨的每天一两点还试图没话找话聊,苦口婆心我劝说:春宵苦短的,别让小媳妇儿心生埋怨,赶紧抱着睡觉去吧。傻-逼回我:没事,我老婆知道你是我初恋。
人帅就有特权?这二的程度简直和醉笑有的一拼。虽然说他保养的还算得体,头没秃肚子没鼓,可智商欠费情商负数啊。我为什么无缘无故给自己拉仇恨?
初恋这种生物,就像电线杆,不碰到没事,碰到了难免感叹一翻。怀念逝去的青春不再有,怀念远走的纯情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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