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8-20 22:03 编辑
丽丽记住了,省着以后胡说露怯,被人家打脸……
1,隐私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你无法放弃。
2,公域和私域说的不是物理性空间,不能简单等同于公共场所,私人场所。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尤尔根·哈贝马斯,对这个概念的定义是: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可以形成接近公众舆论的东西。因为所有公民都可以进入,所以叫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
公共领域的补充,社会生活的某个部分,个人在其中享有一定程度的权威,不受正府或其他机构的干预。典型的私域是家庭生活的领域。
一个人上论坛——如果鼎盛时代的天涯那种真正的BBS,可以形成舆论,并通过舆论来影响政策,法规,进而影响到社会的,那算是进入公共领域。但即使如此,也不是放弃了自己的私人领域。
你不可能因为在论坛注册个ID,就等同于放弃家庭,放弃自己私生活,个体权利乃至放弃人格了。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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