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5-4-1 14:16 编辑
立法先于执法
过度法治和执法过度是有区别的
简单的举个例子,比方说政审,单说考公这一块
个人信用度和有无犯罪记录,查个人和个人愿意被查属于双向奔赴,要端人家的饭碗就得服人家条条框框的管。但是,考公还有法律条款必查三代,这种法律的立法和执行的治理,正经来说是属于过度法治,立法先于执法
这种立法你能归纳到法治水平低下吗?
很明显是不能的,这种法律的立法甚至都360度无死角的把门窗都关了,侧面的说也堵S了另外部分考生的路
这种立法更不属于过度执法,立法的条条框框本法就是如此。如果立的是查个人信用度和有无犯罪记录并无查三代,但是三代也会被查属于过度执法
不主流说的过度法治,就我个人角度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你析的是茴字的另外一种解法,简单的事情你们解析来解析去的能绕到云雾山里走不出来了。。。
荸荠叫马蹄也有些地方叫地梨,不是我习惯了叫荸荠就说别人叫马蹄叫地梨就是错,概念也好事实也罢三种叫法的其实就是同一种东西
都说书生造反百年难成,你这一通咬文嚼字的遣词还不如过度法治四个字言简意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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