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4-30 22:54 编辑
巴勒斯坦是一个自宣主权国家但国际地位存在争议的政治实体86。以下从不同维度综合说明其现状: 一、国家层面的宣示与实践- 法律地位
巴勒斯坦于1988年11月15日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建国,并自称为主权国家,法定首都为耶路撒冷(未获国际承认),行政中心设在拉姆安拉34。 - 政权架构
巴勒斯坦设有总统、政府和议会,实行半总统共和制,现任总统为马哈茂德·阿巴斯34。 - 实际控制领土
目前实际控制约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包括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和加沙地带,其中约旦河西岸分为11个省,加沙地带分为5个省23。
二、国际社会与联合国的态度- 联合国观察员国身份
巴勒斯坦于2012年获得联合国观察员国地位,但尚未成为正式会员国86。 - 部分国家承认
截至2025年,全球约138个国家承认巴勒斯坦国,但其国家地位在联合国框架内仍存争议36。 - 国际法争议
根据联合国1947年分治决议(第181号),巴勒斯坦地区本应建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但因阿拉伯国家反对及后续战争,该决议未完全落实54。
三、历史与地区概念的演变- 地理概念溯源
“巴勒斯坦”最初为罗马帝国命名的地理区域,历史上涵盖今以色列、巴勒斯坦及周边部分区域57。 - 民族与领土冲突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与阿拉伯居民的矛盾导致巴以冲突持续,以色列实际控制大部分原分治方案中的巴勒斯坦领土51。 - 现实政治挑战
以色列的定居点扩建、约旦河西岸C区的建筑拆除行动等,持续压缩巴勒斯坦实际控制区域14。
四、总结 巴勒斯坦具备国家形态的部分要素(如政府、人口、领土宣称),但受限于国际承认不完整、领土主权争议及以色列实际控制等因素,其国家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在当代语境中,既可作为政治实体意义上的“国家”指代,亦保留历史形成的“地区”属性56。
小屁孩,半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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