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为44730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其中,罚没收入增长14.8%,总额为4518亿元,占非税收入的10.1%。
非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按规定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2.政府性基金: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偿出让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有形或无形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对其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等取得的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如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等。
6.彩票公益金:国家特许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7.罚没收入: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款、没收款、没收非法财物的变价收入。
8.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各级政府等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9.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家机关等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定,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收入。
10.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