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普世价值为何普世----公理力们看得懂么?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楼主: 战斗鸡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普世价值为何普世----公理力们看得懂么?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5-9-15 12:58 |只看该作者
王者大道 发表于 2025-9-15 12:56
所有的帝王
都是以亿万百姓的悲苦流离为代价
从来没有盛世

那么多杨兰兰曾伟,咋能盛世?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25-9-15 16:23 |只看该作者
王者大道 发表于 2025-9-15 12:56
所有的帝王
都是以亿万百姓的悲苦流离为代价
从来没有盛世

“盛世”都是马屁精歌颂出来的,“开元盛世”到了极致就是人相食的末世,亩产万斤的盛世更是饿殍遍野,任何时代,只知道歌颂盛世的都没有好东西,不是蠢,就是坏,妖魔鬼怪最喜欢玩儿的就是障眼法,最痛恨的就是有人说真话。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25-9-15 16:41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15 12:21
合理合法存在于这个世界,这句话阐述的是如何存在,而非是否存在。



不能说金家王朝不是合理合法的存在吧?

国际社会也承认的。

你还是想说,“他就不应该合理合法的存在”,可是人家就是存在了。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25-9-15 16:44 |只看该作者


3和4

       3、如果没有自由,则无论生命个体,还是文化-价值个体,其存在的权利不是空洞无物的,就是备受限制,直至最终瓦解自身。
==========
有了“备受限制”这个词,此条不好推翻,留着吧。



       4、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则任何侵犯对生命个体或文化-价值个体的侵犯,甚至直接剥夺其生存的权利,都是无可厚非,甚至天经地义的。

===========
有了公平正义,犯罪分子直接剥夺其生存的权是无可厚非,甚至天经地义的。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25-9-15 16:4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9-15 16:44
3和4

       3、如果没有自由,则无论生命个体,还是文化-价值个体,其存在的权利不是空洞无物的, ...



我不是故意找茬,我的意思是,你这么肯定的结论,只要找出一个相反的特例就能被推翻。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25-9-15 16:4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1:43
1、如果人全并不普世,换言之,也就是如果可以没有人全,则生命个体要么可以被凌虐为奴,要么可以直接被消 ...

只是没有概念
但有***思想
甚至更为高级更为普适的***思想
因为在孔夫子那里成为人是有条件的
君子才是人,君子就有***
刑不上大夫,秀才不跪
其他的愚民修不成人
有了***瞎几把咋呼
你是君子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25-9-15 17:02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9-15 16:44
3和4

       3、如果没有自由,则无论生命个体,还是文化-价值个体,其存在的权利不是空洞无物的, ...

我说的是,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对无辜个体生命的侵犯就会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因为没有客观的公平正义标准,就是怎样都行。
而你说的是另一回事,公平正义条件下,对死刑犯哪怕剥夺生命也天经地义。这跟我说的没交集。
反对来你也不能因为对死刑犯剥夺生命,就证明公平正义本身不应当。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25-9-15 17:0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9-15 16:45
我不是故意找茬,我的意思是,你这么肯定的结论,只要找出一个相反的特例就能被推翻。

死刑犯等特例不在无辜个体范围之内。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25-9-15 17:0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9-15 16:41
不能说金家王朝不是合理合法的存在吧?

国际社会也承认的。

国际社会承认,主要是联合国层面上的法定权利。但这只是现实的“实在法”对于逻辑上“自然法”的妥协。而自然法才是实在法的理论指导。所以从自然法而言,从现代国家基本性质和要素而言,金家王朝本质上就是非法存在,是国际社会哦公认的邪恶国家之一。这就是它和阿富汗塔利班等政权在国际社会备受冷落,因而始终处于孤立边缘境地的原因。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25-9-15 17:10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15 17:04
死刑犯等特例不在无辜个体范围之内。



你的第四条里面,没有说“无辜”这个条件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2025-9-15 17:17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9-15 17:10
你的第四条里面,没有说“无辜”这个条件

这是可省略的,不言而喻的。
比如说杀人偿命,这里的人,当然指无辜生命个体,而非战场上敌人,或死刑犯。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25-9-15 17:2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15 17:17
这是可省略的,不言而喻的。
比如说杀人偿命,这里的人,当然指无辜生命个体,而非战场上敌人,或死刑犯 ...



哦。。。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25-9-15 17:36 |只看该作者
金家正拳的存在
就好比村上的恶人,坏人,败类
虽然也是做为“人”的存在
是村委及正常村民鄙视的对象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25-9-15 17: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6:47
只是没有概念
但有***思想
甚至更为高级更为普适的***思想

只有君子才有人全,这是特殊权利,并不是普适的
白痴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25-9-15 17:4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7:36
只有君子才有人全,这是特殊权利,并不是普适的
白痴

饭疏时饮水,枕着胳膊睡觉,乐亦在其中亦
富贵乃人之所好,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
君子可以很低的门槛,上无片瓦,下无立锥照样可以做君子
追求丰富和自我实现有钱了也讲仁义可以是君子
那些不是君子的小人,给他***做什么?
***很廉价么?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25-9-15 17:4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7:36
只有君子才有人全,这是特殊权利,并不是普适的
白痴

***有价值才不能随便给,知道不?
白痴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25-9-15 17: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7:43
***有价值才不能随便给,知道不?
白痴

你这么护食,也就根本没法理解普适价值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25-9-15 17:4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7:45
你这么护食,也就根本没法理解普适价值

你理解?
以前就是那个思想
现在进步了,不讲君子小人
只讲法律
你给那些犯法的争取***啊?
你这么普世怎么不上天?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25-9-15 17: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5-9-15 17:52 编辑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7:41
饭疏时饮水,枕着胳膊睡觉,乐亦在其中亦
富贵乃人之所好,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
君子可以很低的门槛, ...

虽然你是个蠢货、白痴、小人,但你也和别人一样拥有平等的人全
这就是一个关于人全的普适价值主张
这个普适价值主张和有多少人认同无关,哪怕你做为当事人自己都认为自己蠢得不配有人全,也不影响我表述了一个普适到所有人的价值主张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25-9-15 17:5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7:48
虽然你是个蠢货、白痴、小人,但你也和别人一样拥有平等的人全
这就是一个关于人全的普适价值主张

可以享受最低***
活着,有限的自由
也就那几样,生命权,发展权,学习权
其他什么公平正义,还要投票就算了
你个白痴没有判断力,不危害社会就行
所以,凡可以参与和影响社会的权利
统统不能给。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25-9-15 17: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7:54
可以享受最低***
活着,有限的自由
也就那几样,生命权,发展权,学习权

法律没有因为你蠢而剥夺你权利
你就感谢法律在人全方面没对你采取区别对待
你可以心安理得去蠢死了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25-9-15 17:5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7:56
法律没有因为你蠢而剥夺你权利
你就感谢法律在人全方面没对你采取区别对待
你可以心安理得去蠢死了

我是君子比你这白痴高一等
法律对我都比较尊重
我蔑视法律,视法律为无物
而你这小人就不同,把法律装在心理
钻法律的空子,受法律约束在法律的夹缝中左右腾挪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25-9-15 18: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7:59
我是君子比你这白痴高一等
法律对我都比较尊重
我蔑视法律,视法律为无物

视法律为无物的君子,那一定是梁上君子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25-9-15 18:2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8:18
视法律为无物的君子,那一定是梁上君子

心有道德律就不会违反政治律
只有政治律,视道德为无物才是可悲的
前者是君子,后者是小人
从你的一贯言行和主张可以判断
阁下属于后者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25-9-15 18:3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看看,我抽不主流的大嘴巴子响亮不响亮?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25-9-15 19: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8:24
心有道德律就不会违反政治律
只有政治律,视道德为无物才是可悲的
前者是君子,后者是小人

蠢如高隐的脑残,以为法律来源于自己的道德认知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25-9-15 19: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每次你吹牛逼的时候,自己信了么?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25-9-15 19:0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9-15 19:03
蠢如高隐的脑残,以为法律来源于自己的道德认知

法律的前身一定是道德规范
西方是宗教伦理
东方是道德教条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25-9-15 19: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5-9-15 19:09
法律的前身一定是道德规范
西方是宗教伦理
东方是道德教条

无论法律还是道德规范,都不是你制定的
你装鸡毛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