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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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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复制链接]

631
发表于 2016-4-18 16:28 |只看该作者
李多钰
李多钰,电影观察家、作家、知名媒体人。

冰与火的生命游戏我们都在《冰与火之歌》里寻找自己的人生


《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第六季,4月24日终于要开始北美首播了。第五季里人气王雪诺之死带来的巨大震惊已经慢慢平复为对雪诺在第六季中复活的期待。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人们又毫无意外地产生了新的梦想和新的希望。
雪诺会复活吗?他的身世之谜一定会解开吧?
龙女对龙子们的控制力回来了吗?
小恶魔(提利昂)和龙女的关系如何发展?
二丫(艾丽娅)能经得住无面者的考验吗?
三傻(珊莎)能走出被羞辱与被损害的命运吗?
瑟曦能从跟主教的撕逼中重新胜出吗?
……
如此等等,每一个看戏的人都有一个命运投射的对象,这个对象总是或多或少映射了观者自己的命运与期待。

比如,对斯塔克家族抱有同情的人,多半是世家、贤达、在野者、中产阶级、专业人士,带有一定自由主义倾向,认同忠诚、信义、勇敢、智慧等普世价值。而斯塔克家的每一个人确实也都带有起码一种普世价值的印记:奈德的忠仁、罗伯的英明、珊莎的温和守礼、艾丽娅的勇敢、布兰的忍耐、雪诺的信义与英雄气质……如果说其他家族的魅力或多或少来自于一种血统论的巫术,斯塔克家的每一个人都带着有血有肉的人道情怀,因此也获得了观众的最大支持度。
其中尤其值得提出来一说的就是雪诺。作为一个众人口中的私生子(这一点在新一季中还有待发展),雪诺虽然受到奈德的保护,但是难以继承家族利益,必须靠自己的能力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幸好,雪诺是一个有民主氛围的家族的私生子,他的生存压力能够通过个人能力和人品的认同获得消解,这让他在逆境中养成了一种特殊的英雄气质——追求正义、仁信、个人能力、周围人的认可……成为人们心目中可堪承担历史逆转大任的人。喜欢雪诺的人,带有喜欢周星驰式的小人物逆袭故事的心理,又兼具对金庸武侠中萧峰式悲剧英雄的情怀。

对兰尼斯特家族有好感的,一般是掌权者,既得利益阶层,或起码是权力游戏的爱好者。无论是泰温这种善于玩弄政治的铁腕人物,还是瑟曦这种欲望有余能力不足者,或者是小恶魔这种能力有余而先天运气不足者,乔弗里(瑟曦与詹姆的长子)这种天生的暴君,托曼(瑟曦与詹姆的次子)这种御前的傀儡……都代表了掌权者的不同心态与形态,能够让每一种权力爱好者找到对应的阶段与状态。
其中值得单独一说的是小恶魔提利昂,他并非私生子,却因为天生侏儒,且让母亲难产而死,在父亲那里得到了私生子一般的待遇。所以,从处境上来看,他跟斯塔克家的雪诺是有类似之处的。但是小恶魔的不幸之处在于,他在一个极权家庭中成长,他的父亲泰温是一位爱德华一世般极权君主的化身,为了权力可以将子女的婚姻和情感当做自己手中的棋子任意摆布。如此这般,小恶魔虽然拥有智慧的大脑,且内心充满了对正常情感的期待,对弱势者的极端同情,却不可逆转地走向了对敌人手段残暴、用玩世不恭掩盖自己、最终弑父的命运。在权力结构中慨叹生不逢时的人,很难不对这种处境感同身受。

喜欢龙女的人,是浪漫主义者、传奇的爱好者、血统论的追随者,在权力游戏的结构中,这种人一般属于自带外挂、不须要按规矩和逻辑出牌的人。龙女是马丁偏爱的人物,她被赋予了太多超能力技能,什么坦格利安疯王的幼女、铁王座真正的继承人、真龙的血统、浴火不死、龙之母、相貌奇美、既有女性的性感妩媚又有男性的刚强果敢……这个女人有时候像圣女贞德,有时候像埃及艳后。她的存在让历史拥有了更奇幻不定的色彩。
但是,马丁在赋予了龙女这么多外挂之后,最后是不是一定要让血统论走向成功呢?我看也未必。马丁现在已经把龙女虐得够呛了,我严重怀疑,按照马丁一向喜欢挖坑并且对自己钟爱的角色毫不手软的逻辑,以及他对历史不确定性的书写方向,龙女最终说不定要栽在她所谓的血统上。如果马丁果真如此,估计那些热爱龙女的浪漫主义者们一定会捶胸顿足、痛不欲生。到时候只有留一只美丽的小龙,或者几只带着图腾标记的龙蛋来安慰那些受伤的心灵。

……
这恰好引出了我对于《权力的游戏》不断挖坑却又不断前进的价值分析。
一般影视戏剧如果胆敢挖坑让主角戏演到一半莫名死去,弃剧肯定是最正常的选择。马丁不断挖坑,却能够引诱人不断产生更浓厚的兴趣,这种高超的挖坑技巧,包含三种成分:
第一,马丁绝对不设置让人产生非他莫属感觉的主角,他的人物都是在历史中挣扎的人物,每个人都并非绝对的善,也不是绝对的恶,不占据绝对的优势,也并非完全无望。如此多的人命运交织在一起,其走向本身就是一个谜。
第二,除了异鬼之外,马丁在维斯特洛大陆的七王争夺中并没有设置一个需要动员所有力量共同解决的危机。也就是说,《权力的游戏》超越了奇幻文学常用的超级英雄套路,他用一种开放式的行进路线,让历史重新生长一遍,这样一来,历史绝不会只有一个唯一的结局。
第三,《权力的游戏》一方面乐于让读者产生为角色站队的乐趣,另一方面,马丁也并不鼓励一种绝对的站队。他更善于在赋予人物不同特色和立场的同时,也为每一种立场和行为模式寻找值得认同和欣赏之处。也就是说,你虽然认同斯塔克,但是你并不会因此对兰尼斯特毫无兴趣。善恶并不是马丁唯一的信仰,他同时也信仰美丑、信仰命运的无常。

正如《玫瑰战争》的作者丹·琼斯所说:“战争的重点,并不在正与邪,红或白,你选择支持哪一方。真正的战争,并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也不知道哪边是正,哪边是邪,甚至双方都是正义的。”
而坑叔乔治·R·R·马丁对此有一个更为精妙的总结:“我认为,如果我稍微改变历史人物事件,外加一点天马行空的元素,改变人物角色,故事充满了‘玫瑰战争’吸引人的特点,但却无法预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就不知道谁会赢谁会死……”
马丁这段话的中心思想是四个大字:似是而非。也就是说,他的故事几乎都从历史而来,却又打乱了时间顺序,并且在每一个细节上做了细微的调整,如此一来,就好像时空的创造者,形成了无数交叉小径的花园,诞生了无数平行宇宙……
作为一个历史学者+文学巨匠,马丁所洞悉的人类真相是:所谓梦想,其实就是等待时间填埋的大坑。
你所怀抱的梦想(大坑),你不一定能解决,历史也并不一定负责解决,但是时间终将抹平一切。或者,换一种积极的说法:世事之残酷永远超出预期,但人永远怀抱希望。
这就是冰火的魅力,也是人生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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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6: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4-18 16:36 编辑

冰与火之歌黑了全世界—— 维斯特洛大陆篇
张佳玮 7月27日 12:03
考证小说的历史原型,仿佛猜女孩体重:你永远只能猜出近似值,得不到终极真相;而且体重的持有者一如作者,可以一票否决。本来小说就是虚构,纳博科夫最恨评论家追问“哪个人物影射哪段真相”了……所以咱们也不必抱持国内若干红学家的执着,说个意思便是。








(图:《权力的游戏》中的世界地图)

《权力的游戏》里头,时代地理背景,大略在中世纪欧洲,大约15世纪的样子。当然不能说确凿了,比如原著里,维斯特洛大陆上大家吃土豆,多恩还产胡椒,这在欧洲,得对应到大航海时代之后了——实际上,法国人到18世纪60年代,还吐槽“世上吃土豆的,只有猪和英国人”。至于雪诺说他们北方人守护北方长达八千年,更是让中华和埃及的五千年文明相形见绌,但还是那句:别太较真,只取大的。
《权力的游戏》时代的中世纪晚期特征,体现在以下细节里:
谈不到机械文明;医学相当有迷信色彩;有学城与学士,很像中世纪晚期经院哲学家与早年大学城,但杜本先生这样的巫医横行也让人战栗,止痛基本靠罂粟花奶——所以生活在这时代,大家望去都蓬头垢面,因为还没有现代卫生条件呢。
无论书中剧中,都没有关于火药与大炮的描述,如果考虑到日本人16世纪打仗都在用火绳枪了,只好说冰火的世界观,不会比欧洲的15世纪更晚了。步战单挑普遍使用长剑,还处于冷兵器时代;有板甲,但不普及,只有贵族才穿。十字弓极为流行,血色婚礼时,弗雷家用十字弓扫射了北境之王,回头小恶魔使十字弓,厕所里干掉亲爸爸,可见那时代十字弓是代替枪械的——《赤壁》里,张震扮的孙权使弓箭来代替枪,也是类似的道理。








(图:《权力的游戏》第四季剧照,小恶魔用十字弓在厕所里干掉父亲泰温公爵)

建筑样式而言,冰火世界里的建筑,基本是中世纪晚期特色,巍峨但粗糙;值得一提的,是临冬城的墙壁挂毯。中世纪挂毯艺术,出于领主们的城堡,英国人是到文艺复兴前才琢磨出壁炉家用的,欧洲大陆石头房可怎么办呢?只好用挂毯。到文艺复兴后,领主就不太住城堡,挂毯也就不时兴了。多恩的流水花园取景在塞维利亚王宫,建造时间大约与文艺复兴重合,算是最晚的了。








(图:《权力的游戏》第五季剧照,多恩流水花园取景在塞维利亚王宫)

说到封建领主制度,这玩意是最体现晚期中世纪特色的。维斯特洛上领主封臣、宣誓和亲,让人眼花缭乱。小封臣听大封臣的,大封臣听国王的,罗伯特一死,蓝礼还和史坦尼斯抢家族继承权:这些都算典型的封建特色,习惯了君主集权的中国人大概会有些糊涂,但搁中国春秋时代历史背景看,就好理解多了:秦穆公曾经将女儿许配给晋文公,再帮助他复国;晋文公带着宋、齐、秦联军,城濮之战打败了楚国——同样,弗雷将女儿许配给罗柏,罗柏带着北地联军,去找兰尼斯特家的晦气,封建就是这么回事。








(图:《权力的游戏》第一季中的君临城)

小说里提及,当年征服者伊耿搞定七国大陆,其原型,自然就是英国历史上1066年征服者威廉征服英国了。虽说维斯特洛大陆地图,看去就酷似英国,甚至首都君临远远一看,也像是伦敦,但大体上,七国风貌,还是挺丰富多彩的。维斯特洛大陆,更像是英伦三岛加上西欧,糅杂而成的。
且从最北说起。
绝境长城是为七国最北,用来抵御异鬼与野人。这地方原型,明显是罗马哈德良长城,抵御罗马人概念里的“塞外蛮夷”。当年罗马人占领英伦后,建立一百多公里长、五米来高的长城,抵御蛮夷,是为罗马西北国境。当然啦,哈德良长城跟剧里巍峨高耸、令人望而却步的绝境长城相比,还要逊色一筹,所以这里想必还有点中国元素,掺和了中国长城——毕竟英语里Great Wall,是有特指的。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临冬城与北境)

北境地区,单从地形来看,是苏格兰或英格兰北部;但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其一,北境面积巨大,几乎抵上其他六国之和;凛冬漫长,器物荒凉;兰尼斯特家的诸位,也分别承认过:北境几乎无法入侵。北境的地位如此崇高,所以看起来,还是苏格兰,掺和了一点俄罗斯风味。西欧对俄罗斯是颇为忌惮的:毕竟瑞典、拿破仑和希特勒都入侵过俄罗斯,都被俄罗斯的广袤和严寒打出来了。拿破仑所谓“俄罗斯最厉害的,是冬将军”,这不,史坦尼斯就企图打临冬城,结果赔了老婆女儿又折兵;席恩一度占领过临冬城,然后被拉姆西活捉,硬生生蹂躏成了臭佬——北境都是战斗民族,不是闹着玩的。
铁群岛则不难猜:身为海盗,纵横北方,以不耕织不生产为家训,地道的维京海盗作风:那就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部族了。
河间地一带土壤肥沃,然而战乱频仍,你来我往,地势琐碎复杂,小领主横冲直撞,仿佛中世纪时莱茵河流域,三叉戟河,咱们就不妨看做是莱茵河。剧里这地方的人大多喝麦酒而不喝葡萄酒,居民大多粗壮滞重,就是这个意思。河间地往南便是王领,近于德国中南部。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奔流城与河间地)

兰尼斯特家的西境之于七国,地理上看更像是英伦三岛之于西欧:港口众多、矿产富饶。更明显的是:兰尼斯特家徽是狮子,英国的象征亦然。泰温公爵和他那对乱伦的黄金双胞胎,都是金发碧眼英国贵族风范,而且整个家族都自命不凡,自命贵族,确实也有大英帝国不可一世的模样。但细想一下,会发现马丁的恶意:兰尼斯特家一如大英帝国,曾经因为泰温的英明神武而冠绝一时,但之后,矿产挖空,被迫联姻,詹姆断手,瑟曦裸行,提利昂东奔。都说史塔克家惨,好歹几个孩子还都活着呢;狮子家这凄风苦雨不得好死的劲头,令人难过——泰温死在厕所里,这事儿尤其恶意。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凯岩城与西境)

多恩在剧中的取景,是西班牙塞维利亚王宫:多恩地处西南,书中描述多产胡椒与水果,男子风流,女子热辣,南国风情俨然,完全是伊比利亚半岛的做派,是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合体,似乎还掺杂了一点墨西哥。奥伯伦-马泰尔亲王的私生女叫沙蛇,是对应西班牙若干荒漠地区;他老人家自己在紫色婚礼上面不改色心不跳,吹嘘多恩风尚如何开放、私生女如何不被歧视,瑟曦听得满脸不爽,大概也就是英国人民对西班牙的看法:嘴上自然看不起,心里羡慕嫉妒恨。波隆那个色鬼就比较开放,放肆高唱多恩姑娘如何好,果然也得了些艳福。哪位说了,奥伯伦和道朗二位亲王的打扮,有点儿阿拉伯风,透着东方味?没错了,西班牙曾经被穆斯林摩尔人殖民了七八百年呢。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阳戟城与多恩)

谷地这地方,飞鸟难度,几乎不可攻克,地在七国东南,地临狭海,一如阿尔卑斯山在西欧世界东南,濒临地中海。莱莎夫人爱欲旺盛,跟小指头大人结婚当夜,嚷嚷得满山皆闻,一方面确实她前夫艾林先生年纪大了,不能满足;一方面,这也算有据可查。中世纪时,欧洲人相信阿尔卑斯山区的女人都甚为饥渴,法国人开玩笑说她们可以用下体“压碎核桃”。一个古代传说里,阿基坦公爵威廉曾经路过阿尔卑斯山,被两位贵妇在城堡里囚禁了一个星期,这期间威廉就靠吃大量的母鸡肉+香料,来取悦这两位。所以小指头大人在剧里被莱莎夫人压榨,也是不易。他把莱莎夫人推下月门,未必没有“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啊”之叹。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鹰巢城与谷地)

河湾地农业发达,鲜花满路,人民浪漫活泼,这地方很接近法国。高庭大约等于巴黎,百花骑士和克夫皇后小玫瑰都在这里长大,繁花似锦,贵气十足。蓝礼当家的风暴地,很像是意大利:濒临狭海(地中海),航运业发达。风息堡可以看做是罗马。当然,如果想想百花骑士和蓝礼的性取向,结合现实中法国和意大利男人,想起来怎么都怪怪的。提利尔家上一辈男人普遍不太管事,大主意都是荆棘女王和玫瑰拿,想起来也有点儿不对劲。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高庭与河湾地)

相比起来,龙石岛就可怜巴巴,仿佛马耳他岛:虽然适合史坦尼斯这样的人出动兵力,却不出产什么;历史上,马耳他确实如龙石岛似的:是洋葱骑士这样走私贩子的乐园。假想一下:如果你是史坦尼斯,看着哥哥在柏林当欧洲国王、弟弟在罗马和百花骑士风流快活,自己蹲在马耳他,也会心生怨恨,甚至迷信红袍女,不惜去争个王位的……









(图:《冰与火的世界》中的龙石岛与君临城)

虽然都知道乔治·R.R.马丁老师写《冰与火之歌》,原型找的是英国历史上的玫瑰战争,但他显然嫌英国弹丸之地,地方不够大,所以要借整个欧洲,来给七国当舞台。一个简单的对比是:历史上征服者威廉搞定英国全境,兵力不到一万;而弑君者詹姆作为兰尼斯特家一支,被罗柏擒下那一战,自己带的兵力就超过一万二——果然是地图大了,打仗规模也大,让英国人好好过了把“虽然咱们地方小,也能打史诗级战役了呀”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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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发表于 2016-4-18 16:38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必须侮辱傻白甜珊莎熊太行


珊莎(剧迷们往往称为“三傻”)可能是《权力的游戏》当中行踪最简单的一个角色,她的生命到第五季分成三个阶段,临冬城的童年,噩梦一般的君临,上层次的鹰巢城和再回临冬。














(图注:《权力的游戏》第五季,珊莎重新回到临冬城,面对仇人剥皮家族)

如果从第一季到第五季,也像微信朋友圈一样有一个步行排序的过程,那小恶魔提利昂无疑是第一位,可能有个四五千公里的样子,艾德·史塔克最少,一趟国王大道走到头,生命也就到了头了。
珊莎在前期以傻白甜的形式出现,她是一个反例,她证明了临冬城史塔克夫妇做事的不靠谱,嘴上天天说着凛冬将至,却从来没教育过珊莎应该怎样认识策略和识别敌友,而是简单地把她交给一个做针线活儿的修女。要知道封建社会里的贵族女儿从来就不是针线活比赛,早晚都会走向政治联姻。












(图注:珊莎在第一季的好时光再也回不去了)

史塔克家是公爵,昔日的北境之王,他们的地位使得他们不太可能和小贵族成亲,所以珊莎注定要嫁给拜拉席恩-兰尼斯特家的儿子(那时乱伦事件还没有发现),换句话说,史塔克早晚是权臣+外戚的方式执掌朝政的。
这里我们要提一句,那就是劳勃国王这个人,是很容易被人低估的一个人,其实他早就对朝政有安排,前期用琼恩·艾林(太傅)来压制外戚太师泰温,艾林死后又迅速用史塔克来制衡兰尼斯特家,之前他的策略得售,舒舒服服做酒色天子,但是他的朝政很快出了问题,就是史塔克家。
奈德根本就不想执掌朝政,事实上奈德有一种令人发指的厌世感,对复杂的事物不了解,也不想了解,他明知道珊莎肯定要成为王后,却不教她统治的学问,也亏得她自己好学,背下来一堆家徽和人名,算是基础课合格了。
这说明奈德根本没准备让珊莎有一天成为国王身边的耳目,事实上奈德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大儿子罗柏身上,珊莎如果需要垂帘听政,只要请这位哥哥赶紧南下君临就够了。
这使得珊莎成了史塔克家的最弱一环,而瑟曦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瑟曦喜欢感情用事,这是他的弱点。但是瑟曦不傻,一个可以跟弟弟生下私生子又保有秘密多年,还需要首相用伪科学基因图谱破译出来的女人怎么可能傻。瑟曦仅仅用“做王后”这么一个画饼,就把珊莎搞定了。她泄漏了父亲的秘密,最终造成了艾德的死亡。
此后作者马丁让珊莎成为一个被侮辱和虐待的角色,之后的两季她的生活意思不大,主要是挨打和受折磨,这都是铺垫,等着以后的大爆发。










(图注:全世界都在等待珊莎女王的黑化)

在小指头把珊莎偷出君临之后,珊莎迅速开始了自己的黑化过程,和小指头的暧昧,和莱莎姨妈的死的种种关系,都意味着这个人迅速地成了小指头的亲传弟子,而弟子总有一天会找师父报仇。

珊莎在剧中的去向是被小指头献给了波顿家族,成了剥皮人的儿媳妇,但是在小说当中,剥皮人自己找了一个临冬城的姑娘,是跟史塔克家沾点远亲,冒充了珊莎的妹妹艾莉亚。

电视剧中,小指头的说法是,让珊莎打入敌人内部,忍辱负重,到时候等到史坦尼斯的王师来时,大家来个里应外合,其实你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里应外合,这个小鸡子一样的姑娘,一条裤腰带就能捆得结结实实的。

在光荣的策略游戏《三国志6》里,计策被大幅度削弱,比如笼络卧底这样计策,选择时军师就会说“不该用这样的奇计”,因为大多数的假投降、卧底都会被抓个干净利落,毫无意义,而珊莎真正有含金量的是那个名字,史塔克的姓。小说里,人们认为布兰和瑞肯死掉了,而珊莎也下落不明,所以小剥皮要弄一个假的艾莉亚。唯一有确定下落的史塔克,是临冬城继承权的象征。

西方的女儿有继承权,所以在《天国王朝》里,耶路撒冷王驾崩之后妹妹继位,然后封自己的夫君做共治者。

所以小指头的最佳策略就是把珊莎和提利昂的婚约解约,而后自己娶她,或者让罗宾(莱莎的儿子)和珊莎联姻,总之回头造出一个孩子来。

显然小说的剧情更合理。不过电视剧的好处胜在紧凑,少付一个女演员的钱,但是这部戏在商业上非常赚钱,根本就不需要在一个群演的薪水上找平,关键还是在于,导演需要上黄赌毒了。













(图注:从第一季到第五季,珊莎的变化)

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珊莎一定要自投罗网,日本色情片里有一个系列,女搜查官,其实就是女警察打入敌人内部,然后中了敌人的计策,被囚禁虐待和凌辱,《权力的游戏》也面临着续订的问题,必须要吸引眼球,而凌辱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姑娘就意思不大。
而小剥皮凌辱珊莎就特别激起民愤,她虽然蠢了点,但是爸爸死了,妈妈死了,狼也死了,哥哥死了,弟弟和妹妹都失踪了,你还要欺负她,还有没有人性啊。

这也是这种傻白甜的标准用法:

(1)失身拉流量;
(2)被虐引敌忾。

也是在第五季,剧情和小说要分头前进了,让珊莎被小剥皮夺走贞操,也种下了另外一条线,那就是提利昂可能还要跟剥皮人算一笔账,要知道珊莎从来都没有和他离婚,而提利昂最在意的就是碰他的妻子或者女人,想想看,泰温公爵,亲爹又如何,还不是一箭穿心。

兰尼斯特雄狮,有债必还。












(图注:珊莎的第一次合法婚姻,对象是小恶魔提利昂,迄今只有重婚,未曾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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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发表于 2016-4-18 16:4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4-18 16:42 编辑

国王也杀不死坏预言—— 面对命运瑟曦怎么办都是错
宋金波

爱女心切的母亲该抽空翻翻《冰与火之歌》。在一个女孩子童年时用“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一类言语伤害她,或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我看来,《冰与火之歌》大部分人物的命运,都裹挟在一个类似话语造成的、规模巨大的蝴蝶效应中了。
瑟曦·兰尼斯特童年时即听到了关于其命运的预言,这一事件的后果,改变了她自己以及维斯特洛大陆万千民众的命运。这名在整个上半场都理应被视为人生赢家的艳后,内心深处藏着一枚只有自己才晓得的定时炸弹,不把炸弹引爆,她的故事没完。
事情发生在兰尼斯港为伊里斯二世举办的比武大会期间。瑟曦·兰尼斯特和闺蜜梅拉雅·赫斯班一同去找“蛤蟆”巫姬问未来。









(图注:从左至右,少年时代的瑟曦与闺蜜梅拉雅)
如很多热衷星座、求卜问卦的小女生一样,瑟曦的问题聚焦于婚姻与子女。
“我什么时候嫁给王子?”她问。
“永远都不会,你会嫁给国王。”
“我会成为王后,对吧?”年轻的她问。
“是的,”巫姬的黄眼睛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芒,“来日你将母仪天下……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我和国王会有孩子吗?”她问。
“噢,当然。十六个属于他,另外三个属于你。”
老妇人却没说完,“他们将以黄金为宝冠,以黄金为裹尸布,”巫婆叫道,“将来有一天,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
这一人生预言如此黑暗,它与死神联袂到来。瑟曦的闺蜜梅拉雅问了巫姬一句:“我会嫁给詹姆吗?”
“不会是詹姆,不会是任何人,”巫姬道,“你的贞操将被蛆虫夺去,小妹妹,你的死神将在今夜到来。还没嗅到她的气味吗?她就在你旁边。”
好奇害死猫,当夜,梅拉雅“掉”进井里淹死了。从巫姬的话语以及瑟曦事后的回忆判断,瑟曦出于对詹姆的占有欲,并且可能为了避免梅拉雅将预言泄漏,一出小手,就要了闺蜜的命。
蛤就是蛤,作为一名职业女巫,巫姬清晰地预言了瑟曦将要嫁给劳勃,而不是瑟曦暗恋的雷加或其他坦格利安,同时预言了劳勃的私生子数目以及瑟曦的孩子数目。
巫姬还预言瑟曦将在死前获知孩子的死讯。在书中,乔佛里已经如期死去,接下来是托曼与弥塞菈。
尽管宝冠和裹尸布说明瑟曦的三个孩子将以国王和王后的身份死去,毕竟对一位母亲来说,这是一件不幸的事。但从瑟曦的角度来看,她更关心的似乎是另外两个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预言:谁是推翻她的更年轻、更美丽的女子,以及将要扼死她的VALONQAR。









(图注:嫁给托曼的小玫瑰玛格丽,成为瑟曦的眼中钉)
从目前的迹象来看,这个更年轻、更美丽的皇后不会是小玫瑰玛格丽·提利尔。她没那么美丽,也未必有那么强势,更重要的是,推翻瑟曦这么解气的事,应该让一位更有动机的人来办。丹妮莉丝或珊莎更符合巫姬的描述,后者对瑟曦的仇恨,使其成为可能的热门人选。
VALONQAR这个词在高等瓦雷利亚语中意为“弟弟”。从一开始,瑟曦就把目标锁定了“小恶魔”提利昂。但瑟曦的阿姨曾经说泰温“只有一个儿子”,这是非常明确的暗示。然而,究竟谁是泰温的儿子,还不好说。小说多次暗示疯王与泰温夫人有染,但泰温惟一的儿子是小恶魔还是詹姆,仍存想象空间。小恶魔曾经多次自语“我才是真正的兰尼斯特”,瑟曦疯狂的性格以及与詹姆“自然而然”的私通,又完全是疯王家的做派,当然,不排除瑟曦用行为艺术追思暗恋过的雷加王子。
不管詹姆和小恶魔谁是泰温的亲儿子,有一点可以肯定,瑟曦的弟弟只能是詹姆。
瑟曦面临危机,给詹姆写信求助,重要的事说三遍:“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詹姆却把信丢掉,预示着两人情爱已微不足道。更重要的是,詹姆还有一只兰尼斯特特色的金手,这么昂贵的道具不派上用场多么可惜。









(图注:黄金双胞胎瑟曦与詹姆,随着故事的推进,已渐行渐远)
不管怎样,瑟曦在获知预言后,始终在提防,在反抗,数次试图将“亲弟弟”小恶魔置于死地。但看起来,她没什么机会成功逆袭预言。
《冰与火之歌》几乎是一本预言之书。预言穿着花样翻新的马甲争奇斗艳,现于梦境、诅咒、预言、神谕、传说、特异功能大师开天眼所见……如果书中某人没有与某个预言发生过关系,可以断定,这个家伙必定是微不足道的角色。
但没有哪个主人公外挂的预言,可以同瑟曦相提并论,包括龙女丹妮莉丝和囧·雪诺那些过于急切与庞杂的预言。《冰与火之歌》的大部分预言都是地图性质的,是马丁大叔剧透的帮闲,是推动剧情发展的画外音,仅此而已。多数情况下,这些预言是透明的空气,不会妨碍角色走完他(她)既定的人生之路。那些演员只需跟在大群自觉聪明的读者屁股后面,准能正确找到他的下一个片场。
瑟曦的预言不同。从她得知预言中的命运,预言就长入她的身体,她毫不畏惧又或者极度恐惧,从未放弃反抗,从未坐等命运降临。预言不仅描画了她的命运,而且因为瑟曦本身性格的原因,完全地改变了她的人生走势。获悉预言本身,成为瑟曦命运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再是旁白或剧情地图。如果没有瑟曦与预言不死不休的缠斗,无数人的生死荣辱也将全然不同。假若她不那么惧怕乃至仇恨小恶魔,假若她不那么防范一位比她年轻又美丽的女子……预言阴影与刚强性格、疯狂人格的共振,让这个女人发出多少愚蠢又疯狂的昏招,让多少人死于非命,又让多少读者心塞胸闷、扼腕太息。
只不过,在《冰与火之歌》中,即使以瑟曦性格之刚硬无情,皇后、摄政皇太后权柄之大,亦无可能对抗预言,她徒劳的对抗,反成为命运摆布她的手段。
对瑟曦预言与命运的展现,毫无疑问继承了上接古希腊的伟大文学传统,或者说,比其他那些更为确定又或更为荒诞,使人无可奈何又或使人无视的预言,更为接近这一传统。
那些宣布当事人将出将入相的预言,或许使人按部就班地追逐,也可能激励人努力奋进,就像关于丹妮莉丝的预言,那是一个金光闪闪的月亮,诱人捞取不惜溺死,至少也是黄澄澄的画饼,接济乏力的内心。但乌鸦口中不祥的预言,却让人陷入两难。一个孩子听到“他长大一定会有出息”是一回事,听到“他将恶贯满盈、死无葬身之地”是另外一回事。有时不免同情瑟曦,换做是你,会甘愿逆来顺受吗?
不愿束手就擒如瑟曦者,多是性格刚强无畏,曾是人生赢家——关于预言的剧本,大抵如此。为了证明反抗的无意义,悲剧的当事人往往是国王,因为即便贵为国王,也不可能轻易杀死不祥的预言。瑟曦不是国王,却也与国王无异。面对命运,瑟曦这样的人与七大王国随处可见的贱民没有区别,读者要的,正是这样的戏剧性。









(图注:瑟曦告别死去的父亲泰温)

在希腊神话中,忒拜的国王拉伊俄斯是最早的牺牲品。因为身背“被自己的儿子杀死”的诅咒,他将儿子俄狄浦斯弃之荒山。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家耳熟能详,无论是拉伊俄斯还是俄狄浦斯,他们一切抗拒、逃避悲惨命运的行为,都不过是在促成诅咒的实现。人如飞虫落蛛网,越是挣扎,束缚越紧迫,结局越快到来。所谓悲剧,不过如此。
在希腊神话故事中,特洛伊公主卡珊卓拉被阿波罗赐予了预知能力,但又因为拒绝后者的求爱遭到神的诅咒——她预知的事情谁都不会相信。这位公主在帕里斯王子出生时,就预言弟弟将会导致特洛伊的陷落。木马计发生之前,她也已经知道其中藏着敌人,可没有人理会她的警告。她自己被阿伽门农俘虏,最终被后者的妻子害死。先知的悲剧就在于,能够预见未来,却又完全无法阻止毁灭的降临,天意之下,人渺小而无力,希腊式悲剧中“命运弄人”的永恒主题,皆源于此。








(图:传说中有预言能力的卡珊卓拉公主)
能预言的女巫,有时更被视为命运三女神在人间的化身。但在神话世界中,三女神不是命运实际的主掌者,她们只向凡人传达神意而已。宿命是不应被预测、也不可改变的,就连众神自己都无法抗拒加诸于他们之上的命运。中国俗语中,“天机不可泄露”,是同样的意思。在这一基调下,大多数神话传说中,试图改变命数的企图,只会适得其反,促使预言成真。瑟曦的预言故事,亦未例外。
这种关于命运的叙事贯穿古今。最经典的浪漫主义的魔咒预言式童话,总是某个国王的公主受到诅咒,国王被告知公主长大后将嫁给一个做鞋的。OMG!于是国王想方设法把公主藏在某个做鞋的人不可能到的地方,然而阴错阳差,这个行为恰恰把做鞋的人给招来了……诸如此类,国王最终认命了事,当然,做鞋的也终于换了工种。
面对命运徒劳挣扎,更通俗的版本,则在《死神来了》电影系列。在另外一些故事中,命运还可以通过时光机,被包装成“无法通过杀死某人救亲人”的情节。
然而,有人会注意到,总有一些与死神抗争的努力最终成功了,被判了死刑的人逃离了死神的魔爪。这并不是预言的失败,倒像是预言的调皮。预言者有时像高(jiao)明(hua)的股评家,常在你不注意的地方假装失手。《麦克白》中,代表命运三姊妹的三女巫,给麦克白做出的命运预言,有些很准,有些却并未实现,也是如此。
《冰与火之歌》中有更通融的解释。红袍女梅丽珊卓在圣火中可以看到并展示“未来”,但她反复强调,这并不一定就是“真实的未来”,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一种参考,一种可以改变的方案,就差没像股评家一样,说“市场是走出来的”了。
预言失真的情况,多数出现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文学作品中。《黑客帝国》的“救世主”预言,似乎总是岌岌可危,面临被摧毁的风险,要在千钧一发之际,通过艰苦的努力来实现。与古希腊人面对神谕和诅咒的无所作为相比,后人面对命运的信心似乎更足了些。
所有关于命运预言的故事,都试图在“人是否具有选择的自由”这个题目上,给出自己的解释。然而人们很容易发现,假如黑客帝国中尼奥是对的,与死神抗争成功的人也是对的,个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那么,凭什么说瑟曦对预言的抗争,就必然失败并且罪恶?
还得有一些附加条款,比如说,必须出于善的目的,必须用正当的手段,必须不伤害到无辜他人……没有伦理的加持,谈论人能否有选择的自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瑟曦对命运的抗争,便是一个反面典型。当然,道理简明,终只是纸上得来,现实中,每一种困境都面临两难。
预言并非西天特产,东土也有。《三国演义》曹操梦见“三马同槽”,诱杀马腾父子三人,司马家照篡位不误。也算一个面对预言徒劳无功的倒霉蛋。
中国的预言花色也并不少,谶纬、民谣、推背图……然而,至少在文学视野之内,中国的预言故事,缺少人对自由选择这一命题的追问,不仅过于严肃而欠缺幽默,而且过于直白而缺少戏剧的冲突。
但瑟曦或许更喜欢这样的直白。
中国的预言所指,不外天理、天意、天命,多与政治相关,狐鸣篝火、独眼石人之类,通常不到谋反的时候用不着。中国的统治者面对各种版本的“预言”,总体上是快刀斩乱麻的,魄力十足,用丹妮莉丝那个被戴上超大号金冠的哥哥韦赛里斯的话,“真龙之怒”,没有那么多废话。
这也形成了一个后果:就算你本来没谋反,因为沾了某个预言的边,也就“被谋反”了。隋炀帝听民谣说李家人很危险,还真据此把几个李家官员定了谋反罪。后来李世民听秘谶讲,“唐三代后,有女主武王”,也办了几个类似的葫芦案。虽是天子出手,然而,在改变命运这一点上,并没有什么用。
缺少人的终极价值追问,使东方国家普遍习惯粗暴对待预言。严格来说,这里只有谣言,没有预言。人都被预言玩坏了,谁还敢玩预言呢?
维斯特洛没有互联网,瑟曦当然无论如何想不到,遥远东方的龙生之地,竟是她以及乔佛里式王道的乐土。那里的箴言是:“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记住,这也是瑟曦的话。瑟曦的另一句名言是:“眼泪并不是女人惟一的武器,你两腿之间还有一件,最好学会用它。一旦学成,自有男人主动为你使剑。两种剑都免费。”
然而,换个地方,没有那个被泄露的预言,瑟曦就会有一个温婉和善的人生么?更大的可能是,早在去见巫姬前,杀心已在瑟曦灵魂深处生根。太阳不出,无人会怪罪公鸡忘记鸣叫,瑟曦的悲剧,也未必要归咎“蛤蟆”的黑嘴。无所敬畏的国王或许能杀死预言的载体,却终不能杀死命定的结局。正如自认为无所畏惧的瑟曦,防了一辈子小恶魔与漂亮姑娘,迄今为止(权力还牢牢掌握在马丁大神手里),终究不能逃脱黑色的命运一次次敲门。






(图注:《权力的游戏》第五季,贵为太后的瑟曦,被迫在君临城中全裸游街,受尽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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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发表于 2016-4-18 16:46 |只看该作者
吾友闫红说郑愁予的《错误》是一首绝情的诗,她说中国文人喜欢抒情,这种心冷意冷的诗倒是难得。还有崔健的“你要我留在这地方,你要我和他们一样,我看着你默默地说,噢,不能这样”,徐志摩的“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都是绝情。
很有道理。《错误》这首诗,初看浪漫,细看冷酷。而这冷酷,还是双重的,第一重是,“我”直言自己只是个过客,不是归人,请不要对我抱有任何期待。第二重是,它冷冷指出,“你”若心动,不外因为寂寞:“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正因这寂寞,达达的马蹄声破空而入,才格外扰人情思。
确实,中国人情浓意浓的句子,从来不缺,一本《花间词》,多少荷尔蒙:“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这狂热的一见钟情固有感染力,却也叫人迷惑,荷尔蒙随时凌空而来,自然也会随时而止。
而那“达达的马蹄声”,在充满荷尔蒙的男女之间,即便知道是错误,也只恨不能多发生几回。“竹里风生月上门,理秦筝。对云屏。轻拨朱铉,恐乱马嘶声。含恨含娇独自语,今夜月,太迟生。”——如此期待你到来时的马嘶声,只恨今天晚上的月亮,升得太迟太迟,若月亮早点升起,你便可早点来。我们不要诗与远方,倒不如让眼前的苟且来得更猛烈些吧。
月亮的功效被这个等待情人的少妇看得清清楚楚,月亮,确是一个易给人类酿造错误的事物。而对于天底下的错误,又有多少人愿意扫兴地写明?即使写了以《错误》为题的诗,起码要像郑愁予那样,处理成一个风花雪月的浪漫外表。多数人明知是错误,却“耳朵里,鼻子里,都是抵制不了的”,就像,那个莫名其妙地亲了苏文纨一口的方鸿渐。

在《围城》里,那天是旧历四月十五,暮春早夏的月亮原是情人的月亮,苏小姐家里人都出去了,她叫方鸿渐陪她去园子里看月,两人坐到六角小亭子里,方鸿渐才觉得这情势太危险:
“鸿渐偷看苏小姐的脸,光洁得像月光泼上去就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活着月亮,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滋润的深暗。苏小姐知道他在看自己,回脸对他微笑,鸿渐要抵抗这媚力的决心,像出水的鱼,头尾在地上拍动,可是挣扎不起。他站起来道:文纨,我要走了。”
苏小姐处心积虑制造了这么一个良辰美景,怎肯轻易放过,只强留再坐。方鸿渐老实说,这月亮会作弄我干傻事。
接下去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方鸿渐无法战胜神奇的荷尔蒙,他吻了苏小姐,但是这个吻分量很轻,“只仿佛清朝官场 商茶送客时的把嘴唇 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碰一碰《圣经》”,他以为这吻分量轻,所以可以不当作自己爱她的证据。而这边厢的苏小姐,却对惹事的月亮充满了感情,她一边甜醉地笑说:“月亮这怪东西,真教我们都变了傻子了。”一边满心快活地想着两句话:“天上月圆,人间月半。”
这一吻对方鸿渐影响之大,简直可以说祸及一生。他因为吻了不爱的苏文纨,错失真爱唐晓芙,多年以后还拖累自己太太孙柔嘉被苏文纨各种羞辱,真是一吻千古恨。这个事情,可以写一篇论文叫《论潮汐对狼心人族雄性惑乱之影响》(因为潮汐跟月亮是有关系的)。大概在1999年夏天,流行歌坛上流行一首张宇的歌叫《月亮惹的祸》,演唱者张宇,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此歌作者受到方鸿渐一事的启发。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我承认都是誓言惹的祸,偏偏似糖如蜜说来最动人,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怎样的情生意动,会让两个人拿一生当承诺,我承认都是誓言惹的祸,偏偏似糖如蜜说来最动人,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
世间真正深情之人,毕竟是少。多数人的感情,不外若方鸿渐那样,像张宇歌中所唱那样,被月色蛊惑,被荷尔蒙和一两句誓言催眠,瞬间仿佛到白头也是弹指一挥间的事,做成了臆想之中的、情场的英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在这感情到来之时,犀利地反高潮。像《皇帝的新装》中那个讲真话的孩子,又像一个急于撇情的薄幸之人,指天画地地说,其实,我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感情,这一切,不外是旁的事物的错,比如,是月亮的错,是风云际会的错,比如,是这东风不来的错,是这柳絮不飞的错,是这马蹄声太响的错。
也或许是因为,心是珍贵的,所以才轻易不谈到心,不让它在谈论中被氧化。反往它周边的事物找原因,比如《枕草子》中,便比比皆是这样的习惯。

“不管它夜间还是天亮,门禁也并不是那么森严,时常有什么王公或是殿上人到来访问,格子窗很高地举起,冬天夜里彻底不睡,这样送人出去,是很有风趣的事。这时候如适值有上弦的月亮,那就觉得更有意思了。男人吹着笛子什么的走了出去,自己也不赶紧睡觉,同女官们一同谈说客人的闲话,讲着或是听着歌的事情,随后就睡着了,这是很有意思的。”
“其时天已暗了,室内却也不点灯,只靠了外面的雪光,隔着帘子照见全是雪白的,用火筷挑着灰消遣,互相讲说那些可感动的和有风趣的事情,觉得是很有意思。这样过了黄昏的时节,听见履声走近前来,心想这是谁呢?向外看时,原来是经常在这样的时候前来访问的人。说道:今天的雪你看怎么样,心想来问讯一声,却被不关紧要的事情缠住了。在那地方耽搁了这一天。……他从昼间所有的事情讲起头,在破晓的时候,客人这才预备归去,那时微吟道:雪满何山。这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感情的产生,往往都是那么些偶然的事物造成。——有时候,是格子窗外适值有上弦的月亮;有时候,是男人走出去时的笛子声;有时候,是映着雪光的炉火。爱情原来别无他事,就是在那么一些微妙的时分,由旁的不相干的事物,一起合谋催化。若能冷心冷意地看出这些,不要轻易说感情,那,倒也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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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发表于 2016-4-18 16:54 |只看该作者
陈思呈
陈思呈,专栏作家,媒体人,作品:评论集《神仙太寂寞,妖怪很痴情》

未被生活湿透,不足以谈“岁月静好”

人是多么善于粉饰自己的生活啊。这是我无意翻到自己多年前的文章时,一个最强烈的慨叹。
当其时,我住在广州最大的一座山脚下的某个校园里。山居,成为生活里最易措手的形容词,便于用来表达静好、诗意之类的效果。这是我最安全的抒情,最有效的路径,在贫瘠的生活里模拟丰饶,在脆弱的状态中到达安慰。
对山居生活的描述如此娴熟,大概与我前面二十年阅读过的田园诗颇有关系。我写出下面这样的句子,把它贴在某个论坛上,得到了无数的艳羡和呼应:
在我阳台外,就是山的某道围墙,山上的树叶时时飞些落在我阳台上。山就有这么近。
有时候我听到别人说白云山怎么怎么,比如说,蹦极啊,缆车啊,公园啊,我会觉得很奇怪,好像他们在说另一座山。白云山那么热闹吗?可是我看到的山不是那样的。
每天出门,穿过走廊,下了楼梯,抬头便看到山。山迎面走来,枝叶层层披覆。
有时候,是夜晚,我站在楼梯口,举目与那山对视。山在夜色里呈现出一个毛茸茸的剪影,带着缓慢又恒久的呼吸。
我们知道最人迹罕至的小路,要翻山墙而出。就好像对一个人,我们知道通往他心灵某处的一条秘密小径。任何时候,只要我想到:我住在一座山下,我抬头,便可见到它。
我也叫不出那些植物的名字。那些看起来又脏又旧的叶子,细的叶,大的叶。那些野花,一点也不寂寞,黄色的野菊花极其茂盛,而且四季都不缺席。这样结实而充沛的生长有时会叫我漠视。有时候,我走了很长的一条路,回头一看:路上一直都有它。高高低低的叶子,疏疏密密的花,全是它,不曾间断,就像它一直在送着我。
有时候,我遇到一只蛛蜘,横在前方,结一个清晰的网。有时候,我走在山间,四顾无人,不知名的果子或枯叶从树上落下,打在我身上……
那是每天下了班之后去爬山所见所闻。一点平凡的纪录,却被我赋予了种种不易觉察的光环,带着奇怪的优越感。这是我的“靠山吃山”的方式,这山居生活,确实是我不多的写作素材,不多的炫耀资本。

当时,住在校园里的很多人,确实有很多物质形式上的“靠山吃山”。我的邻居是一个刚毕业留校任教的英语老师,非常漂亮,她的人生里唯一的遗憾是脸上会长痘痘,所以她妈妈每天到白云山去打泉水来给她洗脸,她们家喝的每一滴水,都是白云山泉。我的另一个邻居,是已经退休的老两口,他们每逢春天便结伴上山挖蕨菜,那种以美丽弧状卷曲生长的野菜,经过复杂的处理之后吃起来非常美味,整个四月,我经常获得老两口的馈赠,蕨菜特殊的口感,似乎让我有更多可以接地气的抒情内容。
我父母对这山居生活尤其热爱,父亲曾经打趣说,母亲恨不能在回家乡前,都用塑料带装几袋白云山的空气回去。
而这静美,事实上,并没有令我感到真正的诗意。真正诗意的生活,应该是来源于一颗有活力的心灵,而不是通过描述创造的。而我,容我承认,虽年已二十好几,内心却尚未完成。这静美的生活非我所要,但我却不敢说出我要什么,我年轻到没有勇气正视自己的压抑。
山居生活真的有我前面所写的那么享受吗?没有,完全没有。
当时我一个人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很多人羡慕这生存环境,除了无敌山景、校园配套设施的便利之外,广州飞飚的房价也让我不敢不“感恩生活”。工作那么清闲,饭碗那么稳定,每年有两个寒暑假,上下班走路就好,三餐都有饭堂。我刚从大学出来,侧身又进了一所大学,毫无疑问地,将会在这里轻松地呆到老,拿着福利鲜明的退休金,大病小灾全能公费治疗,天天喝着白云山泉,这样的生活,以我一向的低能,难道不应该感恩戴德么?
出于这种心理,我努力地感恩,用我最为擅长的一项,文字,去赞美我身处的生活。我以为自己会被自己的抒情哄住,因为贴在论坛上,它们,确实哄住了很多人,我甚至把它写成一个连载,记录每一天下了班爬山时,看到了哪些植株,它们的生长速度,它们属哪一科哪一目。很多人与我讨论,我在文字里,似乎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隐士。
热爱植物的人,想必是内心极为沉静的人。可我的“热爱植物”,不过只是沉静的一种模仿。这极为静态的事物,不,放大到当时我整个的、极为静态的生活,很可能,像一个巢,是我在十八岁之前离开的那个巢之后的第二个。
布罗茨基在他的散文《一个半房间》中写,每一个儿童都渴望成年,巴不得快点离开他的屋子,离开他那压抑的窝巢,出去!进入真正的生活!进入广大的世界!然后有一段时间,他会专注于新景观,专注到构筑自己的窝巢,制作他自己的现实。接着有一天,当新现实被掌握了以后,当他自己的方式实行了以后,他突然发现他的旧巢不见了,他发现他的成就,也即他以自己的方式制作的现实,不如他放弃的旧巢有效,发现如果他生命中有任何现实的话,恰恰就是那个压抑、窒息、他原本恨不得逃离的巢。因为他是由别人构筑的,由那些给了他生命的人构筑的,而不是由他,而他太清楚他自己的劳作的斤两了,他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在使用这被给予的生命而已。
显然,我是布罗茨基所写的那些青年中的一个异数。我竟然,没有离开过巢。在离开童年那一个之后,我飞快地进入另一个,那几乎依照父母心愿筑建起来的另一个,它简直是之前那一个的再造。也正因此,我从来没有制作过自己的现实。即使再没有斤两的劳作,再无效的现实,我也没有制作过。我束手束脚地行走,假装生活静美,用隐士的姿态粉饰自己的无能。
记得某天,我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的窗外有几根树枝,树枝上有一只鸟,可能是麻雀,因为它在雀跃,雀跃之余,带动枝条,这无聊的随机运动吸引我看了很久很久,像打俄罗斯方块一样停不下来。

我站到窗前去,那是一株大叶榕,一到冬天就落光叶子,到春天的时候,每天的变化如此巨大,昨天那枝桠上还是透明的芽,今天已是嫩绿,很快又变成浓绿,并飞快地从紧致变得舒展,从稀疏变得密稠,即使连一棵树,都在提示着一种叫“光阴”的事物。
我本来可以把这个情形写成一个静态的动植物观察笔记。可是那一瞬间,一种巨大的,对时间的焦虑——不,也许是敬畏,突然到达。一瞬间,焦虑统治了我,与我之前所有潜意识里的努力结合在一起,摧枯拉朽地,迫使我下了一个决心,——决心把自己的生活打碎掉,也把自己打碎掉。
在那个时候我尚没有非常明确地想好打碎后要怎么办。但是多年后,有一次与武志红老师聊天,他无意中,似乎是一种穿越,回答了当时我的问题。他说,能把自己打碎掉再重建的人,他把这称为“自我组织能力”。拿官渡之战中的袁绍和曹操来说,曹操就具备这种能力,所以他敢以七万之兵抗袁绍的七十万大军,敢豁出去听来降的许攸建议,夜袭乌巢劫取粮草,反败为胜。而袁绍则把报告负面消息的人全部杀掉,包括有负面预言的田丰沮授也被杀,因为杀掉他们,他就看不到自己的失败。袁绍是把自我不断地裹紧、收缩,他的自我没有重建和再造能力。
我一直庆幸自己离开那“靠山吃山”的生活,原因也许在此。在我自己小小的战役里,我做了袭乌巢的曹操。尽管打碎之后重建的自己,也并无任何英雄可言,可是一个走在自我完成的路上的人,就可以说是他自己的英雄。即使他潦倒,也可以是一个潦倒的英雄。
其实那所校园确实很美,在那里,我还是有很多的朋友,她们和当时的我做相似的工作,她们得其所哉,自如快乐。我相信那是真正的自如快乐。不适合我的东西,并不见得不合适他人。用金庸小说《白马啸西风》中的话,“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不适合我”。
这一年春天又到。我再一次看到榕树落光叶子之后,以一天一个色阶的变化出现,提醒某种时间的敬畏感,不,焦虑感。
而我几乎有点喜欢这种对时间的焦虑感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舍不得睡眠的人,一个有时间焦虑感的人必定也是爱时间的人,是生活得投入和充分的人。《朱子语录》中说,要写得好句“须是看得那物事有精神方好”,如何会得物事之精神,则是“须得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我曾在师长的文章中,看到这个句子中的道理,被指向于读书和写作,可我觉得这个道理,也可以指向生活本身。

须得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物事之好。作为那个曾写着山居植物笔记的人,其隐士姿态也许是可赞的,可我知道,她未被生活的水浸湿过脚踝,她只敢写写那不会申辩的植物。她从未将船踏翻,从没勇气将船踏翻,她没有什么勇气去谈论内心。若从未通身都在时间中,她更加没有什么理由,去正视对时间的焦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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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发表于 2016-4-18 17:14 |只看该作者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一个那么不安的世界,四乡如墨,风雨交加,就在几乎难以承受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这两句诗,最常见的解释是,终于见到了心上人,又怎么能不高兴?——之前的风雨,鸡鸣,都像是给那焦灼又期待的心情配乐的鼓点,繁锣密鼓,在见到君子的一瞬,天地为之一变。所有的不安,都在对方温暖的微笑中,安静下来。
这是我们都可以想象得出来的快乐,就是张爱玲在《半生缘》中所写到的,当世钧发现曼桢也爱着他时,那种感觉——“这世界上突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是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半生缘》电影,世钧与曼桢
生而为人,从“物”的世界得到的快乐终究有限,最深的快乐,必定是来自于“人”的世界、“人”的感情。世钧的感受,也是一个平凡人的至高幸福,照耀着他的那一道光芒,也曾在几千年前的诗经里,照耀过那个“既见君子”的女人。
然而,关于这两句诗,我觉得还可以有另一个解释已经见到君子,可为什么,还是没那么快乐?还是高兴不起来?
“云”字是语助词,无义;胡,何,怎么。云胡不喜,如果解读为“怎么还是不高兴”,其中的滋味,便比原有的解释,曲折了好多好多。
我已见到你,怎么还是不高兴?并不是因为我不够爱,而是相反。而所有的感情,到了深处,必有不安。
因为,我害怕变数,害怕阴影。害怕生活对感情的磨损,害怕命运扑朔迷离,害怕人心的厌倦,害怕天亮后一切都消失,害怕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遇,害怕我们的下一分钟,就不如这一分钟这么快乐。
我已见到你,可我还是很担心。担心这次见面中,我不够美好。有首流行歌叫《漂洋过海来看你》,里面有句歌词是:“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正是因为如此珍重,才害怕失手打破,害怕相聚的时光,配不起此前对它的期待,和此后对它的缅怀。
我已见到你,可我还是很担心。担心我们内心,还有对方不能到达或者不想到达的地方。一个人时,听到外面风雨如晦,鸡鸣不已,那个时候的孤独,是理所当然的。也因为是理所当然的,便没那么扰人。但“既见君子”之后,倘仍有寂寞,那才是最难将息。而我又怎么能保证,这样的寂寞不会发生?
通往另一个人的内心,是一条需要杀荆斩棘的路途,我不确定你是否愿意付出精力,应邀前来。我担心,会看到一丝丝拒绝。尽管,既见君子,你与我在一起,但那微妙的拒绝,仍会被一双因为爱而格外敏锐的眼睛,悉数捕捉。
我已见到你,但我为什么还是无法高兴?
程英在乱石堆中,从金轮国师的手下救回了杨过。杨过躺在床上养伤,动弹不得,只见程英坐在桌前写字,一写就是一整个上午,写一张,出一会神,随手撕去,又写一张。杨过很想知道她在写什么,左问不说,右问不说。
后来我们知道,程英反反复复写的,就是那八个字: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杨过昏迷中把她误作姑姑,各种亲昵之言越礼之举,都让程英知道,他另有心上人。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因为,他的温情,仿佛一种对比,使她的落寞更落寞了。像在寒风中,突然盖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不属于她,但因为此时暖过,之后的冷,必定更冷。
《神雕侠侣》中张可颐饰演的程英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过这句诗的。那一则是——“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山峻高以蔽日,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树树皆秋色,山山尽落晖”,“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气象皆相似。
这四句如何相似,看过诸名家的解释。而我总觉得,这四句相似处,在于,都是寂寞。
寂寞具有漫延和复制的气质。所以,是高山深谷之间的霰雪,是每一座山每一棵树的落晖,这座山是这样,那座山也是这样,极目所及,都是一样。这一声的杜鹃啼,和那一声,也是一样。这一天,和明天,也是一样。
而最寂寞的,还是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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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发表于 2016-4-18 17:24 |只看该作者

陈思呈
陈思呈,专栏作家,媒体人,作品:评论集《神仙太寂寞,妖怪很痴情》

西游记里最有黑道精神的妖怪

黄狮精在《西游记》里所有的妖怪中是个异类。妖怪们多数是觊觎唐僧肉,而他并不,看他表现,是压根儿没听说过唐僧肉这回事

他偷的是兵器。偷兵器吧,孙悟空的金箍棒才是最重量级的,但他似乎也没听说过“定海神针”这回事。倒把猪八戒的九齿钉钯视为最宝爱,为此开了一个“钉钯会”,宴请四方宾客。这钉钯会上的情形是:“到二层厂厅之上,只见正中间桌上,高高地供着一柄九齿钉钯,真个是光彩映目。东山头靠着一条金箍棒,西山头靠着一条降妖杖。”
这个偏好,倒不是他最特别的地方。最特别的是,他作为一个妖怪,开宴会需要猪羊,竟然要叫小妖——两个狼头怪——拿着二十两银子,下山去买
两个狼头怪,名字取得好,一个叫刁钻古怪,一个叫古怪刁钻。边走边商量着买猪羊时“把东西开个花帐儿,落他二三两银子,买件绵衣过寒”呢,谁知就被孙悟空偷偷见着了,孙悟空和猪八戒变作他俩的模样,沙僧变成贩猪羊的客人,他们仨大摇大摆地到妖洞里去了。
谁知妖王黄狮精见到人类(贩猪羊的客人)也不奇怪,只说“小的们,取五两银子,打发他去”,看这情形,平时山下的村民与这妖怪,简直就是鸡犬相闻,常来常往的。
孙悟空假扮的“刁钻古怪”对妖王说“这客人,一则来找银子,二来要看看嘉会”。这,是人类参加妖怪派对的节奏,细想极恐,顿感凌乱。而妖王黄狮精,却只怪“刁钻”多嘴,随后便听从猪八戒假扮的“古怪刁钻”所言,要赏这客人些吃的,因“家里有现成酒饭”。
看过了钉钯会现场过后,黄狮精也只是对客人说一声:“看便看,只是出去千万莫与人说。”很可能,他像没说过唐僧肉那样地,没听说过世界上有“灭口”这回事。
综上所述,把黄狮子的种种行径总结起来,可以写《二十年目睹之妖怪界之怪现象》。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妖怪,一个萌萌的妖怪

曾经我以为 ,黄狮精本质上,就是一个农民。这不仅仅因为他对钉钯的情有独衷,书中所写的它的行径,让我想起了不少描述农村生活的诗,比如陆游的《游山西村》: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山重水复”自然是说黄狮精的洞穴情况了,而他与邻里的友睦关系,却确实是“丰年留客足鸡豚”、“拄杖无时夜叩门”的风格。农民是最需要邻里乡亲互助的,东家收玉米,西家来帮忙,西家有手扶拖拉机,东家来借用,这种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关系,是农业社会留下的重要气质。
考虑到他是妖怪,而他的邻里都是人类,这就更加让人觉得趣味盎然,击节赞赏了。
而他的小富即安没有野心见识不多,也都像农民,孙悟空将他的洞穴烧毁时,搜出很多“细软物件”,这是黄狮精好好过日子的愿望和努力。他听说自己洞穴被毁,竟然是想自杀:
“我们那个山场,非一日治的,今被这秃厮尽毁,我却要此命做甚的。”这都是一个本份老农特有的心路历程。
但黄狮精的故事,就这样“图样图森破”么?多想几次,便觉不是。妖有妖道,盗亦有道,很可能黄狮精的身上,体现了更重要的妖界伦理和黑道精神

说来《西游记》中的妖怪,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人间怡然自得安居乐业和谐相处的,另一类则在人间为非作歹抢家劫舍神憎人厌。前一类呢,多数是长期驻扎人间,可谓“专职妖怪”,因为长命功夫长命做,则比较注意保持邻里关系。后一类呢,多数是暂时下凡挂职,可谓“兼职妖怪”,就不那么讲究形象了,坏事干尽,油水捞够,拍屁股就走,比如金鱼精吃童男女,白鹿精吃小儿心等等。
按这分类法,黄狮精就属于前一类,与黑熊怪、牛魔王夫妇一样,都属于与人为善的“专职妖怪”。黑熊怪不用说,很可能是整部西游记中最讲究生活质量的一个妖怪,跟周边人类的关系非常和谐,甚至常到不远处的观音院和“老院主”坐而论道,看到了观音院里起火时,他第一个想法还是要去救火呢
牛魔王夫妇呢,也一样,尤其是铁扇公主,其形象颇能体现牛家的家风,她掌握芭蕉扇大权,却不用来为非作歹,倒是对火焰山一带“一扇息火,二扇生风,三扇下雨”,让这方“布种收割,才得五谷养生”。而她也因此受些礼物,由当地人“十年拜求一度,四猪四羊,花红表里,异香时果,鸡鹅美酒,沐浴虔诚民,拜到那仙山,请他出洞,至此施为。”以这种形式,把自己的妖日子,打理得平安滋润
这么一罗列,可以看出,黄狮精与邻里乡村的和谐关系,便与黑熊怪、铁扇公主一脉相承。他们的做法,是出于和善性情,但如果追究理论根据,则是一种更智慧的,黑道的生存法则。
有个朋友是学管理的,他告诉过我,在他们学习的教材中,有一个是“从黑道中学到的职场生存术”,其中令他印象尤深的是这样一个案例:有次四个黑道杀手坐在车里,准备去执行抢劫任务,这时在街上的车流中走过来一个老人家,颤颤微微地置身于车流中,然后在他们的车子不远处跌了下去。这四个本来准备抢劫的人赶紧放下手里的枪,从车里冲出来救助这位老人。
由于目击证人很多,所以抢劫任务取消,但这事在他们黑道群体里,都认为是再正常不过,因为就算是黑手党,也有他们的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尊扶老人就是其中之一。
这也是他们的生存法则。因为他们是黑道中人,随时被举报、被排挤,所以他们需要发展自己的道义。因为他们的生存更危险,所以更要求自律。这种自律,在他们需要的时候,能为他们赢得无形的援助,在他们的道义银行里,他们有自己的收支平衡。
在美国小说《教父》中,老教父考利昂老头子,也遵循这样的法则。

在小说一开始,就是考利昂的女儿出嫁的婚礼,人们在屋外喝酒庆祝,屋内则是考利昂接待着各种有事求助于他的老朋友、老邻居。他们遇到各种事,有的女儿受到凌辱,有的事业受到困阻,他们希望考利昂,这个黑帮组织的老大,能够帮助他们“得到一个公道”。
小说中写道:“考利昂老头子接待每一个人——富人和穷人,有权有势的人和默默无闻的人——都一视同仁,都表现出同样的热情,他不怠慢任何人,这就是他的脾气。”而当他的大儿子发现警察到婚礼外的停车场把停在那里的汽车牌照一一抄下来时,考利昂老头子也只是耸耸肩说:“这一条街并不是我私人的。他们要干什么,随他们的便。”
之后不久,考利昂老头子在街上被暗杀,当时是他独自离开车子去买水果,“这是他最近的习惯,摆水果摊的小老板一看到他,马上起来给他挑选……”
所以你看,小说一开始的婚礼派对,我们不妨把它跟黄狮精的“钉钯会”、黑熊怪的“佛衣会”对照起来。而考利昂买水果遇到暗杀的细节,则不免让人联想到黄狮精让两个小怪到山下去买猪羊被孙悟空撞上了的情形。
他们是一些背对着法律的人,吃过人,杀过人,但他们对于周围的人来说,却又亲切呆萌,执拗可爱,多情爱家,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观。这是真正的黑道精神,所谓黑道中人,并非没有道义,他们提供了更丰富的人性版本。仿佛也是一种巧合,《西游记》中的某些篇节也与《教父》一样,“黑暗和正义被忽略和混淆了”。
我手头这本《教父》小说的前言,是美国流行电视研究的专家汤普森教授写的,他在前言中写到了他对这种黑道精神的理解:
“马里奥·普佐(《教父》原著作者)想象出的黑帮故事提供了某种根植在美国人心中的可怕的愉悦元素,它包含一个移民发迹故事,以及社会及邻里间相互关爱的传说。但将这些连接起来的是报复、私刑和霸气。”
不过,妖怪在《西游记》中,毕竟只是道具式人物,性格纵深是很有限的,其魅力当然远远不能与考利昂老头、或者与其他的黑手党老大相比。只是,黄狮精“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行径,正好是黑道精神的一条原则。得饶人处且饶人,可不灭口绝不灭。若真的需要“捉一两个凡夫来做案酒”,则不妨去更远处下手,反正作为妖怪“点头径过三千里,扭腰八百有余程”,“我们要吃人,哪里不捞几个”。这天真的妖怪,其实领悟了成熟的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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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发表于 2016-4-18 17:28 |只看该作者
陈思呈
陈思呈,专栏作家,媒体人,作品:评论集《神仙太寂寞,妖怪很痴情》

《西游记》中有情怀的恶趣味

《西游记》中的恶趣味是令人难忘的,它放肆地挑逗我们沉睡的童年。在朱紫国,孙悟空用马尿和锅灰给国王做了一剂药,声称最好的药引子是“半空飞的老鸦屁,紧水负的鲤鱼尿,王母娘娘搽脸粉,老君炉里的炼丹灰,玉皇戴破的头巾要三块,还要五根困龙须”。知道这些都不可实现,才提出plan B:也可用无根水做药引。
所谓无根水,其实也是恶趣味:“那老龙道,既如此,待我打两个喷涕,吐些涎津液,与他吃药罢。”“你看那文武百官并三宫六院妃嫔与三千彩女,一个个擎杯托盏,举碗持盘,等接甘雨。”朱紫国王吃下这些混和了马尿、锅脐灰、龙王唾液的神药之后,就在净桶上把病根行下来了,皆大欢喜。
朱紫国国王
话说孙悟空喜欢让人吃尿,不是第一次了。在车迟国的三清殿,他三个变做三清圣像的模样,答应要给虎力、鹿力、羊力三怪一些圣水,让他们退下殿门外恭候,随后——
那行者立将起来,掀着虎皮裙,撒了一花瓶臊溺。那呆子揭衣服,忽喇喇,就似吕梁洪倒下坂来,沙沙地溺了一砂盆。沙和尚却也撒了半缸。依旧整衣端坐在上道:小仙领圣水。
三怪尝了之后,只情抹唇咂嘴。成年人读此细节,只觉秽气蓄人,便多忽略;可小儿读到此处,必定笑到打跌。
恶趣味在《西游记》中登峰造极者,莫过于稀柿衕一章。稀柿衕在驼罗庄附近,山径过八百里,满山尽是柿果,每年家熟烂柿子江在路上,将一条夹石胡同,尽皆填满,又被雨露雪霜,经霉过夏,作成一路污秽,就是淘东圊也不似这般恶臭,于是,这方人家,又称之为稀屎沟。
这一难,私下可称为“屎难”。想那条山沟沟,大树蔽日,鸟雀罕至,阳光普照着漫山遍野的……稀柿(屎),便觉得这一难多么有想象力。如此任性、喜感,简直还有几分豪情。而更喜感的则是唐僧,见到这路道被稀烂柿(屎)填塞,便滴下泪来,请脑补一个格外正经的和尚,正对着满坑谷满谷的屎堆幽幽落下泪来,是多么后现代派的画风。
当然,孙悟空总是有办法,他让老猪变化成一只巨大白猪,“白蹄四只高千尺,剑鬣长身百丈饶”,上前拱屎。这呆子,连拱两日还没拱完,是以可见稀柿衕有多长。
以微言大义看,这一章的言外之意是“脱离秽污道心清”之象征,而从阅读效果来说,这些恶趣味,却是《西游记》重要魅力。吴承恩说他写《西游记》,无非是“漫说些痴话,赚他儿女辈,乱惊猜”。此言让人脑补它产生的最初的情形:儿女围坐,夏夜流萤,神魔鬼怪,屎滚尿流。于是,就在这百无禁忌的恶趣味中,忘记今夕何夕,忘记老之将至;于是,就在这儿童式的创造里,伟大产生了。
这简直是有情怀的恶趣味。

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农业大国,屎尿屁的文化源远流长。不像游牧民族,吃贫了一块土地再转移下一处。不,我们决不轻易“背井离乡”。这片固定的耕地,要保证肥沃,不能只用不养。所以,人类的粪便,脱颖而出,担当了肥沃土地的大任。查资料得知,远在春秋战国,荀子和韩非子都谈论过这个重要的问题,荀子说: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韩非子说:积力于田畴,必且粪溉。
记忆中,上世纪八十年代,吾乡仍有收购粪尿的业务。乡下人每天沿街收购,城里人家听到叫卖声,就把自家的溲器端出来。多数是卖尿,小小一缸尿,也催生了很多商业机密,有人会在尿里掺水,人们讨论某个人爱占便宜,会说“他是一个卖尿也要掺水的人”。有人决不掺假,但是酷爱讨价还价,一缸尿端出屋来又端进去,一直待价而沽,谈了好几家才脱手。
没错,道在屎尿中矣。
其实,孙悟空让猪八戒在稀柿衕的“屎难”中独担大任,也是有科学根据的。因为,猪似乎与人粪肥料,也有分不开的缘分。
去年在鄂西乡下旅行,常见与猪共处一室的厕所。只一栅栏之隔,猪在旁边,专注地注视你出恭整个过程。在广西乡下旅行时,则遇到厕所在猪圈的上面,出恭时,能听到木板的下方传来猪们哼哼声。这两种设计,都非常考验出恭者的心理素质。
我本以为这些纯为省地方计,后来才知道,将人粪、猪粪以及猪圈里的泥,混合而成之后的肥料,是比单纯的人粪更营养了千万倍的肥料,是以将厕所和猪圈弄在一起,也是为处理肥料时方便。
还是再说吾乡,老人哄小孩睡觉的经典故事中,有一个经典主角则叫“猪哥精”,猪哥精成天晒蔗干,他为啥晒蔗干呢,因为蔗干可以作为手纸,便后可屁股。然后他遇到一个老坏人,坏人跟他讨蔗干,他不给……接下去各种无厘头。每个孩子听到这个故事,莫不如听到《西游记》中的稀柿衕那样,笑到打跌。猪和屎,两种滑稽的事物相加,像烟花一样,爆破、绽放,出现了倍增的效果。

与屎尿屁有关的民间语文,它们迷人的high点是什么呢?就在这种无底线的滑稽。种种滑稽相加,无是无非,不只令孩子们且惊且喜,更令成年者感到禁忌都摇摇欲坠,童年正跃跃欲试。
比如有个叫《射屁股的箭》的民间故事,讲一个人吹牛自己射箭“箭箭不离沟子门”,于是官府听到了,引进人才,让他上山打虎,去边塞打番人。你说会射箭就会射箭吧,还得非往屁股射,官府也是醉了。另一个民间故事叫《狗耕田》,一棵摇钱树,好人一摇就落金钱,坏人一摇就落狗屎。尤记这故事的high点是,茫然的坏人急着把狗屎往袋子里装,咦,怎么黏糊糊臭哄哄?再一看……就在这里,欢乐又像烟花般腾一声爆发了。这些恶趣味的故事,都是如此粗砺又那么放肆;如此无聊又那么风致。
我喜欢的童话作家粲然,写过一个关于屎尿屁的童话叫《噼里啪啦岛的小屁孩》,这个噼里啪啦岛上到处都是屎,有个叫唐嬷嬷的人专门帮人生小孩,放一个屁就是一个小孩。有的屁声漫长,生出来的孩子个头高大,慢性子,有的屁声是快速且有节奏的,由此诞生的小屁孩机巧灵活,还爱音乐,有的屁声欲言又止,那么诞生出来的小屁孩就比较内向,热爱哲学天文学这些向终极问题致敬的学科。
在这个故事里,屎尿屁的低级趣味,滑稽之余还发展出温情脉脉;而热爱屎尿屁的小孩们,这一次,干脆变成了屁本身。这想象让他们刚从稀柿衕的满天大粪中出来,又迎来另一个新高潮,他们读得百感交集,五味俱全,他们又发呆又爆笑。
在热爱屎尿屁的孩子眼中,不分污浊与洁净,甚至无论善恶是非。对于道貌岸然的世界,他们像孙悟空一样发出天真的嘲笑。我要感谢他们的趣味的指引,让我读到了稀柿衕的屎,我看到了大粪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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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发表于 2016-4-18 17:35 |只看该作者
爱是怕你生病,怕你老,怕你死陈思呈



【一】

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母亲节那天带回一张感恩卡,老师要求做的。我问孩子感恩什么,他说,如果没有妈妈,就没有人把他生下来。
对这么大的孩子来说,没法跟他解释他的出生很可能只是一个意外的结果。至于养育之恩也很值得商榷,我们在这过程中的坏脾气、自私、无知等等还少么?我怀疑,感恩这种说法,潜台词其实是“妈妈很辛苦,所以你要听话”。
总之,让孩子感恩我,简直让我有沐猴而冠之感。但是,我愿意孩子爱我,我也愿意爱孩子,爱很美好,爱是荣耀。身为人母,是一个学习爱的好机会,因为,我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懂得怎么爱。
有一次和孩子聊天,我表忠心,乱抒情,说,妈妈就算再生一个孩子,也最爱你。他说,可是如果他很会干家务活、英语也很好、上课又很乖、老师看到你就夸他呢?我听了心里默默点个赞,因为他说的这些,恰好就是他经常被我挑剔的。但我还是鸭子嘴硬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即使他有这些优点,可是你的优点他没有。”孩子又问:“那如果我的全部优点他都有,而我的缺点他都没有呢?”我说:“这不可能。”再想想又说:“反正妈妈最喜欢你这个样子,即使你的缺点我也喜欢,每个妈妈都喜欢自己孩子的一切。”
说完之后,我都觉得自己虚伪,比胡兰成还虚伪。我真的喜欢他的一切,包括缺点么?在他不做作业的时候叉着腰大喊大叫的人是谁?他被老师告状的时候满脸黑线的人是谁?心情不好就不愿意陪他的人是谁?一忙起来就把他往外送的人是谁?
但是,说这些,也不是要谴责自己。我不好意思把母爱描摹得太美好高尚,但同时,也不应该矫枉过正地对自己狠批私字一闪念。我想,我欣赏的母子关系,是有大量友谊成分的,我们形成友好互助学习小组,在整个成长大业中,切磋有时,进步有时,帮助有时,吵架有时,斗殴有时,共享有时,分担有时,批评有时,赞叹有时。




【二】
我妈妈是一个非常爱孩子的人。老家有谚,“田螺为仔死”,形容那些为了子女连命都可以不要的人,我妈就是这种人。





她的所有努力,都指向一个方向,希望我的日子过得好。
这似乎是一句废话。谁不希望孩子过上好日子?
但是,期望过重,孩子会觉得自己没资格过得不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生活因被赋予重望,也不能轻抛浪掷,务必小心轻放,如履薄冰,“承受着重负,支付自己的翅膀”。
“希望你过得好”,这是一种期望,更是一种设定。——为了免于艰苦和潦倒,先设定你不能过上艰苦和潦倒的生活。由于害怕万一落到艰苦潦倒,先渲染艰苦潦倒的可怕。
所以,某一天,我突然想,我是否不应该有这样的设定。
事实上我们怎么就不能过得更\L丝一点呢?相比于具体的困难,假如把一种“输不起”的情绪传染给了孩子,让他觉得生活是紧张的,岂不是更大的伤害么?
我怕他受苦,怕他受骗,但我这种“怕”,已经比受苦和受骗本身,更加可怕。这种戒备的心情,已经在困难来临之前,先加大了生活的难度。
一个若无其事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如果我希望我的孩子能成为一个若无其事的人,我先是要成为一个若无其事的母亲。
我能否成为一个若无其事的母亲?我知道,这很难。我贪婪,脆弱,虚荣,无法跨越这些人性的弱点,何况,当我意识到我必须若无其事,已经说明我不可能若无其事了。
但有一个方法对我是有用的。我这样想,——为什么我们要一直都过得好呢?凭什么我们要一切顺意呢?我们既不比别人聪明,也不比别人勤奋,甚至还不比别人善良,那么,为什么不能在分配到不太好的运气时,更无所谓、更坦然呢?
这个想法令我自由一些,记下来,与孩子共勉。




【三】
刚刚读东野圭吾的小说《信》,有个细节是,刚志以为弟弟直贵喜欢吃糖炒栗子,后来直贵回忆,喜欢吃糖炒栗子的是妈妈。他们两兄弟小时候和妈妈从百货商店买回来,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剥了皮递给妈妈吃,因为喜欢看妈妈吃栗子时高兴的脸。——在两兄弟眼中,那个辛苦的妈妈高兴的时候大概很少吧。
小宝四五岁的时候,我问过他,什么是爱。他不假思索地说,爱是怕你生病,怕你老,怕你死。
那时候,我自己的妈妈生了重病,小宝这句话一定与这件事有关。他这句话我一直记得,我觉得这是他对爱的练习册上第一句诗句。
对妈妈的爱,是孩子在人世上第一次练习爱。每个孩子都爱妈妈。他怎么可能不爱这个从睁眼第一眼看到的人呢?他们骨肉相连,每天都在一起,他怎么可能不本能地希望她高兴、希望她为自己骄傲、希望她对自己满意呢?
孩子是通过爱妈妈而爱这个世界的。人,总是通过爱一个人,而爱所有人。我希望更好地给出孩子这个机会,是因为,我知道很多孩子,并没有好好爱自己父母的机会。
是的,骨肉相连的两个人是会在情感上失散的。至于如何失散,那一天往往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时候到来。有过这样的父母,觉得让孩子爱自己是没必要的,甚至是不应该的。因为那意味着自己不够无私。也有过这样的父母,甚至觉得爱不爱的很空洞,更紧要的是管好你,你的生活、前途、一切。
想到直贵的妈妈吃糖炒栗子这个故事,在中国的版本中,它还有一种可能。那个辛苦而伟大的妈妈,把栗子往孩子们跟前推,说,你们吃吧,妈妈不饿。……很多很多年后,两个孩子长大了,他们才发现,其实妈妈最爱吃的就是糖炒栗子,但为了让孩子多吃点,她忍住了。
他们与一种甜蜜擦肩而过了。
妈妈吃栗子时的笑脸,对于直贵来说,是何等无可替代,只有直贵自己知道。一个孩子能让妈妈高兴地笑起来,他会多么快乐,他在这件小小的事上,尝到自己人生最初的力量。
直贵初中时他妈妈就去世了。后来是很多冷彻骨髓的日子,但我替他感到安慰,他起码有过一个回忆:他妈妈吃了很多板栗。这一幸福的时刻持续了很久很久,他可以反复回味,就直到那么多年、那么多年之后,他到监狱中给哥哥唱歌的时候,所想到的也是:“哥哥,我们也有幸福的那一天吗?我们在一起交谈,就像我们两个给妈妈剥栗子时那样。”——回忆中那个时刻,已经是他心中幸福的图腾。
他当然感谢妈妈,不止因为她爱他,更因为,她给了他流动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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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发表于 2016-4-22 14:49 |只看该作者
昨天,新闻界最高荣誉普利策奖公布。美联社4名女记者揭露东南亚海鲜业中的劳工奴役现象,获得了今年普利策最高荣誉“公共服务”奖。能拿到这个奖,不只因为她们深入虎穴式的报道。而是在他们调查出这样重磅的消息之后, 先做了一件事。就来说说她们的故事...

这组花了整整一年时间、冒着生命危险写出来的报道,揭开了泰国海洋水产品捕捞行业里广泛存在了几十年的罪恶行径,解救了2000多名被囚禁、被虐待奴役了几年乃至几十年的非法移民,让美国和欧洲各国政府开始考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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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发表于 2016-4-24 18:23 |只看该作者
这次我们要讲的是《诗经》中《邶风》跟《卫风》里面的三首诗:《绿衣》《燕燕》和《硕人》。为什么这三首诗要放到一起讲?是因为这三首诗牵涉到距今2500年以前,一个美女她一生的故事。
这个美女是贵族,齐国人,当时是春秋时候,她是齐国太子的亲妹妹,姓姜,历史上没有记载她的名字,她是作为齐国的公主嫁到卫国去的,这个卫是保卫的卫,《卫风》这个卫。后来战国还有一个魏,是委旁一个鬼,那个是战国,这个是春秋。
她嫁给卫国的国王卫庄公,所以后来历史记载她的名字就称为她叫庄姜夫人,就是卫庄公的夫人,所以前面也安个庄,她姓姜,所以叫庄姜,她真实的名字没有留下来。
她的娘家齐国,是当时春秋五霸中间的最强大的一个国家。所谓春秋五霸:齐桓公,山东;晋文公,山西、河北;宋襄公,河南大部分都是他的;秦穆公,在中原的最西边,陕西、甘肃;然后长江南就是楚庄王,称为五霸。这五霸中间,最富的、最强大的是齐国,齐国在东端,靠到海,所以在那个时候人们称它叫东帝,帝国的帝,秦国是在最西边,被称为叫西帝。秦国的武力很强,齐国的国力很强。
流沙河,摄影:江树

那么一个大国的公主,嫁到小小的卫国来,这个卫国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今天的河南省的东北部,安阳、林县、滑县、淇县这一带,淇县就是卫国的首都。庄姜这样一个女子作为齐国的公主嫁到小国卫国这边来,这样的婚姻本来就不是自由婚姻,自由婚姻在当时只有民间才可以,贵族的婚姻,特别是王族的婚姻全是政治婚姻。卫庄公为了要巴结最强大的齐国,一定去求了很多次婚,齐国才把这个公主,而且是特别漂亮的一个公主,嫁给卫庄公。
结果这个政治婚姻跟美女就发生冲突,这个美女大概不懂好多政治,没有那个思想准备。嫁过去了,她心想自己是这样漂亮,卫庄公一定会很爱自己,结果不然。卫庄公之所以去求这门亲,只是为了外交的需要,依靠一个强大的靠山。结果呢,卫庄公就不理她,始终不和她同居,因此她也就没有生育,一辈子都没有。
原来卫庄公喜欢的是他的一个宫女,一个地位非常低的女人,这个女人很快就给他生了一个娃娃,卫庄公特别宠爱这个娃娃,这个娃娃的名字叫州吁。这个娃娃从小就受到宠爱,是因为卫庄公很喜欢他的妈,但他的妈又名不正言不顺,不是夫人,连妃都不是。
这个州吁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又深深感到耻辱,因为他没有正当的名分。所以性格变得非常坏,不正常。小小一个娃娃,少年的时候州吁就喜好兵。什么叫“兵”?武器!从前“兵”字的意思不是什么soldier,是武器,他从小就爱弄刀弄枪,拿现在来说就喜欢玩点核弹、炮弹这些。在朝有大臣,其中一个叫石碏的,就多次出来在卫庄公的面前指责,就说那个娃儿不行,那样子搞要不得。(但)卫庄公都迁就他(州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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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发表于 2016-4-24 18:24 |只看该作者
关于4月18日微博上热传的这个“快递小哥不慎剐蹭正在倒车车辆 遭车主狂抽耳光”,给人的第一印象甚至不是直接的愤怒,而是诧异、惊悚,会错以为自己看的武打片。

一个貌似稳重成熟的中产阶级中年人,不断伸手一次又一次将响亮的耳光扇向快递员,他嘴里始终都在教训、呵斥和谩骂,他器宇轩昂、理所当然。情急之下的一记耳光绝对不过瘾,如果仅仅是气愤和一时兴起,那一次所谓失手的暴力行为足以说明问题,可我们所看到的视频中呈现出来的是,他尽管被拦住,但还是数次冲出阻拦,将自己的大手趾高气扬地扇向了毫无防范的快递员。在中年男人的表情里,你看的全是理所应该
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的、被我们亲切称呼为“快递小哥”的这个年轻人,既没有躲闪,看上去也不是畏惧,而是懵了地在解释,甚至是一次次上前企图让对方理解和原谅自己。但是他得到的结局显然不是对方的宽谅,哪怕是一丝同情、基本的善意或者暴力之后立刻恢复意识也没有,而是对方一次又一次变本加厉地将耳光响亮地扇向了他的脸。
如果中年男人被冒犯到如他行为和语言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那么他可以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用力在对方头上砸出个血窟窿来;如果中年男人觉得城市人就有资格教训不懂规矩的农村人,在对方的冒犯面前自己怒不可遏和有一种拔刀相助为民除害的欲望,那么他可以杀了这个不懂规矩的农村人,以儆效尤的同时也斩草除根。因为某一类人的所谓不懂规矩大多是骨子里的,那种眼光和见识以及习惯会随身携带贯穿他整整一生,你仅仅斥责和挥舞手臂扇他几记耳光是无法令其彻底改正的,你的暴力行为看似强悍,但无法剔除一个已经生而为人的人的基因。
所以,你不如杀了他。
只有将其从这个星球上,也就是你的眼前彻底清除掉,才能让类似的行为不再发生。不再发生的含义包括你从今以后出门不会再碰到这个人挡你的路或者剐蹭你的黑色轿车,也包括你的激情杀人、暴力惩治还会帮助到其他人,你的行为看似是一己之见但却起到了维护北京人民的权力和惩恶扬善的目的。

但你为什么不杀了他呢?你缺乏勇气,还是手边没有合适的杀人工具?你之所以没有让一起剐蹭交通事件变成喋血街头的杀人事件,是因为你没有把握在动手之后可以顺利达到目的,还是因为你觉得杀人犯法实在不值得?
那你怎么有上下翻飞连扇对方数个耳光的勇气呢?那你怎么就觉得此时此刻扇耳光就是名正言顺的、正义的呢?如果你不够气愤和所受到的伤害不足以杀人,难道这件事值得你如此羞辱般地对待同为人类的对方?
试想一下,一个典型的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愿意的是出卖一把子力气,愿意在辛苦与勤劳中挣得一份属于自己的人生。他能接受起早贪黑这等传统而必然的体力上的付出,但没有义务做好被你们城里人随时修理的心理准备。快递员所表现出来的束手无措和蒙圈状态,让人甚至可以去猜想,他愿意去接受对方的暴力侮辱,愿意用歉意来改过自新,愿意用卑微的脸去弥补对方和令对方消气……他可能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他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难以承受,他可能对眼前的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完全屈服,他甚至愿意以尊严换来偃旗息鼓,只要对方肯放过自己。
你再试想一下,一个生活质量不错的首都北京的中产阶级中年男人,可能先是遇上了点不顺心的事,正在倒车,被一快递的车剐蹭,他可能觉得自己完全没理由接受这种无妄之灾,他要证明自己的无辜和不幸并畅快发泄出来,所以用挥舞的右手不断抽向对方的脸颊。可他这真是因为自己委屈吗?他这真是因为自己受到了除了暴力无法解决的伤害吗?他这真的是如他骂词中所说的那种气愤吗?都不是,他的行为体现的是,他要以他北京中产阶级有钱人的身份,来教训这个没有交通意识和冒犯自己的来自农村的务工青年
一个不但拥有城市户口且还是这座城市的坐地户,就有资格来教训从农村来城市务工的人?作为读者的你,看到此处不难做出一个否定的回答。换言之,在我们头脑清晰和稍微具有一点常识的人眼里,城市人没有理由对农村人给予暴力的教训,甚至我们还愿意讲出来,出于公平,我们是平等的、没有本质区别的人。但事实上,以这位腰间别着车钥匙的中年男人来说,他确实有资格来发出类似的这种教训,甚至在我们表面上这些道貌岸然平时可以口口声声正义和公平的人的内心深处,也充满了“农村人应该被教训”、“城市人可以不再压抑自己,在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面前施以暴力”的心念。
视频中的故事强化了对比,以及恶和暴力在善和胆怯面前的肆无忌惮,它放大了我们日常生活随处可见的行为,以至于我们作为观众都会发出愤怒。但实际上,生活中大量的、比此更常见但没有如此极致的画面,我们对之是没有强烈感觉的,甚至得出刚刚那种“反愤怒”的邪恶表情也是常态。
不懂得谦让、不懂得交通规则,和随地吐痰、公交车上大声喧哗一样,被我们用更激进暴力不知羞耻的行为所唾弃。今天你为这个中年男人下车扇快递员耳光而出离愤怒,那正是建立在你昨天对所谓不文明施以厌恶和抱有敌意的惩治心态基础之上才会发生的。
我们这里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拥有平等的国度。居高临下是每一个国民早早就被教化过的。如果身在高位,你要学会俯视,甚至轻薄的怜悯也要掌握;如果不幸生在低位,那就要学会谦卑和立志有朝一日改变命运。

我们习惯接受文明的,同时也习惯接受用文明的名义来绞杀不文明和冒犯文明的行为。倘若这位北京中年男人下车之后没有伸手打人,而是将一口口水吐向了快递员,并伴随语言的羞辱,我们会觉得这过分吗?倘若北京中年男人不但没有打人,也没有骂人,而仅仅是以文明的名义,来不断羞辱快递员,并以“农村人不好好在家待着非得来我们城市瞎起哄”进行身份和地位的攻击,我们还会如此愤怒吗?
我猜,哪怕你仍会觉得不妥,但这样的视频内容是不会有真实发生的那个之强悍的传播力度。但事实上,这“一种真实”和“两种假设”的内在因子和化学成分相似,所持的不平等和以强凌弱的态度是一致的。
一次无意的剐蹭,不可能直接导致那么多的一记接一记的顺其自然的耳光,只有嫁接上“城市VS农村”、“不文明对文明的冒犯”、“卑贱的人生遇见了风调雨顺的既得利益”,才会发生趾高气扬给唯唯诺诺一次以数记响亮耳光为过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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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发表于 2016-4-24 18:27 |只看该作者
关于4月18日微博上热传的这个“快递小哥不慎剐蹭正在倒车车辆 遭车主狂抽耳光”,给人的第一印象甚至不是直接的愤怒,而是诧异、惊悚,会错以为自己看的武打片。

一个貌似稳重成熟的中产阶级中年人,不断伸手一次又一次将响亮的耳光扇向快递员,他嘴里始终都在教训、呵斥和谩骂,他器宇轩昂、理所当然。情急之下的一记耳光绝对不过瘾,如果仅仅是气愤和一时兴起,那一次所谓失手的暴力行为足以说明问题,可我们所看到的视频中呈现出来的是,他尽管被拦住,但还是数次冲出阻拦,将自己的大手趾高气扬地扇向了毫无防范的快递员。在中年男人的表情里,你看的全是理所应该
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的、被我们亲切称呼为“快递小哥”的这个年轻人,既没有躲闪,看上去也不是畏惧,而是懵了地在解释,甚至是一次次上前企图让对方理解和原谅自己。但是他得到的结局显然不是对方的宽谅,哪怕是一丝同情、基本的善意或者暴力之后立刻恢复意识也没有,而是对方一次又一次变本加厉地将耳光响亮地扇向了他的脸。
如果中年男人被冒犯到如他行为和语言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那么他可以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用力在对方头上砸出个血窟窿来;如果中年男人觉得城市人就有资格教训不懂规矩的农村人,在对方的冒犯面前自己怒不可遏和有一种拔刀相助为民除害的欲望,那么他可以杀了这个不懂规矩的农村人,以儆效尤的同时也斩草除根。因为某一类人的所谓不懂规矩大多是骨子里的,那种眼光和见识以及习惯会随身携带贯穿他整整一生,你仅仅斥责和挥舞手臂扇他几记耳光是无法令其彻底改正的,你的暴力行为看似强悍,但无法剔除一个已经生而为人的人的基因。
所以,你不如杀了他。
只有将其从这个星球上,也就是你的眼前彻底清除掉,才能让类似的行为不再发生。不再发生的含义包括你从今以后出门不会再碰到这个人挡你的路或者剐蹭你的黑色轿车,也包括你的激情杀人、暴力惩治还会帮助到其他人,你的行为看似是一己之见但却起到了维护北京人民的权力和惩恶扬善的目的。

但你为什么不杀了他呢?你缺乏勇气,还是手边没有合适的杀人工具?你之所以没有让一起剐蹭交通事件变成喋血街头的杀人事件,是因为你没有把握在动手之后可以顺利达到目的,还是因为你觉得杀人犯法实在不值得?
那你怎么有上下翻飞连扇对方数个耳光的勇气呢?那你怎么就觉得此时此刻扇耳光就是名正言顺的、正义的呢?如果你不够气愤和所受到的伤害不足以杀人,难道这件事值得你如此羞辱般地对待同为人类的对方?
试想一下,一个典型的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愿意的是出卖一把子力气,愿意在辛苦与勤劳中挣得一份属于自己的人生。他能接受起早贪黑这等传统而必然的体力上的付出,但没有义务做好被你们城里人随时修理的心理准备。快递员所表现出来的束手无措和蒙圈状态,让人甚至可以去猜想,他愿意去接受对方的暴力侮辱,愿意用歉意来改过自新,愿意用卑微的脸去弥补对方和令对方消气……他可能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他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难以承受,他可能对眼前的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完全屈服,他甚至愿意以尊严换来偃旗息鼓,只要对方肯放过自己。
你再试想一下,一个生活质量不错的首都北京的中产阶级中年男人,可能先是遇上了点不顺心的事,正在倒车,被一快递的车剐蹭,他可能觉得自己完全没理由接受这种无妄之灾,他要证明自己的无辜和不幸并畅快发泄出来,所以用挥舞的右手不断抽向对方的脸颊。可他这真是因为自己委屈吗?他这真是因为自己受到了除了暴力无法解决的伤害吗?他这真的是如他骂词中所说的那种气愤吗?都不是,他的行为体现的是,他要以他北京中产阶级有钱人的身份,来教训这个没有交通意识和冒犯自己的来自农村的务工青年
一个不但拥有城市户口且还是这座城市的坐地户,就有资格来教训从农村来城市务工的人?作为读者的你,看到此处不难做出一个否定的回答。换言之,在我们头脑清晰和稍微具有一点常识的人眼里,城市人没有理由对农村人给予暴力的教训,甚至我们还愿意讲出来,出于公平,我们是平等的、没有本质区别的人。但事实上,以这位腰间别着车钥匙的中年男人来说,他确实有资格来发出类似的这种教训,甚至在我们表面上这些道貌岸然平时可以口口声声正义和公平的人的内心深处,也充满了“农村人应该被教训”、“城市人可以不再压抑自己,在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面前施以暴力”的心念。
视频中的故事强化了对比,以及恶和暴力在善和胆怯面前的肆无忌惮,它放大了我们日常生活随处可见的行为,以至于我们作为观众都会发出愤怒。但实际上,生活中大量的、比此更常见但没有如此极致的画面,我们对之是没有强烈感觉的,甚至得出刚刚那种“反愤怒”的邪恶表情也是常态。
不懂得谦让、不懂得交通规则,和随地吐痰、公交车上大声喧哗一样,被我们用更激进暴力不知羞耻的行为所唾弃。今天你为这个中年男人下车扇快递员耳光而出离愤怒,那正是建立在你昨天对所谓不文明施以厌恶和抱有敌意的惩治心态基础之上才会发生的。
我们这里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拥有平等的国度。居高临下是每一个国民早早就被教化过的。如果身在高位,你要学会俯视,甚至轻薄的怜悯也要掌握;如果不幸生在低位,那就要学会谦卑和立志有朝一日改变命运。

我们习惯接受文明的,同时也习惯接受用文明的名义来绞杀不文明和冒犯文明的行为。倘若这位北京中年男人下车之后没有伸手打人,而是将一口口水吐向了快递员,并伴随语言的羞辱,我们会觉得这过分吗?倘若北京中年男人不但没有打人,也没有骂人,而仅仅是以文明的名义,来不断羞辱快递员,并以“农村人不好好在家待着非得来我们城市瞎起哄”进行身份和地位的攻击,我们还会如此愤怒吗?
我猜,哪怕你仍会觉得不妥,但这样的视频内容是不会有真实发生的那个之强悍的传播力度。但事实上,这“一种真实”和“两种假设”的内在因子和化学成分相似,所持的不平等和以强凌弱的态度是一致的。
一次无意的剐蹭,不可能直接导致那么多的一记接一记的顺其自然的耳光,只有嫁接上“城市VS农村”、“不文明对文明的冒犯”、“卑贱的人生遇见了风调雨顺的既得利益”,才会发生趾高气扬给唯唯诺诺一次以数记响亮耳光为过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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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发表于 2016-4-24 18:29 |只看该作者
4月15日曝出的川师大断头命案,本来不打算置评。这件令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恐怖残杀案件,虽然案情细节超出人们的经验和想象,但人群中这种特异性的小概率事件总是难免会发生。将它过度诠释,或者试图从中提取出普遍的“问题”,可能都是不恰当的。仅仅从案件本身而言,并不必然与学校或教育有关;以案发时保安距离现场只有十几米为由质疑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能是不妥当的。
在我看来,这件命案真正令人不安的还不是案件本身的血腥残暴,而是这么血腥残暴的凶杀命案,竟然被精心地掩盖了起来。从案发的3月27日,到曝出的4月15日,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如此令人恐怖的凶杀命案被学校和警方精心地掩盖,外界一无所知。

按说,这种特异性的小概率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有限,警方如果秉公办案,也无须要掩盖什么。案情及时在第一时间公布,不仅有助于减少公众对案件的猜测和怀疑,更能够消弭公众的不安。这种小概率事件正是因为具有特异性,寻常的管理或者预案并不能常规性地纳入工作范围,所以某种意义上具有防无可防的特点,也因此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学生、任何一名公众身上,所以公众当然有权了解案情的必要信息。
可是,学校和警方在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披露案情的任何信息。甚至在川师大的网站上,从3月27日迄今,发布了50余条学校要闻,无一字涉及此事。案情竟然是受害人家属披露的。受害人家属将所了解的案情细节在微博上披露,这件令人惊愕的校园残暴凶杀命案才得以为外界所知晓,进而引爆舆论。
随着受害人家属公布案情,学校和警方对此事的缄默被打破,关于此事为何被精心掩盖的各种“流言”也开始迅速地得到传播。例如,凶嫌的家庭背景、学校和警方之所以掩盖的阴谋论猜想、对学校管理的质疑,等等。正常的机构在此时应该倍感压力,及时“亡羊补牢”,弥补因为掩盖信息而导致可能的声誉受损。
有意思的是,学校在舆论已经哗然的情况下,对此事的应对措施竟然是升级的封锁和屏蔽。记者进校试图采访,遭到成队保安的拦阻和拒绝,甚至在校园里拍摄与案情无关作业的本校学生也受殃及,被保安阻止了。
警方的反应更是令人诧异。办案警方竟然要求披露受害人信息的受害人家属给警方写致歉信,并指其为“泄露国家机密”,要求受害人家属交出微博账号和密码。什么时候开始,受害人的信息成为“国家机密”了?如果当地警方的逻辑能够成立,那这个国家的“机密”将多到足以压垮13亿头骆驼。
案情被披露后,警方和学校才被动地发布了关于本案语焉不详的公告。其中,完全不提公众最关心,也是整个社会人们最担心的涉及法律公正有关的凶嫌的信息。特别是在“流言”已经广为传播,直指凶嫌背景为警方子弟、学校和当地警方被“公关”的情况下,只字不提凶嫌信息,实在是令人不可理解。
川师大关于本案的公告

如果说,学校和当地警方担心因为离奇命案而损害治安声誉,因此遮遮掩掩尚情有可原。但是在案情已经被披露,而且“流言”四起的时候,仍然遮遮掩掩,那损害的就不仅仅是治安声誉,而是学校诚实与能力,警方办案是否秉公执法以及公正与否。
既然学校和警方不惜损害自身声誉,也要一意孤行地遮遮掩掩,那么最可能就只有两种解释。从阴谋论的角度,学校和警方因为凶嫌家庭背景为体制内公职身份所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近些年曝光出的多起警方参与伪造证据为亲者脱罪或构陷无辜的先例,所以这种阴谋论的推测并非空穴来风。另一种解释则假设学校和警方确实没有偏袒,也无阴谋私心,那就只能归咎于这两个机构令人匪夷所思的愚蠢,以为在互联网时代,靠把头埋进沙子就能够回避压力
说实话,我宁可相信学校和警方是因为愚蠢,才颟顸地试图遮掩已经天下哗然的残暴断头命案,这样至少不会对法律公正过于绝望。可是,关于本案的神奇“逆转”果然就发生了。
学校和警方一直掩盖的凶嫌的信息被媒体采访获悉,果然与之前的“流言”一致,凶嫌藤某父母皆为某监狱的公职人员身份,其爷爷也是一位监狱离休人员,可以称得上是司法系统的公职世家。
更令人惊奇的是,凶嫌家属果然在舆论哗然的情况下,声称凶嫌有精神病,有过两次自杀史。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哪怕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也仅仅在犯罪行为发生时处于发病期才有可能减轻或免责。如果犯罪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并未处于发病期,或者即使处于发病期、但没有证据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不受意识控制,那么就构不成减轻或免责的法律要件。至于凶嫌是否可能在案发时正好处于精神病发病期,就需要通过及时公布的案情细节,以及透明公正的司法精神鉴定来予以澄清。不公布案情细节,缺乏透明公正的司法精神鉴定,什么样的鉴定书不能“炮制”出来?
无论学校、警方和凶嫌家庭愿意不愿意,当案情被披露后,从相关披露的案情细节,看不出凶嫌有任何可能减轻或免责的精神病发病迹象。他事先买好不锈钢菜刀,然后把受害人叫到宿舍的学习室,然后50多刀残暴地剁杀受害人,然后告知其他同学报警。整个过程他完全清醒,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看不出有任何出现幻觉、意识朦胧的迹象来
不言而喻,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能干出残暴剁杀受害人的凶嫌,往往反映了他的心理变态。但心理变态并不等于可以免责的精神障碍,更可能反映的是他的反社会人格障碍。事实上,绝大多数令人发指的暴力犯罪者都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这种人格障碍甚至被称为“犯罪人格”。尽管反社会人格障碍者未必就一定会犯罪,但严重的暴力犯罪却往往与犯罪人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有关。

其实,不管凶嫌是人格障碍也好,还是其父母声称的抑郁症、自闭症,或者可能构成减轻或免责的精神分裂症,从他极端变态的剁杀受害人来看,他必然存在着由来已久的心理人格问题。这其实从川师大对入学新生进行的心理普查就可以查询到。
每年新生入学后的10月,川师大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都会组织对各个学院的新生进行心理普查,使用量表为SCL-90(Self-reporting Inventory,症状自评量表)、SDS(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抑郁自评量表)、EPQ(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艾森克人格问卷)。其中的SCL-90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门诊检查量表。如果凶嫌藤某具有某种心理精神障碍,那么通过心理普查的统计分析结果就能够反映出来。
那么,就坐等川师大适时公布凶嫌的心理普查结果。如果学校想帮助凶嫌,那么公布其心理普查报告并且其中确实反映精神病性的障碍,那也不枉顶住压力遮掩了这么久。如果学校想澄清自己的责任,表明并未在此事中有所偏袒,那么及时公布如实的心理普查报告,就能表明凶嫌到底是精神病性的障碍,还是其他不涉及法律规定可予减轻或免责的心理行为障碍。
不过,一个愚蠢到将自己声誉给“黑”掉的机构,恐怕做什么都不会令人信服。不公布会被批评为掩盖事实;公布如果有助于凶嫌又会被怀疑作弊。只有公布而且表明凶嫌并无可能导致法律上减轻或免责的精神病性障碍的结果才更可能被接受。可事实是这样的吗?
一个机构的声誉常常就是这样被愚蠢所败坏掉的。或者是纯粹的愚蠢,或者是坏得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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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发表于 2016-4-24 18:31 |只看该作者

出身南朝,学本洙泗,志在天下,浪迹四海,思想既东且西,观点亦左亦右。目前委身于日本某国立大学任副教授。


《日本外史》导读·下之一日本军国主义源于《三国演义》?
2016-04-23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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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明代中国到江户日本,从《三国演义》到《日本外史》,一本在只是带有朱子学正统史观的历史小说,两百年后,却化身为有政治企图与愿景的小说化历史。


《日本外史》与《三国志演义》

写到这里,读者可能很纳闷,《日本外史》在导读上篇中篇里的分析诠释,看来是一部日本以及东亚政治思想史上的大部头著作,因而并非一般人都会爱读的书籍,可是却为何能从幕末到明治日本一直都是数一数二的畅销书呢?原因除了是,《日本外史》以基于朱子学的尊王攘夷与时代精神契合,进而带动时代风气以外,最重要的是《日本外史》对于幕末明治的日本人,甚至一直到二战结束以前,其实就是一部日本版的《三国演义》

此话怎说呢?简单说,就是读《日本外史》等于复习《三国演义》,如同《三国演义》换成了日本的人物与情节,读《三国演义》等于为阅读《日本外史》做了内容上与思想上的预习。《日本外史》正如书名中外史一词显示,即是野史,因为非正史信史,究其实,更似演义小说。《日本外史》与《三国演义》是一体两面的存在与阅读体验。由于《日本外史》读来有如读历史小说,有如读幕末明治时期日本人早已熟悉的《三国演义》,所以《日本外史》一书才得以大行于世,读书人几乎人人手里一部《日本外史》。

日本人非常喜爱《三国演义》,日本男性尤其沉迷阅读《三国演义》各种的日文翻译版,狂热到漫画,卡通,到电玩都有《三国演义》,对三国里的人物与战役,朗朗上口,牢记于心。日本人对《三国演义》热爱,并非是二战后的现象,而是可以上溯到江户初期。事实上,日本收藏的《三国演义》明代刻本种类数目为全球之冠,今天要研究《三国演义》版本源流,如果不来日本,不可能有扎实的研究成果。

《三国志》11游戏

早在庆长九年(1604),德川幕府的儒者林罗山,在《罗山林先生集》附录卷一的藏书书目中,即有记载《通俗演义三国志》一书。之后,各种明清版本的《三国演义》陆陆续续来到日本,但却一直没有翻刻本或加了训点的原文翻刻本[1]。所谓训点,就是在原文汉文旁边除了加上句读以外,更有日制符号与介系词,方便日本人阅读时将汉文的句型倒装回日文的文法,这样的阅读方法就叫训读。在江户时期一直到今日,日本人读汉文(文言文)多是采取训读法,而非直读。

到了元禄四年(1691),湖南文山翻译的《三国演义》,由京都的书商栗山伊右卫门以《通俗三国志》的书名出版,这亦是第一本翻译为日文的外国小说。根据京都大学金文京的研究,这个《三国演义》的日文译本,并不完全依照原文翻译,而是有加油添醋之处,这些译者加上的部分,往往与日本著名的军记小说《太平记》相似。之后,到了天保七年至天保十二年(1836-1841)之间,出版了《绘本通俗三国志》,将原来的片假名改为对一般人更为易读的平假名,同时加上日本风的插图,使得《三国演义》在日本更加普及。此外,歌舞伎早在宝永六年(1709)于大阪就上演过《三国志》,而人形净琉璃(木偶戏)亦随歌舞伎之后,在享保九年(1724)上演了《诸葛孔明鼎军谈》[2]。因此,可以说在《日本外史》首次出版以前(1836),《通俗三国志》在日本社会的传播,已经相当普及,并且渗透到其他艺术娱乐领域。

三国人物浮世绘,歌川国芳绘

《三国演义》不同于正史的《三国志》,而是继承朱子《资治通鉴纲目》的正统观,以蜀汉为正统,以魏为僭国,这在《日本外史》导论中篇已经详细讨论过。再加上前述,言及在日本流传的版本,并非《三国演义》的原文版,而是翻译为日文的《通俗三国志》,《通俗三国志》增添的语言,又往往与军记小说《太平记》类似,所以,读者读来不很费力,可以将两者联系起来而有亲切感,使得《通俗三国志》在日本更加容易广为接受喜爱。

《太平记》是一本关于日本南北朝之争的小说,小说中亦是寄情于南朝,大力推崇南朝楠木正成(1294-1336)与新田义贞(1300-1338),成功刻画了两位忠臣的伟大形象,深入人心。这亦是日本人从江户时期起,就特别喜爱诸葛孔明的原因,战前甚至有一首著名的军歌《星落秋风五丈原》追悼歌颂忠臣诸葛孔明,便以日本著名诗人土井晚翠(1871-1952)同名诗的第一部分为歌词。因此,从《太平记》到《通俗三国志》,可说是在朱子《资治通鉴纲目》正统观与名分史观的延长线上延伸,以及在日本社会里新一波的扩散。《日本外史》便是继承《太平记》与《通俗三国志》的后起之秀。

《日本外史》与日本军国主义

《三国演义》在史实与创作之间,两者比例是所谓的“七实三虚”,就是七成是史实,三成是虚构。《日本外史》即使不是七实三虚,亦是八九实,而一二虚,就是最多只有八九成是史实,其他则是虚构,捏造或夸大不实,但《日本外史》虚构的历史实有明确的政治的意图,而非纯粹只是为了文学表达或娱乐效果而虚构。赖山阳虚构历史的目的,即是倡导朱子名分史观与正统论下的尊王攘夷,更经由此虚构历史,宣扬日本忠于天皇,不屈服外敌,而是勇于对抗中国/外国,建构关于日本民族历史光荣武威的迷思。这点与世界上许多民族主义的国家建构过程,其实大同小异,不足为奇。以下举两点示范赖山阳如何经由虚构捏造扭曲历史,传达其政治意图。

其一,卷四,《北条氏》言及元朝派兵侵略日本,乃因日本多次严拒元朝要求臣服元朝,又数次斩元使,导致元世祖震怒,派兵十余万侵略日本,而最后元军全军覆没,在《日本外史》中,如此叙述:“大风雷,虏舰败坏,少贰景资等因奋击,鏖虏兵,伏尸蔽海,海可步而行,虏兵十万,脱归者三人,元不复窥我边,时宗之力也。”[3]

《日本外史》对战役多有叙事,此处却简略不详,先说大风雷(台风)败坏元朝的船只,接着就说与元军力战,杀死元军多到海上布满尸体,都可以在海上步行了,结尾说十万元军,只有三人逃离。这段短短不到60字描述,不但简化整个战争过程,而且以文学笔法夸大元军死亡情景,媲美《旧约·出埃及记》摩西劈红海一段,尤有甚者,移花接木,将《元史·外夷一·日本国》中没有逃离日本的残留十万军队中,只有三人逃会中国,扭曲夸大为元军全军只有三人逃回。

《元史·本纪十一·世祖八》至元十八年(1281)就说:“余军回至高丽境,十存一二”,实际上东路军与江南军合算,元军全军大概十五万人左右,以此计算,最起码有一两万人逃回,就算以十万计算,也有最少一万人逃回,总而言之,绝对不是三人而已。网野善彦在《蒙古袭来》一书中,提到日本战前流行三人逃回的说法[4],但他没指出这个荒唐的说法,其实就是源自赖山阳《日本外史》“虏兵十万,脱归者三人”这段。同时,赖山阳这段强调大风雷的作用,亦成为日后元军被神风歼灭的说法。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段夸大扭曲的历史,赖山阳在《日本乐府》里,竟然亦有诗附和,继续推波助澜,《蒙古来》:“蒙古来吾不怖,吾怖关东令如山,直前砍贼不许顾,倒吾檣,登虏舰,擒虏将,吾军喊。可恨东风一驱赴大涛,不使羶血尽膏日本刀!”他恨台风摧毁了元军,所以,不能使所有这些畜生的血滋润日本的刀。这段诗与上述《日本外史》那段互为表里,合读之下,再读此诗,怎能不令日本男子热血澎湃,士气高涨,为尊王攘夷的大义名分抛头洒热血呢?!这就是《日本外史》的扭曲夸大历史的目的,这亦是政治军事浪漫主义的文学表现。

其二,在《日本外史·丰臣氏中》卷十六,记载日本丰臣秀吉派兵侵略朝鲜,在日本即是所谓的朝鲜出兵或文禄·庆长之役,在朝鲜,则是壬辰·丁酉倭乱,在中国便是万历东征。日本迅速横扫朝鲜半岛,之后,明朝派军到朝鲜,先由祖承训大破小西行长,再由李如松攻下平壤城,是为平壤大捷。李如松乘胜追击,然而,在碧蹄馆之战,反遭包围,惨败,李如松几乎丧命。此后,两军战情胶着,于是明朝倾向与日本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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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发表于 2016-4-24 18:33 |只看该作者
万历二十三年(1595),讲和有了进展,明神宗颁发敕谕给丰臣秀吉,册封他为日本国王,丰臣秀吉聆听敕谕时,如此反应:“读册于秀吉之傍,至曰封尔为日本国王。秀吉变色,立脱冠冕抛之地,取册书,扯裂之,骂曰:吾掌握日本,欲王则王,何待髯虏之封哉!”这段丰臣秀吉拒绝明神宗的册封,固然属实,但撕裂册书一事,则是完全虚构捏造,因为,明神宗的敕谕原本今天就存放在皇居的宫内厅里,丝毫无损,千叶县佐仓市的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亦有复制本,我曾亲眼看过。尽管如此,撕裂明神宗册书此一虚构历史,在战前日本是很普遍的历史认识,即使今日恐怕仍有人持有这个虚构的历史认识,信以为真。
明神宗敕谕

这段虚构的历史,亦在《日本乐府》中出现,而且是最后一首,寄托深远,将《日本乐府》《日本外史》两书宗旨呼之欲出-洗刷足利义满接受明代册封为日本国王的奇耻大辱,激发日本人的爱国心,鼓励为日本奉献牺牲。《裂册书》:“史官读到日本王,相公怒裂明册书,欲王则王吾自了,朱家小儿敢爵余,吾国有王谁觊觎。叱咤再喋八道血,鸭绿之流鞭可绝。地上阿钩不相见,地下空唾恭献面。”此诗如同《蒙古来》,高调激昂,有不可一世之气势,而且文字竟然与《日本外史》的文字差不多,可见历史写作与文学创作,对于赖山阳在《日本外史》里,界线很暧昧模糊。
这首诗激发爱国心,无可厚非,但在激发爱国心的同时,亦明显流露如同后来日本军国主义狰狞凶残的一面,请看这两句“叱咤再喋八道血,鸭绿之流鞭可绝”,就是说再到朝鲜国(朝鲜的行政区域分为八道)杀人喋血,鞭打到鸭绿江的水都停了下来,如此的不人道。这实在亦是从朱子学脱逸而出,不在儒学藩篱了。这同时呈现如同赖山阳强烈工具理性的思考(势权机利的现实主义)与高度政治化中立化的道德观如何容易异化变质,同时,赖山阳在《日本外史》与《日本乐府》两书充满了政治浪漫主义的气息,对已经容易异化的赖山阳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更是容易走火入魔。
小岛毅在《靖国史观——重读日本思想》[5]一书里,曾经为赖山阳辩护,指出赖山阳在另一本书《日本政记》里,对丰臣秀吉的朝鲜出兵是持批判态度,但是我以为赖山阳的批判,主要是检讨日本为何战败,而不是纯粹站在道义上来讨论是非对错。所以在《日本政记·后阳成天皇》卷十六,他的评论,即是从“兵所以胜负者,机也”说起,中间说到“不得已而斗者必胜”,接着顺着说“朝鲜与我隔绝大海,本不相干涉,彼未启衅于我,而我无故击之,是以我将士无怒彼之心”,结尾,他说:“其国人皆怒我而拒我,我何以胜之?”
请注意他最后归结在“何以胜之”(如何能打胜战),而不是以儒家自古以来的义战论来讨论,在此他已经再度脱逸。当然,赖山阳的论证尚属清明理智正派,但这种行走边缘灰色地带的国家理性政治思考,在一个责任不明确的政治体系里,就容易糊里糊涂地暴走上“超国家主义”之道,这就是日本大正昭和初期的写照
尽管如此,赖山阳对日本朝鲜出兵的反省,仍是相当深刻,在《日本外史·丰臣氏下》卷十七卷末,外史氏的评论里,他提出一个结构性的解释,说明丰臣秀吉出兵朝鲜有不得不然的原因,原因就在于丰臣秀吉统一日本的方式在“分赃”,将土地大量授予支持他的人或有战功的人,这问题导致丰臣秀吉下面的诸侯很多都是贪得无厌,等到国内统一后,没有土地了,不得不往海外抢夺土地。这个解释至今仍相当有说服力。
原文如此议论:“然吾粪土授之,彼亦粪土受之,未尝德我,而以为当然。彼之所求无穷,而我之所有有尽。以有尽供无穷,其势不得不取之海外以赛之。”真是伟见!文字利落,刚劲有力。虽然,赖山阳,在我看来,与日本后来走上军国主义之路,推动大东亚战争大有关系,但日本从明治末年,日俄战争以后,对世界与东亚形势的判断,则是越来越不靠谱,完全缺乏赖山阳在这段评论里展现的睿智与洞见。
走上军国主义之道
然而,赖山阳另外一个主张,对日本军队的训练与战术,后来的影响,甚大甚为不智,则是在《日本外史·北条氏》卷四卷末外史氏的评论里,他提倡日文所谓的白兵战或中文里短兵相接的白刃战(close combat)。赖山阳这个影响在机关枪发明以后,竟然更加成为日本陆军训练的重点与战术的核心,不得不令人啧啧称奇。
但是回来看赖山阳的评论,就可以看出蹊跷。虽然,赖山阳在《日本外史·北条氏》中对日本与元朝的战役语焉不详,但是在卷末外史氏的评论却是略有着墨,他说他看到元寇图卷,元军以砲礮攻击日本军队,而日本军队只有日本刀,但“挥刀奋前”之下,元军亦无法回击,因为“不暇发焉”。他从这个经验总结说:“盖是时,我未有火器相敌,吾是以知,兵之胜败,在人不在器,我长技自有在为可恃也。”
这就是美化歌颂武士道与膜拜日本刀的原点,主张精神胜利论,小看热兵器的威力。所以,后来日本在二战中,1942年瓜达尔卡纳尔岛战役以来,日本军的“白兵战”都是沦为美军的打靶而已。后期日本战事完全不利时,更是一股脑采取玉石俱焚的“玉碎”以及神风特攻队,对战情毫无助益,亦可以上溯到,受到此段评论中,日本刀的膜拜与日本精神至上论的误导,其中玉碎与神风的意象,都是在上述讨论的《日本外史》篇幅里即有之,想来触目惊心,百多年前的书面文字,竟然在百年后以人命无谓牺牲的悲剧上演。
在幕末对军事国防议题执牛耳的松代藩(今长野县长野市)儒者佐久间象山(1811-1864)对于热兵器-火炮无比重视,而且身体力行,亲自制造大炮枪械,甚至还模仿易经,推其意,发明出一个新的卦-礮卦,大赞礮之为用,与赖山阳形成强烈的对比。佐久间象山还进一步将礮与政治改革结合,所以他说“革故以新”。
《礮卦》:“六五,革故以新,已日乃孚,终用誉命”[6],因此,他在最后说,“后世知者,易之为礮,铸金为弹,合药火之,碎坚及远,以示有备,外邦以畏,中国以肃(按:此处中国指日本),盖取诸睽。”[7]
他自己后来在《省諐录》里,就说的更直白了:“予礮卦之著,不但有益于武学生徒,兼有俾于国家武备”[8],又批评魏源的《海国图志》不懂铳礮,“皆类粗漏无稽,如儿童嬉戏之为,凡事不自为之,而能得其要领者,无之”[9]。以此观之,赖山阳对日本刀的崇拜,不无文人纸上谈兵之嫌,值得警惕。
后来,深受赖山阳《日本外史》启发,而写了《近古史谈》一书的幕末著名儒学学者大槻磐溪(1801-1878),评论朝鲜出兵一事时,就在赖山阳的议论的基础上展开,于是比赖山阳更加脱逸不醇,认为盖世之雄如丰臣秀吉,发兵侵略朝鲜,是势在必行的,而且如果他年轻一点,早五六年出兵,肯定可以瞬间灭掉朝鲜,说不定早于满洲人而征服中国了。他大大推崇古今东西扩大军事扩张领土的政治人物,如丰臣秀吉,忽必烈,亚历山大,与拿破仑。他认为秦始皇汉武帝还沾不上边,这样赤裸裸,嚣张的政治与战略思考,可说几乎是军国主义的前奏了。此外,这本书是还是日本战前中学的汉文教材,可见从《三国演义》,经由《日本外史》,再到《近古史谈》对战前日本影响有多广泛深入。
且看《近古史谈》在征韩之役一条,以下将此段评论全部抄录,他评道:
“太阁征韩之役,世多有议焉者。余则谓,以盖世之雄,立无事之朝,咄咄不堪髀肉之生,则外征耀兵,亦势之所必至,特主将不得其人,加以暗地理,而公之龄亦从颓矣。假使其事在五六年前,而公自任亲征之劳,则转瞬灭韩,旦暮过江,明社之倾,未必不在觉罗氏之先也。故余尝厉论宇内英雄,定为四杰。曰,丰太阁(按:丰臣秀吉)。曰,忽必烈。曰,厉山王(按:亚历山大)。曰,那波烈翁(按:拿破仑)。而秦皇汉武不与焉。猗与!伟哉矣!”[10]
从明代中国到江户日本,从《三国演义》到《日本外史》,一本在中国只是带有朱子学正统史观的历史小说,没有明确的政治意图,没有时代的紧迫感,还是在分分合合的天下大势观里转来转去,还是逗留在对英雄好汉,忠臣孝子的赞叹唏嘘。虽然情节引人入胜,文字流畅,人物刻画鲜明,令人爱不释手,然而,最后不过是茶余饭后的娱乐闲书,如同“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罢了,有对人生历史的乐天豁达,却缺乏政治思想的深度与张力。
然而,《三国演义》到了日本,两百年后,却转身间,化为《日本外史》,成为一本有政治企图与愿景的小说化历史,一本培养日本民族主义与激发爱国心的政治,历史与文学经典。在思想上与情绪上,最后却无意间导致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与暴走,实在令前人再世亦难以想象,令后人如我等难以捉摸历史的吊诡。
无独有偶,四大奇书的另一本《水浒传》,在中国亦在近百年开花结果,致使中国与日本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而在日本,《水浒传》这条上梁山泊的路,就被曲亭马琴(1767~1848)驯服后,牢牢锁在《南总里见八犬传》里了。回顾既往,到底,哪朵绽放是“恶之华”(Les Fleurs du Mal)?(未完待续)
(后记:此文写作前,曾与台湾“中央研究院”陈宜中教授在书信上讨论过,在此铭记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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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8:36 |只看该作者

云也退,独立记者,书评人,译者,译有托尼·朱特《责任的重负》、E.萨义德《开端》,目前有望出版第一本个人作品,距离成为旅行作家只差一张返程机票。由于屡屡提前庆祝还未到来的自由,被视为一个尚可一救的文人和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


莎翁逝世400年读莎翁,会让你和99%的人不一样
2016-04-23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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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李尔王索取爱而未得,他自己感到羞耻,却不曾料到,他索爱的行为也让女儿们感到羞耻——类似的两败俱伤,其实在每一种人际关系里都可能发生,不仅限于父母子女之间。


多读莎翁会中一种毒,那就是,会恍惚地觉得邪恶、残忍、诡诈等等也是高贵的。想一想,有一天你被电话诈骗犯骗得团团转,你被蛮不讲理的人欺负,你在虚拟空间挨了不管是谁的辱骂,小三勒令你丈夫把你甩了,你还能感慨一句:啊,人生如戏,我们都是演员!——这多么可怕。

但是不读莎翁呢?你会跟99%以上的人一样,用庸俗的标准来看别人和自己,你会觉得一个人的一生可以仅仅用成功与失败来衡量,你会觉得一个人不是好就是坏,不是恶就是善。如果你不凑巧还是个热爱真理的人,那更惨:你会把所有不是真理的东西都视为谬误,又怕又恨,还特紧张。

To read or not to read?莎士比亚就给你留了两条路——说这话不夸张,莎翁是一个改变人类认知的人,有他和没他,他之前和他之后,人的思维活在不同的次元里面。比如说,在《李尔王》之前,不会有人觉得像李尔那么一个糊涂的老混蛋有啥值得叹为观止的地方。犹记若干年前,在上海大剧院,看台湾人吴兴国肩扛一根棍子的独角戏《我是李尔》,边看边想:亏得有莎士比亚,连衍生品都那么好看。

《我是李尔》剧照

李尔王真的是个老糊涂虫。一个大国之主,一个父亲,怎么能向女儿提出“你们三个谁最爱我”这种荒唐的问题呢?这不是逼着她们表演忠诚吗?有孩子们的父母,首先就必须从李尔身上汲取这个教训。你看看李尔都做了些什么:他本来已经打算把王国留给小女儿考狄莉娅继承,结果,李尔的长女和次女见有机可乘,纷纷献出阿谀,而考狄莉娅正直而骄傲,不屑于表态,父王觉得自己看错了人,勃然大怒,宣布与她断绝父女关系。

羞辱一旦起头,就难以了断,李尔用问题来羞辱女儿们,回头就被女儿羞辱。两个恶女把父亲赶出王国,逼得他无路可走,风霜雨雪毒蛇猛兽都在攻击他。按理说李尔一时糊涂,报应不至于如此深重,可是事实就是面对邪恶,他也失去了代表正义力量的资格。莎翁在这里发出的警告,真够得上“振聋发聩”四个字。

安东尼·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里说,写《李尔王》时候的莎士比亚,“倘不是积劳成疾,必然是染上了性病”。他表现得太悲观厌世了,李尔在荒原里浪游时反思,把堕落和疾病的根源都归于女人,莎翁写到这里,好像他自己也失衡了,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性恶论者,“将人世视为忘恩负义、伪善狡诈、人伦颠倒的地狱。”与此同时,李尔又对自己所承受的羞辱后果感到愤慨与羞愧——这些情感,经过戏剧的表现,呈现出远没有平常我们所认识的那么简单的面貌。

我运气不错,家中没有摊上这样脾气暴躁、内心苦涩的老人。我生长在一个不优裕但很安静的环境,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界限,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不再膨胀,对别人多提要求。然而,莎翁却向我们指出,到了一定的时候,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关系会让人烦躁不安。我不说逼婚逼嫁逼生育这种太普通的矛盾,事实上,哪怕不存在这类压力和折磨,你跟你父母之间习惯的关系,因为时间的推延,岁月的损耗,也会慢慢变得错乱起来。

也许你会越来越需要反过来顾及他们,他们的健康和他们的感受。你很容易和你的父母双输,哪怕你说服了他们,少来顾虑你的问题,少点废话,多些理解,等等,哪怕如此,你都会有挫败感。奥地利作家阿尔诺·盖格尔在《流放的老国王》里写他自己的父亲,老年痴呆症患者,那是连正常交流都很难了。他的状况不仅成了压在子女们心头的一块石头,还让他们常常感到有愧,觉得自己没照顾好父亲,没给安排到好的护工,诸如此类。

莎士比亚提出了警告:老人的世界要崩溃起来何其容易,又何等可怕。一个老人会不由自主地计算得失,计较从子女那里得到的爱。他们会要求更多,得不到的话就会憋在心口,出现内伤;一个老人,特别是那些年轻时存在感很强的老人,尤其缺少不让自己失衡的自制力。

李尔王必定是聪明的,年轻时也必定治国有方,正如此才会恐老,才会特别操心身后事,而操心时践踏晚辈们的自尊心,就完全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李尔是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受到惩罚的老人中命运最悲惨的一个,在现实中,类似的恶性循环,心墙愈来愈厚的情况其实十分多见,可是当事人自己都浑然不觉。

英国TNT剧团《李尔王》剧照

《李尔王》的结局让人难以接受,善良的人都死了,考狄莉娅和父亲和好之后也难逃一死,实在太绝。所以伯吉斯说,写剧本的时候莎翁一定身背令他羞耻的病痛,或是受了什么刺激,心智没有处在健全状态。可是,也许莎翁只是受到了蒙田的刺激呢?蒙田的随笔1603年引进到英国,两年之后,莎翁写成了《李尔王》,也许他被蒙田娓娓道来的那种温和冲淡的老年境界激活了灵感,想反向去探寻另一个极端:父亲愚顽嫉妒,子女残忍负义。

看看现在的我们,哪怕是假扮的,在往高文化和高品位迈进的路上也恨不能不舍昼夜,马不停蹄;存在感既如此之强,我们真能大度地表态说,愿意放任自己的孩子去选择他们的道路?我们真的毫不在乎自己传承下去的基因,偏离我们所走的轨道,不读我们喜欢的书,看我们喜欢的电影,听我们钟爱的音乐?不会的。我们会要求他们用这种方式来爱我们。

不过好在,最倒霉的一个下场,被莎翁的李尔王给预定了,这就好像是玩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俄罗斯轮盘赌,第一个扣动扳机的人就吃到了子弹。李尔王索取爱而未得,他自己感到羞耻,却不曾料到,他索爱的行为也让女儿们感到羞耻——类似的两败俱伤,其实在每一种人际关系里都可能发生,不仅限于父母—子女之间。踩着李尔的尸身,我们对爱的需求可不减当年,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是改变索爱的方法,还是超越于羞耻之上呢?

(本文原标题:《从<李尔王>里学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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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发表于 2016-4-25 08:21 |只看该作者
The happiest people do not necessarily have the best of all.They simply appreciate what they find on their way.

最快乐的人不是一定要拥有最好的一切,他们只是简单地珍惜着他们一路走来所寻找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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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发表于 2016-4-25 11:35 |只看该作者
快递小哥因一起交通剐蹭事故被事主掌掴殴打引发讨论。饭友pixyzul的感受是,“看了司机打顺丰小哥的视频,心里真不是滋味。想起之前看到飞机上大妈往空乘身上泼橙汁的新闻。如果后者是因为自带一种“你服务我我不爽所以我发火理所应当”的错觉,前者我只能说戾气太重了,简直是在借着对他人发泄怒火报复社会。”

评家乔志峰注意到,在此事传播过程中,有多重符号化暗示,“首先,打人者极其嚣张……而快递员小哥既未还手、也未还口,其隐忍和无助与打人者的猖狂形成鲜明对比,很容易点燃公众的情绪。另外,两人一个满口京片子,很明显是当地人,一个是快递小哥,很可能是外地人;一个开车,虽不一定是富人,至少不是穷人,一个骑三轮靠力气吃饭,不可能是官二代、富二代……双方有意无意透露的‘身份标签’,或许在传播中也起到了非常微妙的心理暗示作用。”

网友ichliebex认为,这则“社会新闻”的报道思路殊为“熟悉”,“社会热点的新闻套路可以参见这篇新闻报道……好像过了一周,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如果快递小哥打司机,效果减四分之三。弱势群体的关注是发展其本身,打土豪树典型来宣泄情绪自我安慰式所谓帮助弱势群体这种事情还要持续多少年?”而媒体人董路认为:“既然打人者犯法,那就绳之以法,这事儿其实就这么简单,没必要过度解读,再上升到地域乃至阶级、群体就没意思了,哪个地方没有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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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发表于 2016-4-25 11:36 |只看该作者
作家宋石男新近扬州游记,上来就是这句定场诗似的慨叹:“我到扬州时,发觉我的梦已经变成我的地址……它还必须是不那么快速的,人们在那里并不急着去生,也不急着去死,而是按照山鸟之哢、弦管之缓、野花之繁的节奏来活”……游记不大好写的是代入,现在,宋老师用“地址”(淘宝你们天天填的)这样的当下熟词对接“山鸟之哢弦管之缓野花之繁”古意,穿越瞬间达成,舒舒服服跟着作者下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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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发表于 2016-4-25 11:37 |只看该作者
作者平四眼本周娱乐快评,说到“高开低走”今春韩国热剧《太阳的后裔》,作者认为,除去“撩妹”主线,那些希望“看到一部‘医疗+战争+动作+爱情’的情节剧的观众都想多了”:“这就是一部纯粹的爱情剧,没有误会,没有悬念,没有第三者,挺省心的。哦,不对,第三者还是有的,第三者是‘祖国’”……作者文中的诸多考证当然详实周延,不过,对大部分看客而言,一部言剧,热闹而已,哪需要那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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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发表于 2016-4-25 11:38 |只看该作者
饭友稀饭的饭饭文:“今天满屏的科比,他是要上奇葩说了吗?或者他要转会到中超打球了吗?还是前腰这个位置吧……赞哪!中国羽毛球不能自己关着门玩,像这种东南亚友邻也应该拉进来一起进步。其实到底有多少人迷科比真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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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1:39 |只看该作者
作家李怀宇本周文章,讨论艺术批评。其中一段:“艺术界似乎盛产‘歌颂家’,而少有特立独行的‘批评家’。尤其是艺术品拍卖市场大行其道,‘歌德派’文章更成为市场推手之一。台湾师范大学美术研究所教授何怀硕,却从不想当‘歌颂的大多数’,而是坚持犀利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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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1:39 |只看该作者
豆瓣冰酸梨:“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个构想,鲁迅早在90多年前就提出了,到现在终于出现了成形的产品,就是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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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发表于 2016-4-25 11:40 |只看该作者
候虹斌认为,“简单歌颂母亲为孩子为家庭而牺牲奉献,将原本应是快乐相互成长的母子关系丑化成苦大仇深的压抑的模样。在对母性赞美的背后,实则是对女性的歧视,拍出这样的广告,实在令人遗憾”……“守寡式育儿”这个词值得符号化,它将中国式哺育乃至中国伦理中粘稠不化的那个部分提纯为一个普遍通俗概念,所指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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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发表于 2016-4-25 11:40 |只看该作者
泡网编辑本周推荐,语出作者谌旭彬讨论中日简化字文章:“大规模的‘一个字代替好几个字’,给汉语的表意明确,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比如,面和麵(麺),本是两个意思完全不同的词。前者指脸部、脸面;后者指粮食磨成的粉。所以,民国人读《水浒传》‘睡到四更,同店人未起,薛霸起来烧了面汤,安排打火做饭吃’一段,可以很清晰地知道,烧的‘面汤’是洗脸水;但今人来读,恐怕就不免要理解成煮面汤来吃了。再如,适和適,在古代不但是两个不同意思的字,连读音也不一样”……任意简化之害罄竹难书,这个讨论用实证法举证,近似的讨论还有“云”和“雲”“钟”和“锺”,果真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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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发表于 2016-4-25 11:44 |只看该作者
谁提醒科比一下今晚睡觉前别忘了把凌晨四点的闹钟取消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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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发表于 2016-4-25 11:45 |只看该作者
饭友王金牙儿周一饭文:“‘我是papi酱,一个集文明用语与社会主义正能量于一身的女子。’——来自布小什”……哪天热闻几乎都与网红papi酱相关,这则仿照句脱胎于papi酱每期视频节目中“夫子自道”,是一种文本logo,其原句历经此番“整改”风波,已然妇孺皆知:“我是papi酱一个集才华美貌于一身的女子”。在互联网时代,“造句”一事已从一个学习行为变成一种修辞,它所完成的仿文本甚至比原文本更具感染力,杀伤力。

(黄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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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发表于 2016-4-25 11:47 |只看该作者
中国青年网的消息说,新近“有59名患者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使用了同批次的问题全氟丙烷气体,目前我们联系上的19名患者中,除一人视力仅为0.01外,18人已经单眼致盲,其中最小的95年出生仅仅20岁”,

今年1月,因为女博士在医院猝死,北医三院与社科院已进行过PK,“瞎眼气体”也是发生在这个医院。新闻里其中一位患者石先生说:“没有恢复的可能,只能认倒霉了,不可逆转,永久性的损伤。” 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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