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反方】正方一辩,请进!--------简池
知音 发表于 2010-9-3 14:34 ![]()
哦,阿知如此迫切,在回似无礼。
也罢,俺就钱你眼里简诗人的重砖及在下的回答转过来就是。
嗯,我相信大伙的眼睛和理解能力。
简诗人原玉:
结婚,似乎成了人人必须遵行的人生法则。在此铁律下,不少人根本就没意识到这所谓的“人生法则”是否非得遵行不可,仅是在社会习俗的压力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心理暗示下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踏上了传统婚姻的老路。婚姻,已成为一种窠臼模式。
SSSSSSSSSSSS
何谓铁律?即名文规定,不可违抗的条例!
请问正方一辩,可否拿出些铁律给简池瞧上一瞧!?若拿不出,你的这一前提,就是你虚设的!不能推出你后面的结论!
“婚姻,已成为一种窠臼模式。”
哈哈++
没有婚姻,就没有你我!没有血脉,没有亲情!
没有婚姻,就没有家!没有社会的基础!
记得色妞有一句话:不结婚处朋友,就是耍流氓。这话有些尖锐,却反映部分实事。
正方一辩,请你不要调侃婚姻。你有权不要婚姻,但你无权蔑视或践踏婚姻!!
何为文明?所谓文明,是在人类不停进步中被逐步定义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完善的,是无模式桎梏的。
SSSSSSSSSS
正方一辩!何为文明,请你百度一下吧!依靠你现在理解能力和经历,你还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
请看你定义中:“被逐步定义的”“是无模式桎梏的”。看起来,蛮唬人!
可是,你是拿自己的JJ,戳自己的窿窿撩!
俺的回复:
简池:睡了会,来晚了哈。
何谓铁律?即名文规定,不可违抗的条例!
说事,得看起因、关联等。请注意,我所说的这“铁律”乃特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婚姻模式。“似乎”成了人人必须遵行的人生法则。然而,并不是真的“人人必须遵行”——老剩现象业已证明。
没有婚姻,就没有你我!没有血脉,没有亲情!
这话已不太地道了,严格说来。
你何不直接说醉鹰既然赞成老剩就不该生出来呢?在这,我们所讨论的是剩男剩女现象是否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而不是研究你我是否该生出来。对吧?请你睁开眼睛细看,我何时蔑视或践踏了婚姻?我所表述的是:自个的青春(人生、婚姻)自个做主。并没号召大家不结婚,对吧?瞧你这概念混淆得。
另:我自然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我也没有给文明定义,我说的是:所谓文明,是在人类不停进步中被逐步定义的,论点是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完善,而非何为文明本身。你认为不是吗?曾几何时,天方地圆还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呢。对吧?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还被教皇烧死了呢,对吧?
再及:休说在下,即便是你简诗人,也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
阿知:我头硬。再说了,这棒也不咋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