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心为,暧昧这个词本身就很暧昧。
凡夫俗女,做不到四大皆空,也难以看破红尘,合适的时间在合适的地点遇到对眼的人,没什么大不了。
夫妻之外的男女,互存好感、暗自喜欢不是什么罪过,甚至互为精神寄托或感情慰藉也没什么可怕,避免实质性接触,不伤害第三方,不应该被提倡,至少不应该受到过多的谴责。
红颜知己不是红颜祸水,蓝颜知己也不是乱性对象,只要信友谊别“性友谊”,问题就不是很大。
一个好汉三个帮,谁说那三个都得是男性?女人都有闺密,有个“男闺密”完全可以理解。
别把自己想复杂了,看别人就会纯净许多。再说,日子是别人的,别人暧昧更没影响我们吃喝拉撒睡,管那么干啥?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