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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学会断舍离
楼主: 红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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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断舍离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6-3-24 04:16 |只看该作者
燕燕于飞 发表于 2016-3-24 03:25
对于断舍离,很多人写了书评,就不一一百度啦。感谢百度,让大家知道谁是最早面世的断舍离。

你发的这几个连接,我都看了。
开始没明白你什么意思。

我以为是你写的,或刘创写的。

看到你最后这句话才明白。

呵呵。

忙到这么晚没睡觉,就为找出最早的《断离舍》的书评,以证明最早的中文书评到底是谁写的。


是吗?

对这种认真的精神表示一下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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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6-3-24 04:21 |只看该作者
帮你补充一点:

中文名        断舍离
原作者        山下英子
出版社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ISBN        9787807639817[1]
定价        32.00元[2]       
外文名        新・片づけ術「断捨離」
译者        吴倩
出版时间        2013年7月30
页数        192
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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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6-3-24 04:30 |只看该作者
从你找到的证据来看,2013年的那两篇,都不算发表的书评。

一个是豆瓣读书网的,一个是个人博客上的。

网络文字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文学”。

编辑和媒体,是作者跟读者之间的必要媒介。

比如哥写的东西,哥这几年写过上千帖子,大多是散文,随笔,评论。
我的另一个网名醉笑名下,就945个主贴,包括跟帖2万以上。

但这些文字,没经过编辑审核,未经过媒体认可,就不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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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6-3-24 04: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这个节选是我给山下英子的《断舍离》写的书评。不吹牛的说,我的那个应该是中文的第一个关于断舍离的书评。这本书中文版刚一面世,我的书评也就面世了。书评,当然和书的内容观点一致了…………时间太久了,好像至少有一年多了吧。记不清了。(请醉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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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6-3-24 04: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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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世包括网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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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6-3-24 04: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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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的书,14年的书评,中间隔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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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6-3-24 04:39 |只看该作者
而刘创这篇,虽然时间较晚,但他的是发表在新安晚报上的。

但我估计:13年出版的畅销书书,不可能到14年了还没人写书评。

刘创应该不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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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6-3-24 04: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4:30
从你找到的证据来看,2013年的那两篇,都不算发表的书评。

一个是豆瓣读书网的,一个是个人博客上的。

醉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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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6-3-24 04:47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04:37
面世包括网络吗?

我看到了。

说个题外话。不针对《断离舍》及书评这个话题。

我一直固执的认为,网络文字不算真正意义的文学作品。

我去开个帖子。我希望有人跟我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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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6-3-24 04: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4:47
我看到了。

说个题外话。不针对《断离舍》及书评这个话题。

我第一次受质疑,所以很认真。没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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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6-3-24 04:58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04:37
这个节选是我给山下英子的《断舍离》写的书评。不吹牛的说,我的那个应该是中文的第一个关于断舍离的书评。 ...

这个我也看到了。

你很认真。有点较真。呵呵。

不过这不是什么坏事。

跟哥一个脾气,哥是个死较真,认死理的性格。

跟有洁癖的人一样,比较累而已。

有时候费了好大力气弄清楚一件事,却发现其实这件事并不重要。

有时候反复纠结一件事的是非,付出了好大代价终于弄清了是非,证明了我是对的。忽然发现现在已经没有人跟你论是非对错了。人家论的是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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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6-3-24 05:01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04:55
我第一次受质疑,所以很认真。没别的意思

嗯。

关于《断离舍》,我以前的确在六星论坛见到有人提起过这本书。

但没有人质疑你这篇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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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6-3-24 05: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4:58
这个我也看到了。

你很认真。有点较真。呵呵。

我还是希望友好结束这个话题。醉笑,休息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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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6-3-24 05:17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05:13
我还是希望友好结束这个话题。醉笑,休息吧。谢谢

好。


思考一下我方才提出的讨论题:网络文字算不算文学?

明天开帖讨论。希望认真参与。

晚安,或者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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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6-3-24 05: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秀秀 于 2016-3-24 05:37 编辑

《断舍离》书评

阅读:592014-02-13 12:11标签:马鞍山日报马鞍山日报2014.2.13号悦读版刊发书评《优雅的剥落》 感谢编辑http://epaper2.wjol.net.cn/masrb/html/2014-02/13/content_185918.htm?div=-1优雅地剥落 ——读山下英子《断舍离》 我陪儿子一起去新华书店买资料时,与《断舍离》这本书不期而遇。它的封面是我特别喜欢的一种风格,就像这本书的名字一样干净、清爽,不夹杂繁琐的点缀,就几个大字配上几处简单的小字说明。在没有看内容之前,似乎已经明白了它的魔力,看过这本书,定会让读者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状态,通过运用“断、舍、离”的技巧,来适当修整原来固有的思维方式,身上的累赘,从而让生活变得更轻松、更愉快。《断舍离》是日本“断舍离”创始人首部授权简体中文版的作品,由心灵作家张德芬倾情作序并推荐。这本书之所以热销,的确是因为它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它似乎是解开长久束缚人们心灵的枷锁,让人们从中体会到享受自由与舒适的人生。断舍离,几个简单的字给人的视觉感受很概念化,但如果展开来仔细思索,我们就会发现,这里边涵盖了大量人生哲学。“想要幸福,我们需要先放下对幸福的执念。具体有三步:断,停止负面的思考模式;舍,顺从自己的心,割舍既有;离,松开‘多就是好’的念头。”简洁明了的一句话,让人有豁然开朗之感。说白了,断舍离就是要人们学会“放下”的道理。而现实生活中,往大里说,面对权力、金钱的诱惑时,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断舍离”;往小里说,面对家里堆得那些有用没用的物品,又有多少人懂得让它们物有所值?人生的种种苦恼,总混杂在我们对物品的执著中。“把东西送给别人时,要说‘请收下’。”这句话其实就是作者在告诉人们,有时候,那些对自己无用,而对别人来说却急需的物品,你一定要做到当机立断去舍离,送给那些更需要的人,这样,你的幸福指数会增高一大截。作者在书中与读者分享了她自己的一个小故事:“我大学毕业以后就进入台湾电视公司担任新闻记者和主播,也就是台湾现在说的老三台主播。当时这是一份非常难能可贵的工作,可是我后来申请到美国大学,就毅然决然地辞去工作,出国进修了。对于主播台,我一点儿都不留恋。现在回头看,第一,我很高兴自己没有一直待在台湾报新闻,否则我就没有后来那么多的生活经历和见闻了。”这样的人生经历在很多喜欢循规蹈矩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在作者来说,这就是优雅地剥离身上的累赘,寻找和享受更多的人生乐趣儿。“我知道很多人的欲望很难突破,我也不赞成用压抑的方式去对待欲望。欲望是需要被穿越的,而穿越的方法有时候就是去追逐、满足它。”世界上所有人的心似乎被这本书的作者看穿了,她却用文字告诉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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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6-3-24 05: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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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纸媒的,我用手机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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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6-3-24 06: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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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我的帖子不要置顶了。拿下来吧
这事就到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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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6-3-24 09:00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4:39
而刘创这篇,虽然时间较晚,但他的是发表在新安晚报上的。

但我估计:13年出版的畅销书书,不可能到14年 ...

看来哥是百度了我。
我最早发在日本的中文期刊上。
呵呵。
另,我所谓的“这个节选”指的不是主贴节选了我的,而是说我其中的一个回复。就是那个我杭州的一个朋友,他妈捡东西回来那个…………
可能造成了误会????
主贴后面最早出现的“抄袭,雷同”说的应该是主贴的文字若是有人指出抄袭,主人就删除的意思吧。我那个回帖出现在主贴后面的雷同啊什么的之后。
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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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6-3-24 09:05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04:37
这个节选是我给山下英子的《断舍离》写的书评。不吹牛的说,我的那个应该是中文的第一个关于断舍离的书评。 ...

对不起啊,我说话可能是引起你误会了。
我从没说过你的文字是抄袭。相反是你最早在第三个还是第四个回贴中自己先说这文字若是有谁发现雷同,如何如何的。
我只是因为自己写过这本书的书评,比较熟悉,所以看了这题目,进来参与一下。
没有任何说你抄袭之意。
抱歉,让你多想了。
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敏感,论坛就是砖厂加车辆碰撞实验场,没必要这么脆弱。
你完全可以就一句。“谁说我抄袭,请在本文中找出其他先于本文的连续相同字数在20字以上或文章总篇幅1%以上的。”

你表达能力似乎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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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6-3-24 09:08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4 09:00
看来哥是百度了我。
我最早发在日本的中文期刊上。
呵呵。

不是我百度的。

我有那个闲心。

我是从楼主发的三个链接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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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6-3-24 09:10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9:08
不是我百度的。

我有那个闲心。

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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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6-3-24 09:56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09:08
不是我百度的。

我有那个闲心。

不用回答了。我重新看了遍主贴和回复,弄明白了。哈。
没有误会就好。
至于啥才算文学,哥你等着。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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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6-3-24 11: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4 09:05
对不起啊,我说话可能是引起你误会了。
我从没说过你的文字是抄袭。相反是你最早在第三个还是第四个回贴 ...

是我多心了,谢谢你提醒。这事算过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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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6-3-24 23: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6-3-24 11:39
是我多心了,谢谢你提醒。这事算过去了,呵呵。

哥提着一天的心,终于放下了。

艾玛。

担心你们发生误会,秀秀爱较真,那个九爷也是个不饶人的主儿。

呵呵。

其实心里很失望:这俩人咋没掐起来呢。

哈哈哥有那么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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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6-3-24 2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3-24 09:56
不用回答了。我重新看了遍主贴和回复,弄明白了。哈。
没有误会就好。
至于啥才算文学,哥你等着。哼哼 ...

你俩这态度,这风度,让哥意外。

佩一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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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6-3-25 07:51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23:53
哥提着一天的心,终于放下了。

艾玛。

俩问题。
一,我有那么咄咄逼人么?
我只是个逼人。
二,我俩掐起来还得感谢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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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6-3-25 07:52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4 23:56
你俩这态度,这风度,让哥意外。

佩一个服。

面对异性,我保持着一贯的风度气度大度。嗯嗯
压海棠也要压得文雅……
那个谁,我刚 这两个回贴,女士忽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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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6-3-27 12:42 |只看该作者
人生有断舍离作风是很不错的,问题是一个“该”字费决断
我的原则一般是只进不出,尤其书籍资料等,很多旧物先放放,人生不同阶段有不同感悟,有怀旧价值的留下,毫无意义的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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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6-3-27 1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秀秀,发个帖子吧今天新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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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6-3-27 13: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3-27 13:40
秀秀,发个帖子吧今天新帖少

好,我回家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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