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就是只见其已而不见其二的认知水平了:
首先,局部的真相若不叫真相,那么你就不能使用这种根本不叫真相的“局部的真相”来作为你自己的概念指称。换句话说,你至少得在“局部的真相”这个词语上打个引号以免引起误解。能听明白吗?
其次,如果局部的真相不叫真相,而全部整体的真相在你的词典里根本就不存在,那么由此推论,这世上压根就没任何真相可言。既如此,那么所有的话语交流都是无效而无意义的。你这样不仅是在否定真相,甚至在否定人类全部语言交流的本身。这有意义吗?
再次,你这个盲人摸象的例子举得再糟糕也不过了。试想,倘若没有整体全部的大象真相预先在你心中,你又如何能得知局部的大象不是真相?这就说明,全部的、整体的真相是存在而不是你所认为的不存在。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这种全部的、整体的真相?大象就是个狠好的例子,在这里,大象是单一而可见的客观实体。对于大象本身来说,它的整个儿的个体就构成了它自己全部的真相,而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大象整个儿的个体既是它自己的全部真相,又是这无限世界中有限的、局部的个别真相。在这里我们只承认作为事物个体的全部真相,而不讨论作为世界整体的全部真相。能理解我这么说的意思吗?
最后,盲人甲说,大象的耳朵像把扇子。在这里,扇子的形状构成了扇子本身的全部真相。盲人摸到大象的耳朵觉得很像扇子,这本身就狠好阐释了大象耳朵的真相的确形似扇子。同理,盲人乙摸到大象的腿觉得像棵树,同样也道出了大象腿部形似树木的真相。区别只在于这里的盲人不知道大象的耳朵或者大腿仅仅是大象的局部而非全部整体,以至于误把局部的大象当成了整体的大象。但这是他们各自囿于自己认知的局限而得出的错误结论,并不等于大象的局部形似什么的真相并不在客观上存在。能理解我说的这些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