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0-24 21:54 编辑
用柏拉图谈论过的普遍性(universals),来讲佛学的共相,名家的命形,命色——这三者你都说成是共相,虽然也有点问题,但问题还不太大——冯友兰童鞋似乎也是从这个角度。但你的主贴中,已经把“共相”等同于柏拉图的“理型(theory of Forms)”,这个问题就大了。
柏拉图的理型论,说的是:完美的形式世界,才是现实或真实的世界,是永恒和绝对的本质。而我们可感知的物理世界只是对该世界的模仿,是该世界映射出来的影子(见洞穴之喻)。事物的理想形式之所以为人所知,是因为每个人在出生时都来自于形式世界,并且在死亡时回归形式世界。这个形式世界,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理的,更无法被经验所感知——我们感知到的只是影子。形式世界既不存在于空间(或时间)中,也不存在于地球、天堂或任何其他地方,其他东西中。形式独立存在于自身中……
你现在还觉得柏拉图理型论中讲的这个“形式”,和名家讲的事物表面可感知属性——比如公孙龙童鞋讲的啥命形(马),命色(白),和佛家讲的法或众生业力共相,是一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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