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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法治的权威定义(专门送给不主流和寒假等人照镜子)
楼主: 战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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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权威定义(专门送给不主流和寒假等人照镜子)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5-5-30 09: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5-5-30 09:41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09:35
但你不管啥法律,不经过本人或本人选出的代表同意。本人就不会遵守嘛。你怎么在意志上强加呢?呵呵。而且 ...

中国有哪条法律经过了你同意而被你遵守了?
税法你同意了?
我用现实打碎你的梦想,不叫用实然证伪应然
“我应该是个王”,“不,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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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5-5-30 09:4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34
你谈的不是“法治”而是“现代法治”?
那我谈的是“法治”,这话题能暴露你内存太小的问题

法治本来就是近现代概念,西方舶来品。
你一直参与谈论的法治和法制区别,就是在谈现代法治和一般法制的区别,以厘清现代性和前现代的界限。
你现在改口的“法治”,不过是“法”和“治”这俩字的拼装而已。那才真正只是个词语,而不是个概念知道不?
你是既愚蠢,脑子特别混乱,还死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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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5-5-30 09: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30 09:42
法治本来就是近现代概念,西方舶来品。
你一直参与谈论的法治和法制区别,就是在谈现代法治和一般法制的 ...

前面讲了,法治二字先秦就有
rule of law也始于毕达哥拉斯
你这小鹦鹉欠缺的是一整部人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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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5-5-30 09: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08
特朗普一拍脑门子,一纸政令,一大堆美国政府雇员下岗,不同意可以去告,但是岗你得先下,需要谁签字同意了 ...


雇主解雇雇员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而这项法律是美国人民代表——议员们同意的。即美国人民间接同意。不经美国人民同意他就没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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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5-5-30 09:48 |只看该作者
鸡巴毛吧,表面上是法治约束国家公权,保护公民自由
“法治”意味着法律至上、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程序正义
但本质上,法治”是:

统治者合法性的语言外壳
控制社会秩序的管理工具
消解反抗、安抚舆论的防火墙
当我们看到“依法维稳”“依法惩治异见”“依法封口”“依法驱离集会”
这些话术时你就会明白:“法治”不是用来反对压迫的
而是用来格式化压迫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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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5-5-30 09: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只能复述先哲支言片语,以为“现代法治”和“法治”是一回事,都是你高隐脑子里只有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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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5-5-30 09: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09:5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37
中国有哪条法律经过了你同意而被你遵守了?
税法你同意了?
我用现实打碎你的梦想,不叫用实然证伪应然


所以,本人没义务遵守中国的任何法律。人说无代表不纳税,其实,无代表也没义务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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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5-5-30 09:50 |只看该作者
二货一枚
使劲的在六杂表演无知
而且表演的相当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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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5-5-30 09: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09:46
雇主解雇雇员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而这项法律是美国人民代表——议员们同意的。即美国人民间接同意。 ...

不是被解雇者自己同意的
“我同意他们抄你的家,你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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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5-5-30 09: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09:50
所以,本人没义务遵守中国的任何法律。

你交个人社保么?那是一种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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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5-5-30 09:5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45
前面讲了,法治二字先秦就有
rule of law也始于毕达哥拉斯
你这小鹦鹉欠缺的是一整部人类思想史

你知道啊哩为啥只选了你一个“掠取财物的自由”为你辩解?而没就你的“过度法治”专门展开回应么?第一个还勉强可以拿霍布斯来充充门面,但即便如此,仍然因啊哩自己一知半解被驳得闷声不响就走了。
至于第二个实在蠢得太奇葩,啊哩实在不好意思,也确实回天无力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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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5-5-30 09:55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0
二货一枚
使劲的在六杂表演无知
而且表演的相当卖力

你这种二逼,跟不主流一样,脑袋天生就是反过来套脖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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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30 09:52
你知道啊哩为啥只选了你一个“掠取财物的自由”为你辩解?而没就你的“过度法治”专门展开回应么?第一个 ...

你的无知不是一两个观点,你是压根啥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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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0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0
不是被解雇者自己同意的
“我同意他们抄你的家,你同意不?”


我记得很早以前,本人就在关天发过帖子,说过美国警察向美国人民开枪是经美国人民同意的吧。正府首脑解雇俩雇员算啥?这就是民主的价值,民主才让规范人民的强制性法律行为具有了正当性。不然,你每天给老百姓发钱也是不正当,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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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30 09:55
你这种二逼,跟不主流一样,脑袋天生就是反过来套脖子上的。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还真以为自己抓到了民主制度的本质
你个二货
以你的眼光
离世界的真相远着呢

只处于刚出生的婴儿级别
还尼玛哲学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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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5-5-30 10:02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你个二逼除了通篇口号和表达反对的情绪,还有哪怕一个字的理由说得出来?
你这种不是标准的二逼脑子,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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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5-5-30 10:0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9
你的无知不是一两个观点,你是压根啥也不懂

是你自己的奇葩观点,别倒打一耙,二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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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5-5-30 10:03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你这种二逼,在我面前就是个文盲中的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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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5-5-30 10: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我记得很早以前,本人就在关天发过帖子,说过美国警察向美国人民开枪是经美国人民同意的吧。正府首脑解 ...

警察向你开枪的时候,需要征求你同意不?
一脑袋应然的稀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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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5-5-30 1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2
你交个人社保么?那是一种人头税


没义务遵守不等于对抗。有个栗子我给你举过很多次了,持枪歹徒拦路抢劫,让你交出皮夹子,你也会交的。但那不是在遵守歹徒的法律。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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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5-5-30 10: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多读几本法哲学,法理学方面的书,再来找我讨论为好。我喜欢有威胁性的观点,有一定力度和深度的讨论。对居高临下,毫无障碍碾的压蝼蚁其实没多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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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5-5-30 1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48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07
警察向你开枪的时候,需要征求你同意不?
一脑袋应然的稀屎

如果是经你或你选举的代表同意而制订的法律,那当然就是经过你的同意咯。本质上是你的自我立法。即自治,是自由。道德的本质是自由,法律的本质还是自由。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是同一个地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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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5-5-30 1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15
不主流,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多读几本法哲学,法理学方面的书,再来找我讨论为好。我喜欢有威胁性的观点,有一 ...

好,那我也给你点建议,回去重读中学语文教材再来论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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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5-5-30 10: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08
没义务遵守不等于对抗。有个栗子我给你举过很多次了,持枪歹徒拦路抢劫,让你交出皮夹子,你也会交的。 ...

你是阿Q的亲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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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5-5-30 10:21 |只看该作者
怪不得你们天天有得吵,吵到最后,吵的是啥为什么吵已经吵到哪了都不知道,也不管这些,就是闭着眼吵。总之,总是零点漂移得厉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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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5-5-30 10: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3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18
好,那我也给你点建议,回去重读中学语文教材再来论坛讨论

那敢情好 ,我们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和我关系贼好。上课时,我逃课在学校操场上打球,很多时候只有那小丫头陪我在操场上疯玩。我让人给砍了住院,还是她央求她妈去医院看我。现在这小丫头孩子应该都很大了吧,也不知道还记不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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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5-5-30 10:26 |只看该作者
好险,幸亏没吱声不然也被点名了
我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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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5-5-30 10: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25
那敢情好,我们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和我关系贼好,上课时,我逃课在学校操场上打球,很多时候只有那小丫头 ...

你不必为你如今的肤浅无知补充原因,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指证你脑残的呈堂证供

我祝你回中学重读时还会遇上你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做同学,反正你也不好意思笑话她留级的年头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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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5-5-30 10: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1:20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29
你不必为你如今的肤浅无知补充原因,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指证你脑残的呈堂证供

我祝你回中学重读时还会遇 ...

那时候她也就五六岁七八岁那样,怎么可能做我中学同学。是她老妈利用工作便利带孩子,小丫头没事就在操场边上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有人带她打球玩当然开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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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5-5-30 10: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36
那时候她也就五六岁七八岁那样,怎么可能做我中学同学。是她老妈利用工作便利带孩子,小丫头没事就在操场 ...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当年逃过的课,你在用如今的肤浅无知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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