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吴某某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
(一)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2020年2月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在无货源的情况下,用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2020年2月6日至9日期间,利用被害人吴某某、林某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分别骗取二被害人21950元、4050元,共计26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赔偿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二)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
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裁判要旨
2020年2月21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某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实施诈骗犯罪,应予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某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二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假“白富美”案
2025年6月,武汉东西湖警方成功捣毁一诈骗窝点,抓获32名犯罪嫌疑人,20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伪装编造“白富美交友剧本”、诱导“网友”在假平台、充值虚拟货币进行“投资”。民警介绍,骗子利用精心编造的“剧本”,对受害人展开嘘寒问暖拉近距离,再大肆炫耀“投资”收益。一旦受害人心动,犯罪嫌疑人就会发送虚假投资网址,诱导受害人购买虚拟货币并注入假平台内投资。受害人在受到假交友、假平台、假收益的诱导下,一步步落入骗子的圈套,钱财尽数落入骗子的口袋。目前,东西湖警方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该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