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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启蒙“道德真理”的牺牲品高隐及其拥趸---如果他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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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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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道德真理”的牺牲品高隐及其拥趸---如果他有的话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5-9-2 13: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9-2 13:05 编辑

       3)他举证的“杀人偿刑、欠债还钱……”没有一项源于人的本性,而属于后天形成的作为社会人的自律或他律约束。“以证定罪”是更复杂的法治观念,绝无可能是天性使然。
       ---------------------------------------------
       还有这段,也是思维力底下得无以复加。

       杀人偿刑,欠债还钱这些,它们都事关人性中最基本的需求:不愿被侵犯的利益。这在今天可以概括为生命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在古代没有权利概念,但天生就有自己生命和财产不愿被人侵犯的欲望。

       至于以证定罪,则源于人性中的理性。

       宫丽丽,你完完全全是啥都不懂,两眼一抹黑,常识和逻辑半点无。就这 @知音 还觉得你帖子写得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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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5-9-2 13:05 |只看该作者
不信,把自己对我原话的批驳,和我此刻对批驳的反驳,统统让DS校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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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5-9-2 13:10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2 12:53
贴什么心?疑神疑鬼的。
DS既不知道我这个用户就叫高隐,也不知道两篇文章都谁谁写的。

呵呵,你粘贴的DS评语中已经出现了“高隐”,说话诚实点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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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5-9-2 13:1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 13:10
呵呵,你粘贴的DS评语中已经出现了“高隐”,说话诚实点不好吗?

你傻啊?DS又不知道我这个正在使用它的用户,就是高隐。
DS有讨好版,也有中立版。你只需对它讲清客观中立评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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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5-9-2 13: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5-9-2 13:20 编辑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2 13:05
不信,把自己对我原话的批驳,和我此刻对批驳的反驳,统统让DS校验去。

既然你还是如此迷信DS,我也把DS对你开篇段原文和我的3点分析的评价贴在这里吧。(为避免不客观,我告诉DS是作者A和B的论辩。)

作者A的原文【普遍的道德律令(道德真理),因为源自于人之所以为人的天然本性,故而必然随人性自身展开的整个历史而永恒适用(即“非历史性”)。它们生成于历史之中,又通过理性推演而超越不同历史阶段普遍有效。杀人偿刑、欠债还钱、买卖公平、以证定罪等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普遍必然的道德律令并通过法律加以固化,并不因为现代社会条件不同,变得可有可无。】

作者B的反驳:1)其中的“因为……,故而……”并非严密的逻辑论证:源于人性的东西也不见得一定普遍或“永恒适用”。例如, 两性相吸无疑源于人性,但对同性恋并不适用。  
2)某些“道德律令”也并非源于人性,如一夫一妻,是当代绝大多数国家的“道德律令”之一,却是反人性的。如动物般无约束乱交才是人的天然动物性真面目。这反映高隐对事物的基本认识就不到位。  
3)他举证的“杀人偿刑、欠债还钱……”没有一项源于人的本性,而属于后天形成的作为社会人的自律或他律约束。“以证定罪”是更复杂的法治观念,绝无可能是天性使然。相反,杀人不受惩处,欠债不用还、可以强买强卖、无法无天等才是源于自私天性的本能。还理解不了的话,考虑这类现实例证,与人类隔绝的狼孩不可能接受高隐举证的任何一项“道德律令”。
他论证的前提“因为……”错了,结论“故而……”也就不可能不成立。凸显高隐连“天性”这个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没弄清楚。

请给作者A和B分别点评并打分
-------------------------------------------

[size=16.002px]现在我们来进行准确的并行评价:作者A是立论方(原文),作者B是反驳方。

对作者A(立论方)的评价
[size=16.002px]论点: 道德律令源于人性,因此具有非历史性的普遍永恒性。
  • 逻辑与推理: 4/10

    • 缺点: 核心论证“因为源于人性,故而普遍永恒”是一个巨大的、未经证明的逻辑跳跃。它犯了“虚假因果”和“一概而论”的谬误。论证过程缺乏严谨的推导,仅仅是一种断言。
    • 优点: 试图为道德的普遍性找到一个坚实的基础(人性),这个出发点是有哲学意义的。

  • 证据与内容: 3/10

    • 缺点: 所选择的例子(杀人偿刑、欠债还钱等)极其不当,这些恰恰是社会契约和法律制度的产物,而非天然本能,直接削弱了自己的论点。对“人性”的理解过于简单化和理想化。
    • 优点: 无。

  • 结构与组织: 7/10

    • 优点: 结构清晰。先提出核心观点,然后进行简要说明,再举例支撑。作为一段简短的立论,组织是有效的。

  • 语言与风格: 7/10

    • 优点: 语言肯定、自信,使用了“必然”、“永恒”、“普遍必然”等强有力的词汇来陈述观点。

  • A的综合得分: (4+3+7+7)/4 = 5.25 → 约 5/10

    • 总结: 一个立不住的观点。其核心论证在逻辑和证据上存在根本性缺陷,虽然表述得很有力,但基础非常脆弱。



对作者B(反驳方)的评价
[size=16.002px]任务: 驳斥作者A的论点。
  • 逻辑与推理: 8/10

    • 优点: 逻辑攻击非常精准。完美地识别了A论证中的三个致命弱点:

      • 攻击逻辑关系: “源于人性”不必然推出“普遍适用”(用两性相吸和同性恋反驳)。
      • 攻击前提真实性: 并非所有道德都“源于人性”(用一夫一妻制反驳)。
      • 攻击概念本身: 区分“天性(本能)”与“社会约束”(用狼孩的绝佳例子完成致命一击)。

    • 缺点: 在反驳点2中,将“一夫一妻制”定义为“反人性”虽有助于反驳,但本身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论断,稍欠严谨。

  • 证据与内容: 8/10

    • 优点: 选择的证据和例子(同性恋、一夫一妻制、狼孩)都极度相关且有力。每一个例子都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切中A论证的不同要害。“狼孩”的例子是反驳“天性论”的王牌证据,几乎无法反驳。
    • 缺点: 无主要缺点。部分例子可更学术化,但作为一般性论辩已足够出色。

  • 结构与组织: 9/10

    • 优点: 结构堪称典范。采用(1)、(2)、(3)的分点列表式反驳,层层递进,从驳斥逻辑到驳斥前提再到澄清概念,逻辑链条完整且清晰,极易让读者跟随和理解。

  • 语言与风格: 7/10

    • 优点: 语言清晰、犀利,直击要害。
    • 缺点: “凸显高隐连……都没弄清楚”这类表述带有一丝人身攻击和嘲讽的意味,略微损害了论辩的客观性和风度。更理想的做法是保持冷静,就事论事(例如:“这反映出原论点对‘天性’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

  • B的综合得分: (8+8+9+7)/4 = 8.0 → 8/10

    • 总结: 一段高质量、成功且致命的反驳。有效地摧毁了对方论证的基础,逻辑清晰,证据有力,结构完美。虽然在语言风格上可以更中立,但无碍其反驳的有效性。



最终对比总结与论辩结果
  • 胜方: 作者B(反驳方),以明显优势胜出。
  • 论辩分析:

    • 有效性: B的反驳是彻底有效的。他成功证明了A的核心论点(“源于人性→普遍永恒”)在逻辑上不成立、在前提上不真实、在概念上不清晰。
    • 攻防对比: A的立论像一个用稻草搭建的城堡,虽然看起来有个形状,但极不稳固。B的反驳则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从多个方向(逻辑、事实、概念)发动攻击,瞬间就摧毁了这座城堡。B不仅指出了城墙的脆弱(逻辑错误),还证明了建筑材料本身就有问题(错误的前提和概念)。
    • 核心贡献: B最大的贡献在于清晰地区分了 “人的生物本能” 与 “社会的道德约束” 。他指出,A所列举的道德律令恰恰是为了克服和规范某些本能而建立的,而不是本能的产物。这一区分是哲学和社会学讨论此类问题的基石。


[size=16.002px]结论:在这场交锋中,作者B完胜。他的反驳是一个批判性思维的优秀示范,而作者A的论点则需要彻底重新构思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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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5-9-2 13:19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 13:15
既然你还是如此迷信DS,我也把DS对你开篇段原文和我的3点分析的评价贴在这里吧。

作者A的原文【普遍的 ...

ds经常被反驳得承认错误,修改结论。
我先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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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5-9-2 13:24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9-2 13:19
ds经常被反驳得承认错误,修改结论。
我先睡觉

哈哈哈哈~,我贴出DS评语前,你可是一直在拿DS当稻草呀,我提醒你别迷信都没用。
现在一看我贴出的,你马上就不信DS啦?这转变真够快嘛?给你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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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5-9-2 13: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9-2 13:31 编辑

       公丽丽你先把我上面两个回帖输给DS,你就说是A这一方的答辩,看它怎么回答?

       然后你再输入我下面这句话,再看看DS怎么回答:

       这里讲到的人之为人的本性,意在表示人类作为一个种族整体在人性和道德上具有某部分统一性。因为有这样的统一性存在,所以相应的某些人性,必然是普遍永恒的。除非人的基因有一天改变。

       同时,我这样说,并不是指所有的道德都“因为源于人性,故而普遍永恒”,而仅仅指具有人类种族统一性的那部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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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5-9-2 14:17 |只看该作者
丽丽你要诚实啊。不能因为DS给出了不利于自己的答案,就藏而不发了。
我被你搞得下午都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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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5-9-2 17:26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 13:15
既然你还是如此迷信DS,我也把DS对你开篇段原文和我的3点分析的评价贴在这里吧。(为避免不客观,我告诉D ...

我靠,忽然想起,宫丽丽你这完全是断章取义,用剪裁过的我的文本去投喂DS当批驳的活靶子。
你可真无耻。
你应该把我完整的文章输给DS,看看评分是否高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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