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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 ...
楼主: 合理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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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辩:卖淫应该合法化】关于性从业者合法性分析报告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3-3-13 20:25 |只看该作者
加菲 发表于 2013-3-13 14:22
迷你裙穿没?动作忘没?音乐响了,该小山羊出场了。

穿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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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3-3-13 20:26 |只看该作者
艾玛,真还辩上了~~

辩者不善,善者不辨啊~~~打击一下杂谈的~~~{: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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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3-3-13 20:35 |只看该作者
介是一篇自打嘴巴的辨文,合法化的目的是有利于社会,要杜绝这些弊端就要象文中所说的配备设施等建议才可行,但从最后楼主举的如科幻故事般的案例显示,试问目前有哪个国家,或者我国的国情可以达到这样的水平能力,自已给自已挖了个坑,反面论证了“卖淫合法化”是行不通的,至少目前地球是行不通嘀{: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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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3-3-13 20:52 |只看该作者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3-13 18:13
辩论使用“技巧”无可非议。
但辩手“诚实与否”是关系旁观者判断的最主要因素,敬请裁判注意这一点:仅从 ...

你的意思是你的辩论“技巧”是诚实,别人的辩论“技巧”是否诚实?艾玛,这高调唱的,真是自已打自己嘴巴玩。{: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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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3-3-13 20: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3 20:35
介是一篇自打嘴巴的辨文,合法化的目的是有利于社会,要杜绝这些弊端就要象文中所说的配备设施等建议才可行 ...

最后一段,可能是楼主写美了,又白饶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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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3-3-13 20:57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3 20:35
介是一篇自打嘴巴的辨文,合法化的目的是有利于社会,要杜绝这些弊端就要象文中所说的配备设施等建议才可行 ...

这不是好久不见的公交先生吗?久仰久仰,最近改行了?{: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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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3-3-13 20:5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20:57
最后一段,可能是楼主写美了,又白饶了一段。

{:soso_e159:}哥介是打哪边的酱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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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3-3-13 21:00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20:57
这不是好久不见的公交先生吗?久仰久仰,最近改行了?

怪不得是临时工,想法也是临时的{: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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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3-3-13 21:05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3 21:00
怪不得是临时工,想法也是临时的

说实话,最近是不是因为你们那行业没有合法性,所以风声吃紧,看你现在有点低调。{:soso_e107:}没事,看这个贴子这么火,你们的事业前景还是有望的。{:soso_e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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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3-3-13 21: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魔鬼胡安 发表于 2013-3-13 20:59
哥介是打哪边的酱油呀

两边都打,图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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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3-3-13 21:15 |只看该作者
若是卖淫合法化,那小三小四是不是可以申办一个妓女营业执照,正大光明的为“VIP顾客”服务?那家庭是不是更加“和谐”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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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3-3-13 21:27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20:52
你的意思是你的辩论“技巧”是诚实,别人的辩论“技巧”是否诚实?艾玛,这高调唱的,真是自已打自己嘴巴 ...

楼主声称自己「经过十几年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调研」,如果经不起质疑,这可就不是技巧问题了:)
个人以为应该是"诚实"的问题,请裁判和所有旁听者都要关注这一点啊:)
如果丧失了诚实和可信度,那么楼主的的话我们还能相信哪些呢?
所以务必请楼主严肃而清楚地回答以上的质疑:他究竟有没有做过他所声称的"调研"?
请裁判注意到这事关系到楼主所用叙述是否具备"可信"这块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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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3-3-13 21:29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没做过,但可以尝试做个临时检察官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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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3-3-13 21: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那么大的漏洞靠几个临时工怎么补得了啊?呵呵。
啦啦队也使不上劲,总不能失分了还欢呼吧,楼主今夜别睡了,想想怎么补吧,俗话说,小洞不补,打洞吃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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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3-3-13 21:35 |只看该作者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3-13 21:27
楼主声称自己「经过十几年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调研」,如果经不起质疑,这可就不是技巧问题了:)
个人以 ...

既然你一再强调自己是诚实的,那么请把个人身份证,收入证明及相关资料上传上来,以证实你是一个诚实的人,而不是一个虚拟的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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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3-3-13 21:40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21:35
既然你一再强调自己是诚实的,那么请把个人身份证,收入证明及相关资料上传上来,以证实你是一个诚实的人 ...

现在站在席上的是楼主,不是你我,你查身份证的时间还不如帮着补洞吧:裁判可不是好糊弄的,不要以为他们现在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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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3-3-13 21:43 |只看该作者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3-13 21:40
现在站在席上的是楼主,不是你我,你查身份证的时间还不如帮着补洞吧:裁判可不是好糊弄的,不要以为他们 ...

你这样说明显有贿赂裁判的嫌疑。{: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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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3-3-13 21:49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21:05
说实话,最近是不是因为你们那行业没有合法性,所以风声吃紧,看你现在有点低调。没事,看这 ...

虽然是临时的,也不能跑题呀{:soso_e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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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3-3-13 21:50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3-3-13 21:11
两边都打,图个热闹。

介算不算无间道,祝好运{:soso_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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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3-3-13 21:51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3-13 21:28
胡安威武!

{:soso_e163:}色妞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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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3-3-13 21:54 |只看该作者
荒漠阳光 发表于 2013-3-13 21:34
楼主那么大的漏洞靠几个临时工怎么补得了啊?呵呵。
啦啦队也使不上劲,总不能失分了还欢呼吧,楼主今夜别 ...

{:soso_e181:}同感,介还是群小屁孩,太高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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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3-3-13 21:54 |只看该作者
临时工 发表于 2013-3-13 21:43
你这样说明显有贿赂裁判的嫌疑。

有吗?
至多是提醒裁判要注意关键点,其实裁判是双方同意决定的,能力方面而言,他们应该也能看出问题所在。
此外,裁判如果靠几句话就这么容易 "被行贿"的话,你们当初怎么会同意他们成为裁判的,这不明显的出尔反尔吗?选时说信任,现在又怀疑?
请问,你们是不是在怀疑裁判?这是你和楼主共同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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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3-3-13 21: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不是无法回答质疑,为了逃脱输的结果,和你商量"退路":届时靠怀疑裁判来不承认失败?
请楼主回答:你有没有和临时工先生讨论过裁判的事?如果有,请现在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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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3-3-13 22:02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服了!
想问问那些厚颜无耻地给楼主加分的人,咱就不说什么漏洞不漏洞了,你们能看明白正方一辩说的啥不?
嗯?把手放古兰经上,以真主的名义,用你们的灵魂回答我。
还有,他的观点:卖淫应该合法化,这句话在哪?谁能给我挖出来,我愿用百年老山参换。
{: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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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3-3-13 22:13 |只看该作者
89楼和113楼的问题楼主如果无法回答,说明他已经无法自圆其说了。
杂谈的啦啦队和临时工也无法补洞的话,相信裁判和所有的中立的朋友都应该看到问题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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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3-3-13 22: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不是辩题,好像是给全国人大提交报告,通过卖淫合法化。应该讲卖淫合法化的好处,以及对社会进步的影响。{: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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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3-3-13 22:29 |只看该作者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3-3-13 22:26
楼主这不是辩题,好像是给全国人大提交报告,通过卖淫合法化。应该讲卖淫合法化的好处,以及对社会进步的影 ...

急嘛,现开的人代会不都是先有提案,才有定案的么?辩论可不是按着既定程序一步步来的么?

又不懂程序,还想一顿吃个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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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3-3-13 22:30 |只看该作者
马花,怎么没见你的高论呢?说多了小心马姐夫回家抽你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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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3-3-13 22: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目前来看,正方一辩和反方一辩都没有按大家想象的套路出牌,这也正是咱们山寨辩论赛的魅力所在,相比而言,冒泡理性多一些,凯凯感性多一些;冒泡幽默多一些,凯凯愤怒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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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3-3-13 22: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3-3-13 22:02
真是服了!
想问问那些厚颜无耻地给楼主加分的人,咱就不说什么漏洞不漏洞了,你们能看明白正方一辩说的啥 ...

孤鸿,厚颜无耻用词不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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