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5-9-18 16:04 编辑
从今年五月份到昨天为止,我对梦想的理解又深了一层。
今年五月,我们石林一个86岁的离休老干部主动打电话给我,说他想拍纪录片,他说他总共有五十万存款,想让我给他写脚本。我在十分钟内赶到他的住处。原来,他手里有几本出版物,是记录石林县跟联合国曾经的五次合作,比如建立妇幼保建站,比如帮少数民族地区修建水利工程、比如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我承认这些史料的珍贵和项目的可行性。可是,我有那个能力吗?他还有那个时间吗(他绝对有那个精力)?
昨天去应聘编剧,我以为是影视公司呢,在电话里说清楚写电视剧,五千块一个月。(为这事纠结了好几天,八月底离开远方公司,九月六号到格菲斯特硅导芯片中央热水器云南总代理处做销售工作,第八天就从销售人员升任总策划,我却想跳槽。)结果去了才发觉,在网上发布招聘的不是公司,而是个人。那是一个六十岁的老大哥,看上去并不比我大多少,他把我接到家里,告诉我他一生写了两个作品,一个短篇,一个十七万字的长篇,他打算把长篇出书,担心书卖得不好,还担心出版社不给他书号,他说他的观点可能很敏感,而且,他把任何人都视为有可能剽窃他的作品。他认为先弄影视,以后出书就会卖得很好,从这点来看,卖书好像才是他最大的梦想。最让我吃惊的是,他是以个人的名义发布招聘启事的,他目前没有任何公司,但他有把作品搬上银幕的经济能力。我记得当初跟他电话沟通时我说要给他发一些作品,他说没必要,这时我才明白他在不相信别人的同时也不接受别人对他的信任。我们进入谈判后,他告诉我,我负责把他的长篇同时改编成电影剧本和三十集电视剧本,署名必须是他的,我不能有名字。工资每个月五千块,它提供食缩。说白了,我就是他的枪手。我告诉他,电视剧的创作是按集收费的,五千块在北京只是三等枪手的收费标准。考虑到我现在一团糟的经济情况,我报了个底线价格给他:我的名署在他之前,每集三千八百块;他的名署在我之前,每集四千八百块;我不署名,每集五千八百块。他坚持不让我署名。我作了让步,说十七万四千块,我给他写电视剧本,赠送电影剧本。结果,他按电话中讲的每个月五千块工资,大约六个月创作结束,三万来块可以搞定的思路来跟我谈,结果可想而知。 要告辞的时候,他说过两天他要去法国旅行,顺便考察一下,如果中国出不了书,他到法国出版。
走出他的屋子,我感叹万分。
文字这个东西、影视这个杂种!真他妈的害人不浅!
可是,这是他们的梦想啊!
梦想这个东西,看着他破灭和自己亲手把它弄破,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是,有梦想和无梦想,人生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我们唯有尊重他人的梦想,哪怕,最后的结果会是一目了然的一败涂地。
(对他梦想的支持,我除了在报价上尽量实在之外,我还冒了一个险,就是在没有看过他的原著的基础上就给了他最低价,而他,一直坚持签定合同之后才能让我看原著,而且必须是封闭式创作,在他指定的地点、时间、他在场时进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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