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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不如归去(1号~25号完)—小说赛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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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归去(1号~25号完)—小说赛事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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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5-11-11 23: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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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5-11-25 21:47 编辑

群里有人贴诗,应该是江一苇写的。我只记住了后面一段——

……
今晚吃泡面,吹气球
感觉到了一点难过——
万般皆下品,唯有性高潮
……

可是我们好久都不曾体验性高潮了。如果说上次小说赛还有些高潮的话。
这一次是个十分勉强的作业吧。

我确实意兴阑珊。即使诗歌版仍在,我也不会有什么激情。这确实与小说无关,但今天的小说版还有多少希望?或者我应该说今日的小说版还有多少兄弟的激情在这里?

如果说我是属于诗歌的,我并没有格外亲近它。即使诗歌版交付给我,我也并未过多地去粉饰它。流水不腐,诗歌一直在那里,即使六星关闭了它。即使仍然有人在扭曲它。

那么令箭是否就属于小说的,或者还有狐狸,明月等等。或者我依然是个旁观者,我看见令箭在过的散板,尊严的魅力。个性的魅力。如今安在?还剩几何?

我确实是意兴阑珊,但是简妞在这里。我不忍拒绝。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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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11 23:13 |只看该作者
女神的传说(小说)


                                                 文/莫零

           一大早就接到同学渣子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火车上了,中午一块儿去看江平的妈妈。我以为他开玩笑,就揶谕他:“你家大情人小情人能离得开你?”
          他在那头哈哈大笑,说:“莫爷你真是太逗了,不知情的真以为我是个人渣呢。”我也乐了,他老婆和他刚出生两个月的女儿被我称之为大情人小情人,没办法,我从小就这么腹黑。
          我昨晚才打电话给江平的,他说他妈妈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这时候去不是给他添乱吗?我自己的父亲年初才患病去世,我知道住院的忙碌。
         渣子呵呵一笑:“我跟你说啊,我这回下了血本来见江平,带了女神一起来。”
      “女神?哪个啊?”我一下子有点懵,渣子说:“女神你都不知道啊?莉莉啊,吴莉莉。”
         哦,她是女神啊?我略微有些失望,吴莉莉在我们班女生里真不算漂亮的,不过就是皮肤白了点,跟她说不了几句话就爱脸红而已。不过,上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洪鹏华倒是疯狂追求过她。
       “吴莉莉也过来吗?你怎么能请动她啊?她天天在家当贤妻良母的。”
         渣子又乐:“我怎么请不动她啊?我们俩是老乡,还是哥们儿。你先别跟江平说莉莉去,给他个惊喜。”
      “好吧!你这个禽兽,江平妈妈病成这样,你还要策划惊喜,喜的起来吗?”我数落了他几句才挂电话,这男人和女人真是不一样,古代人说养儿防老,其实养女儿才能防老呢。男孩子哪个不是娶了媳妇就忘了娘?
        我打开衣柜开始翻衣服,吴莉莉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样子?记得上学的时候她爱穿一件枣红色的夹克衫,还戴着一付高度数眼镜,说实话我真没看出她哪儿像女神,男人们的审美观就是奇怪。我翻了半天,决定穿一条白色短连衣裙,我平常老被这班坏孩子喊莫爷,今天莫爷偏要女人一次。于是我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才出门。
       到了医院,江平下来接我,看到我这身打扮差点没认出来:“莫爷,你来个医院,这样盛装出席是要我犯错误吗?”
        我捶了他一拳:“去你的,你的女神又不是我。”
        江平听了这句话居然羞涩起来,一本正经的回忆:“想当年,吴莉莉坐在我斜对面……”
     “咳,咳……快别恶心我了!上去看看你妈去。”我拖他上楼,到了重症监护室门口,趴在门上面的小窗口上,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我一下子伤感起来,强忍着眼泪跑进了卫生间。唉,这么善感,怎么做莫爷?我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刚准备出去,手机响了。
     “莫爷,还不快喊江平下来迎接一下女神?”渣子在电话里大呼小叫。
     “你不是要给他惊喜吗?我来接你们。”我恨他恨的牙痒痒,扰了我黛玉葬花的心境!
       大老远就看到瘦成了电线竿的渣子和一男一女走过来,女的胖乎乎的,走近了一看才认出是吴莉莉,男的居然是洪鹏华。
       “嗬,渣子,”我表情阴险的看向渣子,渣子读懂了我的表情,促狭的解释:“没办法,我们从火车站打不到车,就给鹏华打了个电话……”
         鹏华不敢看我,因为我知道他是从池州赶过来接他们的。昨天我还跟他老婆qq上聊天来着,他家二宝跟渣子家女儿差不多大,正在老家带孩子呢。
         我没有揭穿鹏华,亲热无比的挽住了吴莉莉那圆润的胳膊,恭维她:“莉莉气色越来越好啊!”
        她还挺聪明,立刻反应过来:“莫爷,你就直接说我长胖了就是。”
        我嘿嘿直乐,一边阴损的说:“没有,没有,杨贵妃就胖成了四大美人。”
      “莫爷!你这张嘴!”吴莉莉说完这一句,饱满的脸庞上立刻泛出了两朵红云,这样一来,吴莉莉真成了个人面桃花的美人儿,把身旁的洪鹏华看傻了。
       江平早在电梯门口候着了,电梯门一开,他首先认出的就是吴莉莉,激动的不能自己:“莉莉,你怎么来了?”
       渣子在一边使劲咳嗽:“嗨,嗨,还有我们三个大活人呢,你就光知道莉莉。”
       吴莉莉又闹了个大红脸,脸红的莉莉看起来是多了几分姿色,我恍然大悟,无怪乎人人喊我莫爷,脸皮太厚,从没脸红过,就算脸红了,也是里头红,外头一点儿看不出来,这怨谁呢?天生就不是当女神的命。我忽然想起了王菲的几个男人评价王菲,都说最喜欢她脸红的样子,难怪人家是女神,我只能当女神经。
       中午吃饭的时候,渣子故意说:“谁想跟女神坐一块儿?”我抢着说我,渣子白我一眼,“一边儿去,你挨着我坐。”
       我故意问为什么?他对我做了个色迷迷的表情,说:“莫爷,你是我的新女神。”我轻车熟路就踹过去一脚。
       结果江平却没跟洪鹏华抢着坐,他坐在了吴莉莉对面。渣子说江平这是转性了?江平厚颜无耻的回答:“坐在对面才看得到女神的脸啊!”原来如此。
       洪鹏华有点尴尬的看了我一眼,挨着吴莉莉坐下了,却不敢扭头多看她一眼。这么多年了,他心里还有她,这让我很震动。
       洪鹏华从前在班里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打架,旷课都有他的份儿,我那时候是个愤青,对他这种行为很不齿,所以未与他有过交集。他追吴莉莉是光明正大的,不像班上其他男同学只敢偷偷摸摸递个纸条啥的。那时候大家都穷,他用的方式是每天给吴莉莉买早点。
       我们那时候都喜欢吃一种叫萝卜丝饼的早点,五毛钱一个,一般是两个饼,一碗稀饭,一块三毛。我们一个月生活费都在一百五左右,早点吃一块多算是奢侈了,他天天雷打不动给吴莉莉买两个萝卜丝饼,自己饿肚子不吃早饭,或者抢人家一个馒头吃。
       我们班其他女人那叫一羡慕啊,这男生多实惠?比收情书划算多了。吴莉莉吃了人家的嘴软,果然对洪鹏华低眉顺眼了不少。
        后来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很多恋人们都不了了之了,我以为洪鹏华肯定也这样,隔了两年多见到了他,才知道他还在惦记吴莉莉。他那时在工地上当水电工,天南海北的跑,只有过年才有点空闲,他在家吃个年夜饭,其他时间都泡在铜陵,就住在渣子家。渣子就是那时候跟吴莉莉处成了哥们儿,天天给洪鹏华当跑腿的。洪鹏华自己不见她,没完没了让渣子给她捎东西,从吃的喝的到用的,就差没直接给存折了。
        我问过他,为什么不让吴莉莉等他几年?他说他那时混的不好,怕莉莉跟着他受苦,后来莉莉家人给莉莉介绍对象,订婚那天,他还让渣子替他去瞅瞅这人咋样?对莉莉好不好。
       渣子说那天他硬着头皮去的,一屋子都是两家亲戚,就他一个外人,吴莉莉说是她认的弟弟,但一屋子亲戚没一个给他好脸,只有那准新郎,对着渣子嘘寒问暖的,渣子挺感动,回去告诉了洪鹏华,洪鹏华点头说这男人能嫁。
       现在,吴莉莉女儿十岁了,洪鹏华家大女儿五岁,小子刚出生。我猛然间有点唏嘘这样的结局,我故意怂恿他俩合影,镜头里吴莉莉落落大方,洪鹏华却一脸尴尬。江平也嚷嚷要照,一只手搂过吴莉莉肩头,像是情侣,他喝酒上脸,脸红的像猪肝,吴莉莉笑的面若桃花,还真有几分女神的模样。
       一顿饭下来,吴莉莉只是轻启朱唇沾了几滴啤酒,我倒是没轻没重跟这班老爷们拼了不少。吴莉莉去卫生间的功夫,我不死心的问:“你们为啥封她当女神?恕小的眼拙……”
       渣子被我逗的乐个不停,语重心长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身边几个空酒瓶呶呶嘴:“莫爷,你喝这么多脸都没红,所以你永远当不了女神。”
       那边江平也一本正经的教导我:“女神最重要的优点就四个字,脸红矜持!”
    “靠!”我又打开一瓶啤酒,倒满了敬洪鹏华,他结结巴巴说:“我,我没说你不是女神……”
      我摇摇头,对着他媚眼如丝的说:“你对莉莉才是真爱,莫爷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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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11 23: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死火 于 2015-11-12 11:00 编辑

读评:

莫爷至少成功地塑造了自己,也塑造了(小说)生活中的其他同学。

也许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人物的演绎与互动之间的那些铺垫,比如——我自己的父亲年初才患病去世,我知道住院的忙碌。
或者说小说背景的切点——他妈妈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这时候去不是给他添乱吗?

貌似无心无肺。却给人写实的沉重。却随即被淹没在整体欢闹的剧情与对话中。
闲笔不像闲笔,埋伏不像埋伏。有点可惜。

或者刚好可以利用这些埋伏的地方时,作者却丢弃了——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我一下子伤感起来,强忍着眼泪跑进了卫生间。唉,这么善感,怎么做莫爷?

如果这个时候莫爷适当地想到自己的父亲,稍微提示一下。可能就更圆满了。

待续——

买菜回来,武汉这几天都是雨天,天气阴冷。我其实一直惦记着宾馆开业的事情,生意难为,并不准备大操大办。但是这些小说要篇篇读完还得给些说辞,太敷衍也不好。心说左手这厮果然没什么大用,真找人把我替下倒也了却我心病人情。或者宋朝来做评委一定会兼赢兼得。

我又读莫爷这篇文章,既然文中这么多线都没有串起来,(这爸那妈,以及后面这家那家,)我不由要换一个思维——为啥要当做小说读呢,这就是莫爷的一篇随笔或者散文而已。

既然是散文,我还纠结什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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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1-12 06: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就要开屏了,板凳坐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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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1-12 06:50 |只看该作者


这开评了,也应该置个顶吧,北原可能去草原上挤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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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1-12 07: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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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1-12 07:51 |只看该作者
小时候听大鼓书。先生开口言道:说书不说书,说书先作诗……
死火兄的引言诗好味重,期待点评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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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1-12 07:54 |只看该作者
欢迎火火评委老师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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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1-12 07:57 |只看该作者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2 06:50
这开评了,也应该置个顶吧,北原可能去草原上挤奶去了。

有句话叫座轿子不忙,抬轿子的先忙。你看看火火老师几点发的文?俺们守夜人打个盹儿不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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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1-12 08:56 |只看该作者
一杯咖啡,不算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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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1-12 10:13 |只看该作者
西门小样 发表于 2015-11-12 08:56
一杯咖啡,不算拍马

拍马要一桶咖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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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1-12 11: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死火 于 2015-11-12 11:19 编辑

感谢大家。可能要让大家失望。当然我并不担心我不懂小说,明白人也并不会在意我是否会精于小说。

或者我有更多的个人魅力远比小说点评更值得欣赏。比如诗歌的造诣,文学的素养,迷人的声线与容貌,跳跃的思维与大胆犀利的直觉等等。

这些都是大家欣赏我的原因之某一。左手与叶子之流之所以失败,因为他们不懂。(因为他们没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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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1-12 11: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擅长自拍,屁股疼不,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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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1-12 11:59 |只看该作者
死火好像还挺火的样子啊,我不大认得这个人,但他评的句句在理,这篇小说我真是没花太多心思,唉,唉,大家别再点评我的了,可臊死我了,真是班门弄斧了,让各位评委见笑,下回一定好好写。这回罚我50大板吧,我面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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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1-12 12:24 |只看该作者
水流云在 发表于 2015-11-12 12:22
还是罚五十块钱好了

打板子不过肉疼,罚钱却是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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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1-12 13:28 |只看该作者
小火火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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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1-12 13:52 |只看该作者
虎步漫游 发表于 2015-11-12 12:24
打板子不过肉疼,罚钱却是心疼啊

就是,就是,那得多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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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1-12 18:51 |只看该作者
西湖刷屏了半天,最终被吊死在诗文部落。不知什么时候又借尸还魂复来恶心众生。

但西湖最终仍旧会胜利,谁斗得过一个无廉耻无休止之可怜人?唯有远离他,远离论坛,眼不见为净。

趁着空闲,继续读读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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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11-12 18:53 |只看该作者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是阿信我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第一个情人节还记得给阿信折了一朵花,今年就改成写信吧,我觉得情书这两个字有点老土了,何不给他取个新名字,我觉得情信就不错,又有那种文绉绉的感觉,又能准确描述出信这种文体,不是很好么。

  今天北京的天气特别不错,有太阳呢,啊,就在刚才,我一抬头,无意中看到被我放在书架里的海洋宝宝,那些小东西因为我的没有浇水还是像阿信送我的时候那么大,还是像阿信的胸一样小小的,太阳照进书架,玻璃罐里面亮晶晶的,就像阿信的笑容一样,非常温馨可爱,但是和阿信熟的人都知道阿信是个不折不扣的脾气信。我最喜欢的脾气信就是在我惹阿信生气的时候哭笑不得的脾气信,那种又想笑,又拼命忍住的样子让我心里更加觉得阿信的天真无邪。

  我欠阿信好多东西,比如阿信和我说的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给阿信带个东西,这次温泉就没有带,我觉得没有借口。阿信给我买了早餐,给我巧克力吃,我也就给阿信买过现成的面包而已。阿信坚持写了一个冬天的日志,我只是默默的路过,有些阿信对我的体贴可能在我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闪现过等价还给阿信,我只是默默接受阿信的关心,我觉得我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人,阿信对我的好我有时候会忽略,我对阿信生气时脑海中没有浮现出阿信对我那么多的好,在今天想来真的是让我愧疚不已。

  但是如果说我真的绝情,那倒也不见得,阿信在大一的时候给我送的那个生日礼包盒我到现在还没扔,那时候的湿巾纸现在就在我的书桌上我一直没舍得用,估计得过期了吧;还有那包云南白药的邦迪上面还粘着阿信送给我的那些字,“当然送这个是希望你不要受伤。^ ^”一字不差,我还记得那时候任彬问我借创可贴,他看到了这包就拿过去,我好不容易抢过来,自己跑到南广路上的药店买了一盒给他,就是心里有千万个舍不得,我希望阿信的心意能只用在我身上,阿信送的创可贴只用在我的伤口上。所以到现在都没拆封,也可能是因为阿信祈祷的关系,到现在都没什么伤口需要用到这包创可贴;阿信记得那时候送我的两包燕麦片么?许厉乘我不在的时候拿走了,问他要他就是不肯还,为了拿回来还请他吃了一顿大餐;阿信还记得那时候我在工程训练里面做的一个象棋么,上面刻着我和你的名字缩写,记得上次拍照给你你都没认出来。还有寒假前送我的巧克力我到现在一块也没吃,因为想到时候和阿信一起吃,和阿信再见面的时候一起吃呢。其实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我都记得住,但是好多事情我都没来得及说,每次吃谷物早餐的时候都会想一下阿信,每次在寝室外卖用阿信送的调羹吃的时候都会想一次阿信,每次经过心情路天桥的时候都会想到那时候穿着黑色短袖肉色裙子把头发全部盘起来的阿信,只是没来得及说而已。

  写到这里我有点被自己的伟大文采感动了,好像有些下雨了呢。随手拿过一张纸想擦一下,发现那是一张蓝色的纸“提神小伙伴对你说阿卫加油!”原来阿信给我的便条早就已经在我的生活里扎根了呢。

     可此时此刻,信中的阿信正在迷恋阿卫的表哥李冰。因为自从见到李冰,在她眼里比自己小1岁的阿卫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李冰却充满了神奇的魔力,尽管李冰也只把她当成小朋友……

     2015年2月14日的傍晚,还是有点冷,阿信正傻傻地站在寒风凛冽的立交桥上,她知道往左走,是回归。往右走,有可能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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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1-12 19:22 |只看该作者
让一个老男人读小姑凉这样的文章。我有本能的拒绝。
我没有太多的爱心可以泛滥,我不愿去揣摩一个少女的呢喃之语。

但是我坚持读了。虽然语法不全,层次松散,我当然又被青春洗礼了一次。
小小的清新,小小的懵懂之心。

在读过以后,我其实是很喜欢这样的纯真年华。尤其那一句——
“那些小东西因为我的没有浇水还是像阿信送我的时候那么大,还是像阿信的胸一样小小的……”

如果最后两个自然段与前部分在分割转换上干净一些,使内外空间达成一些基本的蒙太奇效果。
仍然不失一篇美丽的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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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11-12 19:31 |只看该作者
落梅

当开始飘落的时候,亦梅感觉自己轻得像一片叶子。洁白的长裙在夏日微凉的晨风中发出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亦梅就想,飞翔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亦梅一直都羡慕鸟儿,飞翔,飞翔,自由自在。
    多好,我终于也可以飞翔了。亦梅张开双臂,有风钻进脖颈,顺着长裙流过全身,像兰轩的手在轻轻抚摸,兰轩……
    这家小两口起的好早,女人坐在床上给婴儿喂奶,厨房里一个男人健壮的身影在忙碌,多温馨的画面。亦梅想,我也曾经如此幸福过的,依偎在妈妈怀里,听爸爸讲小红帽的故事,还有小兔儿乖乖。可是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如此短暂? 亦梅一直都不理解,高大和善整日里笑容可掬把亦梅抱在怀里的那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妈妈说,爸爸去了天堂,天堂里开满了鲜花,我们该为爸爸高兴。可是我不高兴,爸爸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我也喜欢鲜花。长大以后,当亦梅慢慢懂得妈妈的话,亦梅依然这样想,爸爸当时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天堂里开满了鲜花,爸爸自己去了天堂,却把我留在了地狱。可是那些面对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小弟弟的日子就是地狱吗?亦梅晃晃头,飘扬的长发也随之水波样飘动起来。
    这家的俩人真不谨慎,做爱连窗帘都不拉的吗?哦,是了,这是几楼啊?二十层?十八层? 不记得飘过几层了,但是肯定不多,感觉才刚刚张开翅膀呢。这么高的楼层,前面又没有楼房了,不拉窗帘也没关系。
    男人宽阔光亮的后背和女人脸上奇异的绯红让亦梅心生柔情。爱情多么美。亦梅唯一留恋不舍的就是兰轩的怀抱。兰轩每次携云握雨酣畅淋漓之后都会紧紧抱着亦梅,抱得亦梅都快喘不过气了。兰轩总是边亲吻着亦梅的额头和长发边喃喃着:亦梅,亦梅……每当这种时候,亦梅都不说话。亦梅小猫样蜷缩在兰轩怀里,感受肌肤贴在一起的温度,感受兰轩的唇在额际缓缓游走,酥酥痒痒的,亦梅总是想尽力记住这些,然后在长长的等待中慢慢回味。全世界都叫我小三也没关系,只要还有这些可以感受,可以回味。
    可是亦梅舍不得看到兰轩脸上的愁苦。兰轩说,亦梅,我们走吧,我不能没有你。亦梅吻住兰轩的唇,任泪滑过脸颊,不语。亦梅知道,逃到哪里能逃得了亲情?逃到哪里能逃得了责任?亦梅舍不得把兰轩分成一块一块的,可是亦梅也舍不得爱情,爱情多么美。
    那么只有这样了,人远天堂近。给兰轩留一个完整的世界,我带着我的爱情去天堂。亦梅感受着风儿越来越迅疾地掠过脸庞,露出了微笑。
    这家是什么情况?好像是老爷爷正扶着老婆婆的胳膊试图扶她起来,老婆婆的眼里笑意浓浓,多么温暖,所谓的白头偕老相濡以沫就是这样的吧?妈妈骂过亦梅的,找个靠谱的男人嫁了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好?偏偏像个狐狸精一样去招惹个有妇之夫。可是当个狐狸精有什么不好呢?那些美丽的狐狸精们,妩媚、善良、独立、执着、聪慧,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们付出的,明明是爱,而不是魅惑。
    可是亦梅还是很高兴看到这对老夫妇,爱情原本就不该生如夏花死如彗星,如果可以,亦梅多想和兰轩这样牵着手走到地老天荒。
    小区绿地已近在眼前,有早起锻炼的人在远处悠闲地走过,小狗儿蹦蹦跳跳地钻进树丛又钻出来,生活原本可以如此宁静,可是我们为什么要爱,又为什么要爱而不得……
    随着一声闷响,亦梅的世界陨落了。
    小区坚硬的预制板路面上,红的艳红,白的雪白,一地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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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11-12 19:46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倒让我想到令箭推荐某首佚名诗歌,据说是香港大学生情书大赛的一等奖作品——

瀑布的水逆流而上,
蒲公英种子从远处飘回,聚成伞的模样,
太阳从西边升起,落向东方。

子弹退回枪膛,
运动员回到起跑线上,
我交回录取通知书,忘了十年寒窗。

厨房飘来饭香,
你把我卷子签好名字,
关掉电视,帮我把书包背上。

你还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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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11-12 19:51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延迟手法,与诗歌的倒溯手段,异曲同工。

我喜欢诗歌的简约。虽然这首诗并不算特别出彩。

那么抛却这个手段。文章还有哪些引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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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11-12 20:16 |只看该作者
嗯,小火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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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11-12 20: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火火终于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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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11-12 20:24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5-11-12 19:22
让一个老男人读小姑凉这样的文章。我有本能的拒绝。
我没有太多的爱心可以泛滥,我不愿去揣摩一个少女的呢 ...

谢谢老男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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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11-12 20:26 |只看该作者
死火 发表于 2015-11-12 19:22
让一个老男人读小姑凉这样的文章。我有本能的拒绝。
我没有太多的爱心可以泛滥,我不愿去揣摩一个少女的呢 ...

但愿我会写出更美丽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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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11-12 20:29 |只看该作者
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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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11-13 00:27 |只看该作者
归去来


     詹姆斯正处在一个职场上升期,合资公司里的外国人又特别多。为了讨好上司,也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詹姆斯往上建议,是不是将公司里的外国职员凑成一个班,送他们去学汉语?詹姆斯的上司是一枚如假包换的外国人,叫威廉姆,他十分赞同詹姆斯的建议,立马就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先去调研一下各类对外汉语学校,要找就找一家靠谱的学校,要找就找一位精英对外汉语老师来教这帮外国人!
     詹姆斯屁颠屁颠开始在各大对外汉语学校旁听课程,被各种专司销售的课程顾问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的感觉那是相当好受,和詹姆斯在单位里老是要把外国人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那滋味真的是天壤之别!只有一位课程顾问,不知好歹喊他“贾仁先生”,这让他有点来气——但其实詹姆斯本来就叫“贾仁”!贾仁当然是一个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有着蛮多恶习的中国男人,比如嫖娼。
   詹姆斯早就结了婚,和太太感情还不错。可一对夫妻感情好,并不代表这位丈夫就会身心忠贞。男人一般都认可这样的观点,与太太感情好和我在外面嫖个娼,这两者并不矛盾。尤其是像詹姆斯这种在合资公司里做的金领,金钱的获得与压力的承受历来成正比——赚得越多压力越大!因此,詹姆斯觉得,我偶尔嫖个娼只是缓解一下压力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詹姆斯却不愿意再往深里思考一步,如果他太太君美也由于工作压力太大,私下偶尔招个牛郎来减压,他本人感觉怎么样?如果詹姆斯理解并支持他太太,那他大概也算一个了不得的好男人吧?


   二
  闲言少叙。


   詹姆斯对那家对外汉语学校的课程顾问喊他的中文名字“贾仁”感到有些懊恼,他决定耍一耍他。于是詹姆斯提出了要求试听。一般来说,客户提出要试听课程,就说明下单买课的意向很明确了。但詹姆斯早就打算好了,试听完之后就走人,托辞很简单,就说老师上课质量很差,反正他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那个喊他“贾仁”的课程顾问空欢喜一场。
詹姆斯走进教室。他看到讲台上那位穿中国水墨画旗袍上课的女老师,忽然愣了一秒。好眼熟啊!有点像张曼玉啊!女老师也看见了詹姆斯,优雅地请他找位置坐。她的眼神和他的对上了,但转瞬就逃开,仿佛碰到了什么灼烫物品。詹姆斯在教室里坐下来,喘匀了气息,他现在百分百确定,台上的对外汉语女老师,就是他曾经嫖过的一个小姐,他连她的名字都想起来了,她叫“杰西卡”。杰西卡当然是个哄鬼的名字。现在这社会就是个鬼哄鬼的社会,但凡是个中国人,不管是外企的还是卖淫的,莫名其妙都取个外国名儿。


    这位杰西卡小姐,哦,不杰西卡老师,上的是跨文化课。她台风优雅,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发音流畅,吐字清晰。她结合中外语言差异和文化差异,有的放矢,将一堂课讲得绘声绘色,风生水起!詹姆斯当然看得懂也听得懂,知道杰西卡的课上得很好,但让他困惑的是,一个当小姐的,怎么忽然又当了老师?既然有当老师的资本,干嘛当初要去当小姐呢?既然当了小姐,就冲杰西卡的身材和五官,想必赚头也是极好的,又何必回转头来当老师呢?——管你什么科目,老师历来都是清贫的职业,和销售顾问是不好比的,和小姐那更不好比!即便课时费与时俱进涨了,但课时费和出台费,那绝对是两个概念!詹姆斯走神走得很厉害。


    试听完之后,课程顾问兴奋屁颠地候着詹姆斯下单买课。詹姆斯沉吟良久,提出要和刚才讲课的老师单独谈一谈。课程顾问连说“可以可以,没有问题……”就脚不沾地地去叫老师了。


    三
   杰西卡端坐在詹姆斯面前,她的情绪有一点点抵抗和凌冽。


  “杰西卡……”詹姆斯轻轻地开口,生怕碰碎什么似的。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叫叶云清。我是汉美对外汉语学校的老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她客气地张牙舞爪,企图保护自己。


    静默良久。


   “叶老师,你课上得真好。但是……我认得你。”詹姆斯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定要去撕下别人的面具呢?这世上谁又不戴面具?他贾仁—詹姆斯,不戴面具么?


    “是,我也认得你。您是我以前的一位嫖客。”昨天的杰西卡,今天的叶云清,忽然就放弃了抵抗,赤裸裸地直接与詹姆斯相认。


   “你是不是特别讨厌我要以这种方式与你重新相认?”


    “没关系。好奇和窥伺也是人性的本色之一。你不用一一提问,我自动来回答你。当老师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大学读的就是对外汉语专业,但那年我毕业找不到工作,对外汉语那时候还是个冷门。我在餐厅打工都不够付我在上海的房租,即便我每顿吃馒头也不够……”


   “所以你就当小姐了?你可以回家,为什么一定要在上海呢?上海对你的诱惑到底在哪里?你们这些虚荣的……”詹姆斯突然入了戏。


   “住口!我要当老师,我要当对外汉语老师,除了上海,你以为我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有实现理想的可能么……”叶云清也提高了声音。


   “杰西卡,请允许我喊你杰西卡,这不羞耻,你曾经离开了,但你又归来了……”詹姆斯入戏入得很深。


   “如果说当对外汉语老师的理想是我心中的圣地,那么,我可以很坦然地说,我从未离开实现理想的轨道,从—未—离—开!我只不过绕了多艰而丰盈的一步而已。谢谢今天我遇见了你,让我学会不避讳自己曾经的经历。希望你也是。”叶云清忽然掉头将了詹姆斯一军。


   詹姆斯的脸渐渐腾起热意。他把左手搭在右手上,两个大拇指纠结地绕来绕去转了很多圈。


  “现在做对外汉语老师没有……”他斟词酌句。


  “是,没有当小姐赚得多,但付房费够了,也不用每顿都吃馒头。”叶云清笑了。


   “我会跟公司申请,尽量给你较高的课时费,不过前提是你一定得把那帮歪果仁的汉语教好……我还有一个问题。”


   “后面半截才是您要说的主要话题。”叶云清又笑了。


   “你对嫖客的身份怎么看?”詹姆斯爱上了这样赤裸裸的交谈。


    “没有嫖客,小姐也就没有生存空间。嫖客就是顾客的一种咯。本质上和你今天的客户身份,没有什么不同。”叶云清用了上课的语气。


   “小姐不会没有生存空间的,一个男人一生没有当过嫖客,也挺遗憾的。那你对已婚的嫖客怎么看?”


    “有法律责任和情感责任的男人,原则上不宜充当嫖客的身份。”叶云清继续上着课。


    “那如果当了呢?”


   “当了就当了呗,只要嫖资悉数付清,没有惹下性病和情感后遗症,那就此结束——就当是去别处旅游了一回,归来做人。”


    “那……那如果他时不时还想当呢?”詹姆斯奓着胆子问道。


    静默半分钟。


   “这个问题不属于我的应答范畴,如果非要我回答,请原谅我给您失去理性的答案——让他去死!”


    四


   叶云清成为詹姆斯所在合资单位的某个汉语密集班的汉语口语老师。


    詹姆斯说话算数,向威廉姆大力吹嘘这位貌美的对外汉语女老师课上得如何如何精彩,威廉姆只觉得女老师的身材在旗袍的包裹下凹凸有致非常精彩——不管如何,他挥舞着一支雪茄般粗大的笔,就开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课时费!


    不久,威廉姆又再次挥舞那根雪茄般粗大的笔,詹姆斯的职位就升了一级。


   詹姆斯偶尔约叶云清出来喝咖啡,眉眼之间尽是欲言又止的意思,有时候斗胆把手伸出去想盖在她手上,叶云清却忽然开了口,“下次请你太太一起出来,我们三人都做好朋友。”


    有时叶云清也会开玩笑,“贾仁,你咋这么不长进呢?就不能坚持做正人君子啊……”詹姆斯讪讪地笑笑。


     做正人君子有时是需要非常人之勇气和毅力的。但詹姆斯很庆幸,自己总算行在回归正人君子的途中。他真的很想把“贾仁”这个名字永远扔掉。
                                        啼妃  字于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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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0:55 |只看该作者
如果要问我读过这篇文章之后是什么感觉,我第一感是四个字——字正腔圆。

包括文章的议论部分,表演或说教贯彻始终。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国际范。

或者这就是一种风格,写作形式。总会有人喜欢,有人下意识拒绝。

或者换一种口语化版本,我应该是会更加接受吧。

(比如我们把“嫖娼”换成“买春”或者“买娼”。

淡化或者软化一些词语的僵硬,一些对话的机械感。我个人认为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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