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2-11-22 01:39 编辑
致善良又不明就里的版友们:
昨晚发帖后,在东方安澜、不主流等版友倾力顶帖情势下,公某玩儿心大发了一把。几乎完全在按不主流同学的风格玩儿互动。
应该说,他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贪玩中却没有认真回复。刚才看到左手刀版友完全南辕北辙的误读,倒是提醒了我。
在此,说明一下“六星综合症”的来由。
直到码完主帖时,原拟标题还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VS 论坛综合症”,在正文修改完毕,填写标题栏时,才一时想到更有调侃意蕴的“六星综合症”。于是,决定继续标题党一回,又回头改掉了正文中的“论坛综合症”。
那么,“六星综合症”这个概念是否合适呢?这要分开说。
1)在论坛调侃语境中,无论这个名称,还是内容,都完全没有问题。有的版友也看到了,即使不主流同学使出浑身解数诟病,也没法在逻辑或内容上撼动它。在逻辑层面,六星综合症类比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而得名:专名+综合症,且两者症状都是相似度够高的(性质而非内容)、极罕见的复杂心理异化现象,主因素类比当然合格。
从内容上看,对六星综合症的定义已经有一定的严谨(东方安澜归纳为4条)。重点是,符合该定义的ID,公某熟知的只有一个半而已:高隐是唯一完全达标者,螃蟹算半个。所谓打翻一船人,甚或代表六星所有ID的说法,属十足的误读。另,顺便提醒任何其他ID,不要动辄对号入座。不主流同学努力了半天,公某也无意颁发他自己认同的半个指标,呵呵。
2)在非调侃语境——例如发往其它论坛,公某自然会改回到“论坛综合症”,更包括对定义本身的再斟酌。这样,即使在学术语境中,它仍然是一个立得住的观察性概念。不主流或任何其它版友,应该可以对公某的理工思维和社科严谨性放心,呵呵。
最后,对东方安澜、不主流等版友的建设性意见,公某表示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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